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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 第 8 章 · 约翰·加尔文

加尔文注释 · Calvin's Commentaries · 原作公版

Verse 1

第1节 他现在转到另一个问题上,这问题他在第6章里只是略微提到,并未充分讨论。因为当他谈到哥林多人的贪婪,并用这句话结束那段讨论时,“无论是贪婪的、勒索的、淫乱的等,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他就转而谈论基督徒的自由,说“凡事我都可行”。他由此谈到淫乱,又由淫乱谈到婚姻。如今,他终于要把先前所触及的关于中间之事的问题展开,就是我们当怎样在中间之事上约束自己的自由。所谓中间之事,我是指那些本身既非善也非恶、乃是无关紧要的事;神把这些事置于我们的权下,但我们在使用时应当守节制,好叫自由与放纵有所分别。起初他先选出一个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哥林多人在这事上严重得罪了主:他们参加拜偶像之人为尊荣他们诸神而举行的圣宴,并且毫无分别地吃那些献过的祭物。由于这带来许多绊倒人的机会,使徒就教导他们,他们轻率地曲解了主所赐给他们的自由。

1. 论到祭偶像之物。他一开始先作出让步,主动承认并允许他们一切原本准备提出的要求或反驳。“我看见你们的托词是什么:你们以基督徒的自由为托词。你们声称自己有知识,并且你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愚昧到不知道只有一位神。我承认这一切都是真的;但那种会毁坏弟兄的知识,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他固然承认他们所要求的,却是以这种方式表明他们的辩解空洞无用。“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他从结果表明,若没有爱,夸耀知识是何等轻浮的事。“那种使我们自高自大、心里膨胀的知识,有什么益处?爱的本分却是造就人。”这段话因为简略,若单看似乎有些难懂,但可这样容易明白:“凡没有爱的,在神眼中都算不得什么;不仅如此,凡明显与爱相违背的,更是神所憎恶的。

哥林多人哪,你们所夸口的那种知识,完全与爱相反,因为它使人因骄傲而膨胀,并引向轻看弟兄;而爱却顾念弟兄的益处,并劝勉我们去造就他们。所以,那种使人骄傲、又不受造就人之心约束的知识,是当受咒诅的。” 然而,保罗并不是说这应当算作学问本身的过失,好像有学问的人常常自满、自我欣赏,并轻看别人;他也不是说学问天然会产生傲慢。他只是要指出,若一个人没有敬畏神的心,也没有爱弟兄的心,知识在这样的人身上会产生什么结果;因为恶人滥用神一切的恩赐来抬高自己。于是,财富、尊荣、地位、贵族身份、美貌以及诸如此类的事,都会叫人自高自大,因为人因对这些事抱着错误的信赖,常常变得蛮横难当。(458) 但也并非总是如此;因为我们看见许多富有、美貌、满有尊荣、显赫高贵的人,仍然性情谦和,毫不沾染骄傲。

即便事情有时真是如此,我们也不应把责任归在那些我们知道是神恩赐的事物上;第一,这样做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其次,若把过错归在那些本无可责之处的事物上,就会使真正有罪的人自己反倒脱罪。我的意思是:“如果财富天然会使人骄傲,那么富人若骄傲,就无可指责,因为恶是从财富来的。” 因此,我们必须确立这个定则:知识本身是好的;但敬虔是它唯一的根基,(459) 所以在恶人身上,它就成了空洞无用的东西;而爱是它真正的调味,若没有爱,它就毫无滋味。事实上,若没有那种使我们谦卑、并教导我们向弟兄行善的对神的深切认识,那么即便在那些被视为最有学问的人身上,也与其说是知识,不如说只是知识的空想。同时,这绝不可归咎于知识本身,正如一把剑落在疯子手里,过错也不在剑一样。

请把这些话看作是为着某些狂热分子而说的;他们疯狂攻击一切自由艺术和学问,好像这些东西唯一的用途只是叫人自高自大,而并非在认识神和共同生活的治理上都有极大的益处。(461) 然而,正是这些如此诋毁学问的人,自己往往骄傲得快要爆裂,以至于印证了那句古老的格言:“没有什么比无知更傲慢。” (458) “并且叫人蛮横难当。” (459) “敬畏神是它唯一真实的根基。” (460) “我也愿意这样说。” (461) “这些乃是极有益的途径和工具,无论对于认识神,还是对于处理共同生活,都是如此。”

