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1.“祸哉,那些下埃及去的人。”
他再次回到前一章开头所论述的主题;因为他仍然大声呼喊,斥责犹太人,他们在危险临到时,惯常不是投靠主,而是投靠埃及人。我们先前已经说明,为何这事如此大大触怒神。简而言之,先知如此严厉责备这罪,有两个原因。第一,我们若把关乎救恩的信靠放在受造物身上,就不可能同时信靠神;因为我们的眼目一转向它们,就必从神那里移开。第二,神已经明明禁止他们与埃及人结盟(申命记 17:16)。在这种有罪的倚靠之外,又加上悖逆,仿佛他们决意藐视神、违背祂的旨意,借此为自己谋求安全。
所以,我们若要充分明白先知的意思,就必须看到这恶的根源。正如我们先前所说,主不愿犹太人与埃及人来往,还有一个特别的原因:免得那邪恶的联盟抹去他们对从埃及得蒙救赎的记念,也免得他们被埃及人的迷信和有罪的偶像崇拜败坏。然而这些论据在他们看来毫无分量;尽管神已经禁止,他们仍不断去求助于埃及人,并且幻想埃及人的帮助像盾牌一样,能保护他们抵挡神的膀臂。因此,先知如此恳切地呼喊,反对这种疯狂,是有充分理由的。即便单从神已经禁止这件事来看,他们“下埃及去”也已经应当受到严厉责备;但更难容忍的罪在于,他们以虚假的信靠,把本该归给神的荣耀给了必死的人。为使他们这样夺取神权利的事显得更清楚,他不仅控告他们倚靠埃及人,也反过来控告他们:
“他们没有仰望以色列的圣者。”
在这里,更清楚地显出以赛亚为何如此尖锐地责备犹太人的这种诡诈;因为在别的方面,神并不反对我们使用合法的补救方法,正如我们吃神预备给我们用的饼和其他食物一样。因此,若有人身处危险之中,使用那些并未被禁止、且合乎惯例与合法的方法,只要他丝毫不否认神的大能,当然不应受责备;但若我们过分依附外在手段,以致同时不寻求神,并且因不信祂的应许而转向不合法的方法,这就值得被定罪和憎恶。
圣经常用“仰望”一词来表示这种信靠;因为我们通常把眼目转向我们期待帮助之处。总而言之,这里教导我们,除了独一的神之外,我们不该把救恩的信靠放在任何别处;乃要倚靠祂的应许,坦然向祂求一切所需。祂固然允许我们使用祂为我们预备的一切,但方式必须是:我们的心思要完全定睛于祂。
当他称神为“以色列的圣者”时,就强有力地显明这百姓的邪恶与忘恩;他们既已被神收纳在祂的保护和看顾之下,竟轻看这样一位保护者和他们救恩的保守者,急切地奔向自己的私欲。紧接着又说,“也没有寻求耶和华”,表明无论是神的大能、良善,还是父亲般的慈爱,都不能使他们尽自己的本分。今天,既然祂同样亲切地邀请我们到祂这里来,我们若仰望别的,不定意单单信靠祂,就是对祂极大的侮辱;凡使我们的心从神那里偏离、移开的,对我们都如同“埃及”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