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其重复 3.“你们若遵行我的律例。”现在我们要讲两段值得注意的经文,其中他明确论到神的仆人所可盼望的赏赐,以及违背的人所当受的刑罚。我确已说过,凡神以我们遵行祂诫命为条件向我们所应许的,若祂严苛察究我们的行为,就都归于无效。因此,若我们想在神面前得蒙恩宠,就必须放弃律法的一切约定。然而,信徒的行为虽有亏欠,却因赦免的介入仍为神所悦纳,所以这些应许之所以有效,也正在于律法严格的条件被缓和了。故此,当他们向前奔走、竭力追求时,虽然其努力并不完全,仍得着赏赐,就如同他们已经完全尽了本分一样;因为他们的缺欠既因信被遮掩,神便把祂白白赐给他们的,冠以赏赐之名。因此,“遵行神的诫命”并不严格等于完成律法所要求的一切;这说法中也包含神如何宽待祂的儿女并赦免他们的过犯。
所以,对信徒而言,这应许并非没有果效;他们虽远未达到完全,却仍竭力将自己献给神。正如先知所教导的:“我要怜恤他们,如同人怜恤服事自己的儿子。”(玛拉基书 3:17)这就是说,他们的顺服之所以蒙悦纳,并不是因其配得,乃是因神以父亲般的恩待眷顾之。由此可见,那些以为自己照着神的约定使神成了欠债者的人,他们的骄傲是何等愚妄。这里把报偿限制在今世这短暂的生命中,乃是律法初步教导的一部分;因为正如神属灵的恩典是借着影儿和形像向古人表明的,赏赐和刑罚也是遵循同样的原则。人与神和好,是借着牲畜的血向他们表明的;赎罪有各种形式,但都是外在可见的,因为其实体尚未在基督里显明。同样地,列祖对于永生和末后复活的认识,还没有像如今在福音中那样清楚明白,因此神大多借着外在的凭据显明祂是悦纳祂的百姓,还是向他们发怒。
如今神不像从前那样公开报应罪恶,于是狂热之徒便推论说,祂几乎改变了本性;甚至摩尼教徒也借此妄想,以色列的神与我们的神不同。但这种错误出于粗鄙可耻的无知;因为他们不区分神不同的治理方式,就不惮于亵渎地把神一分为二。如今,大地不再裂开吞灭悖逆的人;神也不像对所多玛那样从天打雷;祂不再像在以色列营中那样降火毁灭恶城;也不再差遣火蛇施以致命之咬。总之,这类明显的刑罚如今并不天天摆在我们眼前,使神在我们面前显为可畏;原因就在于,福音的声音如今在我们耳中更清楚地响起,如同号筒之声,召我们到基督属天的审判台前。因此,我们当学会战兢,惧怕那把一切恶人赶出神国的判语。
反过来说,神如今也不像从前那样以地上的福分赏赐祂的百姓;因为我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因为我们当效法我们的元首,并且必须经历许多患难进入天国。所以,压迫我们的逆境越大,我们就越当欢然昂首,直到基督把我们聚集到祂荣耀的交通中;并为那摆在天上的盼望,奔走我们蒙召的路程。总而言之, “叫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荣耀的显现。”(提多书 2:12-13) 我也承认,保罗所教导的确是真理:敬虔“今生和来生都有应许”(提摩太前书 4:8);而且信徒在地上确已尝到那福乐,就是他们后来要完全享受的。
神也向恶人施行审判,为要提醒我们那最后的审判;但我所指出的区别仍是显然的:神既在福音中向我们开启了天上的生命,如今便直接呼召我们归向它;而祂引导列祖归向它,却仿佛是一步一步地领他们前行。为此,保罗在别处又教导说,信徒在今世受苦,乃是“神公义判断的明证,叫你们可算配得神的国;你们就是为这国受苦。神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等等。(帖撒罗尼迦后书 1:5) 总之,我们不要希奇以色列人只是借着今世的赏罚被吸引、被警戒,这并不比迦南地对他们成为永恒产业之象征更奇怪;尽管如此,他们仍承认自己在那地是客旅,是寄居的。因此,使徒正确地推论,他们所羡慕的是一个更美的家乡。
(创世记 47:9;诗篇 39:12;希伯来书 11:16)这样,那些荒谬绝伦之人的狂妄便被驳倒了;他们以为列祖只满足于会朽坏的福乐,好像神不过是在客店里把他们喂饱一般。然而,我所说的区别仍然成立:神借着今世的福分与刑罚,比福音颁布以后更充分地显明祂是父,也是审判者。(207)“借着他(摩尼),基督教要摆脱与犹太教的一切联系。”尼安德《教会史》。又说:“由这些原则(即二元论原则)自然且直接产生的神学错误,就是完全拒绝旧约的权威。
关于这一点,摩尼由于接受东方哲学,便不得不拒绝犹太人的神学。” (208)“像可拉、大坍和亚比兰一样。” (209)“这段讨论本来无论如何都极有益处,但由于那可怕的恶徒塞尔维特,以及再洗礼派中一些疯狂之人,就更显得必要了;他们看待以色列民,如同看待一群猪,荒谬地设想主只是在今世以属世福分把他们喂饱,并没有赐给他们蒙福不朽生命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