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既然为我们在肉身受苦,当他先前把基督摆在我们面前时,他只讲到十字架的苦难;因为有时十字架意味着治死老我,这是由于外面的人因苦难而衰残,我们的肉体也因此被制伏。但他如今更进一步,因为他所说的是整个人的更新。圣经向我们指出,与基督之死有双重的相似:一是我们当在辱骂和患难中效法他;二是我们里面的旧人既然死去并消灭,就当被更新,进入属灵的生命(腓立比书 3:10;罗马书 6:4)。然而,当我们说到治死肉体时,基督并不只是我们的榜样;乃是借着他的灵,我们真实地被塑造成与他的死相合,以致这死在钉死我们肉体的事上发生功效。
总之,正如彼得在前一章末了,因基督的死对他乃是通向生命的道路,便劝勉我们照着基督的榜样忍耐;照样,他如今又从同一件死引申出更高的教训,就是我们 ought 当向肉体和世界死,正如保罗在罗马书 6:1 更详细教导的那样。因此他说,要武装自己,意思是说,如果我们照当有的样式有分于基督之死的功效,就必真实而有效地得着无敌的兵器,用以制伏肉体。至于“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我认为词语 ὅτι 在这里不是表示原因,而是起说明作用;因为彼得是在阐明,基督的死用什么样的心志来武装我们,就是罪的权势应当在我们里面被废除,好使神在我们的生命中掌权。我认为伊拉斯谟把这句话译作“那受苦的”,并应用在基督身上,是不正确的。
因为这是一个泛指的陈述,一般地适用于所有敬虔的人,其意义与保罗在罗马书 6:7 的话相同:“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两位使徒都是要表明:当我们向肉体死了的时候,我们与罪就再无关系,不容它在我们里面作王,也不容它在我们生命中施展权势。不过,也许有人会反对说,彼得在这里把我们与基督相比,说我们在这方面与他相合,就是在肉身受苦,这样说并不恰当;因为基督里面显然没有什么罪需要被纠正。但回答很明显:一个比较并不需要在各个部分都完全对应。我们只要在某种程度上与基督的死相合,就已经足够了。同样,保罗说我们“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马书 6:5),这也可以这样恰当地解释;方式虽然并不全然相同,但他的死在某种意义上成了我们治死老我的样式和典范。我们还必须注意,“肉体”一词在这里用了两次,却有不同的意思。
说基督在肉身受苦,意思是基督从我们所取的人性服在死亡之下,也就是基督按着人性自然地死了。第二句是指我们,“肉体”则指我们本性的败坏和罪性;因此,在肉身受苦就是舍己的意思。现在我们看见基督与我们之间的相似之处,也看见其不同之处:正如他在从我们所取的肉身中受苦,我们整个的肉体也当被钉十字架。(44)这一段从彼得前书 3:14 起,主题就是不义地受苦,或为公义受苦;基督被举出来作为榜样,他自己是义的,却为不义的人受苦。在第三章第 19 节有一段插话之后,使徒在这里回到原先的主题,就是基督在肉身中、也就是在身体里受苦的榜样;而为了保留他受苦时仍是义者这一点,这句话似乎是插入的说明:“因为那在肉身受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也就是说,他没有罪,而是义的。
因此,在以下几节里,使徒劝勉他们无论世界如何敌对,都要过圣洁的生活,好叫他们像自己的救主一样,虽无辜却不义地受苦。“基督既在肉身为我们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那在肉身受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叫你们从今以后在肉身中度余下的光阴,不再顺从人的私欲,只顺从神的旨意。” 他们受劝勉,要立志跟从基督的榜样,但不是为自己的罪受苦,而是为公义受苦。这句话含有一个意思:他们从前曾是作恶的人,但如今不该再是这样,否则他们在肉身受苦就不会像基督那样。作为行善的人而受苦,不作为作恶的人而受苦,这才是像基督那样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