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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 第 14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第1节 1.“以下是所得之地”等。现在他转而论到迦南地,九个半支派要从这地得他们的产业。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他会立刻暂时中断叙事的线索。不过,从那片情形不同的地区转到这里,是很合时宜的,好让读者知道,这里所说的是要用拈阄分配的迦南地。我们已经说过,约书亚和以利亚撒所分的不仅是以色列人已经得着的地;他们更是信靠神的应许,把他应许给百姓的一切都满有把握地包括在内,仿佛他们已经实际占有了一样。我们确实会看到,这种分配并不是一次就完全完成的;当头一签落在犹大支派时,其余各支派的次序仍存留在盼望中。这里出现了一个难题。若土地是借着拈阄分配的,怎么还能说是由约书亚、以利亚撒和众首领来分配呢?因为阄的结果并不受人的意见、意志或权柄支配。

若有人回答说,他们负责监督,防止有人作弊,这难题仍未解决;而且,这种遁辞还会被上下文驳倒。所以我们当知道,他们被拣选,并不只是为着借拈阄分地,也是要在之后扩张或缩小各支派的疆界,按各支派应得的比例分配给他们。这件事显然不能单靠赤裸裸的拈阄来完成。因为按人的看法,没有什么比阄的结果更偶然;人并不知道神是否会把玛拿西半支派安置在犹大支派所得之地,或把西布伦安置在以法莲的地方。所以一开始他们不能再往前作别的,只能先把地分为十个区域或省分。但这样一来,各支派所得地域的范围仍然是不确定的。因为若任凭各支派自己选择,有的会想定居中央,有的会偏爱安静的地方,有的则会看重土壤肥沃、气候宜人或风景优美。然而阄却仿佛把犹大支派放在前头,把西布伦打发到海边,使便雅悯邻近犹大,又把以法莲安置得更远。

总之,阄的作用是使这十个分区自埃及通向叙利亚,从北方延伸到地中海;使一些人成为埃及人的邻近者,使一些人得海滨之地,使一些人得山地,又使一些人得中间的山谷。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民间领袖所剩下的职责,就是按照公平的原则,从四面划定边界。因此,他们还必须计算各支派有多少千人口,并按人数多寡,分给各支派较多或较少的地。因为照着神的命令,必须遵守合宜的比例,按所作人口统计所确定的人数,分配较大或较小的地域(民数记26:0)。同样,首领们也要按判断来规划各地疆界,照情况调整长短宽窄。还必须记住民数记26:0所说的,这里称为宗族首领的那十个人,执行这职分并不是出于人的选举,而是出于神的声音。这样,各支派都有自己的监督者,以防有人行诡诈或施暴。既然他们是神所指派的,对他们起疑就是不敬虔的。

这样,虽然土地是借拈阄分出去的,约书亚仍可说是分配土地的人。

Verse 4

第4节 4.“他们没有把产业分给利未人”等。这里第三次重述有关利未人的事,就是他们没有被算在支派数目之内,不像别的支派那样分得一份产业;但这里提起这事,目的却不同,因为紧接着就补充说,约瑟的子孙分为两个支派,因此蒙特权得了双份产业。雅各早已这样预言过(创世记49:0);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像神所设立的裁判者一样,在这事上把约瑟的子孙置于别人之上。因此,神把利未人归给自己,作为特别的产业,并以约瑟两个家族中的一个来代替他们。

Verse 6

第6节 6.“那时犹大人来到”等。这里原本开始讲论分地的事,现在却暂时中断,为要插入一段记述,就是迦勒请求把希伯仑山给他,因为这是摩西曾应许他的。这事发生在百姓尚未停止争战、还需要拈阄分地之前很久。经上说,这是他们进入那地后的第五年;他所求的,不是要一个已经被征服、敌人已经清除的地方赐给他,而是在战争喧嚣炽烈之中,请求准许他借着击溃并杀灭那里的巨人来取得那地。他所求的,不过是预先安排好:当他的勇武征服了那些巨人之后,他不至于被剥夺自己劳苦的赏赐。而这种安排的方法,就是不让那地被列入某一支派的公共拈阄中。因此,他并不是独自提出这要求,连他本支派的人,就是犹大子孙,也与他一同前来,因为把这项特别恩惠赐给一个家族,实际上也等于给全支派增添产业。