Verse 2

第2节

2. 若有人自以为知道什么,那人就是因自己所持有的知识观念而自喜,并轻看别人,仿佛自己远高过他们。因为保罗在这里并不是定罪知识,而是定罪不敬虔之人因知识而滋生的野心与傲慢。否则,他并不是劝我们作怀疑主义者,常常迟疑不决、悬而未断;他也不是赞成一种虚假伪装的谦逊,好像把自己明明知道的事看作不知道,乃是一件好事。因此,那自以为知道什么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因自己那空洞的知识观念而傲慢,把自己看得高过别人,并且自负的人,“还不知道自己所当知道的”。 因为一切真实知识的开端,乃是认识神;这种认识在我们里面生出谦卑与顺服,不但不叫我们高抬自己,反而使我们全然俯伏。但哪里有骄傲,那里就有对神的无知。(462) 这是何等美的陈述!但愿人人都能正确明白它,好真实把握正当知识的准则。 (462) “那里无知掌权,并且缺乏对神的认识。”

Verse 3

第3节

3. 但若有人爱神,这里就是结论;他借此表明,在基督徒身上真正可称许的是什么,也说明若我们爱神,知识和其他一切恩赐才配得称许;因为若真如此,我们也必在神里面爱邻舍。借着这一点,我们一切的行为都将得到正当规范,因此也蒙神悦纳。所以他从结果上表明,凡不是浸透在爱神之中的学问,都不值得称许;因为唯有这爱,才能保证我们所有的一切恩赐都蒙神认可。正如他在后书所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 5:17) 他借此表明,若没有重生的灵,其他一切事,不管外表如何,都毫无价值。“被神所知道”就是被神看为有价值,或被算在他的儿女之中。这样,他就把一切骄傲的人从“生命册”(腓立比书 4:3)和敬虔人的名录中涂抹出去。

Verse 4

第4节

4. 论到吃这类东西,他现在回到起初所提出的话题,更清楚地针对哥林多人所使用的托词来讲话。因为整个弊病都出于这个根源:他们自我欣赏,又轻看别人,所以他先一般性地定罪那种没有爱作调和的轻蔑之知。现在他进一步具体说明,他们所看重的是怎样一种知识,就是认为偶像只是人脑中的虚构,因此应当算作无有;相应地,以偶像之名所行的分别为圣,不过是愚妄的幻想,毫无重要性;因此,基督徒若对偶像毫无敬畏而吃祭偶像之物,也就不会被污秽。这就是他们辩解的大意。保罗并没有把它当作虚假而废弃,因为其中包含极好的教义;但他反对它,是因为他们用这道理来抗拒爱。至于这句话,以拉斯谟译作“偶像并不存在”。

我更喜欢旧译本的译法:“偶像算不得什么。”因为论证是这样的:既然只有一位神,偶像就算不得什么;接下来的推论极其恰当:“如果除我们的神以外并没有别的神,那么偶像就是空梦和虚妄。”当他说“再没有别的神,只有一位”时,我把其中的“并且”理解为“因为”。因为偶像之所以算不得什么,是要按照它所代表的对象来衡量的。它本是为表征神而设,甚至更是为表征假神而设;然而事实上只有一位神,他是不可见、不可测度的。因此,这个理由也必须仔细留意:偶像之所以算不得什么,是因为除一位神以外并无别神;而这位神乃是不可见的神,不能借着可见的标记被表现出来,以致人通过那标记来敬拜他。所以,无论偶像是为了代表真神还是假神而被设立,在一切情形下都是乖谬的发明。

因此,哈巴谷称偶像为“说谎的师傅”(哈巴谷书 2:18),因为它们假装提供神的形象或样式,以虚假的名义欺骗人。所以,οὐδεν(无有、算不得什么)不是指本质,而是指性质;因为偶像总是由某种材料制成的,或银、或木、或石,但神既不愿意以这种方式被表征,那么从其意义和用途而言,它就是虚空、就是无有。

