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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第 34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第1节 1.“主对摩西说:你要凿出两块石版……” 虽然那被打破之圣约的更新,是借着这个凭据或有形记号得以确认的;但神仍要留下他们受罚的一些痕迹,免得祂乐意赦免反而使人放纵冷淡,就像伤口痊愈后仍留有疤痕一样。第一对石版并没有人的手工参与,因为神是借着自己隐秘的大能,将刻好的石版交给摩西。如今这极大的尊荣有一部分被收回了,因为摩西奉命带来由人手磨平的石版,让神在其上写下十诫。这样,他们罪恶的羞辱并没有被完全抹去;同时,凡对他们的救恩有必要或有益的事,也都没有被保留不给他们。因为凡足以见证神恩典、或足以推荐律法、使他们当存敬畏领受的,没有一样缺少;他们只是因这记号而被降卑:神所托付其圣约的石版,不是祂亲手造成的,也不是圣山本身所出的。有人把这解释为:借此记号教导犹太人,律法若不是写在他们石心之上,就毫无功效;这种想法是轻浮的。因为保罗的权威反而引导我们走向另一面;他恰当地、忠实地解释了这段经文,把律法比作死而致死的字句,因为它只是刻在石版上;但救恩的教义却要求“心版上的肉版”(哥林多后书 3:3)。

Verse 3

第3节 3.“谁也不可和你一同上来……” 这里再次禁止人和牲畜接近这山,正如律法首次颁布时一样,为要叫百姓顺服地领受那仿佛从天而降的律法。至于神为何不许有见证人在场,这个问题的答案必须留给神自己。若文字立刻出现在空白石版上,这神迹固然会极其显赫;但神既使用人的中介,就仍给信心留下了一些空间。然而,当摩西把十诫写在两块石版上带下来时,神已经充分提供了足以建立律法尊荣的一切,因为百姓不久前亲眼见过这些石版被带上去时仍是空白的,而山上又不可能找到凿子或雕刻工具。因为神这样施行祂属天教训的安排,一面试验信徒的顺服与受教之心,一面又不给人留下疑惑的余地。 (376)“看哪,神就是这样以美善的方式分施祂话语的知识。”——法文。

Verse 5

第5节 5.“耶和华在云中降临……” 毫无疑问,这云在百姓眼前把摩西接入其中,使他与人间寻常生活隔绝四十天之后,再出来时仿佛成为一个新的人。这样,神荣耀这可见的彰显,就有助于唤醒人对诫命的信心。这里所记神的降临,并不是表示位置的改变,仿佛那充满天地、其无限广大普遍遍及万有的神改变了所在;这乃是就人的领受而言,因为神在云的形象之下见证祂与摩西相会。因此,按圣经常用的话语,神的圣名被用在这可见的记号上;并不是说那空洞的云彩是离开的神之表象,而是因为它按着人的理解程度见证了祂的同在。本节末尾“奉耶和华的名宣告”,等于宣扬祂的名,或颁布神要使祂仆人知道的事。这个表达固然常常用于祷告。因此有些人认为,这里是指摩西呼求耶和华的名。

(377)这种理解并非荒谬;因此,我们可以自由地把它理解为适用于摩西,也可以适用于神自己,也就是说,或是神亲自高声宣告自己的权能、公义和良善,或是摩西亲自在神面前表明自己的敬虔。但紧接着的话就必然是指神自己:当祂经过的时候,祂呼喊,并以自己真实的称号尊荣自己。首先,“耶和华”这个名被重复两次,作为强调,好使摩西更加留心。又加上“伊勒”(El)这个名,它原本来自“能力”一词,常用于指神,也是祂的名之一。因此,这些话表达了祂的永恒和无边的大能。接着,祂宣告自己的宽仁与怜悯;祂并不满足于只用一个词,而是在称自己为“有怜悯的”之后,还特别要求人称赞祂的慈爱,因为在祂一切属性中,没有什么比祂的良善和白白施予的慈惠更为独特。