所以,虽然说话的只有迦勒一人,但凡与此事有利害关系、盼望他的请求得蒙应允的整个支派都在场。我不明白为什么迦勒会被称为基尼洗族。他在民数记32:0也这样被称呼。我并非不知道有些解经家猜测,他是从基纳斯得了这个别名,因为他自己或他的某位祖先曾住在基尼洗族人中间;但我看不出这种说法有什么坚实根据。会不会是他因某项卓越功绩而得了这个称号,正如得胜者有时会以自己所征服的民族为姓号一样?由于这个应许并没有记在任何公共文书里,而如今仍存活的见证人只有约书亚,所以他就向约书亚提出申请。

并且很可能,当那十个探子提到亚衲族人的名字、意在恐吓百姓时,迦勒为了驳斥他们的奸诈,就诚实地回答说:当他在希伯仑山看见那些人时,他们并不可怕到那个地步;只要在把他们赶出去之后,他可以承受他们的土地,他就愿意亲自攻击他们;而摩西就在这些条件下,把那地作为居所许给他,叫他凭自己的勇力去取得。

Verse 7

第7节 7.“我那时四十岁”等。他似乎在谈论自己的德行时,用词比一个敬虔谦逊之人所当有的更高昂一些。但我们要记得,这件事本身容易招致嫉妒,也容易惹来许多反对,因此需要特别的称许,好压下嫉妒的声音。所以他提到,自己曾忠诚地把所探知的那地情形带回来。因为“我心里怎样”这句话,显然是指真诚,心在这里是和诡诈的话相对的。若有人荒唐地想象,他只是心里这么说,却因怕被同伴杀害,不敢在路上说出来,那就太可笑了。这句话无非是说,他照着所领受的命令诚实行事,没有粉饰,也没有伪装。他之所以进一步陈明自己正直的可贵,是因为虽然除了约书亚之外,他遭到所有同伴的反对,却没有向他们的恶意屈服,也没有被他们邪恶的同谋所挫败,反而坚定不移地持守自己的目标。若按字面直译,这句话是“我满心跟从耶和华你的神”;但其明显含义是:他没有被那十个人的恶谋引离忠心尽责的道路,尽管抵挡他们极其困难;因为他以不可动摇的恒心跟随神,深信神才是这次差遣的发起者,而那些奸诈之人却想把百姓从这事上拉走。 我们要从这段经文学习:第一,若末后的部分不能与起初相称,再好的开端也会归于消失;第二,惟有我们跟随神时,恒心才配得称赞。

Verse 9

第9节 9.“那日摩西起誓说”等。这里就显明出那次使节任务诚实忠心完成的一个果效,就是得着全体百姓都被剥夺的产业。因为虽然长寿理当被看作神的一种怜悯,这里还进一步加上了长寿的目的,就是叫迦勒得着那别人得不着的产业。这不是寻常的特权。接着他称颂神的信实,因为神延长了他的寿命;不仅如此,还赐给他活力与力量,使他虽然已经八十多岁,却丝毫不比年轻力壮之时衰弱。别的人也有老当益壮的,但人数很少;而且即便如此,他们平稳的晚年也未必兼有一种男子汉的劲力,直到八十五岁仍完全不减。因为他所主张的,不仅是统帅的技巧和勇武,也是士兵身体上的力量。接着他又提到自己生平其他的职分和行动。因为在希伯来语里,“出入”就等于遵行并履行我们本分的一切方面。迦勒用事实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他要求把攻击并赶逐巨人这件事交给自己去做。

