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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1 章 · J. C. 莱尔

福音书释义 · Expository Thoughts on the Gospels · 原作公版

John 1 (part 1/4)

约翰福音 1 约翰福音 1:1-5 福音的序言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约翰福音以这几节经文开头,在许多方面都与其他三卷福音书很不相同。它记载了许多那三卷所略去的事,也略去了许多那三卷所记载的事。要说明这种不同,很容易列出充分的理由;但只要记得一件事就够了:马太、马可、路加、约翰都是在神直接的默示之下写作的。无论是各自福音书的总体安排,还是具体细节,无论他们所记载的一切,还是他们所未记载的一切,四个人都同样完全地受圣灵引导。

关于约翰在他的福音书中特别蒙默示去记述的内容,只需作一个总括性的说明:凡是这卷福音独有的内容,都是基督教会最宝贵的产业之一。四位福音书作者中,没有一位像约翰这样,对基督的神性、因信称义、基督的职分、圣灵的工作,以及信徒的特权,作出如此充分的陈述。毫无疑问,马太、马可、路加并非对这些重大主题缄默不言;但在约翰福音中,这些真理格外显明地浮现在表面,使奔跑的人也可以读明。

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五节经文,对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性本体作了无与伦比、崇高无比的宣告。约翰所说的“道”,毫无疑问就是指着他而言。毫无疑问,这宣告中有些高深莫测之处,远远超过人的理解;然而其中也有明显的教训,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当珍藏于心的。

第一,我们知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永恒的。约翰告诉我们:“太初有道。”他并不是在天地受造的时候才开始存在,更不是在福音被带到世上时才开始存在。他在“未有世界以先”就与父同享荣耀。(约翰福音 17:5)当物质初被造、时间尚未开始的时候,他已经存在。他是在“万有之先”。(歌罗西书 1:17)他是从亘古就有的。

第二,我们知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父神有位格上的分别,却又与父为一。约翰告诉我们:“道与神同在。”父与道虽然是两个位格,却以不可言喻的联合连结在一起。父神从亘古在哪里,道也在那里,就是神子;他们的荣耀相等,威严同为永恒,而神性却是一。这是极大的奥秘!那能像小孩子一样领受它而不妄图加以解释的人,是有福的。

第三,我们知道,主耶稣基督就是完全的神。约翰告诉我们:“道就是神。”他并非只是一个受造的天使,或是低于父神、由父赋予能力来救赎罪人的某个存在。他乃是完全的神,按神性说与父相等;是出于父本体的神,在万世以前所生。

第四,我们知道,主耶稣基督是万物的创造主。约翰告诉我们:“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有些异端妄称他是神所造之物,事实恰恰相反;他乃是创造诸世界和其中万有的主。“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篇 148:5

最后,我们知道,主耶稣基督是一切属灵生命和光明的源头。约翰告诉我们:“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他是永恒的泉源,世人惟独从他得生命。亚当和夏娃在堕落以前所有的一切属灵生命和光,都是从基督而来的。自从堕落以后,凡亚当的后裔曾享有的任何脱离罪与属灵死亡的拯救,任何良心上或悟性上的光照,都是从基督流出来的。历世历代中,绝大多数人拒绝认识他,忘记了堕落,也忘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光一直照在“黑暗里”;大多数人“却不领会这光”。但若在无数世人中,有任何男女曾得着属灵的生命和光,他们都全然欠于基督。

以上不过是这些奇妙经文所包含之主要教训的简要摘要。其中毫无争议地有许多事高过我们的理性,却没有一样违背理性。有许多事我们不能解释,只能谦卑地相信。然而,我们切不可忘记,这段经文也流露出明显的实际结果,是我们永远不能抓得太紧、知道得太透的。

我们若想知道罪之为罪究竟何等极其可恶,就当常读约翰福音开头这五节。让我们留心看,人类的救赎主必须是怎样的一位,才能为罪人预备永远的救赎。若不是那永恒的神、那创造并保守万有的主,就不能除去世人的罪,那么罪在神眼中必定远比多数人所想的更可憎。衡量罪之罪恶性的正确尺度,就是那位来到世上拯救罪人的主的尊荣。若基督如此伟大,那么罪的确是极其有罪的!

我们若想知道真基督徒盼望之根基何等坚固,也当常读约翰福音开头这五节。让我们留心看,信徒被吩咐所当信靠的救主,不是别的,正是永恒的神,是那位能拯救到底、凡靠着他来到父面前的人都能拯救的主。那位“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的,也正是“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让我们感谢神,因为我们的帮助是放在一位大能者身上。(诗篇 89:19)就我们自己而言,我们是大罪人;但在耶稣基督里,我们有一位大救主。他是坚固的房角石,足能担当全世界罪的重担。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彼得前书 2:6

技术性注释:1.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2. 这道太初与神同在。3. 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4.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5.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以下关于圣约翰福音的序言性说明,或许对一些读者有帮助。

第一,无疑这卷福音是由使徒约翰所写,他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的兄弟,起先是在加利利海边打鱼的人,后来蒙召作主耶稣的门徒,亲眼见证基督全部事工,并成为教会的柱石。要记得,约翰特别被称为“耶稣所爱的那门徒”。他是蒙拣选的三人之一,惟有他们看见睚鲁的女儿复活,亲眼见过变像,又在我们主于客西马尼园极其伤痛时侍立在旁。他是在最后晚餐时靠着基督胸膛的那一位;当主在十字架上将死之时,也把童贞女马利亚托付给他照顾。很值得注意的是,这位门徒特别蒙默示去写关于基督最深奥的事。

第二,这卷福音毫无疑问比其他三卷写成得晚得多。究竟晚了多少、写于何时,我们并不知道。通常认为,它是在关于基督位格和二性的异端兴起之后写成的,例如归于以便尼和克林妥的那些异端。它大概不至于写得晚到耶路撒冷被毁之后;若真如此,约翰就不大可能还把耶路撒冷的“羊门”说成仍然存在。(约翰福音 5:2

第三,这卷福音的内容大部分都是它自己独有的。除了受难和少数其他事件之外,圣约翰蒙默示所记关于我主的事,只见于这卷福音。他没有提到我们主的降生和幼年、受试探、登山宝训、变像、关于耶路撒冷的预言,以及主设立圣餐。他所记的神迹很少,比喻更少。但约翰所记述的内容,却是基督徒所拥有最宝贵的珍宝之一。关于尼哥底母的那一章、撒玛利亚妇人的那一章、拉撒路复活的记载,以及主复活后在加利利海边向彼得显现;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和第十章中的公开讲论;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和第十六章中的私下讲论;尤其是第十七章的祷告,都是圣经中极其宝贵的部分。所有这些章节,都要记得,是我们亏欠于圣约翰的。

第四,这卷福音的文体,与其内容一样独特。它许多陈述看似极其简明,却又深不可测,无人能完全穷尽。其中有许多词语是以深奥而属灵的意义使用的,例如“光”“黑暗”“世界”“生命”“真理”“常在”“认识”。它包含了三位一体中第二位与第三位的两个名称,是其他福音书所没有的:一是把我们的主称为“道”,二是把圣灵称为“保惠师”。它也不时附加对主之言语的解释和评注。此外,它常常简短解释犹太人的风俗和术语,这足以表明,这卷书写作的对象,与其说是犹太读者,不如说是普世全教会。“马太,”拿先斯的贵格利(福特所引)说,“是为希伯来人写的;马可是为意大利人写的;路加是为希腊人写的;而大有能力的传令者约翰,是为所有人写的。”

最后,这卷福音的序言是全书最显著的独特之处之一。我这里所谓序言,是指第一章前十八节。这篇序言可说是全书的精华,由简单、短小、凝练的命题组成。圣经中再没有别处,像这里这样清楚明确地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也没有别处像这里这样,满有许多因人心智有限而无人能完全把握或解释的表达。在圣经所有篇章中,再没有哪一处像这里一样,需要如此严谨地留意每一个词,甚至每一句中所用的每一种时态。在圣经所有篇章中,受默示作品那种完全的语法精确和词语严谨,也没有哪一处像这里这样耀眼。甚至可以说,圣约翰福音前五节中的任何一个词,若被更改,都可能为某种异端打开门户。尤其是第一节,一向被公认为圣经中最崇高的经文之一。古人常说,这节经文配得用金字写在每一所基督教会里。有人说得很好:这真是配得上那位被耶稣称为“雷子”之人的开篇。

1.“太初有……”这一奇妙的经文包含三件事。它告诉我们: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里被称为“道”,乃是永恒的;他与父神是有位格分别的,却又与父极其亲密地联合;并且他就是神。要记得,第二分句中的“神”是按位格说,指父神;第三分句中的“神”则是按本质说,指神圣本体。

“太初”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一切受造之物起初的时候。这与创世记第一节相似:“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世记 1:1)“有”这个词的意思是“存在着,已经存在”。整句话的意思是:当世界最初被召出来存在的时候,不论那是多久以前;当物质最初成形的时候,不论那是几百万个世代以前;在那时,主耶稣基督已经存在。他没有起头。他在万有以前就有。没有一个时刻是他不存在的。总而言之,主耶稣基督乃是永恒的存在。

几位教父都特别强调这句话中“有”字的重大意义,也强调它在本福音头两节中重复出现四次。经文没有说“道被造”,而是说“道有”。巴西流说:“‘太初’与‘有’这两个词,就像两只锚,无论异端的风浪怎样袭来,人的灵魂之船都可以稳稳系于其上。”

“道”这个表达是极难解释的,也是圣约翰特有的。我看不出新约其他作者有清楚使用此称呼的证据。使徒行传 20:32希伯来书 4:12 至少也只是可疑的证据。这里它显然是指一个“位格”,不是一个说出来的话;并且显然是应用于我们主耶稣基督,因为后面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无可否认,这个称呼对犹太人来说是熟悉的。但约翰为何在此处及其其他著作中使用这个特别的名称,历来解经家分歧极大。

有人认为,像特土良、慈运理、穆斯库鲁、布策、加尔文所主张的,基督被称为“道”,是因为他是神的智慧,也就是箴言书中的“智慧”;这些人主张把这词译作“理性、智慧或旨意”。

有人认为,像一些教父所说的,基督被称为“道”,是因为他是父之心意的形像与所生者,是“父本体的真像”;正如我们的言语若真实诚恳,便是我们心思的形像与代表。

有人认为,像卡特赖特和蒂特曼所说的,基督被称为“道”,是因为他是旧约一切应许中所说到的那一位,是预言的主题。

还有人认为,像墨兰顿、罗洛克、戈马鲁以及司各特所说的,基督被称为“道”,是因为他是述说、发明并解释父神旨意的那一位。本章就写着:“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也写着:“神既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希伯来书 1:1)我认为最后这种看法最简单,也最令人满意。不过,这些至多都只是推测。这一称呼中,恐怕还有一些尚未被发现的含义。

许多人认为,旧约中若干处“耶和华的话”也是指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比如诗篇 33:6诗篇 107:20,以及撒母耳记下 7:21 对照历代志上 17:19。不过这些地方的证据都稍嫌不足。尽管如此,这一观念因一个事实而更得加强,就是在拉比著作中,弥赛亚常被称为“道”。在创世记第三章,迦勒底意译本说,亚当和夏娃“听见耶和华的道在园中行走”。

阿罗斯密斯在他论本章的精彩著作中,提出一个很可能的理由,说明约翰为什么不说“太初有神的儿子”,却说“太初有道”:“约翰起初并不愿使读者的心生厌离。他知道,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不能容忍‘神的儿子’这个称呼。他们无法容忍在神性和神格中有儿子的身份;但对于应用在神格上的‘道’这个称呼,他们却很熟悉。”普尔指出,没有一个称呼比“神的儿子”更为犹太人所憎恶。费鲁斯则说,圣约翰称我们的主为“道”,就排除了父与子之间有任何物质性、肉体性关系的观念。苏伊策也指出,这是金口约翰、西奥多雷、巴西流、尼撒的贵格利和狄奥腓拉克等人的看法。