祂良善和宽仁的性质也被指明了:祂不仅是可挽回、乐意、且预备赦免的,而且祂还耐心等候那些犯罪的人,并以祂的恒久忍耐邀请他们悔改。因此,祂被称为“慢于发怒”(378);好像说,若不是人的邪恶逼使祂执行对罪的刑罚,祂本愿不施严厉。随后,祂宣告自己怜悯和信实的广大;敬虔之人的信靠正是建立在这两项支撑之上,因为他们拥抱向他们所显明的怜悯,并安然安息在应许的信实与确实上。因此,在诗篇中,无论何处提到神的良善,祂的信实总与之相连,如同不可分离的伴侣。另一个原因是:若不是基于祂话语的见证,神的怜悯就无法被人领会;而这话语的确实性必须十分稳固,免得我们的救恩摇摆不定、没有保障。

至于接下来说神为千代存留怜悯,我们已在第20章解释过;另一方面,祂追讨人的罪,只到三四代,因为祂的宽仁超过祂的审判,正如诗篇 30:5 所说:(379)“祂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祂的恩惠乃是一生之久。”虽然这话严格说来主要适用于信徒,但它是出于一个普遍原则。下一句“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也是同样的意思;因为这样就显明了祂宽仁的伟大:祂不仅赦免轻微的过失,也赦免最严重的罪;祂不仅一次赦罪,也向那些百次冒犯祂的罪人施恩。因此,由此可见祂良善的广大,因为祂涂抹无穷无尽的大量罪孽。然而,为免这种宽容被曲解为犯罪的许可证,后面就加上一个纠正的话:“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380)。

我同迦勒底译者及其他一些人一样,认为这是指祂对那些被弃绝、刚硬不悔之人的严厉审判;因为我不喜欢那些人的意见,他们说神虽然赦免罪,却仍适度惩治已蒙赦免的人。因为这种看法不过是贫乏的猜测,以为罪责虽蒙赦免,惩罚仍必须执行;而且这完全不真实,因为经验清楚表明,神越过许多罪而不加刑罚。我所说的解释则极为合宜:为免免罚生出放肆,神在说了自己的怜悯之后,便加上一个例外,就是:那与顽梗相伴的罪孽,断不蒙赦免。因此,先知似乎也是从这里引用了那句话:(381)“你们岂可全然免罚吗?”(耶利米书 25:29)这是他们向那些不蒙赦免的被弃之人说的。所以,这些话可以恰当地意译如下:虽然神有怜悯,甚至乐意赦免,但祂并不因此宽容那些藐视祂的人,反而要严厉报应他们的不敬虔。

不过,这里取相反的意思也并非不恰当:“祂并不全然剪除”;因为动词“nakah”有时就是这个意思。这样连贯地读下去,就是说:神赦免罪孽,因为祂不愿意把人类完全剪除;因为若神要追究,甚至连信徒的罪也要审判,谁还能逃脱呢?也许耶利米就是暗指这段经文;在那里,(382)他用这同样的表达来缓和他方才所说报应的严厉,因为在那处只能译作“我不将你全然剪除”。若采纳这个解释,那么这就说明了神为什么赦免人的罪,就是因为祂不愿将人剪除;若祂坚持律法最严格的要求,结果必然如此。还有人(383)这样解释:神赦免人的罪,是因为在祂眼前没有一人是无罪的;仿佛是说,众人都缺乏公义的荣耀,因此他们唯一的避难所就是神的怜悯。这话固然是真的,但与其说是解释,不如说是一种貌似合理的臆测。

(377)武加大译本作:“摩西与祂同站,呼求主的名。” (378)英译本作“恒久忍耐”;民数记 14:18诗篇 86:15 也是如此。尼希米记 9:17 及别处则作“慢于发怒”。希伯来文原意为“鼻孔长”,即“怒气缓慢”。(379)参看加尔文本人的译文。Calvin Society 版,第5卷,第346页。(380)希伯来文“nqqh lo yinnaqeh”。英译本作“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S.M. 和加尔文作“并不使(有罪者)成为无罪”;或照加尔文本注释的说法,“祂并不以洁净而洁净”。不过加尔文随即也承认,这里也可以理解为“祂并不全然剪除”,因为动词“נקה”有时也有“涂抹、毁灭、灭绝”的意思,不止一位词典编纂者把本处归于这类意义。

