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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第 30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1.“这一切事临到你身上”的意思是:他再次确认我们在别处所见的,即神绝不会严厉到一个地步,以致在重重击打祂的教会之后却不预备施行怜悯;更进一步说,借着这些惩罚,虽然外表看来极其严酷,那些仿佛铁了心自取灭亡的受苦者,反而被召唤去悔改,好得着赦免。因此,尽管神烈怒的火焰似乎处处使他们陷入绝望,他仍吩咐他们振作,存着美好的盼望。然而,我们必须记得我已从摩西的话中指出:和好并不是无差别地向所有人提供,这福分乃是教会独有的特权;这一点也可从那特别的应许看出:“我要用杖责罚他们的罪孽,却不将我的慈爱从他们身上收回。”现在还必须补充,这并非一切自称为教会成员的人所共有,而只是属于那蒙保留的余种,就是保罗所说“照着恩典所拣选的余数”(罗马书11:5);因为假冒为善的人虽然混在信徒中间,受神鞭打而得救,对他们并不比外人更有益处。所以,这应许只是向某一部分人说的,因为神的圣约要坚立稳固,就必须始终存留一些余民。

同时,摩西不只是吩咐以色列人从神的管教中得益处,也要他们思想祂的恩惠,好借此被引导,甘心乐意地事奉祂。因为这种对比对于阐明神的审判极有帮助。若他们心里只想着刑罚,他们的认识就会是不完全的,或至少更为模糊;但若他们一方面想到自己事奉神并非徒然,另一方面又想到离弃祂以后,竟从幸福的高峰坠入极深的痛苦,他们就很容易推断,凡他们所遭受的不幸,都是自己不敬虔的果子和报应。毫无疑问,在律法之下,神如此迁就一个柔弱无知的百姓,使祂所赐福与所降咒诅的进程都极其明显;这样就清楚表明,他们遵守律法并不是徒劳,也不能违背律法而不受惩罚。祂常借先知宣告,只要祂的儿女顺服,祂就作他们的父;如此,他们处境的败坏就更明显地显出,是出于祂公义的忿怒。

诚然,恶人从前曾借此为自己的迷信辩护;例如,他们驳斥耶利米时,就傲慢地夸口说,他们“向天后烧香”时,一切都很好;但先知极有力地斥责了这种放纵的败坏,指出神已经借着城邑的毁灭和圣殿的倾覆,极明显地报应了这些污秽(耶利米书44:17)。因此,摩西现在所说的这种分别,除非他们故意遮蔽光明,否则绝不能逃过他们的眼目。此外,因为人很少会在亨通中有智慧,所以他劝以色列人至少在深受痛苦时回转心意;因为他是对那些被掳的人说话,他们既被神剥夺产业,已经毫无盼望;他却应许他们,若被赶散到远方列国之后终于悔改,神就必向他们施怜悯。“使这些话回到心里”,就是重新思想那些先前因轻蔑、疏忽或愚昧而被弃置,仿佛埋没在自甘遗忘中的事。

然而,免得他们滥用神的慈爱,只是草率地寻求赦免,这里要求的是认真的回转,而这种回转必须在生活中结出果子,因为真正的悔改总伴随着生命的更新。摩西所说的也不只是外在行为的改正,他所要求的是诚实无伪的顺服心志;因为我们在别处已经看见,“尽心”就是指心里的正直。

Verse 4

4.“你被赶散的人”这句话,是为预先消除他们的疑虑。因为他们若分散到陌生之地,可能会觉得复兴的盼望完全断绝;于是摩西教导他们,即使他们被赶到地极,神无限的大能仍足以把他们从那里聚集回来。正如诗篇147:2所说:“主建造耶路撒冷,聚集以色列中被赶散的人。”

为着这个意思,“从那里”这个副词重复了两次,免得他们以为地理上的遥远,会成为神成就所应许之事的拦阻。

我们在别处已经看见,他们住在迦南地被高举为一种特别的福分,并非没有缘故;因为直到基督降临的时候,永恒产业的盼望必须借着一个属地而可见的记号,在他们心中得以维系。

Verse 6

6.“主你的神必给你心里行割礼。”这应许远超过其余一切应许,并且本质上是指向新圣约;因为耶利米就是这样解释它的,他引述神的话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以下)

摩西如今用不同的话陈明同一件事:由于以色列人照着他们一贯的不稳定,时常会退回去再度背叛,所以必须有一个出于神的医治,就是神必须更新、塑造他们的心。简言之,他提醒他们,和好的最大益处就在于神要把重生的灵赐给他们。“行割礼”这个词是一个比喻;因为摩西是借用律法中分别为圣的记号,他们正是借此被引入事奉神的。故此,这句话等于说:神要在属灵上创造你们成为新人,使你们脱离肉体和世界的污秽,与不洁净的列邦分别出来,得以清洁地事奉祂。同时,他也表明,神在圣礼中赐给我们的一切,都有赖于祂的灵在隐秘中的运行。割礼当时是悔改和更新的圣礼,正如洗礼如今之于我们一样;但正如保罗所说,“字句”(罗马书2:27)本身并无功效,正如今日许多人受洗也毫无益处。因此,神绝不是把祂圣灵的恩典交托给圣礼本身;圣礼一切的效力和用处,都单单存在于圣灵里面。

