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他现在转到另一个问题上,这问题他在第6章里只是略微提到,并未充分讨论。因为当他谈到哥林多人的贪婪,并用这句话结束那段讨论时,“无论是贪婪的、勒索的、淫乱的等,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他就转而谈论基督徒的自由,说“凡事我都可行”。他由此谈到淫乱,又由淫乱谈到婚姻。如今,他终于要把先前所触及的关于中间之事的问题展开,就是我们当怎样在中间之事上约束自己的自由。所谓中间之事,我是指那些本身既非善也非恶、乃是无关紧要的事;神把这些事置于我们的权下,但我们在使用时应当守节制,好叫自由与放纵有所分别。起初他先选出一个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哥林多人在这事上严重得罪了主:他们参加拜偶像之人为尊荣他们诸神而举行的圣宴,并且毫无分别地吃那些献过的祭物。由于这带来许多绊倒人的机会,使徒就教导他们,他们轻率地曲解了主所赐给他们的自由。
1. 论到祭偶像之物。他一开始先作出让步,主动承认并允许他们一切原本准备提出的要求或反驳。“我看见你们的托词是什么:你们以基督徒的自由为托词。你们声称自己有知识,并且你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愚昧到不知道只有一位神。我承认这一切都是真的;但那种会毁坏弟兄的知识,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他固然承认他们所要求的,却是以这种方式表明他们的辩解空洞无用。“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他从结果表明,若没有爱,夸耀知识是何等轻浮的事。“那种使我们自高自大、心里膨胀的知识,有什么益处?爱的本分却是造就人。”这段话因为简略,若单看似乎有些难懂,但可这样容易明白:“凡没有爱的,在神眼中都算不得什么;不仅如此,凡明显与爱相违背的,更是神所憎恶的。
哥林多人哪,你们所夸口的那种知识,完全与爱相反,因为它使人因骄傲而膨胀,并引向轻看弟兄;而爱却顾念弟兄的益处,并劝勉我们去造就他们。所以,那种使人骄傲、又不受造就人之心约束的知识,是当受咒诅的。” 然而,保罗并不是说这应当算作学问本身的过失,好像有学问的人常常自满、自我欣赏,并轻看别人;他也不是说学问天然会产生傲慢。他只是要指出,若一个人没有敬畏神的心,也没有爱弟兄的心,知识在这样的人身上会产生什么结果;因为恶人滥用神一切的恩赐来抬高自己。于是,财富、尊荣、地位、贵族身份、美貌以及诸如此类的事,都会叫人自高自大,因为人因对这些事抱着错误的信赖,常常变得蛮横难当。(458) 但也并非总是如此;因为我们看见许多富有、美貌、满有尊荣、显赫高贵的人,仍然性情谦和,毫不沾染骄傲。
即便事情有时真是如此,我们也不应把责任归在那些我们知道是神恩赐的事物上;第一,这样做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其次,若把过错归在那些本无可责之处的事物上,就会使真正有罪的人自己反倒脱罪。我的意思是:“如果财富天然会使人骄傲,那么富人若骄傲,就无可指责,因为恶是从财富来的。” 因此,我们必须确立这个定则:知识本身是好的;但敬虔是它唯一的根基,(459) 所以在恶人身上,它就成了空洞无用的东西;而爱是它真正的调味,若没有爱,它就毫无滋味。事实上,若没有那种使我们谦卑、并教导我们向弟兄行善的对神的深切认识,那么即便在那些被视为最有学问的人身上,也与其说是知识,不如说只是知识的空想。同时,这绝不可归咎于知识本身,正如一把剑落在疯子手里,过错也不在剑一样。
请把这些话看作是为着某些狂热分子而说的;他们疯狂攻击一切自由艺术和学问,好像这些东西唯一的用途只是叫人自高自大,而并非在认识神和共同生活的治理上都有极大的益处。(461) 然而,正是这些如此诋毁学问的人,自己往往骄傲得快要爆裂,以至于印证了那句古老的格言:“没有什么比无知更傲慢。” (458) “并且叫人蛮横难当。” (459) “敬畏神是它唯一真实的根基。” (460) “我也愿意这样说。” (461) “这些乃是极有益的途径和工具,无论对于认识神,还是对于处理共同生活,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