布什对这句话作了很仔细的注释,说这是“极其难解的一句”,并声明自己相信那正是加尔文所驳斥的意思,即:“祂不会完全、全然、彻底地宣告无罪”;也就是说,祂虽然本性怜悯恩慈,强烈倾向于赦免,并且在无数情形中大量赦免,却并不忽视公义的要求。祂并不总让甚至蒙赦免的罪人完全免受刑罚;祂在祂的作为中总会掺入某种惩罚性的成分,以表明祂的宽仁不可被人擅自假定。(381)“你们岂可全然不受刑罚吗?”——英译本。

(382)普尔在耶利米书 49:12 的注释中,在引用加尔文的译法“你能免受刑罚吗?”之后,又补充说:“然而,这个短语也被别人解释得大不相同,因此出埃及记 34:7耶利米书 25:29,以及这里的话,也都可以译作:‘那么你自己必要被全然剪除。’” (383)“武加大译本的翻译是:‘在你面前,没有一人凭自己是无罪的。’”

Verse 8

第8节 8.“摩西急忙伏地下拜……” 这种急忙表明,摩西初见那荣光时已被震慑;因为神一显现自己,就立刻使敬虔的人被对祂的惊叹所夺去,以致没有迟延的余地。(384) 接着就是这祷告:求神与祂的百姓同行,并容忍他们的悖逆;因为既然神曾说,祂断不能住在这样硬着颈项、不可驾驭的百姓中间,摩西便提出补救之法。也就是说,他先承认这百姓的心刚硬顽梗,但若神以怜悯宽容他们,他仍对他们的得保全抱有盼望。接下来这句话值得注意:“使你可以承受我们”(385);因为这里的连接词具有原因词的作用,好像他说:若不赦免他们的罪,神就不能享有祂所拣选的产业。事实也确是如此;因为人的软弱就是这样,若不是与神和好,便会立刻从恩典中坠落。这话不仅是论到那古时的百姓,也同样关乎我们;因为若要神也承受我们,我们的罪就必须不断得蒙赦免,正如保罗所说,这使者的信息天天在教会中回响(哥林多后书 5:20)。因此,我们救恩的起头固然出于白白的收纳,但它持续的发展直到终局,也只能借着神不断白白使我们与祂自己和好而成就。 (384)“他们连考虑当作什么的时间都没有,一下子就被击倒了。”——法文。 (385)英译本作“收纳我们为你的产业”;希伯来文可作“求你承受我们,或拥有我们”。

Verse 10

第10节 10.“祂说:看哪,我要立圣约……” 经文并没有明说神要与谁立圣约。因此,有些解释者(386)就补上“与摩西”,而且他们这样做似乎也有相当的根据,尤其因为本节末尾又加上“我要与你同行所行的事”(387)。不过,既然摩西是代表众人立约,那么若我们读作“我要公开地与全体百姓立圣约”,意思也是一样的。借着这个应许,神仿佛把以色列人完全恢复过来,因为祂宣告,祂必在击溃列国的事上行出如此奇妙的作为,以证明祂是这百姓特有的神;这正是照着摩西的祈求,为要使他们与别国分别出来。祂又说,他们都要亲眼见证这事,好叫他们最终借自己的感官确信之后,能真诚忠实地顺服祂的统治。 (386)七十士译本作:“主对摩西说:看哪,我与你立约。” (387)英译本作“这事”。

Verse 11

第11节 出埃及记 34:11 “你要谨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虽然这些补充同样都属于第一诫和第二诫,但把它们留到这里来讲是合宜的;因为神在这些话里对一切外在而明显的迷信预先施行了补救,免得这些事若不及时防范,就会轻易地潜入人中间。即便没有外来的推动,人也都会急急奔向偶像崇拜;而当不敬虔之人又像风箱一样煽动我们时,这病症就更发炽,而当神的百姓与他们纠缠在一起时,这种情形更是必然。事实上,我们与他们越亲密,这种关系就越像轭,使他们把别人也一并拉走。所以,为使百姓进入那地之后,能保守自己纯洁并完全归属于神,就必须谨防从别国沾染污秽;因此,神要将迦南地一切居民尽都灭绝,免得他们诱使祂所拣选的百姓陷入他们的谬误和假神的敬拜。