无论在今天,我们对于“道”这个称呼感到多么困难,圣约翰写福音时,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似乎都没有同样的困难。有人说他是从当时哲学家那里借用这一表达,这种说法有损于默示的尊严。但我们可以稳妥地说,他用了一个对本福音最初读者而言意义十分熟悉的称呼,作为三位一体第二位的名称。对此我们应当知足。想知道更多的人,可以参阅维齐乌斯论“Logos”的论文、苏伊策的《辞库》,以及亚当·克拉克的注释。

“道与神同在。”这句话的意思是:从永恒里起,三一神圣中第一位与第二位之间,基督这道与父神之间,就有一种极其亲密、不可言喻的联合。然而,尽管如此亲密地联合,道与父从永恒里起仍是两个不同的位格。皮尔逊说:“那正是父对他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造人’的那一位。”(创世记 1:26

这句话所包含的真理,是整个基督教神学范围内最深奥、最神秘的真理之一。我们心智的能力,无法解释父与子之间这种联合的本质。奥古斯丁曾用太阳与其光线、火与火的光来作比方;它们虽然是两样不同的东西,却又不可分割地联结,以致哪里有这一个,哪里就有那一个。但在这样的问题上,一切比喻都不免失之不足。在这里,信而不强解,终究更好。我们的主明明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我与父原为一。”“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 14:9-11约翰福音 10:30)让我们深信:父与子在三位一体中是两个不同的位格,同等、同永,却在本质上为一,并且不可分离、不可分割。让我们牢牢持守《亚他那修信经》的话:“不混乱位格,也不分割本体。”但到此为止即可。

穆斯库鲁评论这句话时说,圣约翰写得何等谨慎,是说“道与神同在”,而不是说“神与神同在”。他要我们记得,不是有两位神,只有一位神。然而“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道就是神。”这句话的意思是:主耶稣基督,这永恒的道,在性情、本质和实体上就是真神,并且“父如何是神,子也照样是神”。要把基督的神性说得比这里更明确,似乎是不可能的。

这句话绝不可能是说父是神,因为从来没有人质疑这一点;也绝不可能是说“神”这一名号被赋予某个低于神、受造的存在,就像世上的君王被称为“神”一样。这里被称为神的那一位,就是前面所说那位非受造、永恒者。道与父神之间并无任何低下之处。父、子、圣灵的神性完全是一。面对这样的经文,仍有一些所谓的基督徒坚持说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不过是人,这真是人心乖谬的可悲明证。

整节经文若诚实、公正地解释,就是驳倒三类异端的无可辩驳之论证。它驳倒亚流派,因为他们把基督看作低于神的存在;它驳倒撒伯流派,因为他们否认三位一体中有位格的分别,说神有时显为父,有时显为子,有时显为灵,甚至说父与灵也在十字架上受苦;最重要的是,它驳倒苏西尼派和一位论者,因为他们说耶稣基督不是神,只是人,是一位极其圣洁完全的人,但终究只是人。

离开这一节之前,毫无用处去否认其中有深奥的奥秘,是人心无法理解、人的语言无法表达的。如何在合一中有复数,在复数中有合一;如何三位一体中有三个位格,而本质上却是一位神;如何基督在本质合一方面是在父里面,而在位格区别方面又与父同在,这些都远超过我们软弱的理解。若我们能赞同伯尔纳那句虔诚的话,便是有福的:“过分探究是冒失;相信它是敬虔;认识它是永生;而我们惟有在得享它的时候,才会完全明白它。”

2.“这道太初与神同在。”这一节是对前一节第二分句的强调性重复。圣约翰预先防备一种乖谬之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许曾有一个时候,基督这道并不是三位一体中有位格区别的一位。为回应这种异议,他宣告:那位永恒并且就是神的道,也从永恒里就是神格中一位与父神有位格区别、却又与父有最亲密、最不可言喻之联合的位格。简言之,从来没有一个时候,基督不是“与神同在”的。

旧约中有两处经文,对本节的教义发出强烈的光照。一处在箴言 8:22-31,另一处在撒迦利亚书 13:7。箴言中的经文似乎正是要解释我们眼前这一节。撒迦利亚书中的经文则有一句话,几乎与“与神同在”平行:“刀剑哪,应当兴起,攻击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最佳注释家认为,“我的同伴”是指弥赛亚耶稣基督;查考普尔的《综览》就会看到,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与我亲近、与我联合的人”。

阿罗斯密斯说:“你去问太阳,它是否曾没有光线;你去问泉源,它是否曾没有流水。照样,神从来没有没有他的儿子。”

我们不可以为第二节的重复是无用或无意义的。阿罗斯密斯指出:“圣经中的重复有各种用途。祷告中的重复表示情感;预言中的重复表示迅速与确定;警告中的重复表示不可避免与突然临到;诫命中的重复表示遵行的必要;而像我们眼前这样的真理中的重复,则是要表明相信并认识它们的必要性。”

3.“万物……借着他造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创造不仅是父神的工作,也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工作。“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歌罗西书 1:16)“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希伯来书 1:10)那创造万有的,必然是神。

我们必须谨慎记得,这个表达并不意味着子神低于父神,好像子神只是另一位之下的代理人和工匠;也不意味着创造在任何意义上不是父神的工作,或父不是天地的创造者。但它确实意味着:永恒之道是如此尊荣,以致在创造中,正如在一切事上,他都与父同工。“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约翰福音 5:19)“又借着他创造诸世界。”(希伯来书 1:2)当我们读到“帝王借我坐国位”(箴言 8:15)时,我们绝不会因此推想那些借着他掌权的君王在尊荣上高过他。

杨森纽斯指出,这一节彻底推翻了摩尼教徒的异端观念,即物质世界是由恶灵形成的;也推翻了柏拉图学派的观念,即受造界的某些部分是由天使和鬼魔造的。

“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这句话似乎是为了表明:主耶稣基督绝不可能只是一个受造者。既然连最微小之物也不是离了他而造的,那么很明显,他自己绝不可能是受造之物。

教父们曾从这句话引出一些关于罪恶起源的奇特推论。他们争辩说:“若不是借着基督造的,就没有一样被造,那么罪从何而来呢?”对此最简单的回答是:罪并不在起初所造的那些事物之中;它是在后来、在人堕落时进入的。“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 5:12)罪若不是在神许可之下,固然不能进入;而它的进入又被神用来显明救赎中的怜悯,这也都是真理。但我们无权说,罪也属于“万物”之列,是“借着基督造的”。

4.“生命在他里头。”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三位一体永恒的旨意中,基督被指定为生命的源头、泉源、起源和原因。一切生命都要从他流出。

至于这里“生命”指的是哪一种生命,注释家意见分歧很大。有人认为,像居里禄、狄奥腓拉克、开姆尼茨和加尔文所说的,这里特别是指基督藉着他的护理持续保守一切受造之物。既创造了万有,他也使万有存活并维持秩序。

有人认为,像慈运理、卡特赖特、阿罗斯密斯、普尔、阿尔福德和大多数现代注释家所说的,这一表达包含各样生命,包括植物的、动物的和属灵的生命。“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诗篇 104:30)“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传 17:28

也有人认为,像路德、墨兰顿、布伦修斯、弗拉修斯、莱特富特、兰普和皮尔斯所说的,这个表达单单指属灵生命,意思是宣告:无论在今世还是永世,基督惟独是人灵魂一切生命的源头。他是万有的创造主,也是一切新造的作者。

我明确倾向于最后一种意见。其一,自然生命似乎已经包含在前一节关于创造的话里;其二,这种看法似乎最符合本节后半句,也最和谐于“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以及“神将永生赐给我们,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的话。(诗篇 36:9约翰一书 5:11

“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堕落以前,那在基督里的生命本是要作人灵魂通往天上的引导,并供应人的内心和良心;自从人堕落以后,这生命就成了一切得救之人的救恩与安慰。惟有那些以基督为光而跟从他的人,才在神面前活着并进入了天国。人从来没有享有任何属灵生命或光,不是从基督而来的。

5.“光照在黑暗里。”这句话的意思是:自从堕落以来,基督这生命之源所赐给人的属灵之光,一直被忽略,如今仍被未重生的人忽略。它像一根蜡烛照在暗处,又像一盏光在黑暗世界的中央照耀,使黑暗显得更明显。未重生的人在属灵之事上本身就是黑暗。“你们从前是暗昧的。”(以弗所书 5:8

阿罗斯密斯评论这句话说:“基督在各世代都藉着创造和护理之工发出光来。他未尝不为自己留下见证。每一个受造物都像一位教授,向人讲授关于神的智慧、能力和良善。”

“黑暗却不接受光。”这句话的意思是:自从堕落以后,人的天然之心一直这样黑暗,以致绝大多数世人既不明白、也不接受、也不抓住基督向他们所提供的光。

本节中所用两个动词的时态差别,很值得注意。论到“光”时,用的是现在时:“它现在照着,也一直照着;它仍在照耀。”论到“黑暗”时,用的是过去时:“它没有接受这光;从起初起它就没有接受过,如今也仍然不接受。”我们译作“接受”的希腊词,与以弗所书 3:18 所用的是同一个词。在使徒行传 4:14 中译作“看出”,在罗马书 9:30 中译作“得着”,在腓立比书 3:13 中译作“得着”,在约翰福音 8:3 中译作“拿住”,在帖撒罗尼迦前书 5:4 中译作“临到”。

在这里,本格尔对整段经文的评论值得注意:“本章第一、二节提到世界受造以前的状态;第三节提到世界的创造;第四节提到人正直时的光景;第五节提到人的衰败和堕落的时候。”

在结束对圣约翰福音开头几节的这些注释之前,我不得不表达我深切的感受:任何人类注释家都无法完全进入这段经文所包含的广大而崇高的真理之中。我已竭力为这段经文投下一点微光;并且因这一部分圣经的重要性非同寻常,我也不避讳使这些注释长于通常的篇幅。但即便说了这一切,我仍觉得自己不过是轻轻触及了这段经文的表面而已。这里有一些东西,惟有永恒的光才能完全显明。

John 1 (part 2/4)

约翰福音 1:6-13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约翰在福音书开头先陈明我们主具有神性,接着就论到祂的先锋施洗约翰。关于救主所用的语言,与关于祂先锋所用的语言之间的对比,不可忽略。论到基督,我们被告知祂是永恒的神,是万有的创造主,是生命与光的源头。论到施洗约翰,我们只被告知:“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我们在这些经文里,第一,看见基督教传道职分的真实性质。施洗约翰的描述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他来,为要作见证,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基督教的传道人不是祭司,也不是神人与人之间的中保。他们不是人可以把灵魂托付给他们、借他们代理宗教事务的代理人。他们是见证人。他们的使命是为神的真理作见证,特别是为这大真理作见证:基督是世上惟一的救主与光。这就是彼得在五旬节那天的职分:“又用许多话作见证。”使徒行传 2:40。这也是保罗整个事奉的基调:“又对犹太人和希利尼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 20:21。若一个基督教传道人不为基督作完整的见证,他就没有忠于自己的职分。只要他确实见证基督,他就已经尽了本分,也必得赏赐,纵然听众未必相信他的见证。传道人所告诉人们的那位基督,若听众不信,就不会从这职分中得益处。他们也许会感到愉快,也许会有兴趣;但若不信,就没有得着真正的益处。传道人作见证的伟大目的,就是“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第二,我们在这些经文里看见我们主耶稣基督对全人类所处的一个主要地位。经文说:“他是那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基督之于人的灵魂,正如太阳之于世界。祂是一切属灵之光、温暖、生命、健康、生长、美丽与丰盛的中心和源头。像太阳一样,祂为全人类共同的益处而照耀,无论高低贵贱、贫富、犹太人或希利尼人。像太阳一样,祂白白赐给众人。人人都可以仰望祂,并从祂的光中汲取健康。若千万人疯狂到住在地下洞穴里,或把自己的眼睛蒙住,他们的黑暗是他们自己的错,不是太阳的错。同样,若千千万万的男人女人爱属灵的“黑暗,不爱光明”,责任必须归在他们自己瞎眼的心上,而不在基督。“他们的无知心就昏暗了。”约翰福音 3:19罗马书 1:21。但不管人肯不肯看,基督都是真正的太阳,是世界的光。罪人除主耶稣以外,再无别的光。

第三,我们在这些经文里看见人天然之心绝望的邪恶。经文说,基督“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基督在童贞女马利亚生祂之前很久,就已经以不可见的方式在世界中。祂从起初就在,统治、安排、治理整个受造界。万有都靠祂维系。歌罗西书 1:17。祂赐给万民生命、气息、天上的雨水和丰收的节令。君王因祂掌权,列国因祂增减。然而世人不认识祂,也不尊荣祂。他们“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马书 1:25。天然之心被称为“邪恶”,岂不正当!

