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先知接着更清楚地表明,这命令尤其是给他的,因为这里用了单数:“你要对他们说。”起初他把别人和自己并列,并不矛盾;因为神固然可以让那些盼望在民中恢复纯正信仰的少数人与他同声作证,但耶利米仍承担主要的职责。毫无疑问,别人都热切地用他们的赞同来印证他的教训;不过他们之间并无争竞。虽然耶利米高过他们,他仍甘心把凡与自己同心于这美善圣洁之事的人接纳为同工。所以,在上一节神把他们一并提到,因为他愿意众仆人都为他的先知增添见证;但现在却单独对先知说话,因为他的权柄更大。
接着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不听这圣约之话的人必受咒诅。”每逢提到“圣约”一词,耶利米无疑是在堵住犹太人一切诿过之辞;正如前面所说,他们从不甘心承认自己从律法中删减了什么,虽然他们轻视耶利米,而耶利米却是律法真实忠心的解释者,他并没有掺杂任何自己的东西,只是把摩西所教导的应用到当时百姓的处境。因此,这里在“圣约”与耶利米的教训之间含有一种对比;并不是说二者彼此不同、彼此敌对,或耶利米另有脱离律法之外的东西,而是说他按着百姓的处境来安排自己的讲论。
这里也有一种让步,好像他说:“我现在并不要求你们听我,只要听律法本身;到如今我所提出的,无非是神所吩咐的,我所教导的没有一件与摩西相背,也没有在我的教训之外另添什么;但既然我无法使你们相信这一点,我现在就停止对你们讲话,让摩西自己说话,你们听他吧。” 他加上指示代词,说:“你们要听这圣约的话。”这就像是用手指着它公开摆在他们面前,使他们毫无疑问的余地。(31)于是他藉着指明这圣约来责备他们,好像在说:“你们假装、佯作我们的话含糊不清,装作不确定我们究竟是不是神的仆人,不确定我们是不是凭他的灵说话,不确定究竟是不是他差遣了我们,这有什么用呢?事情很清楚:这就是圣约。”现在我们就明白这个代词的力量了。至于提到“咒诅”,他的目的无疑是要折服百姓的刚硬。
若犹太人是可教导、肯顺服的,神本会用更温和的语气,用慈爱亲切的话吸引他们;但既然他面对的是悖逆的心,就不得不用这样的方式,对他们造成惊惧,使他们更留心,也更敬畏地听,因为他们素来轻看他先前所说的话。所以我们明白,为何他先提咒诅。神在律法中的次序并不是这样;他先设立生活的准则,又加上应许,好使百姓乐意顺服,然后才加上咒诅。但耶利米在这里一开始就说:“凡不听这圣约之话的人都必受咒诅。”为什么这样?因为他已经看透百姓心里的刚硬和顽梗邪恶。
因此,他不是单单陈述教义,而是在一切之前先把神的咒诅摆在他们面前,好像说:“很奇怪,你们到如今还没有被触动,因为神的咒诅已经多次向你们宣告了;既然你们如此麻木,在我开始讲神的命令之前,必须先提起他的咒诅,好唤醒你们的昏沉。” 从先知的话我们也得知,他这里是指向律法所规定的形式。
因为摩西在重述各样诫命之后,就说:“凡偏向别神的,必受咒诅”,并吩咐百姓回答“阿们”;又说:“凡咒诅父母的,必受咒诅”,并吩咐他们回答“阿们”;在叙述完一切诫命之后,又加上:“凡不坚守遵行这律法一切话的,必受咒诅”,百姓也回答“阿们。”(申命记 27:15)耶利米如今采用的也是同样的形式,他说:“你要向百姓宣告,凡不顺从我诫命的,都在咒诅之下。”然后先知又加上:“我回答说:耶和华啊,阿们。” 但必须注意,先知在这里像从前一样,是代替全体百姓发言;好像他说:“即便你们都是反对者,事实上也确是如此,我仍然承认神的判断。
你们虽然以为自己可以逃脱神的手,好像他律法中所宣告的咒诅容易躲避;但我却用自己的名签署,并在神面前回答:‘耶和华啊,阿们。’” 我们还要注意另外一句话:“凡不听这圣约之话的人必受咒诅。”这里以及许多别处,“听”都应理解为“顺服”。因此,他说的是这话,或是这圣约本身;这表达两种理解都可以,因为神既与犹太人立了圣约,同时也发出了话语。我倾向认为这里主要是指圣约本身。神是说,他与他们立了圣约。接着又有更充分的解释:“就是我领你们列祖出埃及地那日所吩咐他们的话。”神藉着提及那时机,显明犹太人何等无可推诿;因为他是在把他们从死亡中救出来的时候赐下律法。神为他们在红海开道路时,他们就像从坟墓中被拉出来一样。
