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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第 18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1. 主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 神借着这严肃的宣告,激励祭司们以极大的忠心和热忱尽其职分;因为他宣明,若有任何事违背宗教的要求而行,他们就要被算为有罪,因为凡“担当圣所罪孽”的人,就是承担圣所一切玷污之罪责和刑罚的人。神要圣所远离一切污点和缺陷;祭司职分的尊荣也当保守在贞洁与纯净中。因此,当祭司被设立为圣物的守护者时,就有沉重的担子加在他们身上,条件就是:若有任何差错,他们便要受罚,因为责任在他们身上;这就如同神在说,单单疏忽本身就等于亵渎圣物。所以,他们的尊荣既与如此多的艰难和危险相连,就绝不是值得人羡慕的。 神借此警戒他们:律法中的礼仪绝非小事,因为他如此严厉地追讨一切对这些礼仪的亵渎;由此人很容易看出,在这些属地的元素中,必有更美好、完全属神的事是人当寻求的。这也很适合从属灵意义应用到一切牧者身上:若宗教败坏、神敬拜的圣洁被玷污、教义的纯正受损、百姓的福祉遭危害,责备理当归到他们身上,因为这一切的照管都托付给了他们。

Verse 2

2. 你的弟兄也要一同前来。 他在这里把利未人的职责分派给他们,使他们也可以服事,只是如同在祭司手下服事,就是受祭司的命令管理。因此,权柄掌握在祭司手中,而利未人则给予他们协助。正因如此,利未人被禁止亲近祭坛,或进入更大的圣所;事实上,他们被置于祭司和百姓之间较低的等级。由此众人都学会,神的威严当何等敬畏地事奉;因为虽然神收纳了全体百姓,但律法不仅不容许任何普通百姓进入祭坛那里,甚至连利未人也被拦阻在外,尽管他们是神特别拣选的仆役。 此外,在这预表中,我们看见自己何等需要一位中保,使神向我们施恩;因为若连亚伯拉罕那圣洁蒙拣选的后裔都不被允许亲近那预表性的圣所,我们这些本是外人的,如今若不是借着基督为我们开了通天之路,又怎能进入天上呢?最后,当神禁止外人擅动圣物时,他的意思不只是指外国人,而是指除利未支派以外的全体百姓;因为这里所划分的,不是教会与外邦列国之间的分别,而是圣所的仆役与其余百姓之间的分别。 “我们原是外人,在他们看来也是被弃绝的。”——法文

Verse 5

5. 你们要看守圣所。 他再次劝勉祭司们殷勤履行职分,并加上刑罚的警告:若他们缺乏热心与恳切,就必受罚。他现在所警告的不只是他们,也包括全体百姓;这与前面的宣告并不矛盾,因为众人的共同过失绝不能减轻祭司的责任。相反,若神因圣所被玷污而惩罚无辜的百姓,那么那些因自己的过错使罪发生、理当被视为罪魁的祭司,所要受的刑罚岂不更重吗? 同时,让我们从这段经文学会,我们在事奉神的事上应当何等真诚,因为对神而言,亵渎他的敬拜是不能容忍的。此外,为使祭司更积极、更殷勤地尽职,他指出,他们若懒惰怠工,就是卑劣的忘恩负义,因为他们在某种意义上统管整个利未支派,至少也是在弟兄中居于首位。当神提醒他们,是他慷慨地以祭司职分尊荣他们时,其中就含有对他们疏忽职责的间接责备。“我将你们的职任赐给你们,作为礼物”,意思是:我白白赐给你们这本来并非你们凭权利所得的职分。有人作另一种理解,即“我把你们的祭司职任设立为一项恩赐的服事”;但因其意义并无二致,主旨上也没有分别,所以我们可以自由取舍。 “我将你们的职任设为礼物。”——拉丁文。 “我将你们的职任赐给你们,作为恩赐的服事。”——英王钦定本。 句子的后半部在法文译本中被省略了。

