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的供物是平安祭,他现在讲到另一类祭,就是那些为庆贺神所赐福分、作为感恩见证的祭;其中一部分用火焚烧,一部分归祭司,其余的留给献祭的人自己。至于“שלמים(shelomim)”这个词,我先前已经简要说过我的看法;通常把它译作“平安祭”实在并不恰当。另一些人说,它们被称为“完全之祭”,因为不洁净的人不可触摸,这种说法也很牵强。然而,希伯来人在“平安”一词中包含平安稳妥和一切顺利亨通之意,因此我认为它的复数形式很适合译作“诸般亨通”。因此,大卫把在这祭中所献的奠祭称为“救恩的杯”(诗篇 116:13);我也毫不怀疑,他是借着这个外在记号来表明感恩。
我承认,这种祭不仅是在感谢时献上的,也是在他们向神求平安和亨通时献上的;不过,这个名称始终极其贴切,因为他们借此承认神是一切美善之事的作者,把他们一切的亨通都归给祂。首先,他吩咐一切祭物都要带到会幕前,这就是他所谓来到“神面前”的意思;否则,人们就会在各城各村到处筑坛,借着这种放任,神的敬拜就会被败坏,宗教也会被倾覆。因此,为了使百姓持守信仰上的合一,他命令他们都满足于一个祭坛。神要人在祂分别为圣归自己的地方受敬拜、得尊崇,免得他们分散去随从别神;然后,祂规定献祭的方式,无论祭牲是出自牛群还是羊群。
对这些细节发出如此精确的吩咐,似乎是无谓的琐细,甚至是多余的重复,因为同样的事常常用几乎相同的话反复叮嘱;若不是因为这种郑重提醒百姓,在这些礼仪中包裹着更高的事,同时也约束他们,不可任意增添或更改哪怕最小的一点。这种极其谨慎的遵守,本应像牵着他们的手一样,引他们进入这些礼仪所表明的事,使属灵的真实在外在的形象之下呈现在他们眼前;其次,这也应当使他们仿佛被捆绑在神的话语之下,免得他们在圣事上凭自己的理性随意行事。
如今,既然献祭的用处已经止息,我们首先受教:若不殷勤操练自己,以显明我们的敬虔,来回应神向我们所施无限而恒常的慷慨,神的恩赐就被亵渎了;第二,若我们的敬虔不是纯一并且单单归给祂,我们就是不敬虔地夺取了祂当得的分;第三,正如我们是奉基督的名祷告,我们所许的愿也当借着祂的手偿还,我们的感谢也当借着祂献上;第四,不可懒散或敷衍地颂赞神的慈爱,而必须把这事当作极其重要的事,以非同寻常的热心和专注竭力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