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7 赎愆祭怎样,赎罪祭也是怎样,两个祭是一个条例;献赎罪之物为人赎罪的祭司要得这祭物。也是怎样——这是指下面所说的事而言,因为在别的方面二者有所不同。祭司要得这祭物——就是神所准许归给祭司的那一部分。利未记 7:9 凡在炉中烤的素祭,并在锅里煮的,或在鏊子上做的,都要归那献祭的祭司。凡素祭——惟独神所保留的那一分除外,见利未记 2:2;2:9。都要归那祭司——因为这些是预备好了、热着的,要立刻吃;献这祭的祭司——按理说,那办理此事的祭司比那些未在此事上劳力的弟兄多得一点,是合理的;而他也只在这类供物上如此,因为其余的祭物都是平均分配的。利未记 7:10 凡素祭,无论是油调和的,是干的,都要归亚伦的子孙,大家均分。
干的——即没有油或奠祭的,如利未记 5:11,民数记 5:15 所说的。亚伦的子孙——这些要由众祭司平均分配。这差别显然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些分量比前者更多;而且是生的,祭司们更容易各自留着,照自己所喜欢的方式去烹调。利未记 7:13 要用有酵的饼和为感谢献的平安祭,与供物一同献上。有酵的饼——因为这是一种不同于那些禁止有酵之祭的祭;这是为感谢神赐福而献的祭,而有酵饼正是这些福分之一。酵原是普遍被禁止的,见利未记 2:11;但那禁令只关乎那些献在坛上焚烧的物,这里的饼却不是这样。利未记 7:14 从各样供物中,他要把一个饼献给耶和华为举祭,要归给那洒平安祭牲血的祭司。从各样供物中——就是从这供物的各部分中,每样取一个;这最符合前后所定的条例,就是祭司在无酵饼、无酵薄饼以及有酵饼中都应有一分。
利未记 7:16 若所献的是为还愿,或是甘心献的,必在献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还愿——就是为履行所许的愿而献;人曾向神求某种特别恩惠,并许愿说,若神应允,就向神献这祭。第二天也可以吃——这是感谢祭所不允许的。利未记 7: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可蒙悦纳;这就为可憎恶的,吃这祭肉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也不算为可蒙悦纳——就是不算作神所悦纳的事奉。利未记 7:19 挨了什么不洁净之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烧;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这肉——就是他这里所说的圣物之肉;因此这泛称当受此限制,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别的肉还是可以吃的。挨了——是在献上之后;这事很容易发生,因为祭肉要从坛那里送到吃的地方去。
它并不是在圣所里吃的,这从祭司与献祭的人一同吃便可看出,因为献祭的人不能进到那里。这肉——就是其余的肉,就是没有因不洁之物接触而被玷污的那一部分。凡洁净的人——无论是祭司、献祭的人,还是受邀赴席的客人,都可以吃。利未记 7:20 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身上有污秽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人若吃了——是指明知故犯;若是无意犯了,这罪可借着献祭得蒙赦免。就是没有照所规定的礼,洁净自己脱离污秽,见利未记 11:24 等。本节说的是由内在原因而来的污秽,如漏症等;至于外在原因所致的污秽,则在下一节提到。利未记 7:21 有人摸了什么不洁之物,就是人的污秽,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人的——也可译作女人,因为这词二者都可指。
利未记 7:23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牛的脂油、绵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们都不可吃。先前关于不可吃脂油的一般禁令,见利未记 3:17,这里解释为是指那些可献祭的牲畜种类。至于别种牲畜的脂油,他们可以吃。利未记 7:24 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作别的使用,只是你们万不可吃。这里仍是说同样几类牲畜,并表明这禁令不仅及于献给神之牲畜的脂油,也及于那些死在家中或在家中被宰杀之牲畜的脂油。若有人觉得这禁令多余,因为这类牲畜的瘦肉与脂油一样都被禁止,见利未记 22:8,就当注意,那禁令只涉及祭司,见利未记 7:4。利未记 7:29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要从平安祭中把供物带来献给耶和华。要带来——不可托别人,必须亲自带来;也就是平安祭中那些特别献给神的部分。
把供物带来献给耶和华——也就是带到会幕,因为主在那里以特殊方式同在。虽然这类祭物的一部分可以在任何洁净之处吃,见利未记 10:14,但必须先宰杀,并把其中一部分在神所指定的地方献给耶和华,然后才可吃。利未记 7:30 他亲手献上耶和华的火祭,就是把脂油和胸带来,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摇一摇。他亲手——牲畜宰杀、各部分分开之后,祭司要把这里所提到的那些部分放在献祭者手中。火祭——这名称并不是严格照燔祭那样说,因为这些祭物有一部分留给祭司;乃是广义地说,因为连这些平安祭也有一部分,虽然不是全部,都要焚烧。摇一摇——就是在祭司的手扶持并引导之下,由献祭者的手前后摇动。利未记 7:31 祭司要把脂油烧在坛上,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他的子孙——就是每一位继任大祭司及其家族所应得的分。
利未记 7:34 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将摇的胸、举的腿给了祭司亚伦和他子孙,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永远的分。摇胸和举腿——胸或心是智慧的所在,肩是行动力量的所在;这两样可以表明基督我们的大祭司里面的智慧和能力,也应当表明每位祭司都当具备这样的智慧与能力。利未记 7:35 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亚伦受膏的分——就是指祭司职分;这是以记号代所指之物。照样,“受膏”一词也可借喻指祭司因受膏而有权得着的那一分祭物。这是神在那日为他们所指定的分,所以后来世世代代都当归给他们。利未记 7:37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承接圣职之礼,并平安祭的条例。承接圣职之礼——就是祭司承接圣职时所献之祭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