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2.“你告诉以色列人说。” 若有人好争辩,对我为何在此处引入这段历史的时间提出疑问,(114) 我虽然不愿与他固执争论,但我对自己的看法不仅有大概的根据,而且有确实的理由。因为我认为,从《出埃及记》33章可以清楚看出,会幕在摩西从山上带下第一块法版之前就已经建成了;因为那里说,为表明他们被弃绝,使百姓知道他们已被神所拒绝,摩西把会幕搬到营外,支搭在离营很远的地方,不是供他个人专用,因为经文明说他并不住在那里,只是在每次想要求问神的时候才出营到那里去;而约书亚则作它的看守和守护者(aedituus,守殿者)。但毫无疑问,这件事发生在他第二次上山、从主那里领受新法版之前;因此很明显,会幕那时已经立起来了。
若有人反对说,会幕直到第二年末才被竖立起来,答复也很容易:那时只是重新安放在它合宜的位置上,使它被以色列人四围围绕,并按十二支派各按次序安营而得到护卫;并且,那时法版才真正放进圣约之柜中,神也借着法版显明自己,因此没有法版,会幕某种意义上还是空的;最后,那里所论的是庄严的奉献礼,而那礼直到作为神同在凭据的圣约被放在约柜里之后,时机才算成熟。为更好除去一切含混,我们必须简略计算一下时间。出埃及后的第三个月,百姓到了西奈山。律法究竟在哪一天颁布,圣经并未说明,除非我们大概猜测是在那个月末颁布的。这样,从那时到会幕奉献、法版放进圣约之柜的那一天,按摩西在《出埃及记》最后一章的明言,应当计算为八个月;但《民数记》又记载,在那一年的第二个月,百姓从那里起营,往基博罗哈他瓦去。
(115) 现在,既然会幕奉献与他们起行之间只隔了一个月,我们就必须承认,两次上山在时间顺序上都发生在此前。现在的问题是:摩西是否在第四个月初被召去领受第一块法版?若承认这一点,那么直到第八个月末,他几乎不可能才开始吩咐建造圣所;因为若在两次上山之间赐下神慈父恩待的法版(116),而会幕的迁离又正在见证他们与神离绝,那就太不合情理了。因此我断定,这项漫长而艰巨的工程整整用了四个月。并且,这么短的时间竟已足够,实在令人惊奇;若不是一种难以置信的殷勤超过众人的期待,因为他们都竞相以不倦的劳苦急速完成这工作。并且很可能,在神坚立祂的圣约之后,祂立刻颁布了有关会幕及其附属之物的条例,免得百姓没有外在的宗教操练,而我们已经看见,这些操练是何等必要。
工程完成之后,摩西又奉命同拿答、亚比户和七十位长老亲近神;献祭之后,他被接入云中,与神亲密交通,在那里约有一个半月。他回来后,得知百姓的悖逆,于是发生了杀三千人的事,并命百姓悲哀。他其后停留了多久,我们不知道,但大概至少过了一个月,他才再次被召回。如此便已有九个多月;若再加上他在山上停留的那一个半月,就离年终不远了。那时神与百姓和好,因此会幕合法的奉献礼随即举行,就是在第二年正月初一。守过逾越节后,第二个月便发出了起行的信号。若有人不同意我,那么我现在要他回答:摩西既已察觉百姓的罪过,怎么会接着就开始劝他们建造圣所,而他整篇讲话中却丝毫没有提到偶像崇拜?一切仔细衡量之后,我们必不得不承认:当百姓如此甘心乐意地把财物献给神时,他们仍然是忠诚的。
但整件事其实已被我根据摩西见证所提出的证据充分解决了,就是在他带着第一块法版下山之前,会幕已经存在了;除非有人提出异议,说那是另一个会幕,和后来照神命令设立的会幕不同。但这是极其愚蠢的诡辩,因为摩西并无权为神建造地上的居所,并赋予它那常用来尊荣圣所的神圣名称;而且他明明记载,神的荣耀显现在其中,为要使百姓更确实知道,他们因不洁而与神隔绝,这事我们将在适当处再谈。再者,“לקח”(lakach,拿、取)这个词(117) 表明摩西是把会幕从营中取出来,迁到别处去。若有人现在反对说,会幕是照着摩西在山上所见的样式安排的,答复也很容易:摩西并不是在那次四十天留在山上的时候,才第一次在山上受教于神真实的敬拜和属天的奥秘;早在律法颁布以前,他就已受教。
