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末底改知道所做的这一切事,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尘,在城中行走,痛哭哀号。哭号——为要表明他深深感受到那将要临到他本族之祸患。他这样公开担当一个公义的事业,虽看来几乎是绝望的,却是极其勇敢的。
第2节 到了朝门前,因为穿麻衣的不可进朝门。麻衣——免得使王有忧愁烦扰的缘故。但若不能把忧愁的原因挡在外面,只把忧愁的记号挡在外面,又有什么用呢?若不能同样禁止疾病、患难和死亡,又怎能禁止麻衣进入呢?
第4节 以斯帖的宫女和太监来把这事告诉她,王后甚是忧愁,就送衣服给末底改穿,要他脱下麻衣,他却不受。给他穿衣——使他可以回到先前所在的地方;即使不能来见她,也至少能把自己忧愁的缘故告诉她。
第11节 王的一切臣仆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无论男女,若不蒙召,擅入内院见王的,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现在我没有蒙召进去见王已经三十日了。内院——王的住处和宝座都在其中。未蒙召——这条例是为维护王身的威严和安全;也是国家大臣们设计出来的,好叫少有人,甚至没有人,能见王,除了他们自己和他们的朋友。我没有蒙召……——这使我很有理由惧怕,恐怕王对我的爱已经转移,我这个人和我的请求都不会蒙他悦纳。
第14节 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灭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从别处——这是刚强信心的话,是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然因盼望而信。焉知——很可能神使你得这尊荣,正是为着这个时候。我们各人都当思想,神把我们安置在现今的地位上,是为着什么目的。每逢有机会服事神和我们这个世代时,就必须谨慎,不可让机会错过。
第16节 你当去招聚书珊城所有的犹大人,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宫女也要这样禁食。然后我违例进去见王;我若死就死吧。禁食——也要祷告;照你们素常所行的,白天不吃平常的正餐,夜间不吃晚饭,除了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之外,不再吃喝,好叫你们专心恒切、火热地祷告。宫女——就是她拣选来侍候自己的人,她们无疑是犹大人,或是归信犹太教的人。也要这样……——这话可以是指:第一,只关乎这件事本身,就是她们怎样禁食,她也要怎样。或者更可能是:第二,关乎这三日三夜的时间;因为即便她在第三日去见王,也仍可以这样行。因为禁食是从晚上开始的,所以她可以整整禁食三个晚上、两个整天,并第三天的大半日;按圣经和其他作者的算法,一日的一部分也算一日,关于这一点可参见马太福音12:40。是的,她甚至也可能那一整天都禁食;因为很可能她不是在王用过午膳之前去见王,而是在那之后去,因她想那时王的心情最温和愉快;随后她又回到自己的住处,一直禁食到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