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以西结再次劝勉信徒悔改,并恒常默想。我们已经说过,这两部分不可分开:一是恩典的见证,一是悔改的教训;又说过,这正是福音的实质,就是神愿意那些蒙他白白赦免、与他和好的人也悔改。因为神向我们息怒,乃是在基督里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并借着他的灵重生我们;正如以赛亚所说,神必向那转离罪孽的百姓施恩(以赛亚书59:20)。那应许只限于那些不沉溺放纵于罪、而是在神面前谦卑下来,并认定若不严厉审判、定自己的罪,自己就绝无得救可能的人。因此以西结接着说:“使你记念并抱愧。”我已说过,这里所称许的不仅是一次的悔改,而是对悔改持续不断的渴慕。这一点必须留心,因为我们常常不愿反复抖落自己的罪,因此尽可能躲避去看见它们;我们爱自己的安逸,人人都乐于把自己的罪摆到眼外。
其实,只要我们真的看见这些罪,它们首先会逼得我们羞愧,随后就使我们深深忧伤;良心召我们到神的审判台前,我们就承认那可怕的报应足以击杀最胆大的,除非他们有赦免的确据扶持。因此,既然承认罪会带来羞耻和忧伤,我们便想尽办法把这种承认远远推开。但若不藉着悔罪,就没有别的路可通往拥抱神的恩惠。这就是神在这点上一再坚持的原因:我们并不会直接跟从他,所以仅仅告诉我们该做什么还不够,除非神尖锐地刺透我们、猛烈地把我们拉向他。这段经文因此必须留意:先知命令信徒在得赦免以后,仍记念自己的罪;这就把伪君子与神真实的儿女区分开来了。伪君子用夸大的言词说自己仰赖神的怜悯,大谈基督的恩典,却又希望自己的罪永远被埋没不再想起。相反,若不自己审判自己,就绝不能真正在神面前谦卑。
所以,若我们愿意自己的罪在神面前被涂抹、被投入深海,正如另一位先知所说(弥迦书7:19),就必须频频不断地把它们带回自己的记忆;因为当这些罪常在眼前时,我们就会认真地逃向神求怜悯,也会藉着谦卑和敬畏得到适当预备。先知又说:“使你抱愧。”因为单单记念还不够,还必须加上这种羞愧。我们看见,许多人也记得自己的过错,也承认自己的罪,但都是轻描淡写、出于例行公事;他们甚至承认罪,却又想保全自己的完整性和名誉。而这里所要求的认罪却伴随着羞愧;正如保罗对信徒说:“你们从前那样行,能结出什么果子呢?”(罗马书6:19)如今你们为那许多罪真感到羞耻了;从前你们瞎眼,在黑暗中游荡,但当神借福音照耀你们时,你们就承认自己的卑贱和污秽,于是产生羞愧。
先知又说:“你不可再开口。”先知用许多话来解释一件本身并不难明的事,并不奇怪;我已经说过原因,因为我们极难被带到他所说的那种羞愧之中。我们口头上虽立刻会定自己的罪,但一百个人中难找一个人肯甘心把自己完全放下,承担自己所当得的羞辱。既然人里面找不到这种自愿顺服,就必须像先知在这里这样更用力、更尖锐地催逼他。当他说“不可再开口”时,意思不是只要求一种片面的认罪,让人仅仅见证自己应受神审判;而是要求一种完全彻底的认罪,使他们在各方面都被定明有罪。这一点必须特别注意。因为我们看见,这个世界总想躲避神的判决;既然不能彻底逃脱,就发明各种遁词,为自己保留几分无辜。
因此教皇派编造出部分称义、各种补赎;他们不得不承认自己配得死,但随后又加上保留,说自己靠善行在神面前多少还有功劳,并非全然该被定罪;然后又谈什么补偿,仿佛可以用所谓超额功德与神交易,使他息怒。总之,很难找到人真诚坦率地承认自己里面毫无不是定罪材料的东西。正如我说过的,我们承认在神面前有罪,却只限于一两件过错。那圣灵在这里究竟要求什么呢?就是“不可再开口”;保罗也从这里及类似经文借用这种说法。先知书中常说:“凡有血气的,都当在耶和华面前静默”(撒迦利亚书2:13);但这里先知特别指那种羞愧,使神的儿女困惑得全然缄默。保罗也说:“使各人口都塞住,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马书3:19)。
