这是律法的定例。因为信徒活在世上,与世上许多污秽接触,难免常常沾染不洁,所以这里说明了这种水的配制;借着洒这水,他们可以洗去并除掉自己的污秽。随后又列举了几种必须洁净的污秽。神吩咐人宰一头从未负过轭的红母牛,并在营外将它连皮带粪一同焚烧;又要由洁净的人收取它的灰,存放在营外,供百姓公用。但是,为使掺了这些灰的水具有使人和好的功效,神同时吩咐祭司用指头将血在坛前洒七次。这个礼仪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要唤醒百姓,更仔细地省察自己的污秽;即便他们里面可能是洁净的,也要谨慎环顾四周,免得从外面被玷污。二是教导他们,每逢沾染什么污秽,就必须从别处寻求赎罪,就是借着祭物和洒水;这样也提醒他们,人若在自己里面寻找洁净所需的 remedy,乃是徒然,因为洁净只能从圣所而来。
那些对细节作巧妙推测的人,提出了许多可疑之说;我就让他们自得其乐吧。对我们来说,只要总括地思想神在这礼仪中所指向的是什么,以及它给百姓带来了什么益处,就足够了。他们以为红色象征罪。然而,为免陷入明显的矛盾,他们就荒谬地把后面所说神要求母牛完全无残疾,解释成好像只是说它的毛色不能有差异;其实神在这里所要求的,与其他祭物一样,凡有任何残缺记号的,都要视为有瑕疵而弃绝。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又补充说它从未负过轭。所以我毫不怀疑,神所吩咐的是拣选一头纯净的母牛,不可有残损,不可瘸腿;而且为了更显明它的完全,它还必须是未曾负轭的。那么,红色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首先,我宁可承认自己的无知,也不愿提出不确定的说法;不过可以推测,所选的是一种普通寻常的颜色,免得太过显眼,像白色或黑色那样。
总之,可以确定的是,所献的必须是一头完全无瑕的母牛,而且是未经人手驯服来负轭的,好叫这洁净之礼不带有任何属人的成分。至于吩咐全体百姓献上它,乃是因为若要有分于这洁净,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把基督献给父。因为,虽然只有祂自己,并且只一次把自己献上,但我们仍受命天天献上祂;这乃是借着信心和祷告成就的,并不像教皇派所捏造的那样。他们因着不敬虔和悖谬,错把主的晚餐变成祭献,因为他们以为基督必须天天被杀,祂的死才会使我们得益。我所说借着信心和祷告而有的献上,却完全不同;惟有借此,我们才把基督之死的能力和果效应用在自己身上。
关于这一观念,可参看庇护四世信经中的教义性表述:第五条说,弥撒中向神所献的,乃是为活人死人而设的真实、适当、具有赎罪功效的祭;并且在至圣的圣餐圣礼中,实实在在、本体上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身体和血,并连同祂的灵魂与神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