但当基督在伯利恒降生、可见地来到世上时,祂所遭遇的并没有更好。祂来到的,正是祂从埃及领出来、为自己买赎的那一群人。祂来到犹太人中间,就是祂从列国中分别出来、并借着先知向他们启示自己的那群人。祂来到这些曾在旧约圣经中读到祂、在圣殿礼仪的预表和影儿中看见祂、并自称正在等候祂来临的犹太人那里。然而当祂真的来到时,这些犹太人竟不接待祂。他们甚至弃绝祂、轻看祂、杀害祂。天然之心真可称为“极其邪恶”!

最后,我们在这些经文里看见凡接待基督并信靠祂之人所得的广大特权。经上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基督永不会没有一些仆人。纵然绝大多数犹太人不接待祂为弥赛亚,至少总有一些人是接待祂的。祂赐给他们成为神儿女的特权。祂收纳他们进入祂父的家中,视他们为自己的弟兄姊妹,是祂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祂赐给他们一种尊荣,足以补偿他们为祂的缘故所背负的十字架。祂使他们成为万军之主的儿女。

要记得,这样的特权,在任何时代,都属于一切因信接待基督、跟从祂作救主的人。他们是“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拉太书 3:26。他们借着一种新的、属天的生而重生,并被收纳进入万王之王的家中。他们人数虽少,又被世界藐视,却被天上的父以无限的爱所看顾;这位父因祂儿子的缘故喜悦他们。在今生,祂供应他们一切有益于他们的事;在永恒里,祂要赐给他们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这些都是大事!但信靠基督的人,对这些有充足的权利。好主人会照顾自己的仆人,基督也照顾属祂的人。

我们自己是神的儿女吗?我们重生了吗?我们有那些总是伴随新生的记号吗?就是知罪、信耶稣、爱别人、公义的生活、与世界分别。若我们不能对这些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就绝不可自满。我们渴望作神的儿女吗?那么就当接待基督作我们的救主,并从心里信靠祂。凡这样接待祂的人,祂都要赐给他成为神儿女的特权。

技术注释:

6.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7.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那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那光作见证。

9.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11.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2. 凡接待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就是那些信他名的人。

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6.【有一个人……名叫约翰】这是对施洗约翰一个简短而有力的描述。他是神所应许、要差在弥赛亚前面的使者。他父母年老时,借着神奇妙的干预生了他。他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他领受了神特别的差遣,去传悔改的洗,并宣告基督立刻就要来到。总之,他是神特别兴起、为弥赛亚预备道路的人。因此这里称他为“从神那里差来的一个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切真正福音执事共同的标记。无知、瞎眼、未重生的传道人,也许可以由人按立、由人差派;但他们不是“从神那里差来的”。

7.【来作见证】这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意思不是“来成为一个见证人”。这里所译为“见证”的希腊字,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见证人所作的见证。 【为那光作见证】意思是为耶稣基督这世界的光作证,见证祂是所应许的弥赛亚、神的羔羊、新郎、大能的救主,一切黑暗中的灵魂都当到祂这里来。 【众人】当然不能解释为“全人类”。它是指一切听见约翰见证的人,以及一切真正盼望救赎主的犹太人。施洗约翰作见证的目的之一,就是叫这一切人信靠基督这真光。 【因他】这里不是指“因着基督”和基督的恩典,而是指因着施洗约翰和约翰的见证。这段经文显示了传道职分极其重大的重要性。圣灵乐意藉此作为手段和器皿,在人的心里生发信心。“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安得烈就是借着施洗约翰的见证,被引到耶稣那里而成为门徒的。如今也是如此,罪人借着传道人所传的道学会信靠基督,并因此得救。

8.【他不是那光】这句话更直译应为“他不是那光”,即不是所应许给罪人的光,不是世界的光。希腊文中的定冠词“那”,在下列经文中也是同样强调地用来表示卓越和独特:“那粮”(约翰福音 6:32),“那先知”(约翰福音 1:21-25),“那日子”(帖撒罗尼迦前书 5:4),“那道”(使徒行传 9:2)。要注意的是,我们的主后来自己称施洗约翰为“点着的明灯”。约翰福音 5:35。但那里译作“灯”的希腊字并不是这里所用的这个字,而是一个常常被译作“蜡烛”的词。施洗约翰是一支“灯”,却不是那光本身。信徒也被称为“世上的光”(马太福音 5:14),但只是作为基督那光的肢体,并从祂那里借光而已。惟有基督是伟大的太阳,是一切光的源泉,是那光本身。

9.【那是真光】阿罗史密斯在这节的注释中很好地阐明了“真”这个词的力量。他说,基督在四方面是“真光”。第一,祂是不使人受迷惑的光,是与外邦一切假光相对的真光。第二,祂是真实的光,是与礼仪性的预表和影儿相对的真光。第三,祂是不由别处而来的光,是与一切借来的、传递来的、分享来的光相对的真光。第四,祂是至高卓越的光,是与一切普通平常的光相对的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关于这句话,注释家有两方面很大的分歧。(a) 第一,是“来到世上”这几个字连在什么地方。有些人把它和“真光”连在一起,读作“这真光来到世上,照亮每一个人”。支持这种看法的,有“光来到世间”(约翰福音 3:19)和“我到世上来,乃是光”(约翰福音 12:46)这些经文。

另一些人则把这几个字与“每一个人”连在一起,把它看作对一切亚当后裔生而为人的总括描述。尼法尼乌斯指出,“来到世上”是希伯来语中表示“出生”的说法。原文希腊文整节的结构,使这两种译法在语法上都成立。双方意见势均力敌,两边都能提出很多理由,因此我提出自己的判断时非常谨慎。但总的来说,我倾向于认为,像凯姆尼修斯和格拉修斯那样,我们的译者是对的,“来到世上”更宜连在“每一个人”上,而不是连在“真光”上。若译作“这真光来到世上,照亮每一个人”,似乎就把真光所赐的福分缩窄了,仿佛把祂照亮人的恩惠限定在祂道成肉身之后的时代。要记住,这恰恰就是索西尼派的看法。诚然,基督的道成肉身大大增加了世上的属灵光照。约翰说:“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约翰一书 2:8

反之,若按我们版本那样翻译,“来到世上”与“每一个人”相连,就很合适地表明基督赐给人的福分具有普遍性。祂不只是犹太人的真光,也是“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真光,属于各种名字、民族、语言的人。有人以为把“来到世上”这样用,会牵涉灵魂先存的观念;至少可以说,这是愚蠢的想法。所幸,这一点上人可以存异。无论采哪一种看法,都能得出纯正教义。(b) 第二,关于“照亮每一个人”这句话,也有很不同的解释。除异端外,众人都同意,这绝不能指所有人都悔改,也不能指全人类最终普遍得救。那么它是什么意思呢?有人像居里罗那样认为,基督这“真光”用理性、智慧、对是非善恶的意识来照亮地上的每一个人。这种看法部分正确,但似乎薄弱而不完全。

有人说,像传说中的贵格会一样,认为基督以一种里面恩典之光照亮每一个人,只要他善用这光,就足以使他得救。这种看法很危险,不但与许多经文相矛盾,而且会导向彻底的伯拉纠主义。有人像奥古斯丁那样认为,基督照亮一切蒙祂恩典照亮的人,因此“每一个人”实际上与“每一个信徒”等同。他们引用“凡跌倒的,耶和华将他们扶持”(诗篇 145:14)作支持,这里的“凡”只能是指“一切被扶持的人,都是耶和华所扶持的”。他们喜欢举例说,一个校长“教城里所有的男孩”,意思就是“一切被教导的,都是他教的”。但这种解释并不完全令人满意,而且带有诡辩和不公正的味道。又有人像金口约翰、布伦修斯讲章集中的说法,以及莱特富特那样认为,基督确实被赐下作全人类的光。

他们认为,经上说祂“照亮每一个人”,意思是祂为全人类,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充分地照耀,使他们可以得救,正如太阳照耀整个受造界;只是多数人因罪瞎眼,看不见祂。但基督仍是为每一个人的。金口约翰说:“就祂这方面而言,祂照亮所有人。”凯姆尼修斯说:“这光里有能力,也有善意,要照亮所有人;只是有人爱黑暗过于光明。”阿罗史密斯说:“基督赐给每一个人足够的光,使他无可推诿;但基督并不赐给每一个人足够使人悔改得救的光。”我认为最后这种看法最可能正确,虽然我承认它并非没有难处。但我所安息的结论是:基督作为光被赐给整个世界,每一个生在世上的人,最终都将显明自己在某种意义上都受惠于基督,即便并未得救。皮尔斯论及这里译作“照亮”的希腊字时说,在希伯来语里,那些只是意图要做的事,也常用已经做成的语气来表达。

他认为这里就是如此。他举出的平行例子有:哥林多前书 10:33 的“讨……喜欢”,是“想要讨……喜欢”;加拉太书 5:4 的“称义”,是“想要被称义”;约翰一书 2:26 的“引诱”,是“想要引诱”。新约里这个译作“照亮”的希腊字共出现十一次,可译为“给光、照亮、显明、启迪、光照”。

10.【他在世界……世界却不认识他】这节经文描述的是基督道成肉身以前整个世界的不信。祂在童贞女马利亚生祂之前,就已经以不可见的方式“在世界”,如挪亚的时代一样。彼得前书 3:19。若人有眼可看,就应当能在祂的作为和祂对万有的护理治理中看见祂。然而,这正是祂亲手所造的世界,却不承认祂、不信祂、不顺服祂;世界不认识祂。保罗在雅典看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兰佩说,把这里的话应用在基督道成肉身以前而不是以后,是俄利根、金口约翰、奥古斯丁、居里罗、狄奥多列、比德、狄奥非拉克和优提米乌的一致意见。这节经文与罗马书第一章后半部分有显著的相似之处。事实上,保罗在那一章用来证明外邦人有罪、并在第二章证明犹太人同样有罪无可推诿的论证路线,不过是对约翰这里两节简短陈述的详细展开。

11.【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这节经文描述的是基督道成肉身以后、在犹太人中间传道时,犹太民族的不信。祂来到一群特别属于自己的人那里:他们是祂从埃及救赎出来的,是祂领进迦南地的,是拥有摩西律法和诸圣约的人;然而他们并不信祂,也不接待祂,反而弃绝祂、杀害祂。这节里两次译作“自己的”,其希腊字有一个不可忽略的特点。第一个“自己的”是中性,直译是“祂自己的东西”;第二个“自己的”是阳性,意思是“祂自己的人、仆人、臣民”。大概是要表明,我们的主来到一群人那里,他们的土地、疆域、城邑、圣殿,原都是祂自己的产业,最初就是祂亲自赐给他们的。犹太人、巴勒斯坦、耶路撒冷、圣殿,都是基督独特的产业。以色列是“祂的产业”。诗篇 78:71。这就使那些“不接待祂”的人的罪更加深重。

