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 7:24。“他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这事。” 我们必须留意马可所提到的这个情形:基督到了那里,并没有竖起旗帜公开显扬自己,反而在那偏僻之地暂时力求隐藏,像一个平常人一样。马可是按照肉体通常的理解来说这话;因为基督固然借着他神圣的灵预知将要发生的事,然而就他作为父的执事和使者而言,他仍把自己限制在神所赐给他的呼召范围之内,正如按他的人性我们所当预料的;就这一点来说,便可说他作为人所愿意的,未能成就。同时,正如我所说,这件事极有力地定了犹太人的罪;他们虽然自夸是主圣约的后嗣,是他的子民,是君尊的祭司,却在基督大声向他们宣告所应许的救赎,并且又用神迹加以印证的时候,仍然又瞎又聋;而这位妇人,与亚伯拉罕的子孙毫无关系,乍看之下圣约也完全不属于她,却在既未听见他的声音、也未见过他的神迹的情况下,主动来到基督面前。
马可福音 第 7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24
Verse 32
马可福音 7:32。“有人带了一个聋子到他那里来。” 他们恳求他按手在那人身上的原因,可以从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经文中知道;因为按手是分别为圣的庄严记号,并且圣灵的恩赐也借此赐下。毫无疑问,基督常常使用这礼仪;所以这些人所求的,不过是他们知道他先前一向所行的事。这一次,基督却用了别的记号;因为他把自己的唾沫抹在那哑巴的舌头上,又用指头探入他的耳朵。单是按手,本来就已经足够有效,甚至他不必动一根手指,只要凭自己一个意志的行动便能成就;但很明显,当外在记号被证明有益时,他就大量使用这些记号。这样,他用唾沫触摸舌头,是要表明说话的能力惟独是由他所赐;而他把指头放进耳朵里,则表明刺透聋人的耳朵乃是他职分范围内的事。没有必要诉诸寓意;我们也看见,那些在这个题目上耽于巧妙议论的人,非但拿不出任何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反倒使圣经沦为讥笑的对象。有节制、有判断力的读者,只要领受这一条教训便够了:我们借着祷告从基督那里同时得着说话和听见的能力;因为他把自己的能力倾注在我们的舌头上,又用他的指头刺透我们的耳朵。
(423)“为把人分别出来并使其成圣。”
Verse 33
马可福音 7:33。“他就领他离开众人,到一边去。” 他这样做,一方面是要使那些无知、尚未足以作见证的人,可以从远处略略看见他神性的荣耀;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自己更有机会倾心迫切祷告。他举目望天并叹息,这是强烈情感的表现;这使我们看见他爱人的热切,因为他如此深切地怜悯人的苦难。毫无疑问,他把自己口中的唾沫送到别人的口中,又把指头放进他的耳朵里,也是要显明并表达同样的慈爱之情。然而,当他只是简单地吩咐舌头和耳朵“开了吧”的时候,就宣告了他有至高的权能,可以除去我们一切缺陷,使我们恢复健康;因为马可记下那个迦勒底词“以法大”,就是“开了吧”,并非没有充分理由,乃是要见证基督神圣的大能。在许多愚妄之人使洗礼败坏的种种荒唐行为中,主所用的这个举动竟被变成了一场滑稽戏;这件事向我们表明,人若任意随着己意更改神的奥秘,他们的放纵就没有止境。
Verse 36
马可福音 7:36。“于是他嘱咐他们不要告诉任何人。” 许多注释者把这些吩咐曲解成相反的意思,好像基督是故意激动他们去传扬这神迹的名声;但我仍然更愿意接受我先前所说的那个更自然的解释,就是基督只是想把这事的公开传扬,延后到一个更合宜、更方便的时候。因此,我毫不怀疑,他们的热心是不合时宜的;因为他们虽被嘱咐要沉默,却急着去说。人若不习惯基督的教训,在不该热心的时候被过度的热心冲动带走,这并不叫我们惊讶。然而,他们愚昧地想要做的事,却被基督用来促进他自己的荣耀;因为这神迹不但被传开了,而且那整个地区因轻看天上恩赐的赐予者,就成了无可推诿的。
(424)《福音书和谐》第一卷,第374页。
Verse 37
马可福音 7:37。“他所作的样样都好。” 马太在汇集了许多神迹之后,总结说“众人都希奇,并归荣耀给以色列的神”;这就是说,神用不同寻常的方式彰显自己的能力,从而唤起人对他圣约的记念。但马可的话里也许含有一种对比;因为关于基督的传闻并不一致,而“众人”或“群众”这个词,也许是要表明,诽谤他行为的只是那些邪恶、恶毒的人,因为他所作的一切非但丝毫不该使他受人毁谤,反倒配得最高的称赞。但我们知道,而且这是自然本身也教导我们的,没有什么比把所赐的恩惠当作嫉妒和恶意的缘由更不公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