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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第 7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2

那些认为这条命令显出残忍的人,在审判万有的主面前,擅自夺取了过大的权柄。这个反对意见表面上似乎有理,好像神的百姓被灌输了不近人情的残暴,以致在施行杀戮时,无论男女老幼都不放过。但我们首先必须记住我们稍后将看到的事,也就是,当神把这地定给祂的百姓时,祂完全有权将原先的居民彻底灭绝,好叫这地可以归他们自由占有。我们还必须进一步说,神愿意在这些民族身上显明祂报应的公义。四百年前,祂本可以因他们众多的罪恶公正地惩罚他们,却暂缓宣判,耐心宽容他们,或许他们会悔改。那句话是众所周知的:“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创世记 15:16)神既然在四个世纪中显出祂的怜悯,而这种宽容反倒增长了他们的放肆和疯狂,使他们不断惹动祂的忿怒,那么用严厉的刑罚来补偿长久的延迟,绝不是什么残忍之举。

由此也显出人类理智何等污秽可憎、悖谬不堪。若神不立刻向人露笑脸,我们便愤愤不平;若祂延迟惩罚,我们的热心又指责祂迟缓无力;但当祂出来追讨罪恶时,我们不是称祂残忍,至少也是埋怨祂过于严厉。然而祂的公义总要为祂自己辩明,我们的毁谤和诋毁终必归到自己头上。祂命令将七族尽行灭绝;也就是说,他们在四百年间罪上加罪,堆积如山,经验也已经证明他们刚硬不化、无可救药。因此别处才说,那地“把他们吐出来了”(利未记 18:28),好像那地被他们的污秽压得不堪重负,如今终于卸下了担子。若连无生命的土地都不能容忍不敬虔,我们又何必惊讶神以审判者的身份施行极严厉的刑罚呢?但若神的忿怒是公义的,祂当然可以任意拣选祂所喜悦的执事和执行者;当祂把这项使命交给祂的百姓时,祂禁止他们怜悯那些祂已定意毁灭的人,也并非不合理。

因为还有什么比人要在怜悯上与神较量更荒谬呢?主人若喜悦施行严厉,仆人反倒自取施怜悯的权利,这岂不颠倒吗?因此神常责备以色列人不当地怜悯人。于是,那些他们本应灭绝的民,后来竟成了刺伤他们的荆棘蒺藜。(约书亚记 23:13,以及整卷士师记都可见此事。)所以,我们当除去一切狂妄,不可擅自把神的能力限制在我们狭小理性的尺度之内;倒要学会以敬畏的心看待祂那些缘由对我们隐藏的作为,而不是轻率妄评。尤其当祂向我们宣明祂报应的公正根据时,我们更当以合宜的谦卑和节制,甘心承认祂的判定,而不是徒然抗拒,最终自取羞辱。

Verse 6

他更清楚地解释了我们前面所看见的,就是神白白施爱的事;因为把这个人数稀少的民族拿来与全世界和万国相比,就大大显明了神恩典的浩大,而这主题在这里也被进一步展开。几乎同样的话很快还会再次出现,在摩西之歌里也会提到;但那里是用来责备,这里却显然是指向另一目的,正如上下文所表明的,就是要使他们因着如此大的恩惠,负上献身于神、并将自己的事奉归给神的责任。他先说明他们蒙拣选的目的,就是神屈尊把这特别的尊荣赐给他们,为要使自己得着一群圣洁的子民,脱离一切污秽;然后他又加上我刚才所提到的情形,更显出这恩惠的卓越。从他以他们的尊贵为论据,说明他们因此应当努力追求圣洁,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人所得的恩典越丰富,就越当郑重地活出敬虔和公义。

因为神并不愿意祂赐给我们的恩赐闲置无用,而是要结出相称的果子;我们尤其要记得,当祂收纳我们、把我们聚集进祂的教会时,祂不是呼召我们沾染污秽,而是呼召我们过纯洁的生活,并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帖撒罗尼迦前书 4:7彼得前书 2:9)希伯来词 סגלה(segullah),我们译作“特别的”或“专属的”,有人理解为“珍宝”,或珍贵可喜爱的东西,如同在出埃及记 19 章那里所说的。毫无疑问,从许多经文看来,这个词确实可指金银、珍珠之类;但大体上众人都同意,这个称号给了蒙拣选的百姓,是因为神喜悦他们。在这里,祂无可比拟的良善就显明出来了,因为祂竟如此看重这些可怜而卑微、毫无价值的受造物。因此也可见,祂借着圣洁的呼召,仿佛从无中创造出“那无有的”,使他们超过地上一切。