12.【凡接待他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凡信基督、承认祂是弥赛亚的人”。它不过是本节末了“信他名的人”的另一种说法。接待基督,就是甘心乐意地接受祂,并把祂当作我们的救主。这是圣经用来表达那使罪人的灵魂与基督联合、使人称义之信心的许多说法之一。心里信靠基督,就是接待祂;接待祂,就是信靠祂。保罗对歌罗西人说:“你们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稣,就当遵祂而行。”歌罗西书 2:6。这里译作“凡”的希腊字,直译是“凡是谁”、“无论什么人”。格拉修斯指出,这个说法表明基督所赐恩惠的普遍性。凡接待祂的人,无论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有学问的、无学问的、男的、女的、犹太人、外邦人,祂都赐给他们神儿子的名分。【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句话的意思是:“祂赐给他们被收纳进入神家中的特权。”他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

加拉太书 3:26。“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约翰一书 5:1。若没有对基督活泼的信心,就没有作神儿女这回事。这一点切不可忘记。若人不信神的儿子,却谈论神是人的父、人是神的儿女,这与圣经相违。凡没有信耶稣的人,就不是神的儿女。这里“权柄”一词需要谨慎防止被曲解。正如旁注所说,它的意思是“权利或特权”,不是力量或能力。它不是说,基督赐给接待祂的人一种属灵和道德的力量,使他们自己使自己悔改、改变自己的心,并使自己成为神的儿女。无疑,基督确实赐给祂百姓一切所需的恩典,以供应他们心中的一切需要和处境中的一切缺乏;无疑,祂也赐他们力量去背十字架、打那美好的仗、胜过世界。但这不是这里所教导的真理,而应到别处去寻找。这里的话只是说,基督把被收纳的特权赐给一切信徒,特别也赐给祂最初的门徒。

当那些不信的同胞还在夸口自己是亚伯拉罕子孙的时候,基督却把更高得多的特权赐给祂的门徒,就是成为神的儿女。新约里这个译作“权柄”的希腊字共用了 102 次,从没有一次是指做某事的身体、道德或属灵力量;通常译为“权柄、权利、能力、自由、管辖权”。【就是信他名的人】加上这句话,是要更清楚地说明那些拥有神儿女特权之人的品格。他们就是那些接待基督、信祂名的人。阿罗史密斯说:“圣经里‘名’这个字常常代替‘位格’。接待基督的人被说成是信祂的名,因为他们信心直接的对象是基督的位格。使人得救的,不是相信‘基督为众人死’,或‘为我死’,或‘为选民死’,或任何这一类命题;使人得救的乃是信靠基督。基督的位格,或说祂的名,才是信心的对象。” “信祂的名”这个表达不可忽略。

阿罗史密斯指出,神学家们都知道三者之间有区别:相信有神这位存在,相信神所说的是真的,以及以信赖和倚靠的方式信神作我们的神;他也真实地指出,对于基督,同样有三种区别:相信有这样一位救主,相信基督所说的是真的,以及以倚赖的信心信基督作我们的救主。信基督的名,正是这种倚赖之信;也正是这种信,使人得救并称义。

13.【这等人不是……乃是从神生的】这里所说的生,就是新生,或重生;就是一个人成为真正基督徒时,内心和本性所发生的彻底改变。这改变之大,除了“生”这个比喻外,没有别的图像能充分表达。就像一个新生命带着新的胃口、需要和愿望来到世上一样。从神生的人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 5:17。那些信祂名的人,被说成“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一般注释家对这句话的常见解释,在我看来既不正确,也不妥当。我相信这句话真正的意思是:信徒之所以成为今日所是的样子,不是“从血气”而来,也就是不是因着亚伯拉罕的后裔身份,或与敬虔之人的血缘关系;恩典并不会从父母自然传给儿女。

信徒也不是因“情欲”而成为今日所是,也就是不是靠他们自己天然之心的努力和奋斗;本性永远不能改变自己。“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信徒也不是因“人意”而成为今日所是,也就是不是靠别人的行为作为;无论按立的传道人还是任何人,都不能把恩典传给另一个人。人不能使人的心重生。信徒之所以成为今日所是,完全单单是因着神的恩典。是神白白的恩典,预先施恩、呼召、使人悔改、更新、使人成圣,叫他们得着新生。他们是从神生的,或者正如第三章更清楚所说,是“从圣灵生的”。我们译作“血气”的这个词在英文是单数,但希腊文却是复数“诸血”。这个特点使一些人猜想,它是指割礼和祭祀中所流的血,并教导这些事不能使人重生。但这个想法似乎牵强而不太可能。在我看来,用复数是要排除一切属肉体的、因出身或关系而来的自信。

无论是亚伯拉罕的血、大卫的血、亚伦的血、犹大的血,还是利未的血,都不能赐下恩典,也不能使人成为神的儿女。这是圣经里第一次明言“重生”。让我们不要忽略:这个教义是如何被慎重地防止各种错误包围着,又如何明确地告诉我们新生不是从什么来的,也是什么来的。这是一个显著的事实:彼得提到重生时,也是同样谨慎地把它围护起来。彼得前书 1:23。当他说洗礼“拯救”我们时,也特别加上“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彼得前书 3:21。面对这些警戒,许多人仍顽固地宣称所有受过洗的人都已重生,从而推翻整个重生教义,实在令人惊异。我们必须谨慎,不要把“这等人……生的”解释成:重生是在一个人信基督之后发生的改变,是信心之后的下一步。使人得救的信心与重生是不可分离的。

一个人真正信基督的那一刻,不管他的信心多么软弱,他就是从神生的。他信心的软弱也许使他自己意识不到这个变化,就像刚出生的婴孩几乎不认识自己一样。但哪里有信心,哪里就总有新生;哪里没有信心,哪里就没有重生。

约翰福音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段经文,就字数来说非常短;但若按其内容的性质来衡量,却非常长。它所包含的实质重要到极点,所以我们最好把它单独、清楚地加以思想。单单这一节,就足够成为一整篇解经的材料。

这一节教导的主要真理,是我们主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成为人的真实性。约翰告诉我们:“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这句话明白的意思是:我们神圣的救主确实取了人性,为要拯救罪人。祂确实在凡事上成了与我们一样的人,只是没有罪。像我们一样,祂由女人所生,虽然是以奇妙的方式出生。像我们一样,祂从婴孩长到少年,又从少年长到成人,在智慧和身量上都一同增长。路加福音 2:52。像我们一样,祂饥饿、口渴、吃喝、睡觉、疲倦、疼痛、哭泣、欢喜、希奇,也会发怒与动怜悯。祂既成了肉身,取了身体,就祷告、读圣经、受试探之苦,并使自己的人性意志顺服父神的旨意。最后,祂在同一个身体里真实地受苦、流血,真实地死了,真实地被埋葬,真实地复活,真实地升天。然而在这一切过程中,祂同时又是神,也是人!

基督一位格中两性联合,毫无疑问是基督教信仰中最大的奥秘之一。这个教义需要被谨慎陈明。它正是那类不该被好奇窥探、却当存敬畏相信的伟大真理。或许没有哪里比英格兰教会第二条信纲说得更智慧、更审慎:“子,就是父的道,从永恒由父所生,是真而永恒的神,与父同一本质;在蒙福童贞女的腹中,从她的本质取了人性,以致二个完全而全备的性体,就是神性和人性,结合于一位格之中,永不分开,是一位基督,真神也真人。”这是极其宝贵的宣告。这是“无可定罪的纯正话语”。

虽然我们并不自称能解释我们主耶稣基督位格中两性的联合,但我们也不可犹豫,要用明确的警戒把这个题目围护起来。我们既要极其谨慎地说明我们所信的,也不可退缩不敢大胆宣告我们所不信的。

我们绝不可忘记,虽然我们的主同时是神又是人,但祂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从未混杂。一种性体并没有吞没另一种。两性始终都保持完全而有区别。基督的神性从未有一刻被放下,只不过有时被遮蔽。基督的人性在祂在世期间,从未有一刻不像我们的人性,只是因与神性联合而大有尊荣。虽然祂是完全的神,但从道成肉身那一刻起,祂也一直是完全的人。那位已经进入天堂、坐在父右边为罪人代求的,既是人,也是神。虽然祂是完全的人,但祂从未停止作完全的神。那位在十字架上为罪受苦、替我们成为罪的,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教会所买来的血,被称为“神的血”。使徒行传 20:28。虽然祂在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时候,在最完全的意义上成了“肉身”,祂却在任何时期都没有停止作永恒的道。若说祂在地上事奉期间始终持续显明祂的神性,这当然与明显事实相违。若试图解释为何祂在地上时有时遮蔽神性、有时揭开神性,那就是进入我们最好不要涉足的领域。但若说祂在地上事奉的任何一刻并不完全、彻底地是神,那就无异于异端。

刚才所给的这些警戒,初看似乎多余、乏味、吹毛求疵。其实正是忽略了这些警戒,毁掉了许多人的灵魂。基督位格中这两个完全性体持续、不分割地联合,正是使祂的中保工作具有无限价值,并使祂完全符合罪人所需要之中保资格的原因。我们的中保是一位能够同情我们的人,因为祂是真正的人;同时,祂又是一位能够与父神平等地为我们办理事务的人,因为祂是真正的神。正是这联合,使归算给信徒的祂的义具有无限价值,因为那是既是神又是人的一位之义。正是这联合,使祂在十字架上为罪人所流的赎罪之血具有无限价值,因为那是既是神又是人的一位之血。也正是这联合,使祂的复活具有无限价值。当祂作为信徒身体的元首复活时,祂复活并不只是作为一个人,而是作为神而复活。

让这些事深深沉入我们的心里。末后的亚当远大于首先的亚当。首先的亚当只是人,所以他跌倒了。末后的亚当既是神又是人,所以祂完全得胜。让我们带着深深的感恩离开这个题目。对于一切因信认识基督并信靠祂的人,这里面满有丰盛的安慰。

道成了肉身吗?那么祂就是那位能体恤祂百姓软弱的人,因为祂自己既受过试探,就曾受苦。祂因是神而全能;祂因是人而能同情我们。道成了肉身吗?那么祂就能为我们日常生活提供完全的榜样和模范。若祂像天使或灵那样在我们中间行走,我们就永远不能效法祂;但祂既作为人住在我们中间,我们就知道,真正圣洁的标准就是“照祂所行的去行”。约翰一书 2:6。祂是完全的榜样,因为祂是神;但祂也正好合乎我们的需要,因为祂是人。最后,道成了肉身吗?那么就让我们在自己必死的身体里看见一种真实的尊贵,不要用罪玷污它。我们的身体看来也许卑贱软弱,但永恒的神子并不以取这样的身体为羞耻,也不以把它带进天堂为羞耻。这个简单事实就是一个保证:祂末日必叫我们的身体复活,并与祂自己的身体一同得荣耀。

技术注释:

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

【道成了肉身】这句话的意思是,神永恒的道,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成了一个人,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祂这样成就,是借着圣灵的运行,以奇妙的方式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祂成为肉身的目的,是要为罪人活,也为罪人死。“道”这个称呼清楚表明,那位“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道”必定是一位格。除了一个位格之外,没有人能合理地被说成“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至于圣约翰是否能给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找到另一个同样恰当的名称,我们不必费心追问。若说“耶稣成了肉身”,并不准确,因为“耶稣”这个名字是在道成肉身以后才赐给我们主的。若说“太初有基督”,也不准确,因为“基督”这个名称属于人堕落以后各时代的用语。这是约翰在其福音书中最后一次用“道”这个称呼来指基督。自从讲到祂道成肉身以后,他通常称祂为“耶稣”或“主”。