然而,他并不是因麻木的骄傲而自高自大,以致确信必胜;他乃是盼望从神的帮助得着亨通的结果。诚然,“或者”这个词似乎表现出一种不协调的疑虑,好像他只是碰运气地束腰上阵作战一样。(141)那些解经家认为,这是他出于谦逊而对自己有所保留,并顾念自己的软弱;他们的话说中了一部分,却没有说到全部。他们确实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或者”是指人在察看现实局势时通常会有的共同感觉。首先必须认真思想他的用意是什么。若他所求的是一座无需费太大力气就能夺取的山地,那么他反而更难得到许可。但如今,当任务的艰难被明确摆出来时,他就赢得了约书亚和众首领的赞同,因为他们答应他的请求,实际上不过是把一场艰巨、未定且危险的争战确定给他。

既然他知道以色列人一听见巨人的名字就发抖惊惶,所以他是按着他们的看法,把这事说成带着疑问和不确定性的事。至于他自己,这番话清楚表明,他绝不是以摇摆不定、犹疑不决的心来看待神对他说的话。“我必赶出他们去,”他说,“正如主所说的。”难道我们能说,当他宣告神的话时,他还怀疑神会不会成就自己的应许吗?显然,他只是提醒众人这件事多么危险,好叫自己更容易得到他们的同意。况且,在希伯来语里,这个词常常只是表示困难,并不意味着人心中有不信或不安。要把那些巨人从那坚固营垒中赶出去有多么困难,(142)从一个事实就可推知:约书亚死后,迦勒才敢着手攻击他们。

(141)法文:“诚然,这个‘或者’一词通常是疑惑的标记,看起来似乎奇怪,也不相宜,好像他是碰运气去准备战斗一样。” (142)拉丁文:“那防御工事。”法文:“那座防守极其坚固的堡垒。”

Verse 13

第13节 13.“约书亚为他祝福”等。他如此恳切地祈求,是要表明自己心中的喜悦。因为借着榜样称赞迦勒的勇武是合宜的,这样别人也会被激励,胜过他们一切的惧怕。这就好像他已经登上一处高地,可以俯视那些巨人一样。因此,对迦勒的祝福也包含着称赞,而这种称赞可以成为对百姓的劝勉。到了本章末了,经上说希伯仑原名基列亚巴。在这里要注意,经文所指的不是那座山本身,而是那座主要的城,这城在圣经中屡次被提到。据说这名字是从一个以高大著称的巨人得来的。这就驳倒了某些解经家的一种幻想;他们坚持说,这城得名是因为那里埋葬了四位族长,就是亚当、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显然,迦勒提出这要求时,并不是着眼于眼前的安逸或个人利益,因为直到多年以后,他才去承受那已经赐给他的地方。

因此,那件仍然系于神不可测度之恩典、仅仅在盼望中存留的事,若作为特别恩惠赏赐下来,所关乎的就不只是一个私人家族的利益,也同样关乎全体百姓的利益。这样一种若非借着神作为的奇妙彰显就不能生效的赏赐,几乎不可能惹人嫉妒。不过,这里又生出一个问题。既然希伯仑后来不仅成了利未人的产业,而且又是逃城之一,这项赏赐怎能仍然有效呢?若我们说,迦勒满足于别的城镇,把自己的权利让给了利未人,这显然不能解决困难,因为经文明明指定迦勒是那城的所有者。但若我们思想,赐给利未人的不过是在那些城中居住的权利,那么就没有矛盾了。同时,迦勒的节制也很值得称赞;那地方既因特别特权归他所有,他仍不拒绝接待利未人居住。

(143) (143)按这里所给出的解释,利未人持有希伯仑,不过是一种不稳固的占有,取决于迦勒的善意;他可以接待他们居住,也可以不接待。然而,从别的经文,尤其是约书亚记20:7约书亚记21:9看来,他们对希伯仑的权利,与他们对其他城市所拥有的权利一样完整而绝对。此外,这些城市既是借着拈阄,也就是借着神的安排分配出去的,那么对迦勒就没有任何不公;而且,若按我们先前对他品格与行事所了解的一切来看,若他在这件事上提出异议,反倒会显得极不相称。——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