并且毫无疑问,他那时所看见的,与先前所学的是同样的事,为要使百姓更愿意殷勤默想律法。因为借着那长久的时间,他们可以承认,一切对他们有益的事都没有被遗漏;因为神虽能在一瞬间把一切都教导祂的仆人,使他毫无缺欠,但祂却选择渐渐地、仿佛从容地塑造一个完全的教师;这也是为迁就百姓的软弱。因为我们在《出埃及记》19:9读到:“看哪,我要在密云中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 又在《出埃及记》20:21说:“百姓远远地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由此可见,说他先前已经见过神要受敬拜之会幕的样式,并无荒谬之处。
但免得有人说我不过是凭猜测,摩西自己明明表明:在他领受法版以前,神已经指示他如何造会幕;因为在第25章中两次说:“你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即16节和21节;由此可见,当他奉神命描述整个结构时,法版还未赐下;因此我们又可推知,当会幕竖立起来之后,他才上山去取那将要放进约柜里的法版。不过,在他开始论会幕的建造之前,他先向百姓征收奉献,叫各人按其力量,为会幕本身及一切器具献上材料。这里“举祭”或“תרומה”(therumah)(118) 只是单纯表示供物,并不像其他经文那样,与另一种称为“תנופה”(thenuphah)的祭分别开来。以色列人只是被吩咐从自己的丰盛中献出足够敬拜神之用的东西。的确,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而凡祂丰盛赐给我们的,若不奉献给祂的荣耀,就都是污秽的。
然而祂宽容地准许我们自由使用这一切,只要我们表明这些仍在祂权下,并且预备按祂的命令来使用。因此,我们施舍时,正是把它当作馨香之祭献上;虽然富足的人不必把自己耗尽到贫穷,却可以一面周济穷人,一面享用自己所有的财物。总之,我们献给神的任何东西,都像初熟之物,借此见证我们一切所有的都已献为祂的荣耀。现在,虽然祂并不需要百姓帮助来建造并装饰祂的会幕,因为维持他们众人的,原是那每日从天降吗哪的主;但祂仍要每一个人,从最小的到最大的,都拿出敬虔的见证,为圣工带来所需之物。然而祂当时要人花费在可见圣所上的,现在却要求人用来建造祂属灵的殿。严格说来,建造教会的惟独是祂自己;但祂却使用人的工作,并愿有许多工人与祂同工,使祂教会的建筑在某种程度上借着人的劳力被建立起来;并且祂也把其兴盛和成功的赞美归于他们。
同时,我们所献的,没有一样不是祂先赐给我们的;正如以色列人所献的,也无非是从祂的恩惠而来的。因此,祂按一定分量分配祂圣灵的恩赐(林前12:7),使各人照自己所领受的多或少,用在建造教会的事上。但最应激励我们殷勤的一点是:没有一个人是贫穷或卑微到他的奉献不蒙悦纳、不为神所喜悦的,无论那奉献在人的眼中多么微小、几乎毫无价值。此外,还必须注意,这奉献并不是以命令强征的方式索取,而是宣告各人应当甘心献上自己所愿意的;因为从起初起,保罗的话就是真的:“神喜爱乐意捐助的人”(林后9:7);整本圣经也教导我们,惟有出于自愿的顺服才蒙神喜悦。因为虽然“ידבנו”(yidbenu)(119) 这个词被译者各有不同译法,但总意不过是:各人的礼物按其内心欢然敏捷的程度而蒙神悦纳。
