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9. 摩西写下这律法。毫无疑问,摩西把律法书交托利未人保管,是要吩咐他们承担教导的职责;因为虽然这里只记载他们每逢第七年要在百姓面前诵读这书,但不难推知,他们也被指定为这教训的常设宣告者。若律法整整七年埋没无闻,一点教导之声都听不见,那就太荒谬了;况且在那么大的会众中听见本已困难,记忆也很快会消失。总之,若在其余一切时候利未人都默不作声,全国对敬拜神的事一无所闻,那么这个礼仪就几乎毫无用处。因此,在豁免年郑重宣告律法(申命记 31:10 等)的目的,就是要百姓天天向利未人求问怎样正确事奉神,因为利未人被拣选,仿佛是律法的守护者,使他们能按时提出一切有益人知道的事。这里就像在镜子中向我们显明保罗所说的话:神的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摩太前书 3:15)因为纯正的教义在世上得以无损地保存并传播,是借着牧者的职事;若有生命的讲道停止,敬虔很快就会衰败。所以保罗也在别处吩咐提摩太,将他所传纯正的教义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摩太后书 2:2) 首先,我们必须记得,律法书仿佛是托付给利未人保管,叫百姓从他们那里学习何为正道。加上“长老”并非多余;因为虽然教导的职分没有交给他们,他们却被赐给利未人作同工,好扶持律法的教训,不容它被人藐视。我们知道,若没有掌权者加以约束,百姓拒绝敬虔教师时是何等放肆;而掌权者若不约束属下学习敬虔之道,也就没有尽自己的本分,因为人本来就过于倾向不敬虔。摩西在这里所称为“律法”的,不是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乃是包含在四卷书中的解释。此事发生在神于西奈山说话后三十九年。
至于接下来所说每七年要宣读一次,我在别处已经讲过;但重复一遍有助于明白本段,也无妨。之所以选第七年,是因为那时男女都可以上耶路撒冷聚集,而无损于自己的私务,因为一切劳作都停止了;他们不撒种,也不收割,农事全然停歇。因此,没有事务会拦阻他们守那节期;借此,神生动地向他们表明,祂是怎样神奇地在旷野保守他们列祖的。为了使这样大的恩惠不致湮没,律法固然吩咐他们每年无论在哪里,都要离开房屋,在树枝搭成的棚里住七天;但在安息年,家中一切都停顿了,从四方上耶路撒冷就更为方便,也能借着人数众多更好地见证他们的感恩。所以接着说:“当以色列众人来到……”等等。还必须注意,在那样的聚会中,他们一同更郑重地受约束,遵守律法,因为若他们违背这公开更新的圣约,彼此就都成了彼此的见证人。
为此又加上:“要招聚百姓,男人、女人、孩子。”但为了不使这成为空洞的景观,又明确吩咐要“念给他们听”;这话表明的是一种能使听者得益的诵读,否则就只是虚假而可笑的表演;正如教皇体系中,人们用无人能懂的语言高声吼叫圣经,其实不过是亵渎神的名罢了。因此,神要人听见祂律法的教训,目的是要为自己得着门徒,而不是用无意义、无益处的喧嚷塞满他们的耳朵。事实上,当教皇派祭司对把百姓完全赶离神的话语稍感羞耻时,他们就设计出这种愚蠢办法,向聋子大喊大叫,好像这种荒唐的形式就能满足神的命令;然而神所规定的是,人人都当受教,从最小的到至大的;因为后面又说:“使他们可以听,可以学习。”因此我们断定,若圣经被以晦涩难懂、无人明白的方式宣读,它合法的用途就被颠倒了。
但正如神所认可的读经方式,只有那种能教导百姓的方式,同样,听者也必须结出理解的果子,就是学习敬畏神。毫无疑问,“敬畏神”包含信心,甚至严格说来,是从信心生出的。摩西借这个说法表明,律法被赐下,是为教导人敬虔并纯正地事奉神。同时我们也可从此学到,一切在无知中献给神的事奉,都是放肆而不合法的。智慧的开端是敬畏神;这一点众人都承认。但随后各人就滑向自己的想象和错误的敬拜,就是他们所谓的热心。神为约束这种放肆,宣告说,除非人先听祂的话,否则就不是正确地敬拜祂。至于“寄居的”,既然这里论到他们参与圣事,我在别处已经指出,这并不是指所有外邦人,而只是指那些虽本是外邦人,却已归身于神,受了割礼,被接纳进教会的人;否则,他们不合法进入信徒的会中。
这一点也由附加的话“在你城门中”得到证实;意思就像摩西在说,是住在你们城中,与百姓同居的人。最后提到他们的儿女,是为着纯正教义的传承,使对神纯正的敬拜得以不断维持。因此他吩咐宣读律法,不只在一代人中如此,而是只要这个民族仍然存在,就要一直如此;神一切的仆人也都当留心,把自己所学的传给后代。但我们必须指出,这里并不是不加分别地称赞一切从祖先传下来的教训;相反,神乃是为自己保留完全的权威,无论对父辈还是对子孙都是如此。(187)参见第一卷,第3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