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又提出另一个例子,一方面不同,一方面相似;不同之处在于王,相似之处在于先知。这里提到的乌利亚忠心尽了自己的职分;但约雅敬无法容忍他的讲道,因此把他杀了。有些人把这一段解释成与前面完全同样的意思,仿佛长老们是要表明:恶人抗拒神的先知,除了使自己在争斗中罪上加罪之外,什么也得不到。但也有人认为,这一段是反对的一方提出来的,而“又有”这个词也支持这种意见,因为它可以带有转折意味,仿佛他们说:“但另有一位先知,说到这城将毁、圣殿将亡,却并没有不受惩罚。”这一看法似乎也从本章最后一节的话得到印证:“然而,亚希甘的手……”其中的那个词本义确实是“然而”,虽然有时也可作“至少”或“只有”;但在这里,我待会儿还会说明,我认为它保留了本来的意思,因为先知表明,尽管他处在极大危险之中,亚希甘还是如此勇敢地为他争战,以致最终帮助他赢得了这案子。
至于这段经文本身,两种解释都可以成立:或者是恶人拿乌利亚之死来压倒耶利米;或者是神忠心的追随者借此说明,不应当这样行,因为自从约雅敬残酷杀害神的仆人以来,局势反而变得更糟。
但尤其该注意这里的时间。我们已经看见,这个预言是在约雅敬作王之初交给耶利米并公开宣讲的;但这个“起初”不应仅限于头一年或第二年;因为后来他臣服于巴比伦王,又企图挣脱其轭,最终被羞辱地废去王位;因此,这“作王之初”应是指他权势尚完整的时候。就在约雅敬仍保有王位尊荣之时,耶利米受命宣讲这篇信息。不论情形如何,约雅敬当时还是安稳在位,住在耶路撒冷。因此这里并不是说乌利亚“在他那些日子”威吓这城;而是把这段历史当作眼前正在发生的事来叙述。有一件事是明显的:这番话是在约雅敬不远的时候说的。他的王宫就在圣殿附近;他的谋士也在场,正如我们所见,是因骚动而下来。因为这事不可能被遮掩;祭司和假先知到处煽动百姓的愤怒,所以王的谋士前来平息骚乱。若这段话是归给耶利米的辩护者说的,那么他们就必定非常勇敢坚定,因为他们竟敢当着王指出他那可憎的谋杀,并定他的罪为亵渎,因为他不仅伤害了一位圣先知,更是直接对抗神自己。
两边都有相当可信的推测;因为若我们采取这种看法,以为这些话是那些站在神一边、偏向耶利米并设法救他脱离危险的人说的,人或许会反驳说,经文并没有明说这一点。但叙述是连贯进行的:“又有一个人……”等等。通常不同的人说话、彼此对立时,都会标明转变。因此,这整段似乎应当连在一起读,也就是说,那些先举出弥迦为例的人,接着又补充说:乌利亚固然受了惩罚,但这不过是罪上加罪,所以约雅敬凶暴地逼迫神的先知,并没有因此得着任何好处。至于他们没有讲到这些事的后果,也不必奇怪,因为城和百姓的处境是众所周知的,而且更严重的危险已经迫近。因此,他们只作简单叙述是可以的;并且由于他们不敢激怒王的心,就更有必要把那部分留而不言。
但若更喜欢另一种看法,就是耶利米的敌人在这里起来攻击他,引用乌利亚的案件,那么这看法也有其表面的理由;因为王还活着,他的谋士也在场,正如我们所说。因此,那些想要耶利米死的人,完全可能借着这个最近的例子来求他的死:“乌利亚近来才被处死,他为何还能逃脱?两人的缘由完全一样。乌利亚并没有比耶利米说得更多;看起来他简直是照搬耶利米的话。既然王已经把他杀了,耶利米为什么要被饶恕?既然他的罪更重,为什么可以逃过别人已经受过的刑罚?”由此看来,这个看法也并非荒谬:也就是说,耶利米的敌人借着提起王加在乌利亚身上的刑罚,来加重耶利米的案情,因为两人的情形并无不同;我并不拒绝这种见解。若有人赞同另一种意见,认为这段话是耶利米的辩护者说的,我也乐于接受;但我仍不敢完全排除这种看法:耶利米被拿乌利亚的案子来造成不利偏见,因为乌利亚正是因说预言攻击这城和圣殿而被王杀的。
现在让我们来看经文的话:“又有一个人奉耶和华的名说预言”等等。若我们采纳那些认为说话者是耶利米的仇敌之人的意见,那么“耶和华的名”就该理解为虚假的幌子,好像他们在说:“假借神的名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凡自称有教导职分的人,都夸口说自己是从上头受差遣,他所说的话也是神交托给他的。”他们借此间接定耶利米的罪;因为乌利亚也曾极力宣称自己是神的先知,说自己没有讲任何属于自己的话,并且有确切的呼召,所以耶利米单单声称神的名,并不足为据。但若这一部分是归给那些真实敬拜神、其目标是保护并维护耶利米的人所说,那么正如我们昨天说过的,“奉耶和华的名说话”,就不仅是因着先知的职分而夸口,更是要显明忠诚与正直,好藉着实际果效证明自己真是神的先知,正如他愿意人这样认为。
他们又加上:他“照着耶利米的一切话,说预言攻击这城和这地”。若说话的是耶利米的对头,那么我们便看见他被压制到何等地步,以致再去探究案情都显得多余;因为另一个情形完全相同的人已经先被定罪了。“他是照着耶利米的话说的,而他已被定罪,那么我们为何还要迟疑耶利米的案件呢?”可见他们何等恶意地把这个例子转过来攻击耶利米,好像在别人身上,他已经预先被定罪了。但若这些话是敬虔之人说的,则应当从另一角度理解:其意思是,若耶利米被杀,神的报应就要被激发,因为流一位先知无辜之血,已经远远足够了。
(174)关于这一段,还有另外两种看法。有些人说,乌利亚这个第二个例子,是由叙事者自己引入的,不论是耶利米本人还是巴录,目的是表明:照着这个先例,耶利米本来也会被杀,若不是亚希甘出面干预。加塔克和布雷尼持此见。
但最符合全段上下文的,似乎是维内马的看法;他认为,第17节的位置被挪错了,原应放在第19节与第20节之间;并认为“首领”举弥迦的例子是为耶利米辩护,而“地上的长老”则举乌利亚的例子来反对他,尽管如此,结尾还是说亚希甘这位首领之一最终成功救了他。这卷书中章节错置是无可争辩的;同样,节次也可能发生了错动。
那么,这段就应当这样读:
16. 于是首领和众民对祭司和先知说:“这人不该判死,因为他是奉耶和华的名向我们说话。
18. 摩利沙人弥迦,在犹大王希西家的日子作先知,曾对犹大众民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锡安必被耕种像一块田,耶路撒冷必变为乱堆,这殿的山必像树林的高处。’
19. 犹大王希西家和全犹大,岂曾把他治死吗?岂不是敬畏耶和华,恳求耶和华的恩面吗?于是耶和华就为他所宣告要降与他们的灾祸后悔了;但我们如今却是在作大恶,自害己命。”
17. 于是地上的长老中有人起来,对众民的全会说:
20. “但又有一个人奉耶和华的名说预言,就是示玛雅的儿子乌利亚……”等等。
这样的安排使整个叙事显得清楚、整齐且前后一致。结论也自然地接上:虽然“长老”说了对耶利米不利的话,但耶利米仍因首领之一亚希甘的影响而得救。——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