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华晓谕。虽然逾越节的设立在某种程度上属于第四诫,关于安息日和节期,我们将在那里论述;然而,就它是他们救赎的庄严记号这一点而言,百姓借此承认自己对拯救他们之神所负的义务,并且仿佛将自己献给祂的统治,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把它放在这里,作为第一诫的补充。至于这日子本身的守法,日后还会在适当之处再提;这里只需指出,神吩咐这礼仪,为要使百姓完全只对祂一位负有义务,并且使以色列人由此学会,绝不可离开那位以恩慈和大能亲手救赎他们的主。因为祂借此把他们买来归自己,作祂特有的子民;因此,每当祂责备他们偏离纯正敬拜时,祂就控告他们忘记了这大恩,而这恩惠的记忆本该足以约束他们。
实际上,守逾越节教导以色列人,除他们的救赎主以外,不可顾念别的神;也教导他们,既然主使他们出死入生,把自己分别为圣归于祂的服事,乃是公正而合理的。这样,祂如同在镜中或图画中,把自己的恩典陈列在他们眼前,并愿他们年复一年地认出自己从前所经历的,免得这事从他们记忆中消逝。首先,我们当界定逾越节(Pascha)是什么;我用的是它通俗常见的名称。它的词源并不难懂,只是神的“经过”(transitus)等于祂的“越过”(transilitio),因此以色列人的房屋得以未受触犯;因为以赛亚在论到第二次救赎时,无疑是暗指此处,他说:我要越过耶路撒冷。故此用这说法的原因,是神的忿怒越过了以色列人,使他们不受损害。
至于摩西两次提到“越过”,要注意,两处所用的不是同一个词;Pesah 是指蒙拣选的百姓,Abar 则是指埃及人;仿佛祂说:我的忿怒要穿过你们仇敌中间,到处毁灭他们;但你们,我要越过而不加触犯。既然神愿意怜惜祂的以色列,祂就借着一个记号唤起信徒的心,使他们盼望这救恩;同时设立祂恩典永远的纪念,使逾越节每年都更新他们对蒙拯救之事的记忆。因为第一次逾越节是在事件本身当前举行的,为要作凭据,坚固他们惊惶的心;而每年的重复则是感恩的祭,使他们的后代记得自己是神合法而特有的属民。
然而,无论最初的设立还是永久的律法,都有更高的指向;因为神救赎祂古时的百姓,并不是叫他们安然平静地留在地上,乃是愿意引领他们进入永生的产业,所以逾越节与割礼一样,都是属灵恩典的记号;因此它与圣餐有类比和相似之处,因为它既包含基督如今在圣餐中向我们印证的同样应许,也教导神惟有借着流血的赎罪,才会向祂的百姓施恩。总之,它既是将来救赎的记号,也是过去救赎的记号。因此保罗写道:“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哥林多前书 5:7);若古人仅仅借此被提醒暂时的益处,这样的话就不合宜了。然而我们先要确立这一点:神在律法中吩咐守逾越节,是要索取祂百姓的感恩,并把那些蒙祂权能和恩典救赎的人归给自己。现在我来讲细节。
神吩咐以色列人,以他们出埃及的那个月作为一年的开始,好像那就是他们的生日,因为那次出埃及实际上正是一种新生;因为他们先前如同埋在埃及,而神赐给他们的自由,就是新生命的开始,也是新光的升起。虽然他们先前已蒙收纳,但因这事在许多人心里几乎已消失,所以他们有必要仿佛再次被生出来,好更确实地承认神是他们的父。因此祂在何西阿书说:“我从埃及地上来,就是耶和华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神”(何西阿书 12:9;13:4);因为那时祂特别把他们得来归自己,作祂特有的百姓。祂在前面又说得更清楚:“以色列年幼的时候,我爱他,就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西阿书 11:1)。诚然,亚伯拉罕的后裔与其他民族一样,通常都以三月为岁首;但在这件事上,其理由却不同,因为唯独选民每年都把自己的复活摆在眼前。
可是在那以前,希伯来人自己却是以九月为岁首,这个月迦勒底文称为 Tisri,许多人以为世界是在这月被造的;因为受造之后,大地立刻就生出成熟的果子,显明其丰饶已达完全。直到如今,犹太人仍保留两种纪年法;在日常事务上,他们仍沿用旧有而自然的算法,以秋天开始的那个月为正月;但在宗教事务和节期上,他们遵照摩西的吩咐,这就是律法上的年,大致始于我们三月前后,但并不完全相同,因为我们没有他们古时的闰月安排;由于十二个阴历月不等于太阳年,他们必须加插闰月,免得年岁久了产生荒谬而巨大的差异。因此,他们守逾越节的尼散月,在犹太人中有时开始得早,有时开始得晚,要看闰月是否使它延后。(308)“纪念。”法文如此。(309)这一段不见于法文本。(310)以赛亚书 31:5。
加尔文自己把我们通行译本“越门保守”所译的话译作“越过并保守”;洛斯主教则译为“向前跃过并拯救她”。他在该处注释中认为,本章中“פסח”一词所描写的动作,是保护者耶和华“跃身向前”,为要保护祂的百姓免受灭命天使的击杀。(311)即第 13 节和第 12 节中的 פסח 和 עבר。值得注意的是,加尔文如今在自己的注释里把 פסח 正确译为“越过、跃过”(transilire);而他先前论到此词时,只用了 transire 的一部分意义,这不过表达了 עבר 的意思。(312)“记号。”拉丁文作 Symbolum;法文作“记号或圣礼”。(313)“一种使之重生的方式”;即使教会得以新生的方法。(314)这段话在法文本中有相当大的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