这里祂禁止与他们立两种约,免得在他们之间有任何公开或私下的联盟;随后又命令他们毫不留情地将众人杀灭。至于公开的盟约,之所以被禁止,是有特别原因的:亚伯拉罕的子孙不可与被弃绝的人混杂,因为这样他们就会使自己失去神为他们所命定的合法产业,那地的面貌也不会因一切污秽被除净而得更新。既然神在祂公义的审判中,早已定意要毁灭这些民族,那么亚伯拉罕的子孙就无权废除神的判决,或对其作任何更改。因此,若有人拘泥于这段经文,想借神从前的禁令来证明如今与不敬虔者订立任何契约都不合法,那他的推理就不正确;因为神现在并没有命令我们以杀尽一切恶人为方式执行报应,也没有划定某块土地给教会,使其可以离群独居并掌权。尽管如此,我并不否认,吩咐古代百姓的话,在某种程度上也与我们有关。

我们尤其必须仔细注意我刚才所提到的一点:凡自愿与不敬虔者联结的人,就仿佛把轭加在自己身上,好让自己被拉去毁灭。事实上,保罗用这个比较概括了不信者如何以各种理由混入与我们的亲近关系中,为要借着败坏人的影响设下网罗(哥林多后书 6:14)。所以,凡能断开的联结,就应当宁可断开,也不要因与神的仇敌(301)联合,而容让自己被他们的引诱带离神;因为他们总会想尽各种诡计,在我们与神之间制造离异。此外,若我们愿忠心事奉神,我们与他们之间就该有持续不断的争战。因此,神不但要我们从与他们公开的相交中分别出来,而且因为我们太容易趋向败坏,祂还吩咐我们躲避一切可能渐渐引诱我们参与他们之罪的网罗。

但正如保罗正确地提醒我们:若我们连与不信者有所往来都不被许可,我们就“必须离开世界”(哥林多前书 5:10);因此,我们当分辨:哪些契约会使我们与他们结成那种关系,哪些却丝毫不损害我们的自由。只要我们活在不信者中间,就无法避免那些与日常生活事务有关的往来;但若我们再进一步,形成更深的亲密,就仿佛向撒但打开了门。君王与列国之间的联盟,以及私人之间的婚姻,就是如此;因此,摩西为古代百姓在这两方面都设下规条。虽然我们今日的处境较为自由,但我们仍然受警戒,要避开一切可能给这恶事留下机会的试探。众所周知,人极容易被妻子的柔言诱惑牵引;同样,握有权力的人也会强迫妻子顺服。因此,那些与拜偶像者混合的人,就是有知且故意地把自己献给偶像。联盟也是同样,因为人在此类关系中羞于显出任何不敬的迹象。

正因如此,亚哈斯为讨好亚兰王,在殿中照着大马士革的样式筑了一座坛(列王纪下 16:10)。犹太人想讨亚述人的欢心,也就效法他们的迷信。总而言之,那些想向不敬虔者献媚的人,他们的宗教仍能不受影响,这是极罕见的事。但为使他们更殷勤、更勇敢地尽本分,神就宣明了我所说的危险;否则,他们口中立刻就会有这样的反驳:“虽然我的妻子完全厌恶真敬虔,我仍要站立得稳;虽然我的丈夫不服神,我也绝不偏离正道;虽然我们的盟友并不珍视宗教,宗教在我们中间仍不会停止被神圣尊崇。”因此神(302)及早介入,宣告一旦他们向恶事开了窗,就不会有他们自以为的那种壮烈抵抗。祂还补充了另一种祸害,也就是:那圣地会因此被亵渎。因为即便以色列人与外邦人的不敬虔分别开来,若仍容让他们在神为自己拣选立圣所的地上设立祭坛,那也是不可原谅的。

然而同时,摩西也警告他们:这种交往几乎不可能不把以色列人也牵连进去。所以,当他说“恐怕他们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有人叫你”时,他的意思是:如果以色列人在圣约的掩护之下,为了维持双方的好感,而容许外邦人实行他们的迷信,那么他们就像拉皮条的人一样;并且,这也会成为引向更严重罪恶的网罗,因为他们既怕得罪人,就不会拒绝参加他们的宴席,于是便与他们一同有分于罪责。

