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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第 5 章 · 约翰·卫斯理

圣经简释 · Explanatory Notes · 原作公版

1 John 5

第1节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那从神生的。 这一整段的范围和总意,可由其结论显明出来,即约翰一书5: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所以,信心在圣约翰这里也是起点,也是终点。凡爱那生他的神的,也爱那从神生的,就是对他所有弟兄怀有天然的 affection。

第2节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由此我们知道,就是一个明显的证据,表明我们爱神的儿女,是按着他们是神的儿女而爱他们。

第3节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因为这就是爱神,是这爱的惟一确实证据;就是我们遵守他的诫命。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对于一切从神生的人都是如此。

第4节 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因为凡从神生的,这个说法包含了最无限的普遍性。就胜过世界,就是胜过世界所能摆在路上的一切,无论是用来引诱,还是用来惊吓神的儿女,使他们不守他的诫命。使我们得胜的,就是那伟大的得胜之道;就是我们的信心,因为信的人凡事都能。

第5节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就是那超越一切属世的忧虑、欲望、惧怕的人。每一个信徒都是,除此以外再没有别人。第七节(通常如此编号,即约翰一书5:7)是对前面关于父、子、圣灵所陈述一切的简要总括。连同第六节和第八节(约翰一书5:6;5:8),它曾被特土良、居普良以及一长串不断绝的教父所引用。事实上,这一节在本书信中的地位,正如太阳之于世界,心脏之于人,磁针之于航海者的罗盘。藉着这一节,第六、第八和第九节(约翰一书5:6约翰福音5:8-9)便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只要细加考察,这一点将显而易见,无可反驳。

第6节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 这就是他。圣约翰在这里显明:那“耶稣是神儿子”的信心,有不可动摇的根基;不仅有人作见证,更有神坚定无疑的见证。那来到的,就是耶稣,他就是所应许要来的那一位,并且如今已经来了。圣灵、水与血都为此作见证。就是耶稣,这位借着水和血而来的,正因此被证明是基督。不是单用水,就是他受洗的时候;乃是用水又用血,就是他完成父所交付他的工时所流出的血。他在受洗时不仅承担了“尽诸般的义”,并且在十字架上成全了他所承担的;作为记号,当一切都成了的时候,就有血和水从他肋旁流出来。并且也有圣灵作见证,是为耶稣基督作见证;就是藉着摩西和众先知,藉着施洗约翰,藉着众使徒,并藉着新约一切的著作。对他的见证不能提出任何异议,因为圣灵就是真理,就是那真实的神。

第7节 并且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道、圣灵;这三就是一。 本格尔在他的《Gnomon》以及《Apparatus Criticus》中,部分就这两节次序的调换,部分就这节有争议经文的权威,所提出的论证,足以充分使任何公正的人满意。因为有三位作见证,原文直译是“正在作见证”或“正在见证”。这里用分词代替“见证者”这个名词,是要表明作见证的行动及其果效是持续常在的。严格说来,只有位格才能作见证;而地上那三样被描写为作见证,好像它们也是位格,这样的写法优美地服务于天上三个位格所作的见证。圣灵,是在圣言中、并藉着神迹得印证的。水,是指洗礼;我们在其中归献给子,也归献给父和圣灵;它预表他的纯洁无瑕,以及我们本性内里的洁净。血,是在主的晚餐中所表明、并应用于信徒良心上的。并且这三样归于一,就是和谐一致地作同一个见证,即见证耶稣基督是神圣的、完全的、世界惟一的救主。

第8节 并且有三样在地上作见证,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并且有三位在天上作见证。圣灵、水与血的见证,又以一种显著递进的方式,得到另外三位更大见证的印证。父,就是在子受洗和登山变像时,都清楚地为子作见证的那一位。道,就是当他在地上时,曾在许多场合为自己作见证;又在升到天上以后,以更大的庄严再次作见证,见启示录1:5;19:13。圣灵,他的见证主要是在子得荣耀之后加上的,见约翰一书2:27约翰福音15:26使徒行传5:32罗马书8:16。并且这三就是一,正如那两位,就是父与子,原为一一样,见约翰福音10:30。没有什么能使圣灵与父和子分离。若他不与父和子为一,使徒本该说:“父与道是一,而圣灵是二。” 但这与整个启示的总旨相违。因此,剩下的结论只能是:这三就是一。