Verse 5

第5节

5. 因为虽有称为神的,“他们,”他说,“有其名,却无其实。”他在这里用“称为”这个词,是指“在人看来有名望”。当他说“无论在天上或在地上”时,他也用了一个总括性的分类。所谓“在天上”的神,就是天上的万象,正如圣经把太阳、月亮和其他星辰称作天上的军旅。然而摩西已经表明,它们离配受神性尊荣何其遥远,因为它们是为我们使用而被造的。太阳是我们的仆役;月亮是我们的使女。因此,把神性的尊荣归给它们,是何等荒谬!至于“在地上”的神,我认为主要是指那些被设立宗教崇拜的人男与女。(463) 因为正如普林尼所说,那些对人类有功的人,其记忆就被宗教奉献出来,受人当作神明敬拜,如朱庇特、玛尔斯、土星、墨丘利、阿波罗,这些原是必死的人,却在死后被高举到神明的等级;后来又有赫拉克勒斯、罗慕路斯,最后甚至凯撒们。

仿佛人类有能力随意制造神明,而他们连生命和不朽都不能赐给自己。还有别的地上的神,是取自牲畜或走兽的,例如在埃及有牛、蛇、猫、洋葱、蒜;在罗马则有界石神,(464) 以及维斯塔之石。因此,它们只是徒有神名;保罗说,他并不把这类人为神化的东西放在眼里。(465) (463) “就是那些被归给神性,并为尊荣他们而设立某种神圣事奉的人。” (464) 这里是指界限之神 Terminus。(465) “这类照着人自己喜好而作的奉献。”

Verse 6

第6节

6. 然而对我们来说,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保罗虽然是预先说这些话,却也是重复哥林多人的托词,同时又借机施教。因为他从神所特有的属性证明只有一位神:“凡其存在起源于自身之外者,就不是永恒的,因此也不是神。万有都起源于一位本体,所以唯有他是神。”又说:“那位赐万有存在、万有都如同从最高源头由他流出的,当然就是神;但那使万有流出的只有一位,因此只有一位神。”当他又加上“我们也归于他”(εἰς αὐτόν)时,他的意思是,我们在神里面存有,因为我们起初是由他所创造的。这句话看起来似乎也可能有另一个意思,就是既然我们由他开始,就当以他为终极目的,把生命献给他;在罗马书 11:36 这话确实是这个意思。然而在这里,它是按使徒们常用的“在他里面”(ἐν αὐτῷ)来理解。

因此,他的意思是:正如我们起初由神所造,如今也靠他的能力在现有状态中得以存留。这从他接下来论到基督的话可见一斑,就是我们“借着他”而有。因为他的用意是把同样的工作归给父与子,同时又加上适合于位格区别的分别。所以他说,我们是在父里面存有,又是借着子而存有;因为父确实是一切存在的根基,但我们乃是借着子与父联合,所以父也借着子把真实的存在传达给我们。“一位主。”这些话是相对地论到基督,就是在与父的关系中说的。因为凡属于神的事,在不提位格时,当然都适用于基督;但这里既把父的位格与子的位格彼此比较,使徒合理地区分各自所特有的事。神的儿子在道成肉身显明之后,从父领受对万有的权柄和能力,好叫他独自在天上地下作王,并且父借着他的手施行自己的权能。因此,我们的主被称为独一的。

(466) 但把统治唯独归给他,并不是说世上的等级、地位和政权 (467) 都被废除了。因为保罗在这里讲的是属灵的主权,而世界的政权则属于政治领域。正如他前面说“有许多称为主的”(哥林多前书 8:5),他并不是指君王或其他在地位尊荣上高过别人的人,而是指偶像或鬼魔,就是愚昧之人归给它们优越与统治权的对象。所以,虽然我们的信仰只承认一位主,这并不妨碍在民政上有许多主人;在那一位主里面,他们仍当受尊敬和礼遇。(466) “因此,当提到我们的主时,就说我们只有一位主,就是基督。” (467) “世界的等级、地位和政权。”