【成了】这个词也许译作“成为”更好。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谨记,它绝不表示“被造”。亚他那修信经说得很对:“子单单是由父而出,不是受造,不是被创造,乃是所生。” 【肉身】这里不用“人”而用“肉身”,这一点不可忽略。故意这样说,是要向我们表明:当我们的主道成肉身时,祂所取的,正是我们整个的人性,包括真实的身体和理性的灵魂。正如阿罗史密斯所说:“凡没有取上的,就不能被医治。若基督没有取上完整的人,祂就不能拯救人的灵魂。”这也表明,我们的主取了一个会遭遇软弱、疲乏和痛苦的身体,而这些都是“肉身”这一概念所不可分的。祂并不是取了堕落前亚当那种完全没有软弱的性质而成为人。祂乃是像任何一个亚当子孙那样成为人,取了那种凡堕落人性所有的一切软弱所可能临到的性体,只是没有罪。

祂成了“肉身”,“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最后,这个词还教导我们,我们的主所取的不是某一个家族、阶层或民族独有的人性,而是所有亚当子孙共同的人性,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祂来作“凡有血气者”的救主,所以祂成为“肉身”。这个句子所涉的题目极其奥秘,但又极其重要,必须持守清楚的观点。除三位一体教义外,堕落之人再没有在哪个教义上建立过如此多致命异端,像在基督的道成肉身教义上一样。毫无疑问,在一位格中两性联合这件事上,有许多是我们无法解释、只能相信的。请记得,就连在我们自己的位格里身体与灵魂如何联合,也有很多是我们不能明白的。但在基督道成肉身这个题目上,有几点我们必须牢牢抓住,绝不可放手。(a) 首先,我们要谨记:当“道成了肉身”时,祂是借着两种完全而有区别的性体联合于一个位格中而成了肉身。

这种联合的方式我们不能解释,但这个事实我们必须坚决相信。亚他那修信经说:“基督是神,也是人;按神性说,是父的本体,在世界以前所生;按人性说,是母亲的本体,在世界中所生;完全的神,完全的人。祂虽然是神又是人,却不是两位基督,乃是一位基督;不是由于神性变成人性,而是由于人性被取入神里面。”这些话非常重要。道成肉身,并不是把一种性体变成另一种,也不是放下一种性体再取上另一种。我们论基督时,务要小心,不可把祂的位格分开,并要坚定维持:祂有两种截然不同且完全的性体。戈马鲁斯所引用的一句古拉丁语很值得记住。它把“道成肉身”描写成这样说:“我仍是我原来所是的,就是神;我从前不是我如今所是的,就是人;如今我被称为两者,就是神又是人。” (b) 第二,当“道成了肉身”时,祂没有一刻停止是神。

无疑,祂乐意遮蔽祂的神性、隐藏祂的能力,而且在某些时期特别如此。祂倒空了外在的荣耀记号,被人称作“木匠”。但祂从未把祂的神性放下。神不可能停止作神。祂是以神人位格活着、受苦、受死、复活的。经上写着,神“用自己的血买了教会”。那血不是单单人的血,而是神人的血。(c) 第三,当“道成了肉身”时,祂确实按我们本性的真实成了人,在凡事上与我们相似;并且从那时起直到如今,祂从未停止作人。祂的人性并不是一种不同于我们的人性;即使如今已得荣耀,也仍是我们的人性。那位抵挡试探、完全遵行律法、忍受罪人的顶撞、终夜祷告、使自己的意志顺服父旨意、受苦、受死,最终带着肉、骨和一切属于人性之物升到天上的,正是完全的人,也同样是完全的神。经上说,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而且,祂离开世界时并没有把人性撇下。

那位从橄榄山升天、如今坐在神右边替信徒代求的,仍是人,也是神。我们在天上的大祭司不只是神,也是人。基督的人性与神性都在天上。那一位取了我们性情的长兄,已经作为我们的先锋前去为我们预备地方。(d) 最后,当“道成了肉身”时,祂并没有取上“可犯罪的肉身”。经上说,祂是照“罪身的形状”成为人的。罗马书 8:3。但我们不可越过这句话。基督“替我们成为罪”。哥林多后书 5:21。但祂“并不知罪”,而且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不带一点败坏。撒但在祂里面毫无所有。基督的人性会有软弱,却不会有罪。第十五条信纲中的话切不可忘记:基督“无论在肉身或在灵里,都没有罪”。正因为对基督位格中两性联合没有清楚认识,初期教会中兴起了许多重大异端。

而阿罗史密斯指出,只要正确解释眼前这句话,就足以同时驳倒其中至少四个异端。“阿里乌派认为耶稣基督不是真神。这节经文称祂为‘道’,并使祂成为三位一体中的一位格。阿波利拿留派承认基督是神,也是人;但他们认为祂只取了人的身体,没有取人的灵魂,而以祂的神性代替灵魂。我们把‘肉身’解释为完整的人性,包括灵魂和身体。聂斯托利派承认基督既是神也是人;但他们说神性形成一个位格,人性形成另一个位格。我们把‘成了’解释为一种联合,在这联合中基督不是取了人的位格,而是取了人的性体。优提克派承认基督只有一个位格;但他们却混淆两性。他们说神性与人性混合成第三种东西。这里也因对道与肉身联合的正确理解而被驳倒。” 接着他说明,古代教会如何用四个副词来回应这些异端,简明而方便地界定基督位格中两性联合。

他们说,当“道成了肉身”时,神性和人性是“真实地”联合,为要反对阿里乌派;“完全地”联合,为要反对阿波利拿留派;“不分割地”联合,为要反对聂斯托利派;“不混杂地”联合,为要反对优提克派。凡愿进一步研究这题目的人,很适合查阅皮尔逊《信经注释》、多兹《永恒之道的道成肉身》以及胡克《教会政治论》第五卷第 51、52、53、54 章。【住在我们中间】这里译作“住”的希腊字,直译是“支搭帐棚”或“住在帐幕里”。这句话并不是说基督住在祂的人身里,好像住在一个帐棚里,而后在升天时离开了它。“基督,”阿罗史密斯说,“如今并将永远是真正的人,正如祂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时那样。祂既取了人性,就永不再把它放下。”这句话只是说,基督在地上与人同住了三十三年。

祂在地上与人来往如此之久,以致人绝无可能怀疑祂道成肉身的真实性。祂不是像幻影或鬼魂那样只显现几分钟。祂不是下来短短访问几天;祂乃是在整整一代人的时间里,以祂的人身活在我们中间。三十三年之久,祂在巴勒斯坦支搭帐棚,往来于其居民之间。阿罗史密斯指出,圣经里住帐棚的人大致有三类:牧人、寄居者、士兵。他认为这里所用的词与这三种身份都有关,指向基督在世上的生活,是牧人的生活、旅客的生活,也是战士的生活。但这想法虽然悦耳而真实,却未免有些想象过度。新约里这个译作“住”的希腊字另外只出现四次(启示录 7:15;12:12;13:6;21:3),每一处都指永久性的居住,而不是暂时性的。

【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约翰在这里宣告,虽然“道成了肉身”,他和别人却不时看见祂的荣光,看见明显的凭据,知道祂不只是人,乃是“神的独生子”。注释家对于这些话应如何应用,意见不一。有些人认为它是指约翰亲眼看见的基督升天,以及祂事奉期间一切神迹奇事,因为正如迦拿神迹所说,祂“显出祂的荣耀”,门徒也看见了。另一些人认为,它特别是指我们主登山变像的时候,那时祂暂时披戴自己的荣光,在约翰、雅各、彼得面前显现出来。总的来说,我倾向后者;尤其是因为彼得论到变像时的话(彼得后书 1:16,18),以及本节随后的话,都支持这种理解。【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这句话的意思是:“那样一种荣光,正与神父的独生子这一身份相称、相合。”这些话很难应用在基督的神迹上。

它似乎把约翰说“我们见过”的荣光限定为他和另外两位同伴在基督变像时所见的荣耀异象;那时他们听见父说:“这是我的爱子。”莱特富特对这句话的意译很值得一读,虽然他并不把这处经文应用于变像:“我们所见的,是一种配得上神独生子的荣耀,是与这身份相称的荣耀。祂并没有照犹太民族妄想中的弥赛亚那样,以属世的排场和威荣显耀自己;祂却披戴着圣洁、恩典、真理以及神迹能力的荣耀。” 我们必须谨记,这里的副词“正是”并不表示比较或相似,好像约翰只是说道的荣耀“像”神独生子的荣耀。

金口约翰说:“这里的‘正是’不属于相似或比较,而是属于肯定与无可置疑的界定,好像他说:我们所见的是那样的荣耀,就是对于那位神真正的独生子、万有之王来说,本该拥有、也极可能拥有的荣耀。”他还指出,人们描述一位君王盛装出现时,常会说“他真像个王”,其实只是表示他确实就是王。格拉修斯在《语言学》中也作同样评论,并列举彼得后书 1:3彼得前书 1:19腓利门书 9罗马书 9:32马太福音 14:5哥林多后书 3:18 等作为“正如”这副词用法的平行例子。他认为这是一种希伯来式表达,不是表示相似,而是表示某事的真实性和事实性,并引诗篇 122:3何西阿书 4:4 作为旧约的例子。【父的独生子】这个显著的称呼描述了我们主永恒的生出,或说祂永恒的儿子身份。

祂就是那位独一从父永恒而生、并且自永恒以来一直是父所爱的儿子的位格。这个短语在新约中只出现五次,而且都在圣约翰的著作里。神一直有一个儿子,这在旧约中就已经显明了。亚古珥说:“他儿子名叫什么?”箴言 30:4。父也对弥赛亚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篇 2:7。但我们必须谨记,眼前这里的儿子身份不是从任何一个“日子”开始计算的。约翰所说的是永恒的儿子身份。这个题目是那种我们只当相信、敬拜,而不当企图界定得过于细密的题目。圣经清楚教导我们:在独一神性中,有三个位格,同一本质、同一能力、同一永恒,就是父、子、圣灵。圣经也同样清楚教导我们:“儿子身份”描述的是三位一体中第一位与第二位之间那永恒存在的关系,而基督就是神独生且永恒的儿子。圣经也同样清楚教导我们,父爱子,并且在创立世界以前就爱祂。

约翰福音 17:24。在这里我们必须停下来。即使再多告诉我们,我们有限的心智也不能领会更多了。然而,当我们思想基督是父的独生子时,要谨慎记住,不可把丝毫低于父的观念附加在祂儿子的身份上。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说:“父、子、圣灵的神性原为一,荣耀相等,威严同永。”父不是子,子也不是父。古代阿里乌派辩称:若基督是神的儿子,祂在尊荣上就必定低于神,在存在上就必定晚于神;这种论证片刻也站立不住。回答很简单:我们谈论的不是必死受造者之间的关系,而是三位一体中永恒位格之间的关系。所有从人间父子关系引来的类比和说明,必然都有缺陷。正如奥古斯丁所说,我们也当说:“你若能向我指出并解释何谓永恒的父,我也就能向你指出并解释何谓永恒的子。”我们必须相信,不可硬去解释。基督按着神性的生出是永恒的,谁能述说呢?

