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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第 3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如果他的供物是平安祭,他现在讲到另一类祭,就是那些为庆贺神所赐福分、作为感恩见证的祭;其中一部分用火焚烧,一部分归祭司,其余的留给献祭的人自己。至于“שלמים(shelomim)”这个词,我先前已经简要说过我的看法;通常把它译作“平安祭”实在并不恰当。另一些人说,它们被称为“完全之祭”,因为不洁净的人不可触摸,这种说法也很牵强。然而,希伯来人在“平安”一词中包含平安稳妥和一切顺利亨通之意,因此我认为它的复数形式很适合译作“诸般亨通”。因此,大卫把在这祭中所献的奠祭称为“救恩的杯”(诗篇 116:13);我也毫不怀疑,他是借着这个外在记号来表明感恩。

我承认,这种祭不仅是在感谢时献上的,也是在他们向神求平安和亨通时献上的;不过,这个名称始终极其贴切,因为他们借此承认神是一切美善之事的作者,把他们一切的亨通都归给祂。首先,他吩咐一切祭物都要带到会幕前,这就是他所谓来到“神面前”的意思;否则,人们就会在各城各村到处筑坛,借着这种放任,神的敬拜就会被败坏,宗教也会被倾覆。因此,为了使百姓持守信仰上的合一,他命令他们都满足于一个祭坛。神要人在祂分别为圣归自己的地方受敬拜、得尊崇,免得他们分散去随从别神;然后,祂规定献祭的方式,无论祭牲是出自牛群还是羊群。

对这些细节发出如此精确的吩咐,似乎是无谓的琐细,甚至是多余的重复,因为同样的事常常用几乎相同的话反复叮嘱;若不是因为这种郑重提醒百姓,在这些礼仪中包裹着更高的事,同时也约束他们,不可任意增添或更改哪怕最小的一点。这种极其谨慎的遵守,本应像牵着他们的手一样,引他们进入这些礼仪所表明的事,使属灵的真实在外在的形象之下呈现在他们眼前;其次,这也应当使他们仿佛被捆绑在神的话语之下,免得他们在圣事上凭自己的理性随意行事。

如今,既然献祭的用处已经止息,我们首先受教:若不殷勤操练自己,以显明我们的敬虔,来回应神向我们所施无限而恒常的慷慨,神的恩赐就被亵渎了;第二,若我们的敬虔不是纯一并且单单归给祂,我们就是不敬虔地夺取了祂当得的分;第三,正如我们是奉基督的名祷告,我们所许的愿也当借着祂的手偿还,我们的感谢也当借着祂献上;第四,不可懒散或敷衍地颂赞神的慈爱,而必须把这事当作极其重要的事,以非同寻常的热心和专注竭力去行。

Verse 16

祭司要把这些焚烧,这样把献祭的主要职责交给祭司是合理的,也就是洒血并把脂油投入火中,因为只有他有资格施行赎罪。而且,虽然“食物”这个词里包含一种比较生硬的比喻,却极好地表达了圣灵要教导的事:律法下的敬拜蒙神喜悦,正如我们所吃的食物使我们愉悦一样;同时,这也表明神与祂百姓亲密的相交,仿佛祂与他们同席而坐。诚然,那位把生命吹入万物、也不从任何人那里有所借取的神,并不需要食物;但祂无比的慈爱,再没有比祂竟屈尊使自己仿佛成为敬拜者的同席之伴更能彰显出来了。玛拉基也用同样的说法责备百姓的忘恩负义,他说:“主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玛拉基书 1:12)这并不是因为神喜悦肥畜的脂油或饼,而是因为忽视这格外彰显祂恩典的凭据,乃是粗鄙且不可容忍的不敬虔之举。

不过,这个比拟应当归到它所代表的真实上去,也就是:信心的操练和我们敬虔的凭据,对神的悦纳并不亚于祂享用精美丰盛的筵席;因此,我们更当谨慎,免得夺去祂所喜悦的事。我不十分清楚神为何在一切祭中都为自己保留脂油,并吩咐将其焚烧,除非祂是要借此使祂的仆人习于节制。我们已经看过,脂油显然被视为最精美的部分,摩西把这个词用于五谷和酒时就是如此;诗篇 63:5 也清楚表明了这一点:“我也要以肥甘为满足。”当神宣告(以赛亚书 1:11)祂不喜悦“脂油”时,祂的意思不是说祂自己需要牲畜中最上好的部分,而是要以色列人记得,他们享用一切食物都当节制,好像已经把其中最好的和初熟的分别为圣献上了一样。若有人想要对此有更清楚的解释,那么献上脂油一事教导他们更尊重对神的敬拜;其次,也教导他们操练节制。

那些只会搔人耳朵的寓意解释,还是让别人去寻求吧。伊绪基乌虽然先是假称脂油象征属灵的情感,不久之后又把它变成肉体粗俗的欲望。有人认为它所指的是基督;也有人认为它表示我们肉体的粗重和肥腻,必须借圣灵的火炼净,好叫它向神被治死。使我满足的是这个朴素的意思:当律法许可他们吃圣物时,又附加了一个例外,把最好的那一份留在神手中;其次,那些最能吸引贪食之人的部分被火烧尽,是为抑制他们的饕餮。这里也像别处一样禁止吃血,因为血已被分别为圣归给神,用来施行赎罪;但禁止吃血还有另一个更高的原因,这在创世记 9章已经提到,我们在解释第六诫时还必须再次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