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我要为我所亲爱的唱歌。本章的主题与前一章不同。先知的用意,是要描写当时以色列民的光景,使众人都能看见自己的过犯,并因羞愧和厌恶自己而被引到真诚的悔改中来。百姓可以在这里像照镜子一样,看见自己处境的悲惨。若不是这样,他们就会在罪中对自己过分奉承,也不会耐心听从任何教训。因此,必须把他们邪恶的情形生动鲜明地摆在面前;并且为了使这信息更有分量,他用了这样的引言。因为重大而值得记念的事,通常会用诗歌来述说,好叫人人传诵,也使之得以长久保存。同样地,我们看见摩西写了诗歌,也写了许多别的作品(出埃及记15:1;申命记32:1),为要使这一切事无论公开或私下都能这样被宣扬。这样所传开的教训,比用更平直的话说出来更广。
以赛亚作这首歌,也是出于同样的缘故,为要使百姓更清楚地看见自己的邪恶;毫无疑问,他是用华美而和谐的辞藻来处理这主题的,因为诗歌创作通常最能体现高超的技巧。“为我所亲爱的”。毫无疑问,他所指的是神;仿佛他说,他要代神作一首诗,好叫神可以就百姓的忘恩负义与他们争辩;因为把神描绘成亲自说话,就更增添了他话语的分量。但问题来了:以赛亚为什么称神为他的朋友?有人回答说,他是基督的亲属;我承认他确是大卫的后裔,但这解释显得牵强。更自然、更合适的解释,是采纳约翰的话,即教会被托付给“新郎的朋友”(约翰福音3:29),并把先知算在这类人之中。这个称号无疑适用于他们;因为古时的百姓被交托给他们照管,好使他们留在自己的元首之下。因此,当百姓把自己的情感转向别处时,他们嫉妒并深受触怒,也就不足为怪了。
所以,以赛亚在这里取了新郎的身份,因深深挂念那托付给他的女子,就抱怨她破坏了婚约的忠贞,并为她的诡诈和忘恩而哀叹。由此我们知道,不但保罗,凡忠心服事神的先知和教师,也都为神的配偶大发热心(哥林多后书11:2)。神的一切仆人都应当因这个称呼而深受触动并被唤醒;因为人还有什么比自己的妻子更宝贵呢?一个品行端正的丈夫,看重妻子胜过一切财宝;比起托付自己的财富,他更不轻易把妻子交托给人。那被托付所深爱之妻的人,必被看作极其忠诚。如今,主把自己的教会当作所爱的妻子,交托给牧者和执事。若我们因懒惰和疏忽而出卖她,我们的邪恶该是何等大!凡不竭力保守她的,无论如何都不能推诿。“我所亲爱的歌”。他使用“דודי(dodi)”一词时,改变了第一个音节,但意思与前一句相同。
虽然有人把它译作“叔父”,也有人译作“表亲”,我倒宁可赞同那些认为其中含有双关的人;因为诗人比一般作者享有更大的自由。他借着这些词语的排列和双关,乃是要使声音和节奏帮助记忆,并把印象刻在读者心中。“我所亲爱的有葡萄园”。“葡萄园”的比喻,先知常常使用,实在找不到比这更合适的比较了(诗篇80:8;耶利米书2:21)。这比喻从两方面显明主何等珍视他的教会;因为对人而言,没有什么产业比葡萄园更可爱,也没有什么产业需要更持续、更坚忍的劳作。因此,主不但宣告我们是他所爱的产业,同时也指出他对我们的眷顾和挂念。在这首“歌”里,先知首先提到主赐给犹太百姓的恩惠;其次,他说明百姓的忘恩有多大;第三,他讲明随之而来的刑罚;第四,他列举百姓的诸般罪恶,因为人若不是被迫,绝不会承认自己的罪。“在山冈上”。
他开头说,神把他的百姓安置在有利的地方,正如人把葡萄栽种在美好肥沃的山冈上。我把“角”或“山冈”理解为高出平原的高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坡地。有人认为这是指耶路撒冷的地势,但我看这既不自然,也很牵强。这更属于先知寓言的结构;既然神乐意把这百姓置于自己的看顾和保护之下,他就把这恩惠比作栽种葡萄园;因为葡萄栽在山岭和高处,比栽在平地更好。同样,诗人也说:“葡萄喜爱开阔的山冈,紫杉偏爱北风与寒冷。”先知既提到通常栽种葡萄的方法,接着就把这比较延展开来,说这地方并非寻常之地。当他称之为“油之子”或“肥美之子”时,意思是指一块肥沃、极其丰饶的地方。有些注释家把这限定于犹大的土地肥美,但这与我的看法不合,因为先知是要借比喻描写百姓兴盛的景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