祂是由父从亘古所生;祂一直都是所爱的儿子。然而,“按祂的神性说,祂与父同等;按祂的人性说,祂低于父。” 【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这些话并不是属于父,虽然它紧接着父的名之后;它们乃是属于“道”的。关于其意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这些话是总括地描述我们主耶稣基督在地上期间的品格。祂的嘴唇充满恩典,祂的生活也充满恩典。祂满有神的恩典,因圣灵无限量地住在祂里面;祂满有向人的慈爱、仁爱与恩惠;祂的行为与言语都满有真理,因为祂口里没有诡诈;祂关于父神爱罪人和救恩之道的讲论也满有真理,因为祂不断丰丰富富地揭开一切人灵魂所需知道的真理。另一些人认为,这些话特别描述基督道成肉身、建立祂国度时带到世上的属灵丰富。

祂带着恩典的福音而来,与礼仪律法繁重的要求相对;祂带着真理而来,就是带着真实、坚固、实在的安慰,与摩西律法中的预表、象征和影儿相对。总之,除非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打开宝库,并在祂自己身上显明恩典和真理,否则神丰盛的恩典与关于蒙悦纳之道的完整真理,从未清楚显明。我明确偏向第二种看法。第一种当然也是真理,但不是这段经文的重点。第二种在我看来与紧接着的第 17 节最为和谐,因为那里几乎立刻就把律法和福音作了对比,并告诉我们“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约翰福音 1:15-18 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段经文,包含了关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三项伟大宣告。这三项中的每一项,都是基督教的根基原则。

第一,我们被教导,惟有基督供应一切信徒一切属灵的需要。经上写着:“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耶稣基督里面有无限的丰满。正如保罗所说:“因为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所积蓄的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歌罗西书 1:19;2:3。凡罪人在今世和永恒中所能需要的一切,都无限量地储存在祂里面,如同在宝库中一般。生命的灵是祂特别赐给教会的礼物,祂好像大根,将汁液与生命力从自己传给一切相信的枝子。祂富有怜悯、恩典、智慧、公义、成圣和救赎。世上历代一切信徒,都是从基督的丰满里得供应。旧约时代的人并不清楚他们所得供应的泉源。他们只是远远看见基督,而不是面对面地看见。但从亚伯开始,凡得救的灵魂,一切所得的都单单是从耶稣基督而来。将来一切在荣耀中的圣徒终必承认,自己一切所有都欠基督。耶稣终将显明是万有中的万有。

第二,我们被教导,基督远超摩西,福音远超律法。经上写着:“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摩西被神使用,“在神的全家尽忠,如同仆人”,把道德律和礼仪律传给以色列。希伯来书 3:5。作为仆人,他对那差派他的主是忠心的;但他终究只是仆人。他从西奈山带下来的道德律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但它不能使人称义,也没有医治的能力。它能刺伤,却不能缠裹。它“是惹动忿怒的”。罗马书 4:15。它对任何不完全的顺服都宣告咒诅。神吩咐摩西加给以色列人的礼仪律,满有深刻的意义和预表性的教训。它的条例和仪文,是极好的师傅,把人引到基督那里。加拉太书 3:24。但礼仪律终究只是师傅。它不能叫那敬拜的人在良心上得以完全。希伯来书 9:9。它把难担的轭放在人心上,是人所不能负的。它是定罪和死亡的职事。哥林多后书 3:7-9。人从摩西和律法所得的光,充其量不过像星光之于正午之光。

另一方面,基督“如同儿子”来到世上,把神恩典和真理宝库的钥匙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希伯来书 3:6。恩典藉祂来到,是当祂完全显明神藉着信祂自己宝血而设立的恩慈救恩计划,并向普天下打开怜悯的泉源时。真理藉祂来到,是当祂在自己身上成全旧约的预表,显明自己是真祭物、真施恩座、真祭司时。毫无疑问,在摩西律法之下也有许多“恩典和真理”;但除非耶稣来到世上并为罪人死,神全部的恩典以及关于救赎的全部真理,从未被人认识。

第三,我们被教导,惟有基督把父神启示给人。经上写着:“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必死之人的眼睛从未见过父神。没有人能承受这样的观看。甚至对摩西也说过:“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 33:20。然而,凡必死之人能够知道的有关父神的一切,都已由神子完全启示给我们。那位自永恒就在父怀里的,乐意取了我们的人性,并以人的样式向我们展示凡我们心智能领受的关于父完全属性的一切。

在基督的话语、作为、生活和死亡中,我们学到关于父神的一切,正是我们当前软弱心智能承受的全部。祂完全的智慧、全能的权柄、对罪人难以言喻的爱、无可比拟的圣洁、祂对罪的恨恶,和祂对罪人的爱,绝不可能比我们在基督的生与死中看见得更清楚。事实上,当道取了身体时,“神在肉身显现”。“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祂自己说:“我与父原为一。”“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提摩太前书 3:16希伯来书 1:3约翰福音 10:30;14:9;歌罗西书 2:9。这些都是深奥而神秘的事,但它们都是真的。

那么,读完这段经文之后,我们还能给基督过多的尊荣吗?我们还能把祂看得过高吗?让我们永远把这种不配的思想从心里赶出去。让我们学会在心里更高举祂,更放心地把自己灵魂的全部重担安放在祂手中。若人不谨慎紧守圣经的教训,在论到圣三一三个位格时,很容易陷入错误;但从没有人会因为太尊荣神子而犯错。基督是圣三一与罪人灵魂相遇的交汇点。“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翰福音 5:23

技术注释:

15. 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16. 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17. 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18.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15.【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施洗约翰是在什么时候作这个见证的,这里并未说明。我们还没有正式进入约翰福音的历史叙述部分,仍处在导论式的序言中。因此,正如莱特富特所说,很可能这里是在描述约翰关于基督见证的一贯性质。他在整个事奉期间,不断宣告基督在本性和尊荣上都超越自己。【喊着说】这里的希腊字含有非常大声呼喊的意思,像公开宣告的人那样。帕克赫斯特在此处把它定义为“极其公开地说出来”。【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这句话引起了许多讨论和一些不同意见。希腊文直译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已经成了,或被置于,我前面,因为祂在我之前先已存在。”我毫不怀疑,我们的英文译本给出了这句话正确的意义。哈蒙德对本段的注释非常好。第一个“在前”指的是地位、位置或尊荣上的在前。

这个被这样翻译的希腊副词在新约里用了四十九次,却没有一次表示时间或年龄上的在前。第二个“在前”指的是时间或存在上的在前,即“在我还不存在的时候,祂已经存在”。这个说法确实特别而不常见,但本福音里还有一个完全相似的例子:“世界先恨我,后恨你们”,若直译就是“它先于你们恨我”。“祂本来在我以前”这句话,是对基督先存的明确陈述。祂至少比施洗约翰晚生六个月,因此按年龄说比约翰年轻;然而约翰却说:“祂在我以前。也就是在我出生时,祂已经存在。”若约翰只是想说我们的主比自己更尊贵,他本来一定会说“祂如今在我以前”。施洗约翰属灵知识的伟大,在这句话上可见一斑。他明白基督先存的教义。基督徒往往过分轻看施洗约翰的造诣和他教训的深度。

16.【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这句话的意思是:“凡信耶稣的我们,都从祂为自己百姓所存的丰满库藏中,领受了我们灵魂所需要的一切丰富供应。我们一切属灵需要的满足,都是从基督并且单从基督而来。”沃特兰在他的《三位一体》一书中,特别指出这句话。他认为,这里特别是针对诺斯底派,尤其是哥林多人那些在约翰福音写成前已经出现的奇怪教训。他们似乎主张,神性有某种丰满或充溢,只有某些属灵的人,包括他们自己,才会被接纳进入其中;至于那些属灵程度较低的人,即使有恩典,也要被排斥在外。沃特兰说:“圣约翰在此断言,所有基督徒,一概地、同样地,一切广义上的信徒,都从神圣之道的充盈丰满中有所领受,而且不是少量,而是极其丰盛,甚至恩上加恩。” 【恩上加恩】这个表达非常特别,也引起注释家极大的分歧。

(1) 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福音的新恩典代替了律法旧有的恩典”。(2) 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因着神的恩惠,特别是神对祂儿子的恩宠,而赐下的恩典”。(3) 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因着我们里面信心之恩而得着的恩典,或作为回报的恩典”。(4) 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与基督里面的恩典相对应、相称的恩典”。(5) 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为传播恩典而赐下的恩典”。(6) 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累积的恩典、丰盛的恩典、恩上加恩”。总体而言,我倾向认为第六种,也就是最后一种,是正确的。我充分承认,这里译作“加”的那个希腊介词,在新约里只见于三种意义:即“代替或取代”(马太福音 2:22)、“作为回报”(罗马书 12:17)、“因着”(使徒行传 12:23以弗所书 5:31)。

在复合词中它也可表示“对抗”,但与这里无关。在眼前这一处,我认为其意思是“以恩代恩”:不断地、更新地、丰丰富富地供应新的恩典,来取代已经领受的旧恩典;因此就是不衰竭、丰盛、持续补足并供应我们一切需要的恩典。

17.【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这节经文似乎是要显示律法低于福音。它借着强烈对照旧新两种时代的主要特征,来达到这个目的,也就是开始于摩西的宗教,与开始于基督的宗教。借着摩西传下的是律法:有充满高而圣洁要求、又对悖逆发出严厉威吓的道德律;也有满是繁重祭物、条例与仪式的礼仪律,它从未医治敬拜者的良心,充其量不过是将来美事的影儿。另一方面,借着基督来到的是恩典和真理:恩典是藉着完全显明神救恩的计划,并向凡信耶稣的灵魂提供完全赦免而来;真理则是藉着毫无遮蔽地展示基督自己为真祭物、真祭司、真赎罪祭而来。奥古斯丁论到这节经文说:“律法只是威吓,并不帮助;只是命令,并不医治;只是显出我们的软弱,并不除去它。但它预备好了,要迎接那带着恩典和真理而来的医生。”

18.【从来没有人看见神……】这节经文似乎是要显明,基督在位格上无限地高于摩西,也高于曾经活过的任何圣徒。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神;亚伯拉罕、摩西、约书亚、大卫、以赛亚、但以理都没有。所有这些人,无论多么圣洁良善,终究也只是人,因着本身的软弱,根本不能面对面看见神。他们对父神所知道的一切,只能是借着传闻,或藉着神不时赐给他们的特别启示。他们不过是仆人,“仆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约翰福音 15:15。另一方面,基督是那位在父怀里的独生子。祂是那位自永恒以来与父神最亲密联合,并在万事上与父同等者。在祂地上事奉期间,祂向人充分显明了人所能承受去认识的、关于父的一切。祂已经尽可能完全地启示了父的智慧、圣洁、怜悯、权能、对罪的恨恶,以及对罪人的爱。

祂已经把一个大奥秘清楚地带到光中,就是父神如何既公义,又称不敬虔的人为义。一个人从摩西教训中所得对父的认识,与从基督教训中所得的认识之间,差别如同晨曦与正午。我们必须谨记:旧约中一切对神向人显现的记载,都不是父神的显现。亚伯拉罕、雅各、摩西、约书亚、以赛亚、但以理所见的,不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一位,而是第二位。一些注释家对于这里这句话生出种种猜测,讨论是否有任何受造者,无论天使或灵,曾经看见过父神;至少可以说,这些猜测并无益处。这里的话是论到人,是为人的用途而写的。“在父怀里”这个表达,无疑是一个比喻,为着迁就人的理解能力而慈爱地采用。一个躺卧在别人怀里的人,自然被认为与他最亲密,知道他一切秘密,享有他全部爱情;照样,我们应当这样理解父与子的联合。那亲密远超过人心所能想象。

这里译作“表明出来”的希腊字,直译是“解释出来”。它就是圣经文学研究者所熟悉的“释经”“解经”这些词的词根。其观念是给出充分而细致的说明。使徒行传 15:14。这里所说“表明父神”,究竟应否只限于基督口头上关于父的教训,还是也包括基督在祂位格中以可见方式彰显了父的许多属性,这是一个可疑的问题。也许这两层意思都包含在这个表达里。

