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2.“你们可吃的走兽乃是这些。” 在摩西出生之前,圣祖们就知道哪些动物是不洁净的;挪亚就清楚证明了这一点,因为他奉神的命,把洁净的牲畜各取七对带进方舟,并从其中献上感谢祭给神。若不是借着隐秘的启示受了教导,或这传统从祖先传给了他,他当然不可能遵行神的命令。然而,若说神愿意坚固这传统上的分别,于是设立若干区别的记号,使人能更谨慎地遵守,也免得人因无知而渐渐违犯,这并无不合理之处。因为神从创造世界起,也把安息日分别为圣归自己,并要百姓在律法颁布之前就遵守;但后来这日子的特殊圣洁又被更清楚地表明出来。此外,这里对洁净和不洁净的动物,不但用名称,也用记号来加以区分。
如今这些所列的专名,对我们帮助不大;因为许多在东方常见的种类,在别处并不为人所知,所以那些生在远方、住在远方的犹太人(35),很容易在这些事上出错;另一方面,他们越大胆猜测,就越不可信。至于其中许多动物,我承认并无歧义,特别是那些驯养的、随处可见的,或圣经中有明显描述的动物。因此,确实的知识只能从这里所规定的记号来寻求:就是分蹄并倒嚼的动物为洁净;若二者缺其一,便是不洁净;海里或河里的鱼,凡有鳍有鳞的,就是洁净。至于鸟类,并没有给出这样的分类,只是列出那些不可吃、吃了便有罪的不洁净之鸟。最后也提到了爬物。
至于细节,若有什么值得留意的,稍后再看;现在我们总要记住我先前所提过的总原则:外邦人可以吃各样食物,许多食物却禁止犹太人吃,为要使他们连在饮食上也学习操练洁净;这正是他们与通常习俗分别出来的目的。因此,他们把“chalal”一词(36)既用作“使之平常”,也用作“玷污”;“chol”一词则表示“污秽”,因为它与圣洁、分别出来的事物相对。诚然,外邦人凭着天然本能,对这里所禁的某些动物也极其厌恶;但神仍要用篱笆围住祂的百姓,使他们与邻舍分别开来。那些以为神在这里是顾念他们的健康,仿佛在履行医生职责的人,以虚妄的推测歪曲了这律法全部的力量和功用。
我固然承认,神许可人吃的食物确实有益健康,也最适合作食物;但是,无论从序言中神警告祂所拣选的百姓要追求圣洁,还是从这律法后来被废除这件事来看,都足以清楚表明,饮食上的这种区分乃是神用来管教祂古时百姓的初步教训的一部分(37)。“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歌罗西书2:16) 保罗这话的意思是:属灵的事,曾借着禁戒食物这种外在礼仪被影射出来。为此他在别处也说(罗马书14:14),他知道并深信(38),在主耶稣基督里没有什么本来是不洁净的;因为基督借着祂的死,把祂的百姓从奴仆式的辖制中救赎出来。由此可见,禁戒食物必须算在礼仪条例中,这些都是敬拜神时的操练。
但这里又生出一个问题:既然从挪亚的日子起,某些动物就已算为不洁净,而同时又许可人毫无例外地吃一切动物,这二者如何相容?我不同意有些人的看法,以为神起初所设的区别后来逐渐废弛了;因为神只把吃血排除在外,却把地上一切行动的活物都赐给挪亚的后裔作食物。因此,我把当时列祖心里所受启示而知道的那种不洁净,仅限于祭祀方面;我也毫不怀疑,亚伯拉罕和他们一样,吃猪肉与吃牛肉一样都是合法的。后来,当神把律法的轭加在百姓身上,为要抑制他们的放纵时,祂就在某种程度上收窄了这普遍的许可;这并不是因为祂后悔自己先前的慷慨,而是因为用这种方式强迫这几乎还粗野未开化的百姓顺服,乃是有益的。
然而,既然律法之前圣徒的地位与我们一样,就必须记住我先前所说的:他们也照着自然的指引,自发避开某些食物,正如今日没有人会捕猎狼或狮子来吃,也不会想吃蛇和别的有毒之物。但这条例的目的却是另一回事,就是免得这属神、被分别为圣的独特百姓,随便而混杂地与外邦人交通。(35) “犹太拉比。”——法文。(36) “חול”在英译本中于利未记10:10译作“unholy”,于撒母耳记上21:5译作“common”,于以西结书22:26和42:20译作“profane”;最后一处若译作“common”或“public”会更合适。——W。(37) “Pedagogiae。”——拉丁文;法文作“幼稚的教训”。(38) 参见该处加尔文注释(Calvin Society 译本)及欧文的注。
加尔文显然并不按我们译文“我知道,并且靠着主耶稣深信”来理解这句话;而是如我在正文中所表达的,认为使徒说的是基督不是他确信的来源,而是所提不洁净被除去的根据。法文作:“他知道并深信,对那些信耶稣基督的人,没有什么是不洁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