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你遭遇这一切事,就是我摆在你面前的祝福与咒诅的时候;你在耶和华你神赶逐你到的万国中,必心里追念这些事。祝福:就是当你顺服的时候。咒诅:就是当你悖逆的时候。
第6节 耶和华你神必将你心里和你后裔心里的污秽除掉,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耶和华:或作,因为耶和华必给你的心行割礼,借着他的道和圣灵改变并洁净你的心,使你脱离一切拜偶像和邪恶,并使你的心倾向于爱他。神必先使他们回转并成圣,其结果就是他们要归回,听从神的诫命,申命记30:8;然后凡事都要亨通,申命记30:9。这应许主要是指向福音时代,以及那时基督所要赐给全以色列的恩典。
第9节 你出手所办的一切事,并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产的,耶和华你神必使你充裕有余;因为耶和华必再喜悦你,降福与你,像从前喜悦你列祖一样。得福:你从前所得这些怜悯,原是叫你受害;如今你却要因这些得益处。你的心要这样被改变,以致你不再滥用这些恩典,反而用它们来事奉赐恩的神。喜悦你、降福与你:就是要恩待你,正如他曾喜悦毁灭你一样。
第10节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这律法书上所写的诫命律例,又尽心尽性归向耶和华你的神。你若听从:加上这句话,是要警戒他们不可徒受神的恩典,也是要教导他们,神的恩典并不免除人当尽的本分,也不能成为人忽略本分的借口。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十节经文里,摩西十二次称神为“耶和华你的神”。而在前一章的警告中,他一贯被称为“耶和华”,就是大有能力、审判全地的神;但在本章的应许中,却称为“耶和华你的神”,就是有恩典、并且与你立圣约的神。
第11节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条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这条诫命:就是爱神并顺服神这一条大诫命,它是律法的总纲。然而他在这里所说的,并不是律法本身原有的样式,而是指那因福音的恩典而被缓和、并与恩典同行的律法。意思是,虽然遵行神律法的实际能力如今离我们很远,也超过我们的力量;但若考虑到福音恩典的帮助,就是神使我们能够尽本分的恩典,那么这诫命对于信的人就是近的,也是容易的。因此这与罗马书10:6等处十分相合,在那里保罗将这段经文应用于因信而得的义。不是难行的:希伯来文是“对你并不太奇妙”,就是对你来说并不太难知道,也不太难去行。神的旨意对别国不过是模糊显明,徒17:27;但对你却是清楚而充分地启示出来,所以你不能以无知或不可克服的困难为借口。
第12节 不是在天上,使你说:谁替我们上天取下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在天上:不是封闭在那里,而是已经从天上传下,并且传讲在你耳中了。
第13节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说:谁替我们过海取了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这诫命的知识,不必像许多外邦哲人那样到遥远之地去寻求智慧;它已经被带到你的门前和耳中,并且在这旷野向你宣告了。
第14节 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在你口中:你对它是这样熟悉,以致它成了你日常谈论的话题。在你心里:就是在你的心思里(“心”常常有这层意思),使你明白并相信它。总而言之,律法是清楚而容易的;但福音更是如此。
第19节 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拣选生命:拣选生命的人必得生命;拣选神的恩宠和与他相交的人,必得着他们所拣选的。凡失去生命和福乐的人,只能怪自己。生命原是他们可以得着的;当它摆在他们面前,任他们选择的时候,他们若肯选,就必得着;但他们之所以死亡,是因为他们自己定意要死。
第20节 且爱耶和华你的神,听从他的话,专靠他;因为他是你的生命,你日子的长久。这样,你就可以住在耶和华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赐给他们的地上。使你爱耶和华你的神:这里他简要地向他们指出他们的本分是什么,就是要爱神,因他是主,是最可爱的那一位;也因他是他们的神,是那位与他们立圣约的神。并且要以凡事听从他的声音来证明他们的爱,又要在这爱与顺服中恒久不变,一生与他联合。那他们有什么激励去这样行呢?因为他是你的生命,是你日子的长久:生命由他赐下,由他保守,由他恢复,并且借着他的能力使之延长,虽然这生命原是脆弱的;又借着他的同在保守它,虽然这生命原是已经失丧的。他借着自己的安慰使今生甘甜,并且在永生里使一切得以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