Verse 7

他证明,神把他们高举到如此尊荣的地位,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恩惠,因为祂越过了其他一切民族,单单乐意拥抱他们。因为神若把祂的恩赐平均分给众人,通常在我们眼中就会显得不那么耀眼;正如太阳的光、我们日用的食物,以及其他众人共同享受的事物,不是失去价值,至少也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反而那些特别赐下的,更为显著。再者,摩西先假定,这百姓本性里并没有什么使他们的境况更好或更尊贵;因此他推论,神拣选他们,除了祂单纯的拣选之外,并无别的原因。我们在别处已经指出,借着这爱,凡人想拿出属于自己的东西,都被排除、都归于无有。因此,以色列人无论怎样感谢神,都不能算足够,因为神如此丰厚地恩待他们,并不是因他们自己有什么配得之处。

Verse 8

这里把神的爱从儿女追溯到列祖;因为他说他们之所以是神的珍宝,是因为神爱他们,这话原是对他当代的人说的;如今他又补充说,神并不是到这时才第一次开始爱他们,而是当祂拣选收纳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时,就已经爱他们的祖先了。虽然他由此更清楚地证明,亚伯拉罕的后裔本身并没有赚得这样的地位,因为他们之所以成为神特属的百姓,只是凭着承继的权利;但仍须注意,神善待亚伯拉罕,除了祂单纯的慷慨之外,并无别的原因。因此,在后面一点他会说,那时仍存活的人之所以蒙神所爱,是因为祂已经爱了他们的祖先。如今他进一步称赞神的良善,因为祂把祂的圣约从父辈传给儿女,借此表明祂对自己的应许是信实真实的。在本节末了,他教导说,百姓得蒙拯救,既是那恩典的结果,也是那恩典的见证。

Verse 9

摩西说:“所以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祂是神。”这里的动词也完全可以译作将来时;若采用这种译法,那么这里所指的就是所谓经验性的认识,仿佛他说,神将要在实际作为中显明,祂是何等信实地赏赐祂的仆人。但若更赞成另一种读法,那么摩西就是劝勉百姓确信:神坐在天上作人的审判者,好叫他们一方面因惧怕祂的报应而受警戒,另一方面也因盼望赏赐而被吸引。不过,这一宣告原已附在第二条诫命之后,并且在那里已经解释过了;既然它包含在十诫之中,就不应把它从那里割裂出来;但如今它再次出现,为要坚固整部律法,因此放在这里也很合适。不过,稍微提一下我在那里更充分说明过的内容,也并无不妥。应许之所以放在前面,是因为神宁愿用恩慈吸引祂的百姓,而不是用惊吓强逼他们顺服。“怜悯”一词与“圣约”连在一起,是要叫我们知道,信徒所应盼望的赏赐,并不取决于他们行为的功劳,因为他们仍然需要神的怜悯。不过,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守施怜悯的约”,或“守建立在怜悯之上的约”,或“守祂所立定的怜悯”。 当信徒被要求先爱神,然后才遵守祂的诫命时,我们就受教知道:顺服的根源和原因,乃是我们以父亲的身份拥抱神的那份爱。至于“直到千代”这句话,最好回到第二条诫命那里去看,因为这个问题不是几句话就能讲完的。

Verse 10

这里并没有提到“直到三四代”的报应。那些把这段经文解释为神在恶人活在世上时仍赐他们恩惠,为的是最终在永远的沉沦中毁灭他们的人,是对经文过于牵强的曲解。另一些人的看法也不大可信,他们认为神是在祂自己的“面前”,也就是在祂的怒气中,报应恶人对祂的恨恶。我却把这话理解为那些悖逆之人的“面”,就是神降卑他们骄傲时所正面敌对的人;因为这里是针对他们的骄矜和放肆说的,他们竟敢惹动神,好像祂既无胆量也无能力与他们争战。祂宣告,他们的无耻和厚颜将毫无用处,祂必打倒他们面容的狂妄和额头的傲慢;这也表明,他们必定会感受到他们所轻看的审判,就像神把那审判摆在他们眼前一样。此外,祂还补充说,祂对恶人不会像对自己的儿女那样施行宽容;因为祂管教儿女时,总使那责罚有益于他们的救恩;但对前者,祂所宣告的是致命的刑罚。

