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放声呼喊。” 这一章的分段分得很不好;因为这些话与前文是连在一起的,所以若要明白先知的意思,就当把它们当作没有分开来读。先知曾见证说,百姓虽要受惩罚,却仍留有一些平安的盼望;接着又威胁说,那些以懒惰的骄傲妄图逃避神的恶人,必有不断的争战。如今他证实这教训,并告诉他们,神给了他这个命令,要“用喉咙呼喊”,也就是俗话所说的“扯开嗓子大声喊”。为什么要这样呢?是要“使百姓知道他们的罪”。他并不是单指声音拉高,而是指那种尖锐严厉的言辞,这是伪君子尤其需要的,好像神从天上向他们投掷雷霆一样;因为若不是严厉责备,把他们的罪拖到光中,甚至更准确地说,若不是猛烈地把他们击倒,他们就会喜爱自己的恶行。
他说“不要止息”时,这是希伯来作者常用的一种表达方式,例如:“我呼求,却不静默。”(诗篇22:2)这等于常用的话说:“毫不留情地呼喊。”我们已经说过,先知说的不是单纯声音的大小,而是严厉尖刻的责备;对伪君子,必须这样尖锐地使用。因为若先知只是讲论主的律法,说明什么是良善圣洁生活的准则,劝勉人敬拜神,也责备罪恶,却不用任何激烈的言辞,那么对那些良心已经沉睡、非用马刺不能唤醒的伪君子,会产生什么效果呢?所以,单纯的教导方式并不够,除非对他们发出猛烈的攻击,把言语的雷霆掷向他们。
保罗也效法先知,在定了全人类的罪以后,更猛烈地斥责那些自称有些圣洁、却滥用神忍耐的人:“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既从律法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规模。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罗马书2:17起)对于这样的人,他宣告神的审判和可怕的报应,因为他们滥用了神的良善,徒然夸耀祂的名。因此,先知在这里特意磨利笔锋,对准那些因神的名而自夸、却又傲然起来抵挡祂的犹太人。这就是对付伪君子当采用的方法;他们摆出空洞的圣洁外表,若我们想正确而有益地尽本分,就至少应当如此。
主怎样操练先知去作这类争战,今日也照样操练我们;所以我们不可缄默,不可只是轻描淡写地责备他们,而要尽全力向他们呼喊。有人也许会反对说:“如果主吩咐祂的仆人责备那些祂应许赐平安之民的罪,那祂无疑是要给他们留下得救的盼望。然而先前祂明明又向那些被弃绝的人宣告战争,这些话岂不是对他们说的吗?”我回答说,那时信徒的人数已经很少;真正接受所赐平安的人寥寥无几。所以,以赛亚提出临近的平安盼望时,他所顾念的是那一小群羊;他威胁战争时,目的是要使那许多远离神、藐视祂警告的人惧怕;因为百姓的光景,正如我们先前所见(以赛亚书1:21),几乎已经没有什么纯正健全的道德了。“向雅各家说明他们的罪孽。”当百姓大部分都已败坏时,他仍称他们为“雅各家”,这是很有理由的。
我们应当仔细留意这个区别:先知有时是对全体大众说话,有时又把话限定于少数信徒。他把“我的百姓”和“雅各的儿女”这些称呼加在那些已经背离祖宗本源、卑劣地背弃列祖信仰的人身上,也不是没有机智而尖刻的讽刺。因此,这种让步是反语;仿佛他说,没有任何特权能拦阻他们听见他们所当得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