按字面说,就是:“恐怕你与他们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向他们的神献祭,又叫你”,这些话可以这样意译,使之依附于前面的禁令:“恐怕在你们立约之后,会发生他们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等事”;或者这样译:“千万不可立约,因为他们必随从他们的偶像行邪淫,并且在他们献祭的时候会来邀请你。”不过,意思总归一样;因为他提到非法立约的两个最坏结果:这些不信的民族会玷污那地,并且会借着友好的外衣败坏神的百姓。但为使他们更热切、更勇敢地尽本分,神又加上应许,说他们必胜过这些民族。这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他们不过是流离飘荡的寄居者和流亡者,竟能轻易迅速地得着那么多土地;因此,神除去一切疑惑,并借此命令以色列人顺服祂的统治,因为他们将会感受到,这场战争是在祂的引导之下得胜而战的。

所以,若他们竟敢放松祂所要求的任何严厉,祂就定他们为忘恩负义;仿佛祂说:既然这些民族在人数、力量和军事装备上都远远胜过你们,那么显然你们并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征服他们;因此,这场完全在我引导之下、由我亲手完成的战争,若竟以违背我旨意的方式结束,而你们竟妄自处分我白白赐给你们的胜利,那就是极其不义的。至于在《出埃及记》中摩西只列举六族,而在《申命记》中又加上第七族,这个差异很容易调和;因为他常常只提到迦南人或亚摩利人,却用提喻法包含其余各族。(301)法文此处作“神的礼仪”,似乎是“神的仇敌”的排印错误。(302)法文增补:“谁更有智慧呢?”

Verse 17

第17节 出埃及记 34:17 “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 当摩西把雕刻之物、塑像和图像都称为“神”时,他显明了第二诫的宗旨和总意,就是:当神被披上一个有形的身体形象时,祂就受到了羞辱。此外,照着通俗说法和外邦人败坏的观念,神的名也被转用于偶像;并不是不信者以为神性包含在可朽坏的材料里面,而是因为他们以为,若眼前立着某种属地的临在记号,神就离他们更近了。照这个意思,他们把诸神的像称作他们的神;因为他们觉得,若不借着这些属地的辅助,就不能升到神明所居住的高处。毫无疑问,当他禁止制造铸造的神像时,是用提喻法包含了一切种类的形像;因为在神眼中,金属并不比木头、石头或其他通常制造偶像的材料更可憎。但由于迷信那疯狂的热心,常因材料贵重或工艺精美而越发炽烈,所以摩西特别定罪铸造的神像。

这里所引第四段经文把这个问题完全解决了:在那里,以色列人被禁止为自己制造金银的神像;也就是说,因为拜偶像的人在敬拜贵重偶像时更加放纵,而那些外在的华美使他们一切感官都为之迷醉。第三段经文也是同样的意思,其中不仅提到雕刻的像,还加上了“柱像”或“有图纹的石头”(89)这一名称;虽然有人把这些词解释为铺地的石头,我却毫不怀疑,其中包含一切纪念物,愚昧的人以为在那些东西里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见神,因此这些词包括一切使神属灵敬拜被败坏的雕塑和图画。因为摩西的目的,是要约束人的轻率,免得他们凭自己的想象篡改神的荣耀;所以随即又加上一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在这句话里,神提醒他们:每当人对祂设想任何属地的、属肉体的事时,祂就被剥夺了当得的尊荣。

词“matsebah”(90)有时也用在好的意义上;因此可知,这里所定罪的并非一切塑像,而只是那些被立起来作为神之代表的塑像。至于磨光的石头(91)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当它接受了某种分别为圣的用途,足以吸引人的心以宗教眼光看待它,以致在石头里敬拜神时,它才在禁止之列。但在第二和第三段经文中,摩西教导人:一旦他们在神性中想象任何粗鄙或属地的成分,他们就已经全然离开了真神。这在“elilim”这个词中也表达出来;它包含塑像、石头、雕刻的像,以及铸造的神像。有人认为,这个词是由否定词“al”(92)与“el”(神)复合而成。另一些人则把它译作“虚无之物”;希腊人和拉丁人都把它译作“偶像”。显然,这些篡改神的假表象之所以这样称呼,就是要给它们加上羞辱和耻辱的记号。