虽然祂施加暂时刑罚时,看起来似乎同样对待两者,但对信徒只是药物的,对被弃绝的人却是他们永远灭亡的预尝。然而,祂这里说祂不迟延报应,似乎与圣经别处说祂不轻易发怒、满有恩慈、恒久忍耐的话不相符合。而且,这也似乎与经验矛盾,因为祂并不是立刻急忙施罚,反而常常进展缓慢,以严厉来补偿祂施行上的迟缓。但我们必须记得诗篇 90:4 所说的,在祂看来,千年不过如一日。因此,当我们以为祂在迟延时,祂其实正以无限的智慧,按所需的程度迅速行事。祂似乎暂时不加理会,确实是为要借此邀请人悔改;但祂仍宣告自己并不迟延,反而会忽然像旋风一样来到,迅速施行祂的审判,免得不敬虔的人因安逸而昏昏欲睡。所以,我们当学会安静、忍耐地等候祂报应的适当时机。

Verse 12

神在这里似乎按着约定行事,好像若祂的百姓不尽上自己那一分,就不给他们任何蒙恩的盼望;毫无疑问,这确实是律法中惯常的表达方式,即加上一个条件:若神的百姓以顺服赚得了,神就要善待他们。然而我们仍须记得我们在别处所见过的:神既这样与他们立约,祂自己又进一步赐下白白的赦免应许,免得祂的应许落空;借此,祂使不配的人与自己和好。因此,原初的圣约本身,对人只能起定罪的作用。但当救恩白白赐给他们时,他们的行为同时也就成为神所喜悦的了。不过,既然赏赐的原因与人及其行为无关,那么一切关于功德的计算都无从谈起;然而,对于信徒来说,若他们行在神的诫命中,就有赏赐的应许,这仍是有益的,因为神以不可估量的慷慨待他们,好像他们真做了什么配得赏赐的事一样。 最后,摩西列举了神恩待他们的一些凭据,比如多结果、生养繁盛,以及地上出产丰盛。至于末了所加上关于埃及疾病的话,他是指由炉灰撒起而生的疮(出埃及记 9:8),还是指那侵扰人和牲畜的虱子(出埃及记 8:17),或是泛指百姓出埃及以前,埃及长期流行的那些疾病,这一点仍有疑问。我倾向于采纳后者的看法;因为在申命记 28:27 提到“埃及的疮”之后,又加上“痔疮、癣、疥”,所以很可能埃及人常受各种病症之苦。摩西在这里宣告,只要百姓顺服神的律法,他们就要因着特别的恩惠,免受这些疾病。

Verse 16

从本节后半句很清楚可见,祂命令毁灭迦南诸民的原因,乃是在于祂禁止人敬拜他们的神。因此,这条诫命与前面的那些命令是一致的,在那里祂同样判定这些民族要被彻底毁灭。至于我在别处已经解释过的,就是神向这些顽梗到底、十足灭亡的人所施行的报应,不可归之为残忍,我现在就不再重复了。因为早在四百年前,神就已经对亚伯拉罕说过,他们的罪孽还没有满盈;所以,当他们如此放纵邪恶、恶意滥用神长久的忍耐之后,无论怎样严厉地对待他们,也仍达不到他们所应得的程度。但我们必须留意神为何如此郑重地吩咐以色列人,要将那里所见的一切尽都灭绝;因为祂不仅早已判定他们都应受那应得的毁灭,祂也要使那将来要呼求祂名的土地,脱离一切污秽。如今,若旧居民中还有人存留,他们很快就会想办法恢复从前的败坏;而且以色列人本来就已经太倾向于迷信,所以极容易被引去拜偶像。这就是神禁止他们向这些人施行任何仁慈或怜悯的原因,正如我提醒过你们的,这一点从上下文看得很清楚;因为这几件事是连在一起的:他们不可怜惜这些民族,也不可敬拜他们的神。后面附加的理由,“因为这必成为你的网罗或绊脚石”,必须扩展到整个上下文来理解;也就是说,若犹太人饶恕那些会引诱他们陷入不敬虔的民族,这对他们将是致命的。