Verse 7

第7节

7. 但不是人人都有这等知识。他用一句话驳倒了他先前代他们提出的一切理由,指出:仅仅知道自己所做的是对的,并不够;同时还必须顾念弟兄。当他先前说“我们都有知识”(哥林多前书 8:1)时,是指那些被他责备、滥用自由的人。现在相反地,他叫他们想到,在他们中间还有许多软弱无知的人,他们应当迁就这些人。“你们在神面前确实判断正确;若你们独自活在世上,那么吃祭偶像之物和吃别样食物一样,都是合法的吗?但你们要想到弟兄,你们是欠他们债的。你们有知识,他们却无知;你们的行为不应只按着你们自己的知识来规范,也要按着他们的无知来规范。”这回答尤其值得注意;因为没有什么是我们更容易犯的过失,(468) 就是各人追求自己的益处,而忽略别人的益处。

因此,我们总想安于自己的判断,却不想到,我们在人前所行之事是否适宜,不单取决于自己的良心,也取决于弟兄的良心。“有些人因拜惯了偶像。”他们的无知就在于,他们仍受某种迷信观念的影响,以为偶像里有某种能力,或那邪恶而拜偶像的奉献礼中有某种效力。然而,保罗并不是在说那些完全不认识纯正信仰的拜偶像者,而是在说那些未受充分教导的无知之人,他们还不明白“偶像算不得什么”,因此也不明白奉偶像之名所行的奉献礼并不重要。所以他们的想法是:“既然偶像不是全然无物,那么奉它的名所行的分别为圣也不全然是空的,因此那些曾献给偶像的食物就不洁净。”因此,他们认为若吃了这些东西,就沾染了某种污秽,并且在某种意义上与偶像有分。这正是保罗责备哥林多人的这种绊倒:我们借着自己的榜样,诱使软弱的弟兄违背良心去冒险行事。

“他们的良心。”神要我们所试行、所着手的一切,都必须是我们确知蒙他喜悦的事。因此,凡是怀着疑惑的良心所做的事,就因这疑惑,在神眼中算为有罪。这正如他说的(罗马书 14:23):“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因此,那句俗语是对的:“违背良心建造的人,就是为地狱建造。”因为行为的美善取决于敬畏神和良心正直;照样,反过来说,再美好的行为,只要心里的情感败坏,也都会被玷污。因为人若违背良心去行事,就表明他对神有某种轻慢;因为我们凡事顾念神的旨意,正是敬畏神的记号。所以,若你连动一根手指时都还不确定这会不会得罪神,你就不是没有轻慢神。至于食物,还有另一件事要考虑,因为这些食物之于我们,唯有借着“神的道”才得以成圣(提摩太前书 4:5)。

若没有那道,剩下的就只有污秽了;不是神所造之物本身被污秽,而是人使用它们的方式不洁。总而言之,既然人的心是借着信心得洁净的,那么没有信心,在神眼中就没有一样是洁净的。(468) “没有什么过失比这更普遍、更寻常。”

Verse 8

第8节

8. 食物不能叫神看重我们。这是哥林多人所用、或者可能所用的另一个托词:敬拜神并不在乎食物,正如保罗自己在罗马书(14:17)所教导的,“神的国不在乎吃喝。”保罗回答说:“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谨慎,不要让我们的自由伤害邻舍。”在这点上,他含蓄地承认,在神眼中我们吃什么种类的食物并不要紧,因为就良心而言,神允许我们自由使用这些东西;但这种自由,就其外在运用来说,却受爱所约束。因此,哥林多人的论证有缺陷,因为他们从局部推导整体;而事实上,在使用这些东西时,本来就包含了顾念爱的要求。所以,“食物不能叫神看重我们”这点是确定的;保罗也承认这一点,但他加上这个限制:爱才是神所看重、所推荐给我们的,忽略它就是罪。

“我们若吃,也无所增益。”他不是说对肚腹而言,因为吃过饭的人肚子自然比禁食的人更饱;他的意思是,就公义而言,我们无论吃或不吃,都不会因此多一点或少一点。此外,他也不是在讲一切种类的禁食或一切种类的吃法。因为放纵和奢华本身就是神所不喜悦的,而节制与适度却蒙他喜悦。但我们要明白,属灵的“神的国”并不在乎这些外在礼仪,因此那些中性的事物,就其本身而论,在神眼中并不重要。虽然他是在别人的口中以预设反驳的方式提出这一点,(469) 他同时也承认这是真的,因为这本是取自他自己不久前所提到的教义。(469) “以预先回应的方式。”Anthypophora 是一种修辞格,意即“对反对意见的回答”。