但由于迷信的人总不停止用诡辩粉饰自己的错误,神并不满足于只给它们这个羞辱性的名称,又加上别的称呼,就是那些他们的托词似乎更有理由的事物;好叫我们知道,凡使我们偏离祂属灵事奉的,或凡人引入任何与祂本性不相符之物的,都为祂所弃绝。在这里所引的第四段经文中,还必须注意那个对照,这一点稍后会更充分地说明:当神禁止他们用朽坏的材料制造神像时,祂说自己是“从天上说话”的;借着这话,祂表明:凡本该仰望天上的人,却把自己和神都捆绑在地上的元素中,都是行了错事。(89)英译本作“柱像”;旁注作“柱子”,或“石像”;又旁注作“有图纹的石头”,希伯来文直译为“图画的石头”。(90)这个词也出现在创世记 28:18,英译本在那里译作“柱子”;而那段叙述表明,当时并无偶像崇拜之意。

——W. (91)“meshkith”。加尔文译作“磨光的”;S.M. 译作“有图形的”;英译本作“石像”,旁注作“有图纹的石头”;武加大译本作“显著之物”。S.M. 引拉比解释家说,词根“שכה”的意思是想象;因此该名词指某种照着想象绘成或塑成的东西。这个词根在希伯来文中并不出现,却保存在阿拉伯文中,意为形成一种模糊的相似。因此,Simon 的词典把“有图纹的石头”解释为像埃及方尖碑那样带有象形文字的石头。——W. (92)S.M. 说:“有人认为这个词是由‘不是’和‘神’两个词组成,意思就是那些不是神的东西;也有人解释为虚空之物、无益之物。”词典编纂者又指出,这个词在叙利亚文中也出现,意为身体或心智上的软弱,因此很适合作为偶像的称呼。——W.

Verse 19

第19节 19.“凡头生开胎的都是我的。” 这里祂说明所当献上的是什么,也就是:他们要用价银赎回自己的儿女和不洁净的牲畜;但凡可以作为祭物献上的,都要带到会幕里去。然而,神并不要他们自己的儿子献给祂,因为祂已经拣选了利未支派,正如我们在别处将要看到的;因此,在付上赎价之后,他们的儿子仍可自由,仍归他们自己支配。同样,不洁净的牲畜在付上神所定的价以后,也可以用于家中的日常用途,因为它们原属于神,祂要求它们归自己。但若有人不愿把驴或别的不洁净牲畜看得那么贵重,律法就命令把它的颈项打断;因为若不这样,从神所属之物上获利,或换句话说,把神判归自己之物挪作私用,就是亵渎圣物了。

Verse 28

第28节 28.“他与耶和华同在那里四十昼夜……” 这里再次提到四十天的数目,是要使第二对石版不比第一对逊色;因为我们已经说过,摩西被从人间寻常生活中分别出来,是为要仿佛从天上把律法带下来。若他只是在山上停留几天,他的权柄就不会借这样显著的神迹得以确认;但这四十天却使他的使命获得充分的凭据,好叫百姓知道他是神所差来的,因为禁食这么久已超出人类本性的承受能力。因此,为要使律法的威严无可置疑,它的执事就被赋予了天使般的荣耀;所以他特别记下“也不吃饭,也不喝水”,因为他必须与别的世人有所分别,好使他职分的权威无可怀疑。现在必须记住,这并不是一般节制或清醒意义上的禁食,而是一种特殊特权的禁食;借此,摩西在一段时间内蒙赐免受肉体软弱的影响,使他的状况与其余人类不同。

因为他既不觉得饥饿,也不与食欲争战,对饮食的渴望也不比一个天使更多。因此,先知们从未把这种禁食当作榜样提出,也没有人企图效法他们都知道并未赐给自己的事。我只把以利亚例外出来;当律法几乎失落、他被差遣去复兴律法时,他像第二个摩西一样,也曾四十昼夜不吃不喝。基督禁食的原因也是类似的(马太福音 4:2);因为祂愿意使自己的福音获得完全的权威,就要显明自己在这一点上丝毫不逊于摩西。因此,(388)那因极大的无知而生出来的错误就更无可推诿了:人人都试图在每年的禁食中与神的儿子争竞,仿佛福音有新的颁布托付给他们似的。因为基督一生中并没有多次禁食四十天;而且在那整个时期中,正如经文明明指出的,祂并未感到饥饿;当祂预备承担教师的职分时,祂的天父使祂与人群隔离。