Verse 8

8. 主对亚伦说。 他现在更充分地说明他刚才提到的事,就是祭司在圣物供献上的权利。然而,我们必须记住我所说过的对比,即高等祭司与利未人之间的区别;因为亚伦家蒙受特别的尊荣,而利未支派其余各家则被置于较低地位。因此,神把一切更高程度分别为圣、称为“至圣之物”的供物,都单独归给祭司。 后来还会看到一个例外,就是这些供物要先作为尊荣交付给祭司,然后由祭司从其中分出一部分给那些在圣所中服事的利未人。神说,这特权是因着“膏立”赐给他们的,免得祭司因此自高自大;因为神白白的慷慨本应教导我们谦逊和卑微。保罗正是用这个论据纠正并压制一切虚妄的夸口:“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哥林多前书4:7)亚伦的子孙得着膏立,并不是凭着别的权利,乃是因为神乐意拣选他们。这一点也由他把这特权称为“礼物”而显明出来;但神在此更明确地称赞自己的恩典,因为他提到这礼物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叫人在这件事上不要与祭司发生任何争执或争辩。 英王钦定本作“至圣之物”;也可作“圣中之圣”。Ainsworth注释说:“希伯来文直译为‘诸圣中的圣’,即至圣之物;希腊文将其译作‘被分别为圣的圣物’。圣所中的一些供物称为圣物,希伯来拉比称之为较轻的圣物;另一些则称为至圣之物。”

Verse 9

9. 这些都要归你。 他列举了几类他愿意归给祭司的祭物,就是:第一,一切燔祭剩余的部分;第二,素祭,即minha;第三,赎罪祭和赎愆祭中所分别为圣的部分。不过,后面“他们归还给我的”这句话似乎是作为限制而加上的,好像只是指别处将要提到的那些祭物,就是人借此洁净自己偷窃之罪的祭物;除非有人宁可将它理解为:在赎罪祭和赎愆祭之外,又加上第三类,就是人归还那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好叫自己脱离偷窃之罪。 此后,他又加上以色列人所许愿献上的甘心礼,以及油、酒和五谷的初熟之物。设立这些区分,是要使神更稳妥地防止嫉妒和恶意;因为若有任何含糊之处,立刻就会引起许多争论,从而损害人对圣物当有的敬畏。同时,神也规定,燔祭的份只有男子可以吃,而且只能在圣所里吃;因为若把这些圣物带到私宅,与平常食物混在一起,它们的尊贵就有被减损的危险。此外,神并不愿祭司放纵于奢华的生活,反而要借着圣所本身的景象,使他们在饮食上节制谨慎。这好像是一种军旅式的操练,为要训练他们克制己欲,使他们离开妻子和家人去用餐。 但凡是作为许愿所献的,以及初熟之物,他都准许妇女也可以吃,并且可以在家中吃,只是条件是:任何不洁净的人都不可触摸这些一度分别为圣的物。 参见民数记5:8,下文第273页。

Verse 15

15. 凡头生的都要归你。现在对于头生的也同样有了规定,就是祭司也要得着它们;不过同时又作了区别,就是人的长子必须赎出来。至于不洁净的牲畜,主人可以选择赎回或杀掉。但因为这里并不是专门讨论这件事,神只是简略宣告:凡头生之物所能产生的收益,他都赐给祭司。关于头生的要按祭司估定的价值赎出来,这并不是说祭司自己可以任意定价,好像他们有这种权柄;这里所说的估价,乃是指他们照神命令所当遵守的估定标准,正如我们在别处所见。这从上下文也很容易看出来,因为接着就补充了价格,而那价格是神自己已经定下的。至于洁净牲畜的头生,又有另一条律法:它们要在祭坛上被宰杀,脂油要焚烧,而肉则归祭司,如同燔祭中的胸和右腿一样。

但恐怕利未人或百姓中有人因喜爱新花样而企图破坏这条例,所以神宣告:凡他赐给祭司的,他永不从他们手中夺去;如此,一切争议就在后世都被除去了。首先,他使用“法令”或“定例”这个词,有些人将它译作“律例”;随后又加上“圣约”这个名称,为要使人对它的遵守更加郑重,也更不容易引起纷争和争吵;因为祭司若为自己的权利和特权争论不休,没有什么比这更不体面的了。因此,神表明:若有人搅扰祭司,就是冒犯他自己。“盐”这个字是用来比喻永久性;不过在这里,神似乎也是暗指献祭,因为祭物若不加盐便不可献上。借此,以色列人可以学到:借着属地而会朽坏的事物,乃是指向某种更大之事;因为我们知道,腌过盐的肉不容易腐坏。总之,这个比喻意味着不可侵犯的稳固。חק,出自חקק,意为“刻画、命定、设立”。

——Taylor《经文汇编》 法文补充:“甚至,盐的圣约。”

