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耶和华的灵。基督自己将这段经文解释为指着他自己说的(路加福音 4:18),因此许多注释家也毫不犹豫地把它限于基督,并立下这个原则:这里是基督在说话,仿佛整段都只与他有关。犹太人却讥笑这种解释,认为把同样也适用于其他先知的话应用在基督身上,是轻率失当的。我的看法是,本章是加在前文之后,如同一个印记,为要证实前面关于恢复基督教会所说的话;为此,基督见证自己受了神的膏,因此他把这预言正当地应用在自己身上;因为别人只是隐约地陈述了这事,而他却把它清楚公开地彰显出来。但这并不妨碍把这话也应用于主所膏立的其他先知;因为他们并不是以个人身份奉自己的名说话,也不是把这种权柄归给自己,而主要是被用来指明基督的职分。因为不仅这些事的宣告属于基督,这些事的成就也同样属于他。
所以,本章应当这样理解:基督是众先知的元首,居首位,也惟有他使这一切启示显明;但以赛亚、其他先知和使徒都为基督效力,各尽其职,叫人认识基督的恩惠。这样我们就看见,以赛亚所说要由基督成就的事,如今已经真实成就了。因此,耶和华膏了我。这第二句是作为解释而加上的;因为若他只说前一句,却不说明他领受神的灵是为了什么,意思便多少有些隐晦;如今他指出用途,说自己是在执行公开职分,不可把他看作普通私人,这就使意思清楚得多了。每逢圣经提到圣灵,并说他“住在我们里面”(罗马书 8:11;哥林多前书 3:16)时,我们不要把这看作空洞无意义的话,而要思想他的能力和功效。先知在说了神的灵之后,接着提到“膏抹”;他的意思是指从圣灵流出的各种恩赐。正如保罗所教导的,恩赐虽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哥林多前书 12:4)。
这段经文应当仔细留意,因为若不是显明自己是受神的灵催促而去教导,就没有人可以为自己要求教导的权利或权柄;正如保罗也说:“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哥林多前书 12:3)但有人会说,我们看见几乎所有人都夸口自己有神的灵;教皇、重洗派以及其他异端和狂热分子,口中总是不离圣灵的名,好像他们真受他引导一样。那么,我们当怎样判断一个人是否是神所差遣,并受他的灵引导呢?凭“膏抹”;也就是说,看他是否具备那职分所必需的恩赐。因此,若一个人是主所设立的,又充满圣灵的恩典,并具备呼召所要求的能力,那么他就真实有圣灵。若他自称享有这种教师身份,却没有教义,就当把他看作骗子。他差遣我去传道。先知在表明主“差遣了他”之前,并不为自己要求教导的权利与权柄。
权柄建立在他已经“受膏”这件事上,也就是神已将必要的恩赐赐给他。所以,我们不应把他当作私人来听,而应当把他当作从天而来的公开执事来听。向困苦的人。有些人译作“谦卑的人”;这两个意思都包含在希伯来词 anavim 中。但我更愿意保留前一个意思,因为先知这里说的是被掳的人和囚犯。然而我认为两者都包括在内;因为他的意思是,这些人一方面完全被撇弃、被离弃,另一方面他们自身也是悲惨可怜的。基督并不是应许给所有人的,只应许给那些因意识到自己的困苦而被降卑、被压伤的人;他们没有高傲的自恃,只保守谦卑与温柔。因此我们可以推知,以赛亚这里所说的,正是福音;因为律法赐下,是为使那些因虚妄自信而膨胀的骄傲之心降卑;但福音是给“困苦的人”的,也就是给那些知道自己一无所有的人,好叫他们得着勇气和扶持。
先知、使徒和其他执事之所以受膏、受差遣,不就是要借着恩典的道安慰和鼓舞困苦的人吗?裹好伤心的人。先知用了许多比喻,更清楚地说明同一件事。“裹好”无非就是“医治”;但他现在表达的,比前一句更多,因为他表明,所传讲的道并非空洞的声音,而是大有能力的良药。它的功效,不是刚硬顽梗的人所能感受到的,而是受伤的良心所能感受到的。向被掳的宣告自由。这也是福音的目的,就是使作俘虏的人得释放。在基督的恩典使我们得自由之前(约翰福音 8:36),我们都是囚犯和俘虏;所以当基督愿意折断我们的锁链时,我们不要拒绝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总之,应当注意,这里所列举的诸般福分,都是借着属天的教训赐给我们的;唯有那些知道自己贫穷,并切切渴望基督帮助的人,才适合享受这些福分。
正如他自己所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马太福音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