这样的救赎本该在他们心中留下极深的印象,使他们全然献身于神;是的,如此恩惠的记忆本该深深扎根在他们心里。由此可见,他们忘恩负义的罪在这里被加重了;因为律法赐给以色列人的时候,他们眼前明明摆着自己曾遭遇的许多死亡,而主又奇妙地把他们救了出来。因此他也把他们悲惨的景况称为“铁炉”;正如《出埃及记》第3章和许多别处所说的,他把他们在埃及的奴役比作炉子。那时犹太人就像烈火炉中的木头和禾秸;这炉子被称为“铁”的,因为它能熔化并消灭比木头更坚硬的东西,甚至金银和别的金属。总之,这里描绘了百姓悲惨可怜的处境;先知藉着这个比喻放大神向他们所施的恩惠,就是神在一切盼望之外,把他们从死亡中拯救出来。
既然律法的权威因这极大的恩典而得以确立,那么百姓的不敬虔和他们不合宜、邪恶的忘恩负义就更明显了,因为他们不肯甘心接受神的轭。他说神“吩咐这些事”。正如我所说,这表达应当应用于律法的话,而不是圣约本身。但先知说话并不拘泥,有时说圣约,有时说圣约所包含的事,也就是其中一切诫命。换句话说,他是在说明百姓的罪何等无可推诿;因为神实质上只向他们要求一件事,就是听从他的声音。被救赎的人岂不该顺从救赎他们者的声音吗?而以色列人拒绝神有权要求的事,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憎、更怪异呢?现在我们就明白先知的意思了:神对他所救赎的百姓所吩咐的,无非是听从他的声音,并照他所吩咐的去行。
(32) 他接着又加上一个应许,这本应软化他们石头般的心:“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神原本可以仅凭他至高的权柄,直接向犹太人要求那刻在所有人本性中的事;因为即便从未受教的人也承认神当受敬拜,而敬拜他的正道就是顺从他的诫命。所以神完全可以凭着他的主权这样吩咐。正如人所说,君王的命令简短,不带安慰的话,也不讲理由,不用劝导之辞。神的权柄岂不更大?他只需一点头,就能表明他所喜悦、所要求的是什么。然而,他好像从高处降下,用应许吸引人归向自己,使他们可以甘心顺服。因此,神藉着显明自己的恩惠来推荐他的律法,而不只是宣示自己的权柄。既然神如此温柔地对他的百姓说话,又把如此大的赏赐应许给顺服,那么人若拒绝他的律法,其顽梗就何等卑鄙可憎。
因此,先知在这里更清楚地说明,为何他一开始说“凡不顺服的必受咒诅”等等;因为恩慈毫无果效,友善温柔的话、神如父般的邀请,并未产生任何作用。好像他说:“神无疑已经用最温和、最慈爱的方式对待你们了,他以父亲般的态度提醒你们的本分,又加上足以软化最刚硬之心的应许;但既然这一切都没有果效,如今神还能做什么呢?只能发雷霆,只能宣告他的咒诅了。” 现在我们明白先知的用意了。不过这里或许有人反对说:这一切都是徒然无益的,因为若律法没有刻在犹太人的心上,他们就不能承担律法的轭。对此我回答:他们在这里其实也同时被提醒这一点。因为虽然字句的教训除了定人的罪之外什么也做不了,所以保罗称它为叫人死的(哥林多后书 3:6),但忠信的人知道,只要他们向神求,重生的灵就不会被拒绝给他们。
首先,律法没有刻在他们心里,是他们自己的错;其次,神还加上了白白赦罪的应许。因为律法之下为什么有那些祭物、赎罪和许多礼仪,为的是叫百姓在不能满足律法的时候,仍确信神愿意向他们施恩、可被挽回,岂不正是如此吗?所以,这教训对于信徒并非无益;因为当神向以色列人要求他们本该做的事时,他同时也预备将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并赦免他们的罪。但当他们因顽梗的邪恶而拒绝整部律法时,先知在这里就公义地宣告神的咒诅临到他们,因为他们卑鄙地弃绝了神的应许,而神正是借这些应许向他们见证他如父的慈爱。(31)盖塔克说:“先知手里很可能拿着那卷载有圣约的律法书。”编者注。
(32)无须像有些人所提议的那样改动经文;直译就是:“你们要听从我的声音,照我一切所吩咐你们的去行。”“你们”这个词放在“去行”之后,似乎本该与“听从”相连。有些抄本作“他们”,这显然是错误的。只有《他尔根》支持这种读法;所有译本都按照上述意思来译。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