Verse 20

20. 主对亚伦说。这段经文一般来说,是指一切利未人共同领取的那些十分之一。我们很快就会看到,利未人照着神的命令,又把另一种十分之一献给祭司;此外,还会加上第三种,就是每三年才献一次的。至于这里,神要百姓献十分之一,为着供养利未支派。的确可以确定,在律法以前,古代列祖中早已有向神许愿或献上十分之一的惯例,这从亚伯拉罕和雅各的榜样就可看出。此外,使徒由此推论,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高于律法之下的祭司职分;因为当亚伯拉罕向他献上十分之一时,利未也等于借着亚伯拉罕向他纳了十分之一。(创世记14:20创世记28:22希伯来书7:11) 但神借摩西设立这十分之一的奉献,有两个不同而特别的原因。

第一,因为土地已经应许给亚伯拉罕的后裔,利未人原本合法应得其中十二分之一;但他们被略过,而约瑟的后裔分成了两个支派。因此,若不以别的方式供给他们,分配就会不公平。第二,因为他们在圣所中服事,他们的劳苦理当得到某种报酬;既然他们被分别出来执行圣职并教导百姓,就不合理叫他们缺乏生活所需。因此,神要他们从其余百姓那里领取十分之一,有两个理由:一是因为他们在以色列中没有产业,二是因为他们从事会幕的服事。此外,神作为他们的君王,本有权把十分之一视为自己的权利,如今却将其转交给利未人,并立他们为自己的代表。这就是“我是你的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十分之一如何使用,以后到适当之处还会说明;此刻只要记住:神从他们那里取去并转给约瑟子孙的那一份,便借此得到了补偿;并且因为他们脱离了家务事务,好代表全体百姓更自由、更专心于圣事,所以神赐给他们收入作为养生之需。因此,教皇派的祭司从中推导出荒谬的结论,以为十分之一因祭司职分的缘故理当归他们自己;否则他们就必须证明,他们所谓的平信徒都是他们的佃户,仿佛他们自己是全部土地中十二分之一的地主一样;再者,若他们把十分之一据为己有,同时又占有别的地产并收取租金,那就成了亵渎圣物。

他们所援引的使徒那句话,也丝毫帮不了他们;他们援引这话,不但不诚实,也很无知:“祭司职分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希伯来书7:12) 使徒在那里所主张的是:律法曾赋予利未祭司的一切,如今都单单属于基督,因为他们的尊荣和职分都在他里面得了终结。这些愚顽人好像抢夺了基督一般,把原本只属于他的尊荣归给自己。若他们真能忠心尽职,放下属世事务,专心教导百姓,并执行一切良善忠心牧者其余的职分,那么他们无疑应当由公共财力供养;正如保罗正确地推论,如今福音的执事所得的供养,不亚于从前在祭坛前供职的祭司所应得的供养(哥林多前书9:14)。但他们却借此为借口,不义地攫取十分之一,好像自己是其主人,并且更加厚颜无耻地聚敛地产和其他收益。

很可能当罗马皇帝最初宣称自己是基督徒时,或是出于正当合宜的感情,或是出于迷信,或是因着敬虔的关切,不愿教会没有传道人,便把十分之一赐给神职人员作生活所需;因为罗马国强盛之时,百姓常向其属国征收十分之一。有王的地方也是如此;例如西西里人在罗马人取得对他们的统治之前,就已经缴纳十分之一。此外,若城中缺粮,元老院还会向各省征收第二次十分之一。更进一步,我们从撒母耳记上8:15可以看出,君王收取十分之一乃是极其古老的惯例,所以罗马人仿效这一做法并不足怪。由此我们可以推知,当皇帝们想从公共财库中拨出生活费供养牧者时,他们选择十分之一而不是别的比例,是为了效法神。

事实上,如今仍然保留着一些痕迹;因为十分之一并不是到处都归祭司所有,而且众所周知,其中很大一部分被修士和修道院院长吞没了,而他们从前并不算在神职人员之列。我不必说,有些土地甚至是免十分之一的。若这些收入按他们愚昧所夸称的真是神圣地归神职人员承受,教皇又怎会允许平信徒持有呢?总之,既然十分之一应算在公共税赋和贡物之列,私人就不可拒绝缴纳,除非他们想破坏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王国的治理;但敬虔的君王应当谨慎纠正滥用,免得懒惰之徒吞吃原本献给教会的公共收入。“我是你的分。”我刚才已经解释过这句话的意思:因为利未人被排除在共同产业之外,神就从属于自己的东西中补偿他们的损失,好像是他们亲手从他那里领受一样;也就是说,他自己本身就足以丰丰富富地供给他们作为报偿。同时,他们也被命令只以他为满足。