随后他表明,犹太人和外邦人都陷在同一定罪之下,除神的怜悯之外再无救法;然后又说,当我们的口被堵住,也就是不再闪躲、不再为自己找任何借口时,神的公义就真正显明出来了。伪君子总把功劳分给神和自己:我承认自己犯了罪,但为什么我的好行为不能算数?为什么只因一个过错就该定我罪呢?好像犯法的人并未偏离公义一般。由此可见,当我们沉默、不顶撞神,不狡辩、不东拉西扯地减轻或推诿自己的错时,我们才算真正谦卑。诚然,神也愿意我们开口;彼得说,神把我们从黑暗中召入奇妙光明,为要叫我们宣扬那召我们的主(彼得前书2:9)。就这个目的而言,神怜悯我们,是要我们作他恩典的传扬者。
大卫也这样说:“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张开,我的口便传扬赞美你的话”;也就是说,赐我歌颂的材料,正如他别处说:“他使我口唱新歌”(诗篇51:15;40:3)。所以,当神厚待信徒时,他就开他们的口和嘴唇;但这里先知说的是另一回事,就是那些想与神做交易的人所提出的种种例外,好像他们并非全然该被定罪。总而言之,以西结的意思是:悔改真正的果子,就是我们不再为自己辩护,而是默然承认自己已被定罪。有人也许会提保罗的话来反对,说他把“自诉、表白”列为悔改的果子之一(哥林多后书7:11);但保罗所说的“分诉”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那种为自己辩解。通常,一个人若声称自己做得对、毫无过错,就说他是在自我辩护;而保罗的意思不过是罪人来到神面前,承认自己的过犯,求神赦免,并以怜悯遮盖自己,使定罪不再显露。
由此可见,保罗的话与先知并不相反。接着先知又说:“因你的羞辱”,“当我向你施恩的时候。”我们再次看见,这两件事完全相合:神埋葬我们的罪,而我们则把这些罪带回记忆。因为当我们甘愿控告并定自己的罪时,就转开了神的审判。若良心沉睡,就会在里面养着一把暗火,最后燃成烈焰,点起神的忿怒。所以,若我们愿神忿怒之火熄灭,别无补救之法,只有甩掉自己的罪,把自己当得的羞耻摆在眼前;而神的怜悯正催促我们这样做。因为必须注意其中的连接:“当我向你施恩时,你就因自己的羞辱而默然。”一个人越尝过神的恩典,就越容易定自己的罪;正如不信是骄傲的,人越在神恩典的信心上长进,就越在神面前谦卑。先知的话最能表达这一点,因为他教导说,沉默正是恩典、也就是白白和好的果子。
当他说“我向你施恩之后,你就要羞愧,以致因你的羞辱而缄口不言”,就是这个意思。我们也看见,在律法之下,百姓借着礼仪被教导,一面领会神的怜悯,一面同时被真实的悔恨所触动;因为若没有祭牲,神在律法之下从不息怒。如今虽然不再献牲畜,但当我们想到,除非神的独生子流血作赎罪,否则再没有别的代价足以满足神,这就给了我们材料去拥抱神的恩典,同时也使我们真正有悔改的情感。并且,神又说“因你所行的一切”,是要放大神恩的浩大;因为百姓若只犯了一种罪,他们对神恩典的估量就会较小,但既然已被定了这么多罪,如我们前面所见,神恩典的广大也就更加明显了。最后,加尔文附记说,他在本章藉机解释了福音中的称义、信心与悔改,也提及教皇制度的错误虚构,并简短推荐若干相关作者与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