虽然摩西似乎把这事分给人和神两方面,把悔改的开端归给人,只把恒忍归于神;然而,这个难题很容易解决。因为按圣经通常的表达方式,当他劝勉他们悔改时,并不是在教导他们悔改是圣灵的恩赐,而只是单纯提醒他们的本分。与此同时,那些维护自由意志的人却愚昧地推论说,神对人的要求不会超过人所能行的;但在别处,人又被教导要向神祈求祂所吩咐的一切。因此,在这里,摩西所论的是使神息怒的方法,即以真诚的心回到正路上;但在他见证神必向他们施恩之后,又补充说,还需要一种更好的补救,使他们既被神恢复之后,可以持续不断地领受祂的恩典。然而,他的意思并不是把心里的割礼限制在他们此后的人生道路上,好像在神开始在他们里面动工之前,他们是否给自己行割礼,是由他们自己的意志和选择决定的。其实,人跌倒之后再站起来,绝不比在神扶立之后继续站稳更容易。我承认,恒忍是一种极美的恩典;但那被撒但捆绑的罪人,若不是神释放他,怎能挣脱那些锁链呢?所以,摩西论到恒忍之恩所说的话,同样适用于归正的开端;只是他要教导我们,纵使神赦免了我们的罪,若祂不使我们常常服在祂的律法之下,那福分也不过是暂时的。事实上,凡是祂所赦免其罪的人,祂也都借着祂的灵使他们重生,归向公义。

Verse 8

8.“你必归回,听从主的话。”摩西这里所用的连接词,等于一个推论性的词;因为他是从他们必得赦免的确定性推出:他们不应迟疑不回转向神,反倒应当欢然乐意地去行,并且此后恒常地走在顺服的道路上。然而,当他现在向百姓要求那刚才才宣告为惟独神所赐的恒忍时,我们立刻就可以看出,那些按神的命令来估量人能力的人,是多么愚昧。

同时,我们要记住这一要点:真正的归正,乃是借着一生持续不变的生活样式来证明的;因为正如撒迦利亚所见证的,我们得蒙救赎,乃是要“终身在祂面前,坦然无惧地用圣洁、公义事奉祂”(路加福音1:74及下文)。

Verse 11

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命令。”这段宣告与前面的相似,目标也是一样;因为摩西在这里称赞律法的易明易晓。神并不是向我们提出晦涩的谜语,使我们的心悬而不决,又以艰难折磨我们;祂乃是照着百姓的领受能力,也就是照着他们的无知程度,亲切明白地教导一切必要的事。所以在以赛亚书45:19,祂责备犹太人因自己的败坏和愚妄而徘徊在黑暗中;因为祂并没有在隐秘中对他们说话,也没有徒然地对雅各的后裔说:“你们寻求我。”摩西在这里也邀请他们来学习,因为摆在他们眼前的是一种容易而清楚的教导方式,他们的劳苦不会落空;我们知道,若某种深奥艰难的研究需要付出极大劳力而获益甚少,人就常以此为懒惰的借口。因此,摩西宣告律法并不难明白,不需要人为学习它付出过度疲乏的工夫;神在其中说话是清晰而明确的,对他们所要求的不过是殷勤用功而已。并且,他借此除去他们一切无知的托词;因为既有这样大的光照,他们若还走错路,除非是故意使自己眼瞎,或闭上眼睛。

由此我们也看见,教皇派那些说圣经被浓厚黑暗笼罩的空谈,是何等亵渎;他们拦阻百姓接近圣经,好像它是一个迷宫,这又是何等邪恶。如此一来,他们不是必须控告圣灵说谎,就是以亵渎的话语恶毒攻击圣经本身;因为圣灵如此充分地宣告圣经是明白可知的。若古时的百姓在有律法作他们的教师和引导者时,若不行在正路上就无可推诿,那么我们若在福音中仍不长进,就当受加倍甚至三倍的定罪;因为神已经在福音里开启了祂智慧的一切宝藏,足够使人得着救恩。

经院派神学家错误而无知地曲解这段经文,以证明人的自由意志。他们声称,摩西在这里宣告律法的诫命并不超出我们的能力范围。什么?他是在说遵行诫命是我们力量所能及的吗?这些话当然完全没有这个意思;若认真衡量摩西的本意,也绝不能从其中引出这样的结论。因为他只是鼓励犹太人,并吩咐他们作律法殷勤的门徒,因为凡神在其中所命令的,他们都能容易明白。但明白是一回事,实行的能力却完全是另一回事。