在离开这一段之前,我必须提到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从“从他丰满的恩典里”开始的这三节经文,究竟属于谁?它们是施洗约翰的话,是他见证的一部分吗?还是福音作者约翰的话,是他自己的一段解释性评论,正如他在福音书中偶尔所做的那样?双方都有理由。(a) 有些人认为,这三节是施洗约翰说的,因为若按另一种理论,约翰的见证结束得显得很突兀、很生硬;因为这些话与第十五节接得很和谐;又因为其中没有任何一句,是我们不能合理预期施洗约翰会说的话。(b) 另一些人认为,这三节是福音作者约翰的评论,是因施洗约翰对基督先存的见证,以及第十四节“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这句话而引发出来的。他们把这三节看成是对“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的展开解释。

他们怀疑这里的语言是否像施洗约翰会用的;怀疑他在刚说了“我”之后,会不会说“我们都”;怀疑他会不会用“丰满”这个词;怀疑他在那么早的时期,是否会把摩西的宗教和基督的宗教那样对照;也怀疑他是否会如此公开地宣称基督是“在父怀里的独生子”。最后,他们认为,若这些话是施洗约翰说的,福音书就不会在第十九节重新开始说:“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 两边的论据如此势均力敌,两边所列举的名字又都如此有分量,因此我提出意见时非常迟疑。但总的来说,我倾向认为,这三节并不是施洗约翰的话,而是福音作者约翰的话。照这样理解,本章前十八节那种独特文体,使得施洗约翰的见证显得突然而简短,在我看来并不奇怪。

而且,这三节与第十四节“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的联系,在我看来,远比它们与“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这类说法同施洗约翰见证之间的联系更明显、更清楚。所幸,这一点并不牵涉严重问题,因此即便基督徒彼此不能说服对方,也大可以在这点上容许不同意见。

John 1 (part 3/4)

约翰福音 1:19-28 施洗约翰的见证 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约翰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吗?”他回答说:“不是。”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那些人是法利赛人差来的;他们就问他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

我们现在所读的这些经文,开始进入约翰福音真正按历史叙述的部分。此前我们所读的,是关于基督神性、道成肉身与尊荣的深奥而有分量的宣告。现在我们来到基督在世上传道那些日子的朴素叙事,来到基督在世人中间所行所言的平实故事。在这里,约翰和其他福音书作者一样,一开始就提到施洗约翰的“见证”或“记录”。(马太福音 3:1马可福音 1:2路加福音 3:2。)

第一,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一个真实谦卑的教训性榜样。这个榜样就是施洗约翰自己。

施洗约翰是神一位杰出的圣徒。在圣经伟大良善之人的名录里,很少有名字比他更高。主耶稣亲自宣告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马太福音 11:11。)主耶稣亲自说他是“点着的明灯”。(约翰福音 5:35。)然而,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见这位杰出的圣徒却是卑微、自卑、满有谦卑的。他拒绝接受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人准备加给他的尊荣。他谢绝一切谄媚的称号。他论到自己,不过是“在旷野喊叫者的声音”,不过是一个“用水施洗”的人。他大声宣告,在犹太人中间站着一位远比他伟大的,伟大到他连给那位解鞋带也不配。他不为自己求荣耀,只为基督求荣耀。高举基督是他的使命,他坚定不移地持守这个使命。

历世历代教会中神最伟大的圣徒,总是有施洗约翰这种精神的人。他们在恩赐、知识和整体品格上常常大不相同;但在一件事上,他们总是一样的,就是“以谦卑束腰”。(彼得前书 5:5。)他们不寻求自己的荣耀。他们轻看自己。他们总是乐意自己衰微,只要基督兴旺;自己成为无有,只要基督成为一切。而这正是神加给他们尊荣的秘诀。“自卑的,必升为高。”(路加福音 14:11。)

如果我们自称有真实的基督教信仰,就当竭力有施洗约翰的精神。让我们学习谦卑。这是凡要得救的人都必须起头学习的恩典。我们若不丢弃自己高傲的想法,不觉得自己是罪人,我们身上就还没有真正的宗教。这也是一切圣徒都可以追求、且谁都没有借口忽略的恩典。神的儿女不一定都有恩赐、金钱、作工的时间,或广大的用处范围;但人人都可以谦卑。尤其到了人生末了,这恩典会显得最为美丽。我们何时最深切感到需要谦卑?就是当我们躺在病榻上、站在基督审判台前的时候。那时,我们整个人生都要显为一长串的不完全;我们自己算不得什么,基督却是一切。

第二,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一个叫人忧伤的例子,就是未归正之人何等瞎眼。这个例子,就是来盘问施洗约翰的那些犹太人的光景。

这些犹太人自称正在等候弥赛亚显现。像所有法利赛人一样,他们以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是诸约的承受者为傲。他们倚靠律法,以神夸口。他们自称知道神的旨意,相信神的应许。他们确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坐在黑暗里之人的光。(罗马书 2:17-19。)然而就在此刻,他们的灵魂却完全在黑暗里。正如施洗约翰告诉他们的,“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基督自己,就是所应许的弥赛亚,正处在他们中间,他们却既不认识他,也不看见他,不接待他,不承认他,不相信他。更糟的是,他们中间绝大多数人最终永远都不会认识他!

施洗约翰的话,是对一种光景的预言性描写;这种光景持续了我们主整个在世服事时期。基督“站在犹太人中间”,犹太人却不认识他,他们中的大多数死在自己的罪中。

严肃的是,施洗约翰在这里的话,准确地适用于现今成千上万的人。基督仍然站在许多人中间,他们却既不看见,也不认识,也不相信。基督正在许多教区、许多会众中经过,而绝大多数人既没有眼看见他,也没有耳听见他。好像有昏睡的灵浇灌在他们身上。金钱、享乐、世界,他们知道;但基督,他们却不知道。神的国临近他们,他们却睡着。救恩就在他们手边,他们却睡着。怜悯、恩典、平安、天堂、永生,近得他们几乎可以摸着,他们却仍然睡着。“基督站在他们中间,他们却不认识他。”

把这些事写下来,实在令人忧伤。但每一个忠心的基督仆人都能像施洗约翰一样作证,这些都是真的。

至于我们自己呢?归根到底,这才是关乎我们的重大问题。我们知道自己在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所享有的宗教特权有多大吗?我们晓得基督正在我们的土地上来往,邀请灵魂归向他、作他的门徒吗?我们知道时候不多了,怜悯之门不久就要永远关闭吗?我们知道弃绝基督,很快就会变成基督撤回自己吗?那些能对这些问题作出美好回答、并且“知道眷顾他们的时候”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 19:44。)到了末日,一个人若曾有基督“站在我们中间”却不认识他,还不如从未生在世上。

技术性注释:

19. 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他那里,问他说:“你是谁?”

20. 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

21. 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吗?”他回答说:“不是。”

22. 于是他们对他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

23. 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

24. 那些奉差来的人是法利赛人。

25. 他们就问他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

26. 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

27. 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

28. 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巴喇,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

19.--【这就是约翰的见证。】这里译作“见证”的希腊词,与第7节译作“作见证”的词相同。这句话的意思是:“这就是约翰所作的见证。” 【当……的时候。】这个词引出一个问题:“约翰是在什么时候作这个见证的?”看来是在我们主耶稣基督受洗之后,并在他于旷野受试探四十天结束之时。

第29节告诉我们:“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值得注意的是,在福音书中,没有哪一处像我们现在开始读的约翰福音第一章这一段这样仔细地标明“日子”。【犹太人。】这个说法很特别,是约翰福音独有的。约翰通常把我们主的仇敌和盘问他的人称作“犹太人”。这似乎表明,约翰不是在巴勒斯坦或耶路撒冷写他的福音书,而是特别为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外邦基督徒写的,并且写作时间也比其他三卷福音书晚得多。【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来。】这些话表明,这次盘问施洗约翰的人,是由公会,也就是犹太人的宗教议会,正式授权派来的代表团,要调查约翰的行动,并回报他教导什么,以及他自称是谁。华兹沃思说:“犹太人给约翰的尊荣,甚至超过给基督的,无论是在所差之人的身份上,还是在差遣他们的地方上都是如此。

他们看重约翰祭司的家世。”及至基督出现,他们却称他为木匠的儿子。我们的主提到他们起初这样尊重约翰时说:“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约翰福音 5:35。) 【问他说:你是谁?】我们很难想象这些祭司和利未人不知道约翰是祭司撒迦利亚的儿子,因此他自己也是利未人。他们的问题显然是指约翰的职分:“他自称是什么人?他是否自命为弥赛亚?他是否声称自己是先知?他为什么会在远离耶路撒冷的地方,以传道人和施洗者的身份站出来?他对自己和自己的职分能作什么说明?” 这一节清楚教导两件事。一是施洗约翰的事工在整个巴勒斯坦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他引人注目,跟随他的人如此之多,以致公会觉得有必要调查他。二是当时犹太人心中那种期待的状态。

部分因为但以理七十个七的时期已经届满,部分因为权杖事实上已经离开犹大,显然他们期待将有一位非凡人物出现。至于犹太人期待的是怎样一位人物,很明显,他们只盼望一位属世的君王,使他们重新成为独立的国家;他们毫无从罪中拯救人的属灵救主的观念。但至于这种模糊期待在当时遍及东方这一事实,我们还有拉丁历史家的直接见证。施洗约翰那非凡的事工,立刻使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想到,他也许就是那位所期待的救赎主。因此他们差人来问:“你是谁?你是那位久候的王吗?”

20.--【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这是一种特殊的说法,表示非常明确、毫不含糊、极其强调的断言。它给人的意思是:他以圣洁的愤慨,厌恶别人把他看作基督的念头:“不要用这样的暗示叫我难受,仿佛像我这样的人会是神的基督。我远远不及他。”本格尔论这一节说:“约翰否认自己时,并没有否认基督。”路德对这里摆在约翰面前的、要他窃取荣耀归给自己的强大试探,以及他怎样以谦卑和信心胜过这试探,都有极佳的评语。

21.--【你是以利亚吗?】这个问题并不像某些注释家所说的那样荒谬不自然。它是根据玛拉基的预言:“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玛拉基书 4:5。)施洗约翰的举止、服饰、事工,以及他在旷野出现,都与以利亚非常相似,因此使人想到约翰也许就是以利亚。那些祭司和利未人心里想:“如果这人不是基督,或许他是基督的先锋,以利亚先知。” 【他说:我不是。】约翰这个回答特别值得注意,而且带来一个严重难题。既然基督在别处明明说:“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约翰怎么能说“我不是以利亚”呢?这两句话如何调和?在我看来,要解释约翰的话,除了一个简单的理论,几乎没有别的可能,那就是:以利亚先知有两次来临。

第一次只是灵里和能力里的来临,不是字面上的来临;第二次则是以利沙曾看见被接升天的那位,以真实、实际的方式再出现在地上。第一次来临发生在基督初临时,由施洗约翰在弥赛亚前面,以以利亚的心志和能力开路而应验。第二次以利亚来临,将发生在耶稣基督再临时,由以利亚本人再次作为先知来到以色列各支派那里而应验。约翰在这里所说的,正是这第二次、未来的、字面的以利亚来临。当他说“我不是以利亚”时,他的意思是:“我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个以利亚,就是九百年前被接升天的那位。那位以利亚的来临仍是将来的事。我是基督第一次卑微降临的先锋,不是第二次荣耀降临的先锋。我不是像以利亚将来有一天那样,为基督来掌权作号筒的人;我是为基督来受十字架之苦作号筒的人。

我来不是为一位你们所热切期待的得胜君王预备道路,而是为一位温柔谦卑的救主预备道路;他伟大的工作是担当我们的罪,并且受死。我不是你们所期待的那个以利亚。” 支持这一观点的,还有我们主在另一卷福音书中那句极其值得留意的话。他明确说:“以利亚固然先来,并要复兴万事。”(马太福音 17:11。)但他紧接着又说:“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他已经借着施洗约翰以以利亚的心志和能力行在我前面而来了。”简言之,我们的主同时说:“以利亚将要来”,又说:“以利亚已经来了!”在我看来,这清楚证明了我在这里所坚持的理论:以利亚有两次来临。当施洗约翰来了,一个在心志和生活习惯上像以利亚的人来了,这就是灵里的以利亚来了;但按肉身说,以利亚还没有来,将来还要显现。

正是着眼于这未来、字面的来临,施洗约翰才说:“我不是以利亚。”他知道,犹太人想到的是弥赛亚荣耀的时代,以及那将引进那时代的字面上的以利亚来临。因此他说:“我不是你们所说的那个以利亚。我属于另一种经纶。” 另一种看法,无疑是绝大多数注释家所持守的,但在我看来,充满无法克服的难处。照他们的看法,玛拉基关于以利亚的预言只有一次应验,就是在施洗约翰身上;当他出现时,这预言就完全成就了。按这理论,施洗约翰在这里的回答如何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我实在看不出来。犹太人明明问他是不是以利亚;也就是说,他是不是要应验玛拉基预言的那个人。这显然就是他们心中的意思。他却明确回答不是。然而按我所反对的理论,他其实就是以利亚,他本应回答“我是”。简言之,他似乎说了不真实的话!

