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暂时离开了他父亲的家,与一个亚杜兰人希拉亲密来往。青年人若受过良好教养,却开始更换同伴,很快就会改变品行,失去所受的好教养。那些离开自己弟兄、弃绝以色列后裔之团契、反去拣选迦南人为伴的,正是在迅速地下坡。
第2节 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与她同房。就娶她——作妻子。看来他父亲并没有被征求意见,倒是他的新朋友希拉参与了这事。
第7节 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珥在主眼中看为恶——就是公然违背神和他的律法。结果怎样呢?神立刻剪除他,主叫他死了。次子俄南照古时的惯例娶了寡嫂,为要给那无子的亡兄留名。后来娶兄弟遗孀的习俗被摩西立为律法之一,见申命记 25:5。俄南虽然同意娶这寡妇,却大大糟蹋了自己的身体、所娶之妻,并且亏负了已故兄长的名分,不肯给他哥哥留后。那些羞辱身体的罪极其惹神不悦,也是卑污行为的明证。要留意,他所行的在主眼中看为恶——可怕的是,成千上万的人,尤其是未婚者,至今仍因这同样的事惹主不悦,并毁灭自己的灵魂。
第11节 犹大对他儿妇他玛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因为他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他玛就去住在她父亲家里。三子示拉原是为这寡妇预留的;不过犹大的意思,是不让他像两个哥哥那样年纪轻轻就成婚,免得他也死了。有人认为,犹大根本无意叫示拉娶他玛,反倒不公正地怀疑她害死了前两个丈夫;其实杀死他们的是他们自己的恶。于是他打发她回父家,并吩咐她守寡。若果真如此,这就是毫无可推诿的诡诈之举;然而他玛却默认此事,等候结果。
第14节 他玛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脸,又遮盖身体,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因为她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有人为此辩解,说她相信神向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所应许的话,尤其是关于弥赛亚的应许,因此她渴望从那一家得子,好叫自己有尊荣,或至少有机会得着作弥赛亚之母的尊荣。用帕子蒙着脸——那时妓女习惯遮住脸面;虽然她们并不羞耻,却还想装作羞耻。不洁之罪在那时还不像如今这样公然无耻。
第17节 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你。他玛说:在未送来以先,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吗?一只山羊羔——她的贞洁和尊荣竟只值这样一个好价钱!即便代价是成千的公羊、万万的油河,也仍算不得有价值的代价。神的恩宠、灵魂的纯洁、良心的平安和天上的盼望,都太宝贵,不该以这样的价钱出卖。他在这交易中失去了他的饰物:他照所应许的送去山羊羔,要赎回当头,但那假定的妓女却找不着了。他托朋友去送;其实那朋友乃是他的坏朋友,因为他帮助并纵容他行恶,就是那亚杜兰人。那人回来时没有带回当头。若他们对某地所作的见证属实,说那里没有妓女,那倒是好名声,因为这种罪人乃是一地的羞辱与灾殃。犹大甘心坐视自己的印、带子失去,并禁止朋友再进一步查问。
第23节 犹大说:我把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着她,任凭她拿去吧,免得我们被羞辱。免得我们被羞辱——或者,1. 免得他的罪公开显露出来;或者,2. 免得人笑他愚昧,竟把自己的印和带子交托给一个娼妓。他对罪本身并不忧虑,只在乎羞耻。有许多人更关心在世人面前保全名声,却不在意保守神的喜悦;对他们而言,“免得我们被羞辱”比“免得我们被定罪”更有分量。
第28节 到生产的时候,一个孩子伸出一只手来;收生婆拿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个先出来了。看来这生产对母亲很艰难,借此她因自己的罪受了管教。两个孩子也像雅各和以扫一样争夺长子的名分;法勒斯得了这名分,所以总是先被提名,并且基督也是从他而出。他因抢在哥哥前头突破而出,就得了这个名字;“这突破归在你身上”。犹太人像谢拉一样,似乎本可得着长子名分,并且像先出来的人那样被红线标记;但外邦人却像法勒斯,或像一个强暴之子,因着天国所受的强暴而抢先在他们前头,得着了犹太人未能达到的公义。然而到了日期满足的时候,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这两个儿子都记在我们救主的家谱里,见马太福音 1:3,为要使这段历史长存,作为我们主耶稣降卑的一个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