我们也毫不怀疑,大卫呼喊说“主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为我持守。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诗篇16:5)时,正是暗指这段经文;因为他的意思不只是神比一切地上的财富更宝贵,而且是说,与神相比,别人认为最美、最可喜悦的一切都毫无价值。如今我们既都在基督里成为祭司,这个条件也加在我们身上,就是我们不该寻求别的分。并不是说我们实际上必须放弃一切属世财物,而是说我们的福乐既如此稳妥地建立在他里面,我们就当以他为满足,即使缺乏万物也能忍耐承受;而那些有所拥有的人,也应当像一无所有的人一样自由,不受缠累。一般的看法是,这事发生在第四世纪,那时执政者开始偏袒教会,世界也大体上从异教归信过来。有人认为君士坦丁以法律把十分之一定归教会,但现今并无君士坦丁现存的法律明确提到这事。

到第四世纪末之前,正如Selden先生不仅承认,而且从Cassian、Eugippius等人处证明的,十分之一已经缴纳给教会。——Bingham《古代教会史》卷5,第5章,第3节。即西塞罗《反维勒斯》2卷13章和3卷6章所提到的“希耶罗法”。

Verse 22

22. 以色列人不可再挨近。 他再次强调先前所说的话:利未人是被拣选出来办理圣事的;因为神不像在律法颁布以前那样,让全体百姓都可随意亲近,那时别人也会献祭。然而,他仍严厉吩咐他们务必要谨慎尽职,因为他们中若有人犯错,罪就必致命;因为他所说“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而死”,应当这样理解。正如下节所说,他们要担当一切玷污的罪责;因为若神的敬拜因无意中的疏忽被污秽了,这罪就要归在他们身上。 参英王钦定本旁注;这是他对第23节话语的解释性转述。

Verse 25

25. 主对摩西说。这是另一种十分之一,就是利未人献给祭司的,乃是全部出产中的百分之一。有人把它算作第三种,但我已经说明了我为什么不同意这种看法。可以确定的是,在同一年里征收并缴纳双重十分之一,并不太可能。因此,这种两重划分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了。给祭司更大的份额,不仅是作为一种尊荣的区别,也是因为对他们如何使用这些供物,要求有更高的圣洁和正直;并且他们也要承担许多特别的重担。为免利未人过于吝啬小气,神宣告:若他们对祭司行事不诚实,他们的偷窃之恶并不亚于百姓扣留本该归神的那一份;这就是那句话的意思:他们所当献上的“十分之一中的十分之一”,应当像是从禾场和酒榨中所献的一样(民数记18:27);仿佛是在说,百姓不能免除第一种十分之一,利未人也同样不能免除第二种十分之一。

接着,这条诫命又进一步扩展,就是他们应当从一切供物中献出一部分。第三,又教导他们要有真诚的慷慨,不可把瘦弱、残次、或任何品质较差的东西留作祭司的分,反而应当献上最上好的;因为这就是חלב(cheleb)一词的意思。有些人把它译作adeps;我觉得pinguedo更合适,不过其中同样含有比喻。民数记18:30。英王钦定本作“其中上好的”;旁注作“希伯来文:脂油”。按Facciolati的解释,adeps指不易凝固的液态脂肪;而pinguedo则泛指脂肪,即“动物和其他事物中的油性质”。

Verse 31

31. 你们随处都可以吃。 因为十分之一被算在圣供物之中,所以可能会产生一个问题:除了在圣所之外,是否可以在别处吃呢?因此,神宣告,当利未人分出δευυτεροδεκάτας,即第二次的十分之一之后,剩余的部分就转变为普通食物的性质和地位;因此,他们可以在任何地方吃用十分之一谷物所作的饼,如同吃自己田地的出产一样。 后面附加的理由,似乎并不十分贴切,就是说这是他们在会幕服事所付出劳苦的工价;因为由此似乎更应推论,这食物是专门给那些正在执行职务、在会幕中守望、或在祭坛上宰杀祭牲的仆役吃的。但既然神命令他们分散住在全地,而他们也并不因住得远就停止作会幕的仆役,所以无论他们在哪里,都可以吃神所分定给他们的食物,这样的许可就是正当的。 如果可以把语助词כי(ki)按转折意义来理解,意思就会更清楚。下一节中,他又重申同样的宣告,就是说,当他们诚实地把当纳给祭司的献上之后,就不再负有任何罪责。然而与此同时,也严厉警告他们不可借着任何诡诈使自己陷入罪中;因为神宣告,若他们暗中侵吞其中任何一部分,这就构成亵渎圣物,并以死刑威吓他们;因为“亵渎百姓的圣物”,就等于亵渎那以全体百姓名义所奉献为圣的一切。 כי可译为“因为”或“由于”。——W. “也可以译作:虽然这是你们的工价。”——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