(388)关于这论证更详尽的发展,参看《基督教要义》第4卷第12章20、21节;以及《福音书和谐》卷1,第208页。Calvin Society 版。

Verse 29

第29节 29.“摩西下山的时候……” 这里又叙述了加给律法的另一项显著尊荣,就是属天荣耀的光辉显现在摩西的脸上;因为经文说,他的面发出光线,或者说被照耀了。这个词源自“keren”,意为“角”;因此,很可能是有光线从他脸上射出,使其发亮。这光辉是神在山上与他说话时倾注在他身上的。至于摩西自己为何不知道自己这样被神照亮,其原因并不确定;不过,似乎相当可能的是,这事暂时向他隐藏了,好叫他能更自在地接近百姓,也使这神迹通过近距离观察而更为明显。后来经文说,亚伦和以色列人因这光辉如此惊惶,以致“怕挨近他”;我并不把这理解为他们立刻从远处逃跑,因为既然他们后来被他的声音召回,可见他们并不是在远处看见那光线,而是在正要迎接他的时候,同时他也正向他们传达神的命令。

因此,紧接着的话说,他说完以后就用帕子蒙上脸(389);我把这理解为他第一次讲话的情形。由于百姓离开或逃走,他不得不中断那次讲话。所以意思是:当他知道他们惊惶的缘故时,就停止说话,并用帕子蒙上自己的脸;因为若不经过询问,他就不可能知道他们逃开的原因。为避免这个困难,有些人把第二句从第一句中分开,并调换次序;但我看这种解释是牵强的。照我看来,更为一致的理解是:摩西看见他们惊慌退去后,就停止讲话,因为他们不听他;等他发现原因,才戴上帕子。由此便生出一个问题:摩西怎么能够承受神荣耀的光辉,而百姓却连他脸上反射出来的光线都不能承受呢?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他们之所以被打上这种羞辱的记号,是要使他们承认,自己因忘恩负义已经离神多么远了,因为他们竟因看见这位仆人而惊惧。

因此,他们因自己与摩西之间的差别而被降卑:摩西从与神会面之处安然来到他们面前,虽然他身上带着神可畏权能的迹象;他们却因惧怕和惊愕,从一个必死之人的面前退缩。保罗指出这光辉真正的目的,就是要使律法显出荣耀;然后他进一步说明,这也是将来临到犹太人之瞎眼的预兆(哥林多后书 3:13)。所以,他先说:律法虽然只是死的字句,是叫人死的职事,却仍被赋予它自己特有的荣耀;随后又补充一个附带的事实:摩西脸上有帕子,因为犹太人将会看不见律法中最主要的事,也不能留意它真正的终极。事实也确是如此:自从基督降临以来,他们的心思被弄瞎了,帕子仍在他们身上,直到他们把摩西(390)转向基督;因为基督乃是律法的灵魂。

但如今在福音里,神是敞着脸显明自己,我们就当谨慎,免得这世界的王昏暗我们的心,反倒要使我们得以“荣上加荣”地变化。

(389)英译本作:“摩西与他们说完了话,就把帕子蒙在脸上。”Rosenmuller 跟随加尔文和七十士译本,将其译作“并且,当……”Willet 说:“我们不必像 Oleaster 那样把词序倒过来,译成‘他把帕子蒙在脸上,于是说完了话’;我们或者可以像 Junius 那样读作‘当他向百姓说完了话时,他就蒙上帕子’;或者更好,像《日内瓦译本》那样用过去完成时来读:‘于是摩西与他们交谈完了,而他已经把帕子蒙在脸上。’” (390)加尔文在他对哥林多后书 3:16 的注释中如此翻译这句话:“并且当他(即摩西)转向主的时候”,并这样辩护说:“这段经文至今一直译得不好,因为希腊文和拉丁文作者都以为这里当补上‘以色列’一词,其实保罗说的是摩西。

他说:‘当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就在犹太人的心上。’随即又说:‘只要他转向主,帕子就除去了。’谁看不出这话是指摩西说的,也就是指律法呢?因为基督是律法的总结(罗马书 10:4),律法本该指向祂;但当犹太人把基督排除在律法之外时,律法就被转到另一个方向去了。”Calvin Society 版,第2卷,第183页。Poole 所引的 Camerarius 指出,这段经文之所以困难,是因为那个希腊动词既可以是第三人称单数主动虚拟式,也可以是第二人称单数第一将来中动式;但他总结说,“把它应用在摩西身上似乎多少有些生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