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15) 这似乎非常荒谬:据说亚伯拉罕在撒拉去世前三十八年,就其身体而言已经如同死了一般;而他竟在撒拉死后又娶了别的妻子。这样的举动,当然有失他的庄重。再者,当保罗称赞他的信心时(罗马书 4:19),不仅说撒拉的生育能力在以撒将要出生时已经死了,也说这位父亲自己的身体也已经死了。因此,如果亚伯拉罕在失去妻子之后,于衰朽的高年又缔结婚姻,那他就实在是行了极愚昧的事。况且,保罗既说他在一百岁时已经衰弱、不能生育,(16)那么四十年后他竟又生了许多儿子,这就与保罗的话不相符合了。
许多注释家为避免这荒谬,便猜想基土拉就是夏甲。但这种猜测立刻被上下文驳倒,因为摩西说,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他众妾的儿子们。历代志上 1:32 也清楚证实了这一点。另一些人则猜想,亚伯拉罕是在撒拉还活着的时候又娶了一妻。这虽然应受严厉谴责,但也并非全然不可相信。我们知道,人因过度放纵而胆大妄为,并不罕见。这样看来,亚伯拉罕既曾一次违背婚姻的律法,也许在夏甲那场争执之后,并没有停止多妻的做法。撒拉强迫他与夏甲离异,这件事也可能伤了他的心。这样的行为确实可耻,至少也不配圣洁族长的身份。然而,在一切猜测之中,没有别的比这更令我觉得可信。若承认这一点,那么这段叙述本应属于别处;但摩西常常把时间上在先的事,按另一种次序写出。即便这个理由未必足以定论,事情本身也显出这段历史的次序是倒置的。(17)
撒拉生以撒的时候已过九十岁;她死时一百二十七岁;以撒娶妻时四十岁。因此,她母亲死后到他成婚之间,约有四年之隔。若亚伯拉罕是在这之后才娶妻,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他这么多年都已习惯独身生活了。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摩西在记述亚伯拉罕生平、临近结束时,插入了先前遗漏的事。然而,困难还没有完全解决。因为,既然保罗见证说他的身体早已因年老而枯萎,亚伯拉罕恢复的精力又从何而来呢?(18)奥古斯丁认为,不仅曾有短暂的力量赐给他,足够使以撒出生;而且借着神的恢复,这力量在他余下的岁月中继续旺盛。这个意见,我乐于接受;因为它一方面更增添了神迹的荣耀,另一方面也有别的理由支持。(19)
我先前说过,以撒作为属灵的后裔,是奇迹般出生的;这与上述看法并不相反,因为亚伯拉罕衰残的身体得到恢复,尤其是为了以撒的缘故。后来所生的其他人,某种意义上说,不过是附带而来的。因此,神在“生养众多”这话中所宣告、并明确附属于婚姻的祝福,也延伸到了不合法的结合中。当然,如果亚伯拉罕是在撒拉尚在世时娶妻的(我认为这最为可信),那么他的这种奸淫关系本不配得神的赐福。但虽然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这额外的恩惠会加在神已赐给亚伯拉罕的正当恩宠之上,然而神奇妙的护理却在此显明:就是当许多重要民族都从他别的儿子而出时,那属灵的圣约,虽然其余的人在肉身上也带着记号,却仍然唯独保留在以撒手中。
(15)“Et addidit Abraham et accepit uxorem。” 我们自己的圣经日内瓦译本译作:“Now Abraham had taken him another wife called Keturah;” 并在旁注加上“while Sarah was yet alive(撒拉还活着的时候)”;这与加尔文在本注释中所表达的观点一致,以下将会看出。编者注。
(16)“Frigidus, et ad generandum impotens。” 即“衰弱而无生育能力”。
(17)“Atque ut haec ratio non urgeat, res tamen ipsa ostendit esse in hac historia, ὕστερον προτερον。”法文译本作:“即便这个理由并不十分逼人,事实本身却显明,这段历史里有前后倒置之处。” 古英文译者说:“即使这个理由并不成立,但事情本身仍表明,在这段历史里有一种 hysteron proteron,也就是把车放在马前。” 编者注。
(18)“Unde enim novus illi ad muliebrem concubitum vigor。” 即“那么他与妇人同房的新力量从何而来呢?”
(19)关于亚伯拉罕究竟是在撒拉生前娶基土拉,还是在她死后才娶,权威学者意见分歧很大。无论采纳哪一方,都有很大困难,不过也许都不是完全不能解决。若单从人的可能性来看,证据似乎偏向加尔文的假说,A. Clarke 博士和 Bush 教授也支持此说;后者的论证主要似乎出自加尔文,且表达得很有力。另一方面,Patrick、Le Clerc、Kidder 和 Scott 等人的权威也应被认真考虑;他们维护圣经叙事现有的次序,并以神迹般的力量更新和持续来解释这些事件,而这一点加尔文自己也承认曾发生过。支持后一种解释的理由是:它显然更符合亚伯拉罕整体的品格,也更符合圣经对他信心的见证;此外,叙事顺序也不被打乱。详见 Andreae Riveti《创世记论集》548 页,Lugd. 1633。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