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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 第 2 章 · 约翰·卫斯理

圣经简释 · Explanatory Notes · 原作公版

Ezra 2

第1节 这些从被掳到之地回来、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掳到巴比伦之人中上来的,就是犹大省的人,各归自己的城。 省的人——指犹大,称为一省,见5:8。他这样称呼,是要特别提醒自己和弟兄们,他们的罪使他们遭遇了何等悲惨的变化:从一个显赫、独立、令人畏惧的王国,沦落为一个卑微、受奴役、被人轻看的省,先是在迦勒底人手下,如今又在波斯人手下。

第2节 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来的。以色列民的人数记在下面。 回来的人数——这份名录与尼希米记 7:6-64 在一些名字和数字上有所不同,可能是因为同一个人有几个名字,也可能是因为从以斯拉第一次编这名录,到许多年后再次重编之间,同一家族中发生了许多变化。

第3节 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子孙——在这份名录中,这个词一贯指后裔。 巴录——就是出自巴录,或出自以巴录为首的家族。以下各处也是如此。

第5节 亚拉的子孙七百七十五名。 七百七十五名——在尼希米记 7:10 中,他们只有六百五十二名。看来七百七十五人曾从巴比伦出发,但其中一些人死了,另一些因疾病或别的意外受阻,所以只有六百五十二人到了耶路撒冷。类似的差异也当如此解释;这一点只需一次说明即可。

第21节 伯利恒人一百二十三名。 伯利恒——因此这些人是那城居民的余民。(以下两个名称,尼陀法人和亚拿突人,或其他同类名称,也可如此理解。)伯利恒在犹大千城中是何等微小!然而弥赛亚却必须从那里兴起。

第39节 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 哈琳——他是大卫所设立二十四班祭司中的一班之首,见历代志上 24:8。有人注意到,这些班次中回来的人在这里总共不过四五班。上文第32节也提到另一个哈琳,但那人不是祭司;这个却是,第36节可见。

第43节 尼提宁,就是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尼提宁——指被派作祭司和利未人下等服役的人。通常认为他们是基遍人,先由约书亚交给圣职人员使用,后来扫罗把他们赶逐后,大卫又把他们交给祭司和利未人担任这些事务;他们的名字正有“被交付的人”之意。

第55节 所罗门仆人的子孙,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仆人——就是曾在所罗门家中服事的人;他死后,他们和他们的家族仍以此名称自称,因为他们以曾作这样伟大君王的仆人为极大的荣耀。

第62节 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 族谱——犹太人一般都非常严谨地保存家谱,这是出于他们自己的选择和利益,为要保留各支派、各家族之间的区别;这对于证明他们承受职分或产业的权利,以及在婚姻事务上照此治理自己,都是必要的。也是出于神特别的护理,好叫人可以确知弥赛亚是从哪一支派、哪一家族而生。

第63节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省长——就是所罗巴伯。 用乌陵和土明——为要使这件人凭智慧无法查明的事,藉着神的指示得以判定。由此可见,乌陵和土明在城和殿被毁时已经失落了;虽然犹太人仍存希望想要恢复,却是徒然。藉着这神谕的缺失,他们被引导去盼望那大先知、大启示者,就是弥赛亚。

第64节 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总数——这里所列各项的分数总共只有二万九千八百一十八名。加在这总数里的还有一万二千五百四十二名。这些人或者是犹大和便雅悯以外其余支派的人,或者是被看作以色列人、却不能凭家谱证明自己世系的人。

第65节 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 妇女——因为在圣殿的事奉中,这项工作不单男子承担,妇女也同样参与。

第68节 有些族长到了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地方,便为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要重新建造殿宇。 殿——即指殿的遗址,或殿原先所在的地方。

第69节 他们量力捐入工程库中的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银子五千弥拿,并祭司的礼服一百件。 六万一千达利克——六万一千达利克金子,折算起来略多于同等数额的英镑。坎伯兰主教也认为,五千弥拿银子约等于三万七千英镑。

第70节 于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他们安然居住,彼此完全和睦;这是他们得以安顿的美好预兆。正如后来那个国家末期的纷争,正是他们灭亡的预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