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15.“斧岂可向用斧砍木的人自夸呢?” 他现在更强烈地讥笑亚述人的疯狂厚颜无耻,因为他竟以为自己能堆积如山的金银;先知告诉我们,这就好比“斧头”或“锤子”轻看那挥动它们的手,并为自己的活动自傲,尽管它们自己显然毫无运动的能力。不过,在更充分解释这个题目之前,我先简略谈一谈字句。“好比杖举起自己,敌挡举杖的人。”(164)这一节后半句略显晦涩。事理本身很清楚,但表达形式有些模糊,所以解经家分歧很大。然而,我仔细考察之后,觉得我所给的译法比其他译法更自然流畅。“这算什么呢?如果一根杖竟起来敌挡那举杖之人的手,并忘记自己不过是木头,那将是何等可怕的景象!”因为助词“את”(eth)虽是宾格记号,却也常有“敌挡”的意思;连词“ו”(vau)也常是多余的。
这样,我们就得到一个不含混、又符合先知话意的意义。先前他责备亚述人,把自己所得的胜利归于自己的谋略和军队;现在他说,亚述人这样做,其实就是向神夸口,正如“斧头”把砍伐者的手看作无物,竟自居工匠之功;又如杖忘了自己不过是死木、毫无力量,竟起来敌挡那挥动它的人。由此我们知道,人每逢把超过本分的荣耀归给自己,就是在起来敌挡神;在这样的情形中,他们争战的并不是人与人,而是人与神。所以,那些骄傲亵渎的话,“凭我的能力、智慧和毅力,我做成了、谋划了、完成了这些事”,都当丢弃; 因为主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5), 不容自己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8) 我们必须留意先知把人比作工具的这些比喻;但不可像某些人那样,把它仅仅看作普遍的护理,也就是神治理万物的那种普遍方式。
他们承认万有都由神推动,因为他们无法否认;但又补充说,每样受造物都是按自己的本性被驱动,比如太阳、月亮、诸天之类。于是他们想象,人则是照自己的选择和自由意志东奔西走;因为神所做的,不过是继续维持他起初所赐的那种能力。他们错误的解释无非是:整个世界的机器虽然由神的手维系着,但神的护理并不介入具体动作的管理。所以,他们把雨水和晴天归给神,只因为他是自然的创造者;但却坚持说,严格而言,神并不命令什么,雨是由蒸气产生的,晴天也是由自然原因造成的。然而,他们留给神的这种模糊引导,连他为自己所要求那治理权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所以,以赛亚理当指出:神治理所谓每一个个别行动,像使用杖一样按自己的喜悦推动人,指引他们的计划,导正他们的努力,总之,规范他们的决断,好叫我们知道,一切都系于他的护理,而不系于恶人的任性。有人反对说,把人称作“斧头”“刀剑”似乎荒谬,因为这等于拿走人的意志、判断以及一切使人区别于无生命之物的东西,把他们变成不是人,而是木石。但回答并不难。神把人比作石头,并不表示他们在一切方面都像石头。没有一样事物会在所有方面都与另一事物完全相同,它们只是在某些点上相似;因为杖自己不能向任何方向移动,却适合用来打人;同样,恶人虽然有某些属于其本性的东西,但若不受神的护理和隐秘旨意引导,也不能这边那边随意移动。这种事物的适合性,若可这样说,并不足以说明行动就不该完全归于神。
但在这里引入关于人意志的问题,并不合时宜。若神掌管人的意图,把他们的思想和努力转向自己所喜悦的目的,人并不会因此停止筹划,也不会因此不再投身于这个或那个行动。我们不可设想这是一种暴力的强迫,好像神违背他们的意愿拖着他们走;而是神以一种奇妙而不可思议的方式管理人一切的活动,以致他们仍然运用自己的意志。在这段经文里,以赛亚主要表明:若不是神赐给成功,人的一切努力都是徒然的;因此,亚述人纵然尽了一切努力,若不是主把胜利赐给他,他也不会成功。所以,他没有理由把那些成就归给自己,因为他的成功完全是由于神。这一点又由另一个比喻得到证实:杖被举起来,是出于那挥动它之人的意志,而不是出于木头本身的性质。(165) (164)“仿佛杖摇动自己,敌挡那举杖的人。”旁注或作“仿佛杖摇动那举杖的人。”英译本如此。
我们的译者不确定“את”(eth)是宾格记号还是介词。——编者注。(165)“לא עף”(lo gnetz),“不是木头的那位”;意思是,并不像木头那样,而是属于完全不同且更高等的性质。希伯来人有一种特殊用法,把否定词“לא”(lo)接在名词前,强烈表示对该名词所表事物的彻底否定。“你怎能帮助那全无力量的人?你怎能扶持那全无能力的膀臂?你怎能向那全无智慧的人赐下谋略?”也就是向完全没有力量、能力和智慧的人施行帮助(《约伯记》26:2)。照样,这里的“לא עף”(lo gnetz)是指那位远非呆滞木头,而是有生命、有行动的存在者;不是工具,而是行动者。——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