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 看哪,我的仆人。先知似乎突然中断,转而谈到基督;但我们应当记得,我们先前在解释另一处经文(以赛亚书 7:14)时曾提到,先知们在应许某些难以置信之事时,通常紧接着就会提到基督;因为一切应许都在他里面得着坚立,否则这些应许本会令人疑惑、不确定。保罗说:“在基督里都是是的,都是阿们的。”(哥林多后书 1:20)若不是中保来到我们与神之间,我们与神还能有什么交通呢?毫无疑问,我们与神的威荣相距太远,因此若不是借着基督的恩慈,我们就不能有分于救恩,也不能有分于任何别样的福分。此外,当主应许犹太人得拯救时,他是要把他们的心思提升得更高,使他们盼望比身体得自由、归回犹太地更大、更宝贵的恩赐;因为那些福分不过是那救赎的预尝,而这救赎他们最终是借着基督得着的,也是我们如今所享受的。
若神当时没有显明自己是他教会永远的救赎主,那么他在百姓归回之事上所施的恩典,实在还是不完全的。但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巴比伦被掳的终结,包含着教会的完全复兴;因此,先知们把这恩典的开端与基督的国度交织在一起,并不奇怪,因为这种前后相续的事件在许多经文中都曾提到。所以我们必须来到基督面前;若没有他,神就不能与我们和好。也就是说,除非我们被接纳进入神儿女的数目中,被接枝在他的身体上。从下文可以清楚看出,先知如今所说的基督,乃是长子和元首;因为以下这些话不能应用在任何别的人身上,而福音书作者也已使这件事毫无争议。
(马太福音 12:17) 他称基督为他的仆人,是特别尊荣地这样称呼;因为这个名称原也属于一切敬虔的人,因为神收纳他们,是要他们自己和他们整个人生都归于顺服他;并且敬虔的教师,以及在教会中担任公开职分的人,也尤其被称为神的仆人。但这里还有更特别的意义,使这名称尤其归于基督;因为他被称为“仆人”,不仅由于父神吩咐他去教导,或去做某件特别的事,更因为神召他来承担一项独特、无可比拟、与其他一切工作都不同的职分。虽然这名称是归于位格的,但它却属于他的人性;因为他的神性既是永恒的,并且一直拥有与父完全相等、完全相似的荣耀,所以他必须取了肉身,才能顺服。故此保罗也说:“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等等。
(腓立比书 2:6) 他成为仆人,是出于自愿,所以我们不可认为这丝毫减损了他的尊荣。古代教会作家用“经纶”一词来表达这事;照他们所说,借此他便服在我们一切软弱之下。他是出于自愿顺服神,并且如此顺服,甚至也成为服事我们的;然而那极其卑微的地位,并不妨碍他仍旧拥有至高的威荣。因此使徒也说,他“升为至高,超乎万名之上”。(腓立比书 2:9)他使用指示词“看哪”,是要引导犹太人把这事看作仿佛已经实际发生;因为他们眼前所见的景况本可能使他们绝望,因此他吩咐他们把目光从现实的处境转开,仰望基督。“我要扶持他”,或“我要托住他”。אתמך(ethmoch)一词,有人按主动意义解释,也有人按被动意义解释。
若按被动意义解释,其意思就是神要如此“倚靠”他的受膏者,把全部重担都放在他身上,正如主人通常对忠心的仆人所做的那样;而父神把万有都交给他,并把自己的权能和权柄放在他手中,这就是他极其忠信的明证。(约翰福音 13:3)不过,我也并不反对主动意义,即“我要扶起他”,或“我要高举他”,或“我要扶持他在其职分中的地位”;因为紧接着的话,“我要将我的灵赐给他”,只是同一思想的重复。因此,前一句说“我要扶持他”,随后又说明这种“扶持”的方式,就是要借着他的灵引导他;这话的意思是,神要在凡事上帮助基督,不容他被任何困难所胜。如今,基督必须被神的灵充满,才能执行那神圣的职分,作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因为如此伟大的工作,绝不是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我的拣选者”。
这里“拣选”一词,是指“卓越”,正如许多别处一样;因为人年富力强、正当盛年的时候,就称为精选的少年人。(撒母耳记上 26:2;撒母耳记下 6:1)因此,耶和华称他为“卓越的仆人”,因为他传递和好的信息,并且他一切的行动都受神引导。同时,神也借此显明他那白白的爱;他在独生子里拥抱了我们众人,使我们可以在他的位格中,看见那拣选的辉煌彰显,而我们正是借着这拣选被收纳,得着永生的盼望。如今,既然天上的能力居住在基督的人性里,那么当我们听见他说话时,就不要只看见血肉之躯,而要把心思举高,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神圣的。“我心所喜悦的”。从这段经文我们得知,基督不仅是父所爱的(马太福音 3:17),并且唯独他是父所爱的、所悦纳的;所以若不是借着基督的代求,就没有获得神恩宠的途径。
福音书作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引用这段经文(马太福音 12:18);保罗也说,我们是在“那蒙爱者里”得与神和好,因此也因他的缘故蒙爱。(以弗所书 1:6)先知随后指出,基督被圣灵的能力所充满,不单是为他自己,也是为要把这能力广泛地传播出去。“他要向外邦人施行判断。” 先知所说的“判断”,是指一种有秩序的治理,并不是指法官坐堂时所宣告的判决;因为在希伯来作者那里,“审判”意即“命令、统治、治理”。他又补充说,这种治理不只在犹大,也要遍及全世界。这个应许极其新奇,也极其令人惊异;因为从前神只在犹大被认识(诗篇 76:2),外邦人则被隔绝在对他恩宠的一切盼望之外。(以弗所书 2:12) 因此,这些清楚的证据对我们极其必要,好使我们确信自己的蒙召;否则,我们可能会以为这些应许与我们毫无关系。
基督被差遣来,是要把全世界都带到神的权下,归于顺服;这表明,若没有他,一切都是混乱无序的。在他来到我们这里之前,我们中间不可能有真正的治理;所以,若我们愿意被良善、公义地治理,就必须学会顺服他。如今,我们应当按他的国度的性质来判断这治理;这国度不是外在的,而是属于里面的人;因为它在于良心的纯正和生活的正直,不是在人面前算为如此,而是在神面前算为如此。这个教训可以这样总括:“由于亚当堕落之后,我们在各方面都败坏了,人整个生命已经被扭曲,所以基督带着他圣灵属天的能力而来,为要改变我们的性情,从而使我们重新成为‘新生的样式’。”(罗马书 6:4) (150)《以赛亚书注释》卷一,第246页。(151)前一种见于作者译文正文,后一种见于其边注。——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