他们在本质上为一,在知识上为一,在旨意上为一,在见证上也为一。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节里的三样,与另一节里的三位相对,不是联合相对,而是分别相对;仿佛他说:不但圣灵作见证,父也作见证,见约翰福音5:37;不但水作见证,道也作见证,见约翰福音3:11;10:41;不但血作见证,圣灵也作见证,见约翰福音15:26等等。现在,每一个通情达理的人都该看出,第八节(约翰一书5:8)是何等绝对必要。圣约翰不可能想到圣灵、水与血的见证,而接着说“神的见证更大”,却不同时想到子与圣灵的见证;是的,并且还要用这样庄严的列举提到它。若没有三位在天上作见证,也根本想不出任何可能的理由,解释他为什么列举地上作见证的偏偏是三样,不多也不少。一切见证都是在地上给出的,不是在天上;但作见证者却一部分在地上,一部分在天上。

地上的见证者,主要是见证他在地上的居留,虽然并不排除他被高举的状态;天上的见证者,主要是见证他在神右边的荣耀,虽然也不排除他降卑的状态。因此,第七节连同第六节(约翰一书5:7;5:6)包含了基督整个经纶的总括,从他的受洗直到五旬节;第八节(约翰一书5:8)则是神圣经纶的总和,从他被高举的时候开始。由此进一步显明,把地上作见证者放在天上作见证者之前的这种第七、第八节位置安排,远比另一种更可取,并且呈现出极美地切合主题的递进。

第9节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 我们若领受人的见证,这是我们天天所做、并且在千百件事上都必须这样做的。神的见证更大,权威更高,也更配得领受;就是这见证,乃是神父连同道与圣灵,为子作的见证,证明他是世界的救主。

第10节 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就是对此在他里面那宝贵的凭据;不信神的,在这事上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为他以为神明明所作的见证是虚假的。

第11节 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这见证的总意就是:神已经赐给我们得永生的权利,以及永生真实的开端;并且这永生是藉着他的儿子买赎而来,又积蓄在他儿子里面的。子自己里面有这一切泉源和丰盛,好将之传递给他的身体,就是教会,先在恩典中,后在荣耀中。

第12节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很明显,因此,有了子的人,就是那藉着信使子活在他里面、并在他里面作王的人,就有这生命;没有神儿子的人,就没有这生命,在其中无分无关。在前一句,使徒只是简单说“子”,因为信徒认识他;在后一句,则说“神的儿子”,叫不信的人知道自己失去了何等大的福分。

第13节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并且叫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 我写这些事。在引言中,约翰一书1:4,他说“我写”;如今在结尾,他说“我已经写了”。要叫你们知道,就是以更丰满、更坚强的确据,知道你们有永生。

第14节 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我们这些信的人,在他里面还有这一层坦然无惧,就是他听我们;也就是说,他恩慈地垂顾我们凭着信、照着他所启示之旨意所献上的一切祷告。

第15节 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 我们已经得着,因为信心预先领受这些福分。我们向他所求的祈愿,甚至在事情成就以前,就已经得着。等到事情真的临到时,我们就知道那是神对我们祷告的回应。

第16节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这也延伸到最重要的事上。人若看见弟兄,就是任何一个人,犯了不至于死的罪,也就是除那种从敬虔的能力和形式上完全背道以外的任何罪,就当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就是赦免和属灵的生命,赐给那犯罪的人。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就是说,不要为它祈求。至于死的罪,也可以指神已经定意要用死亡来惩罚的罪。

第17节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凡偏离完全圣洁的,都是罪;但并非一切罪都不可赦免。

第18节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然而,这并不给我们任何犯罪的鼓励;恰恰相反,这是无可争辩的真理:凡从神生的,就是那看见神、爱神的人,必不犯罪。只要那爱的信心住在他里面,他就不说、不做任何神所禁止的事。他必保守自己,警醒祷告。并且,当他这样行时,那恶者就无法碰触他,以致伤害他。

第19节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我们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是藉着他的灵的见证和果子,见约翰一书3:24。但全世界,就是一切没有他之灵的人,不但被那恶者“触摸”,并且还卧在偶像崇拜、诡诈、强暴、淫荡、不敬虔和各样邪恶之中。卧在那恶者手下,就是毫无生命,毫无知觉。这个简短的说法,用最鲜明的色彩描绘了世界可怕的光景;对此,我们可以从世人的行为、谈话、交易、争竞和友谊中见到注释。

第20节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我们知道,是藉着这一切无误的凭据。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世上。他赐给我们属灵的悟性,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者,就是“那忠信真实的见证者”。我们也在那位真实者里面,如同枝子在葡萄树上,就是在耶稣基督里面,这位神永恒的儿子。这位耶稣,与父和圣灵一同,乃是惟一又活又真的神,也是永生本源的泉源。因此,这书信的开头与结尾彼此相合。

第21节 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阿们。 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就是远离一切敬拜假神,远离一切敬拜偶像或任何受造之物,也远离每一个内在的偶像;远离爱、渴慕、惧怕任何超过神的事物。要单单从真神寻求一切帮助和对抗邪恶的保护,也单单在真神里面寻求一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