此外,保罗极有根据地把这段话应用于福音(罗马书10:8);因为单单在理智里明白教义本身,若没有敬畏与真诚顺服的心志附加其上,终究毫无益处。然而,保罗预设了一件事:良善的意志绝不在我们自己的能力之中,我们甚至连正确思想都不能。因此,如果把这里的话单纯应用于律法,它就会变成空泛而无意义的话。保罗还考虑到另一点,即律法要求完全的公义,因此任何属血气的人都不能从中真正得益;因为无论一个人多么努力学习顺服神,他仍远远达不到完全。所以,人必须来到福音面前;在福音里,那严格的要求被放宽了,因为借着赦免的介入,顺服的意愿虽然不完美,却仍蒙神悦纳,代替了完全的顺服。

保罗特别抓住后面那句话:“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然而,很明显,人的心对律法是强烈而顽固地敌对的;并且律法本身所包含的只是死的、且致死的字句,那么,字面的教训怎能进入人心呢?若神借着重生的灵纠正人心的败坏,软化其刚硬,这就不是律法的属性,而是福音的属性。再者,在神的儿女里面,即使重生以后,也始终残留着属肉体的私欲,所以绝找不到一个凡人能完全遵行律法。但在福音中,神以父亲般的宽容,接纳那并非绝对完全的顺服。因此,神的话并不是一开始就能穿透人心,并在口中结出应有的果子;乃是直到基督以祂的灵和白白的赦罪光照我们时,才会如此。所以保罗极其真实地断定,这就是在福音中所传的“信心之道”;因为律法既不能有效地把人引到神面前,而它的遵守又因其极端严厉而成为不可能。

但新圣约特别的福分就在于:律法被写在人心里,刻在人的肺腑中;同时,那严厉的要求也被放宽,因此信徒仍然带着的那些败坏,并不妨碍他们那部分的、不完全的顺服蒙神喜悦。

Verse 15

15.“看哪,我今日将这些摆在你面前。”这是一项庄严的劝诫,与前面的相似,要以色列人思想:神竟屈尊把祂的律法托付给他们,这是何等无价的福分;如果他们不以敬畏领受,那么这等可憎忘恩所招致的惩罚,绝不会轻微。因为为了除去他们借口说自己误入歧途,神把他们从外邦中分别出来;那些外邦人因不认识正路,仿佛在生与死之间摇摆不定。因此,祂说,祂已把生命摆在他们眼前,而且是与真实完满的幸福相连的生命;同时也把死亡及其后果摆在他们面前。如今,凡顺着本性的引导,没有人不寻求生命、厌恶死亡;所以摩西责备他们,若竟自愿投身于一切苦难之中,那就不只是愚昧,简直是丧失理智了。

同时,他表明自己向他们说的并非空洞的恐吓,而是他的教训带着神的大能,以致凡接受的人,都会在其中得着救恩;而轻看它的人,也绝不能不受刑罚。接着,他便分述这两方面的内容:命令他们爱神并遵守祂的律法,为要使他们得生;但若偏离这条路,就宣告他们必遭毁灭。因此,我称律法中的应许和威吓为律法的制裁,并非没有理由;因为为了使律法的权威在我们心中得以确立,顺服的赏赐和违命的惩罚都必须摆在我们面前。

他所说敬拜别神,是指一切对神的背离,正如我前面已经指出的。他并不是把他们“被引诱”去陷入迷信,当作他们不稳定的借口;相反,这反倒加重了他们的罪,因为他们是被自己败坏的私欲卷走,如同被旋涡吞没一样,因此在明明认识神真理的情况下,仍然离弃了它。

Verse 19

19.“我今日呼唤天地向你们作见证。”虽然这里的动词用的是过去时态,意思却是在表达现在正在进行的行动。为了更有力地催逼他们,他呼唤天地来见证神的报应。在这些话里,他并不是在对人和天使说话,像有些人浅薄地解释的那样;而是用夸饰的方式,把知觉赋予无生命之物。关于这一点,以及随后所说关乎生与死的话,我在前面已经更详细地讲论过了,这里就从略。

因为就教义本身而言,律法里面包含着生与死;永生的赏赐并不是徒然应许在其中的。但由于没有一个人配得所应许的赏赐,所以保罗正确地教导说,律法是叫人死的职事。不过,这只是附带而来的结果,并不是出于教义本身有什么缺陷,而是出于人的败坏。然而,这里仍会产生一个问题:既然我们本性的败坏使律法所生发的无非是死亡,摩西为什么还命令人“选择生命”呢?罪人本来不能借着律法达到生命。于是教皇派便昂首夸耀,一方面高举自由意志,一方面夸口人的功德;仿佛摩西不是同样见证并宣扬神白白的怜悯,也没有引导他的门徒归向基督,从祂那里寻求救恩似的。

因此,当他讲到遵守诫命时,并没有把基督双重的恩典排除在外:一方面,信徒借着圣灵重生,便当追求公义的顺服;另一方面,他们又借着罪得赦免,白白与神和好。并且,既然同一个圣约是我们与古代百姓所共有的,就毫无疑问,古时凡接受摩西教训的人,都是“选择了生命”的。与此同时,由于他的职分与福音有所不同,他就更着重于自己所特别受托的职责,好使他与基督之间的区别更加明显。这就是为什么他较少论到因信称义,却更充分地展开讲论爱神、事奉神和遵行祂诫命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