Verse 9

第9节

9. 只是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他并未取消他们的自由,却把自由的运用限制在这一点上:不可给软弱的人造成跌倒的机会。他特别要求顾念软弱的人,就是那些在敬虔真道上还未充分坚固的人;因为这些人常常被人轻看,但主的旨意和命令却是要顾念他们。与此同时,他也暗示,那些强横的巨人若想专横地把我们的自由屈从于他们的脾气,大可以不去理会,(470) 因为我们不必担心会绊倒那些不是因软弱而陷入罪中、而是急于抓住什么来吹毛求疵的人。至于“绊脚的缘由”是什么意思,我们很快就会看到。 (470) “我们不必为他们操心,只管把他们留在那里。”

Verse 10

第10节

10. 若有人看见你。从这里更清楚地显出,哥林多人容许自己放纵到何等地步;因为当恶人为他们的偶像设摆某种圣宴时,他们竟毫不羞愧地 (471) 去参加,并和他们一同吃祭物。保罗现在指出,这样做会产生怎样的恶果。在前半句里,我没有照原文直译“你这有知识的人”,而是译作“即便你有知识”;在后半句里,对于“那软弱的人”,我加入了“虽然”一词。我认为这样做是为使保罗的意思更清楚。因为他是在作一种让步,仿佛是说:“就算你有知识;那看见你的人,虽然没有这知识,却仍会因你的榜样而被鼓动去做同样的事;若不是有人带头,他绝不会迈出这一步。如今既有人可效法,他就以效法别人为充分借口;然而同时,他却是在凭着邪恶的良心行事。”因为这里的“软弱”是指无知,或良心的顾忌。

我知道别人如何解释这点;他们把“绊倒人的缘由”理解为:无知的人受榜样引诱,以为自己这样做是在向神尽某种宗教事奉。但这完全不是保罗的意思。因为他责备他们,正如我已经说过的,(472) 是因为他们使无知的人违背良心,胆大妄为地去尝试那些他们自己原以为不合法的事。这里“被造就”乃是指“被鼓动、被坚固”。(473) 然而,这是一种导致毁坏的“建造”,因为它并不是建立在纯正教义之上。(471) “哥林多人竟不知羞耻。” (472) 参见哥林多前书 8:7 的注释。(473) 原文 οἰκοδομηθήσεται,“被建造”,有些学者认为这里是“被鼓励”或“被壮胆”的意思。

值得注意的是,使徒在本章开头说爱能“造就人”,而知识却“叫人自高自大”;因此,他在这里很可能是反讽地用了同一个词,好像是在说:“这岂不是一种反向的造就吗?”

Verse 11

第11节

11. 你的弟兄因此沉沦。请注意,这是何等严重的恶,而世人通常却极少放在心上:那就是人竟敢凭着疑惑或与良心相悖的良心去行事。因为我们整个人生所当归向的目标,乃是主的旨意。因此,当我们不顾这旨意时,这一件事就足以败坏我们一切的行为。(474) 我们这样做,不仅是通过外在行动,甚至只是在心思上,只要我们容许自己违背良心去行某件事,即便那事本身并不邪恶,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务要记住:每当我们违背良心迈出一步,我们就是走在通往灭亡的大路上。不过,我把这句话读作问句:“难道他竟要因你的知识沉沦吗?”仿佛保罗是在说:“你的知识给弟兄造成毁灭的机会,这合理吗?

难道你知道什么是对的,就是为了叫别人灭亡吗?”他使用“弟兄”这个称呼,是要揭露他们那毫无怜悯的骄傲,意思是:“你所轻看的那人诚然是软弱的,但他仍是你的弟兄,因为神已经收纳了他。因此,你竟对自己的弟兄毫不顾念,实在是残忍。”接下来还有更有力的话,就是那些无知或软弱的人,也是“用基督的血救赎来的”;因为再没有什么比这更不体面的了:基督尚且不惜死,为要使软弱的人不致灭亡,我们反倒把那些以如此重大代价被救赎之人的救恩看作无足轻重。这是一句当被铭记的话,教导我们在自己的估量中,应当把弟兄的救恩看为何等宝贵;而且不只是众人的救恩,而是每一个人的救恩,因为基督的血是为每一个人流出来的。(474) “当我们着手去行任何违背那神圣旨意的事时。”