旧译本(即《武加大译本》)把它译作“qui offert ultroneus”(自愿献上的人);但这更像意译,不是直译。(120) 其他人彼此也不同:有些人把关系代词指向供物,译作“那心甘情愿献上的供物”;有些人则译作“那显出自己心里慷慨、乐意的人”。第二种译法才是正确的。(114) “加尔文在这里对会幕及其各部分设立的时间持一种他个人特有的看法;因为他认为,会幕是在摩西带下第一块法版之前就已经建造并设立好的。他的理由如下:第一,33:7在摩西手拿法版下山、又打碎法版之后,立刻就提到会幕;因此既然随即提到会幕,会幕就必是在此前造好的。答:这并不是后来为敬拜神而设的大会幕,因为那会幕并不像这里这样设在营外,而是在营中。Lippoman认为,这只是摩西自己的帐棚,百姓到那里去求问神。
Jun. 第二,本章16节说:‘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因此他是在造柜之前就先领受了法版。答:这并不推出柜必先造好,只是先在山上描述其样式,等摩西领受法版后,才照那样式做成。第三,摩西劝百姓建会幕时,完全没有提到他们的背道和偶像崇拜;所以很明显,他们那时仍是忠诚的,尚未犯那罪,因为他们这样欢喜地把最好的东西献给主。答:一、百姓已经为自己的罪受了管教;并且摩西为表明神对他们的愤怒,已将自己的帐棚从他们中间移开,见33:7;因此不能说完全没有提到他们的堕落。二、百姓,尤其是那些因自己的罪深感懊悔的人,在神的事奉上越发显出欢喜,作为真实悔改的记号。三、摩西既已为百姓恳求主,就不愿一直抓住同一件事反复责备他们,免得使他们完全灰心。
‘因此,很清楚,会幕不是在领受法版之前就已设立,而是在之后;理由如下:第一,因为这里吩咐摩西要照主在山上所指示的一切样式造会幕;但那样式是在他于山上住了四十昼夜、并在末了领受法版的时候才首次指示给他的,见申命记9:10;所以会幕不可能在样式尚未指示之前就先被造出来。加尔文回答说,在此以前摩西曾多次在山上与神同在,因此那时也可能已被指示会幕的样式。但24:18显然表明,这事发生在那四十昼夜中,就是摩西进入云中并在其中久留的时候。第二,经文明说,会幕是在第二年正月初一立起来的,40:17。那时并非如加尔文所答只是奉献并安排妥当,而是第一次被竖立起来。
并且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他们就从西奈起行,大约是在那之后一个半月;若会幕在摩西领受法版前已造好,那么他在会幕完工之后还曾两次与主同在,每次四十天;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会幕设立后约四五十天,全营就已起行。第三,此外,若这样理解,《出埃及记》很大一部分次序就被颠倒了;从第35章到末了有关会幕制造和设立的记述,都应按次序放在32、33、34章之前;因为若承认会幕在法版交付之前就已先立起来,事情就会如此。所以,故事的次序倒应是:第一,到第30章为止,是会幕的描述;第二,32至33章记载建造会幕的阻碍,即百姓的犯罪;第三,35至40章是神命令的执行和会幕的制造;第四,第40章是会幕的竖立与安置。’Lyranus。” 见 Willet《Hexapla》此处注。
(115) “Sepulchra concupiscentiae(贪欲之坟墓)。” 拉丁文。(116) “法版作为神慈父恩宠的工具。” 法文。(117) לקח,这个动词(“取”),其将来式 יקח 见于《出埃及记》33:7。—— W。(118) 英王钦定本译作“供物”;旁注作“举祭”。参见前文《申命记》12:6的注,132页。(119) 是 נדב 的第三人称阳性单数将来式,带代词后缀 נו,意为“它”。这个动词表示以欢然乐意的心去做或给与。—— W。(120) 结尾一句在法文版中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