Verse 17

要毁灭这样众多的人,本是极其困难的事;而绝望本身也会把他们逼到疯狂的地步,所以要以色列人断绝一切怜悯的希望,似乎显得徒然。因此,神预先对付他们的惧怕,劝勉他们奋力执行祂所宣告的判决。由此我们可以得到有益的教训:每当神吩咐我们去做超出我们能力的事时,我们仍当顺服,并且大胆冲破一切拦阻我们的障碍。所以,在一切艰难之事上,都当让这教义帮助我们:凡与神旨意相违背的,都能因祂全能的大力轻易被除灭。然而,凡可怕的景象一摆在眼前,就会立刻抓住我们全部感官,使我们仿佛麻木瘫住;因此,神唤起以色列人的记忆,叫他们想起祂已经给了他们何等丰富的信心根据。因为祂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是祂不可战胜能力的明证;所以他们应当得出结论:只要神在他们前面行,就没有什么可惧怕的;因此,他们既然确信必得胜,就不该去缔结任何和约。

Verse 20

如果他们的仇敌只能借着以色列人的手和兵器被杀灭,那么仇敌的毁灭似乎会拖得很久;再者,也很难相信他们在不自卫的情况下,会甘心伸出自己的喉咙任人宰割。因此,神应许,祂还要用另一种方式供应他们得胜所需的手段。所以,免得以色列人想到仇敌必会迅速而顽强地抵抗,就惊惶害怕,神宣告还有别的力量会来帮助他们,就是黄蜂或别的毒虫要消灭一切逃亡的人。同样的宣告也见于出埃及记 23 章;约书亚则记述说,神所应许的,祂果然成就了。(约书亚记 24:12)但这些民族既不会在一瞬间被灭尽,免得百姓因此疲倦或懈怠,神就在此预先说明,这种延迟对他们是有益的;因为当地上一切居民都被除灭后,野兽就会占据空旷之地。因此,战争拖长并不该使他们困扰,因为神借此顾念祂百姓的益处;若人太快被灭绝,他们反倒要与野兽争战。不过,虽然我所引的出埃及记那段经文在措辞上相似,我却故意把它放在另一个题目之下;因为神在这里提到灭绝外邦诸国,还有另一重目的,就是免得那地还残留古时的污秽,也免得以色列人与不敬虔的人混杂,最终被他们的诡计引去归向虚假的宗教。

Verse 25

他再次把毁灭列国的目的深深印在他们心里,但这一次比先前更进一步。先前祂只是禁止他们敬拜那些民族的神;现在祂吩咐他们用火焚烧那些雕刻的偶像,因为百姓既然容易倾向迷信,这样的网罗就很可能使他们偏离神纯正的敬拜。祂也不是只叫他们把金银熔化、改变其形状而已,乃是完全禁止使用这些东西,因为它们会成为传染性的灾祸;祂借此表明神是何等憎恶偶像,以致凡触碰那些铸造偶像材料的人,都会沾染污秽,成为当受咒诅的。这样的严厉看起来似乎是在定罪那些为人使用而受造的金属,好像它们本身不洁,又好像天然之物的完全会因人的败坏而被污染。但若按这个说法,拜偶像的人在错误地把日月当作敬拜对象时,也会把日月都污秽了。所以必须回答说:金银本身并没有因这种亵渎的滥用而被污染;只是虽然其本身毫无玷污,但就百姓而言,它们成了污秽。不洁净的动物也是这样,并不是它们本身有什么污秽,而是因为神禁止人吃它们。因此,这里所说的污秽,也是由类似的禁令而来;否则,无知的百姓就无法受到约束,所以神要那本身洁净的东西,在这种情形下被看为可憎。然而,这是一条政治性的诫命,只是暂时赐给古代百姓的;但我们从中仍可看出,偶像崇拜是何等可憎,甚至把神自己的作为也以它本身的污秽玷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