Verse 12

第12节

12. 你们这样得罪弟兄,等等。因为若每一个软弱之人的灵魂都是基督之血的代价,那么那为了区区一点食物,就把基督所救赎的弟兄重新赶回死亡中的人,便显明在他眼中,基督的血是何等可轻看。因此,这样的轻慢,乃是对基督公开的侮辱。至于软弱的良心怎样会被伤害,前面已经解释过了:就是当它在恶事上“被造就”(哥林多前书 8:10),以致胆大鲁莽地冲得比那人自己所认为合法的范围更远。

Verse 13

第13节

13. 所以,若食物叫我弟兄跌倒。为要更严厉地责备他们那轻蔑人的自由,他宣告说,我们不但应当宁可不赴一次筵席,也不去伤害一个弟兄,甚至应当终身放弃吃肉。他不只是规定应当怎么做,还声明他自己也会这样行。这话诚然带有夸张,因为一个人若仍活在共同生活中,要终身不吃肉,几乎是不可能的;(475) 但他的意思是,他宁可在任何事上都不使用自己的自由,也不愿成为软弱之人的绊倒。因为凡参与某事,若不受爱的法则约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合法。但愿那些把一切都服从于自己利益的人,能认真思想这件事;他们为了弟兄,连自己的一根毫毛般的权利都不肯放下。也但愿他们不只留意保罗所教训的,也留意他以自己榜样所划定的道路。他何等远远超过我们!既然连他都毫不迟疑地这样迁就弟兄,我们中间还有谁不应当服于同样的条件呢?

然而,虽然实行这教训很难,它的意思本身却并不难懂;若不是一些人用愚昧的注解把它败坏了,另一些人又用恶毒的诽谤把它扭曲了。两类人在“叫人跌倒”这个词的意思上都错了。因为他们把“叫人跌倒”理解为“招致人的憎恨或不悦”,或者差不多一样,就是“做使别人不高兴、或不完全合他们心意的事”。但从上下文显然可见,这里只是指借着坏榜样拦阻弟兄走正路,如同在他路上设下障碍,或者给他跌倒的机会。因此,保罗在这里不是在讲如何保住人的欢心,而是在讲如何扶助软弱的人,使他们不致跌倒,并谨慎地引导他们,免得偏离正路。不过,如我所说,前一类人是愚昧的,后一类人则又邪恶又无耻。那些主张基督徒几乎不可使用任何中性事物、免得触犯迷信之人的,就是愚昧人。“保罗,”他们说,“在这里禁止一切可能造成绊倒的事。

如今星期五吃肉必定会叫人跌倒,所以我们必须禁戒;不仅在有软弱人在场时如此,而是无一例外地时时如此,因为他们有可能后来知道。”姑且不说他们把“绊倒人的缘由”这个词解释错了,他们还有一个严重错误,就是没有想到保罗在这里抨击的是那些在软弱人面前放肆滥用知识、却丝毫不努力教导他们的人。因此,若事先已经有教导,就没有责备的理由了。再者,保罗并不是命令我们去处处盘算自己所行的事会不会构成绊倒,除非那危险已经摆在眼前。现在我来说另一类人。这些人是假冒的尼哥底母派信徒,(476) 他们借着这个借口去迎合恶人,参与他们的偶像崇拜;并且他们不满足于为自己的恶行辩护,还想把别人也捆绑在同样的必要之下。

要定他们这种乖谬伪装的罪,没有什么能比保罗在这里所教导的更清楚了:凡借着自己的榜样引诱软弱人去拜偶像的,不但严重得罪人,也是严重得罪神。然而他们却竭力为自己遮掩,设法证明应当在无知人的心中保留那些迷信,并且我们应当带头引他们去拜偶像,免得公开定罪偶像崇拜会“冒犯”他们。因此,我不愿屈尊去详细驳斥他们的无耻;我只提醒读者,把保罗所处的时代与我们的时代加以比较,然后判断:参加弥撒和其他可憎之事,给软弱人造成如此大的绊倒,究竟是否可以。(475) “如果他仍与别人保持共同生活与交往的话。” (476) 我们的作者在注释约翰福音 7:50 时也提到同一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