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21. 他们想要杀我。保罗在这里抱怨敌人的不义,好叫人由此看出,他们的案情和良心都是邪恶的。因为若保罗真有过犯,他们原可以用法律程序对付他;而且在那里,他们的处境本该更有利,因为无论在人情还是权势上,他们都远胜过他。所以,他们的疯狂正证明他们毫无理性。
保罗说自己蒙了神的帮助而得救,这也有助于坚固他的教义。因为神若不是承认他是自己的仆人,并且愿意维护自己所悦纳的事工,怎会伸手帮助他呢?并且,神既这样帮助了他,这本该更激励他在职分上越发放胆前行。因为若从那位帮助过自己的主面前退缩,就是忘恩负义了。借着这个榜样,我们受教导:主屡次救我们脱离危险,并不是要延长我们的年日,好叫我们后来闲懒度日,而是要叫我们欢喜尽本分,并且预备好每时每刻都为那位保留我们归自己荣耀的主而死。虽然保罗并没有忘记自己多么亏欠千夫长,但在这里他称赞神的帮助,是要表明:既然自己是蒙神拯救的,就理当把余下的一切路程都用在事奉神上,尽管那拯救是借着人的勤劳和手而成就的。
向尊贵卑微的人作见证。我们在别处已经说过,“作见证”比“教导”更重,仿佛这是神与人之间一场郑重的宣告,使福音显出其威严。他说自己向尊贵的和卑微的都作见证,是要叫亚基帕王知道,这事也与他有关;并且,福音虽然也传给每一个平民百姓,却丝毫不妨碍它升到君王的宝座前。因为基督用同样的拥抱把万人都聚集到自己怀中,叫那些先前躺卧在粪堆里、如今被高举到如此尊荣地位的人,可以因他白白的恩慈而欢喜;也叫那些居高位、受尊荣的人,甘心谦卑下来,不嫌弃那些卑贱可轻看的人作他们的弟兄,好使他们一同成为神的儿女。正如他在罗马书第1章说,自己无论对愚拙人还是智慧人都欠了债,免得罗马人因倚靠自己的智慧而不肯服从他的教训。
由此让我们学习:教师无权自行拣选听众;凡是把自己的劳苦限制在尊贵人身上、而神却把他们和卑微人连在一起的人,不但亏负人应得的权利,也同样得罪神。若把这话仅限于年龄层次,未免太冷淡了。所以,我毫不怀疑,保罗这里是除去了贵贱之间通常的分别,因为他既不惧怕前者的尊位,也不厌恶后者的卑微,而是向两者都显出自己是忠心的教师。
并没有讲别的事。首先,这一点值得注意:保罗为了给自己的教义引进合宜而有分量的见证人,并不是从人间取材,而是引用摩西和众先知,因为主已经赐给他们无可置疑的权威。我们若想教导得纯正,这实在是一个必须遵守的原则,就是只讲从神口中出来的话。其次,这也值得留意:路加此处所触及的这些,正是这场辩论的主要要点,就是基督本有的职分乃是借着他的死为世人的罪作满足,借着他的复活为人赢得公义和生命;并且,他死而复活的果效是犹太人和外邦人所共同享有的。
然而,律法中既没有关于基督之死与复活明显而按字面说的见证,他们无疑是从列祖口传下来的某些教训中学会了把一切预表都归到基督身上。那些更清楚预言基督的先知,他们的教训既然也是从这泉源而来,他们也就使同时代的人相信,自己所传的并不是什么新事,也不是与摩西相背的事。而如今,保罗要么没有完成自己的申辩,要么就是另外又搜集了更明显的见证,来证明那些他宣称以摩西和先知为作者的事。
首先复活的那一位。按时间来说,在基督以前也曾有别的人复活;譬如我们若承认福音书所说的那些圣徒(马太福音27:52)是在基督以前从坟墓里出来,也可以同样提到以诺和以利亚被接去(创世记5:24;列王纪下2:11)。但这里称基督为“首先的”,正如在别处称他是复活之人的初熟果子(哥林多前书15:23)。所以,这个词所表明的,与其说是时间次序,不如说是原因;因为当基督复活时,他就成了死亡的得胜者和生命的主,为要永远作王,并使属他的人有分于他自己蒙福的不朽生命。
在“光”这个词之下,他包括了一切属于完全福乐的事;而“黑暗”则是指死亡和各样的悲惨。我毫不怀疑,保罗这里是暗指先知的话:“行走在黑暗中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以赛亚书9:2)又说:“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耶和华却要显现照耀你。”(以赛亚书60:2)又说:“看哪,那些在黑暗中的人必得见光。”(以赛亚书42:16)再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书49:6)由许多神谕都可看出,生命之光要从犹太地发出,并要传扬到外邦人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