既然在他以后不会再有别人来应验玛拉基的预言,他却借着说“我不是以利亚”,等于宣称自己并没有应验它!至于将来以利亚先知按字面来临,那时犹太人最终将看见一个活生生的人说“我是以利亚”;以及他是否只向犹太人尽职、是否就是启示录 11:3 所说的两个见证人之一,这些都是有趣且有争议的问题,这里不是讨论之处。我只要指出,这个主题远比通常所得到的关注,更配受注意。以下教父的引文,表明我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是现代新说。金口约翰论马太福音 17:10 说:“正如基督有两次来临,第一次是受苦,第二次是审判;照样,以利亚也有两次来临:第一次是在基督初次来临之前,由约翰而来;约翰之所以称为以利亚,是因为他以以利亚的方式和心志而来;第二次是在基督再来之前,由提斯比人以利亚本人而来。”耶柔米和特腓拉克也说同样的话。

格列高利被梅耶引述说:“约翰否认自己是以利亚,而基督后来却肯定他是,这并不矛盾。以利亚有双重来临:其一是在灵里,在基督来施行救赎之前;其二是在本人里,在基督来施行审判之前。按前者说,基督的话是真的:‘这人就是以利亚。’按后者说,约翰的话也是真的:‘我不是。’这也是对那些按肉体意思发问之人最合宜的回答。”奥古斯丁说:“约翰之于第一次降临,正如以利亚之于第二次降临。既有两次降临,就有两位先驱。” 【你是那先知吗?】对这个问题有两种看法。有人认为,像奥古斯丁和格列高利那样,这话应如旁注所示,译作“你是一个先知吗?”另一些人则认为,像居里罗和金口约翰那样,这问题是指摩西所预言将要来的“那先知”。(申命记 18:15。)我明确偏向后一种看法。施洗约翰竟会完全否认自己是先知,这实在不太可能。

再者,犹太人问他是不是“摩西所预言的那位大先知”,也并非不合理。对这个问题,约翰真实地回答:他不是。那些盘问他的人是否清楚看见“像摩西的那先知”和“弥赛亚”是同一位,这仍有疑问。看起来,他们似乎把“基督”和“那先知”视作两个人。莱特富特认为,这个问题是指犹太人中一种普遍期待:在弥赛亚来临时,众先知要复活;盘问约翰的人其实是在问:“你是不是从死里复起的先知之一?”这种迷信观念也解释了门徒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又有人说,是古时的一个先知又活了。”(路加福音 9:19。)但在我看来,这里的希腊文冠词太强,不适合译作“一个先知”。

22.--【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这个说法进一步证实了前面对这些盘问约翰之人的看法:他们不是闲散的探问者,而是由耶路撒冷公会正式派来的代表,受托查明约翰是谁,并回报他们所发现的事。

23.--【他说:我就是那声音……】施洗约翰在这一节对自己的说明,是借用圣经。他提醒那些想知道他是谁的祭司和利未人去看以赛亚关于弥赛亚时代的预言。(以赛亚书 40:3。)他们会在那里看到,以赛亚以受感先知特有的突兀方式,仿佛亲眼看见自己所描述的景象一样,说:“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其意思就是:“我在灵里向前看到弥赛亚的时代,听见有一个人在旷野呼喊:预备主的路。”施洗约翰说:“那预言今天就在我身上应验了。我就是以赛亚在异象中看见、听见的那个人。我来为弥赛亚预备道路,就像一个人在荒漠之地走在君王前面,为主人修路一样。我来是为要使犹太民族荒凉的心,预备好迎接基督第一次降临和神的国。我不过是一个声音。我来不是行神迹。我不要门徒跟从我,只要他们跟从我的主。

我使命的目的,是作先驱、作呼喊者、作警戒同胞的声音,好叫我的主开始事工时,他们不至于全无预备。” 【旷野。】对这个词通常的理解,是指施洗约翰的事工开始于犹太的旷野。我颇怀疑这看法是否正确。整段引文无疑都是比喻性的。先知把弥赛亚的先锋比作一个在沙漠或无人居住之地,为君王预备道路的人。“道路”当然是比喻性的,道路的“修直”也是如此。没有人会以为以赛亚的意思是,施洗约翰真的要去修一条路。既然“道路”是比喻性的,那么道路经过的“地方”当然也应是比喻性的。因此,我认为“旷野”是预言性、比喻性地描写弥赛亚先锋开始其事工时,以色列属灵的荒凉。与此同时,我完全承认,约翰退隐、禁欲的生活习惯,以及他住在旷野这一事实,与经文形成了显著的呼应。“声音”这个词常被人指出,是对约翰事工总体特征的优美写照。他极其谦卑。

他所要的是被听见,用自己见证的声音唤起注意,而不是被看见,不是外在地得荣耀。

24.--【那奉差来的是法利赛人。】这一节的用意有些难以确定。有人认为,它是指前一节那段引自以赛亚的话:既然奉差来的人是法利赛人,而不是撒都该人或希律党人,他们本该看出并承认约翰使命的圣经性质。有人如本格尔认为,它是指下一节,那一节提出了关于施洗的问题:既然奉差来的人是法利赛人,他们就特别严守礼仪、条例和形式,因此他们不满足于单单援引经文,他们还追问约翰施洗的权柄。又有人认为,这一节是泛指法利赛人在约翰整个事工期间,对他显著的敌意和厌恶。我们的主在别处说:“他们不受约翰的洗,竟为自己废弃了神的旨意。”(路加福音 7:30。)那样的话,这里经文的意思就是:这些提问题的人,是带着彻底敌对的精神发问,而毫无真实学习神真理的愿望,因为他们是法利赛人。

25.--【你既不是……为什么施洗呢?】这一节显然表明,盘问约翰的人预期弥赛亚或他的先锋出现时,会施洗。正如莱特富特所说,这观念很可能来自以西结那段描述弥赛亚时代的话:“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以西结书 36章。)路德认为,这一节表明,来见约翰的人这时改变了口气。此前他们是奉承;现在开始威吓。 这一节清楚说明一件事:犹太人并不陌生于“洗”作为宗教礼仪。按莱特富特的说法,这是接纳归信者进入犹太教会的礼仪之一。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当归信者这样被接纳时,他们的儿女也会一同受洗。所以,法利赛人在这里质疑的,不是约翰施洗这件事本身,而是他施洗的权柄。

26.--【我是用水施洗,但……】这里所记施洗约翰的回答非常省略,完整意思必须从别处补足。他似乎是说:“我施洗不是凭自己的权柄,而是奉一位远高于你我之上的主所给的委任。我不过是用水施洗,而且不是为自己招聚门徒,乃是为我的主。我不结党,我不叫任何人跟从我;我告诉一切受我洗的人,要信那在我以后来的大能者。我不过是一位远比我伟大的主的仆人;他此刻若你们有眼可看,就站在你们中间。他在本性和尊荣上远超于我,我连作他最卑微的仆人都不配。他能为人的心施洗,也要成就你们模糊提到的那些关于弥赛亚的应许。至于现在,我只是用水为那些承认悔改、愿意迎接我主的人施洗。我是为别人施洗,不是为自己施洗。” 【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

】我怀疑这话是否字面上意味着:“就在你们这些听众的人群中,有一位正站着。”我更倾向于理解为:“在你们中间,在这犹太地,已经有一位比我更大的活着并居住着。”我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第29节说:“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这似乎表明前一天耶稣并不与他同在。这思想似乎与“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平行;“主忽然进入他的殿。”(玛拉基书 3:1路加福音 17:20。)这些都指向同一真理:弥赛亚第一次来时,是安静地来,不喧嚷,不张扬,犹太民族并不知道;所以他“站在他们中间”,他们却不知道他在场。这里译作“站”的希腊词是完成时,字面可译作“已经站着”;也就是说,“已经站了一小段时间,并且仍然站着。”弥赛亚已经来了,而且现在就在这里。本格尔把它译为“已经站定”。

我所坚持的这层意思,也为帕克赫斯特所持守;他把它解释为“存在着,活着”,并引约翰福音 6:22 为平行例证。皮尔斯也持同样看法,并引使徒行传 26:22。扬森纽斯把它译为“已经在你们中间来往”,就像他曾在圣殿中坐在教师中间那样。阿瑞提乌斯译为:“他已经按肉身在场,并在犹太地行走。” 【你们不认识。】这似乎不仅是指犹太人凭外貌不认识耶稣这位弥赛亚,也是指他们对他并没有属灵的认识,不明白他作为罪人救主的职分真实为何。“你们所等的是一位征服、掌权的弥赛亚;你们不认识那位受苦的弥赛亚,就是那位来是要被剪除、为罪人钉十字架的弥赛亚。”本格尔指出,约翰在这里特别是“向那些未曾在耶稣受洗时在场的耶路撒冷居民说话,并激起他们的渴望,好叫他们切望认识他。”

27.--【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关于这句话,第15节所作的注释完全适用于这里。约翰宣告,虽然按时间说,他的主是在他之后开始事工;但按尊荣说,他的主远在他之上。高举基督、贬抑自己,似乎是约翰心中始终不离的两件事。 【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这显然是一种谚语式的表达:“那在我以后来的,远高于我,以致相比之下,我就像最卑微的仆人与主人相比一样。”在我们这个时代,说“我连替某人提鞋都不配”,也是描述低人一等的常用说法。

约翰福音 1:29-34 神的羔羊耶稣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

这一段里有一节经文,理当用大字印在每个读圣经之人的记忆里。天上的星都明亮美丽,但这星和那星的荣光原有分别。照样,圣经一切经文都是神所默示、都有益处;然而,有些经文比别的更丰富。我们面前第一节经文,正是其中格外突出的一个。世上从来没有比这里施洗约翰对基督所作的见证更丰满的见证。

首先,在这一段里,让我们留意施洗约翰给基督的那个特别名称。他称他为“神的羔羊”。这名称并不只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表示基督像羔羊一样温柔柔和。这当然是真的,但只是全部真理中极小的一部分。这里所包含的意义远比这大得多!它的意思是:基督就是那为罪而献上的伟大祭物,来借着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为过犯成就赎罪。他就是亚伯拉罕在摩利亚山对以撒所说、神必自己预备的那只真羔羊。(创世记 22:8。)他就是圣殿里每日早晚献祭所不断指向的那只真羔羊。他就是以赛亚所预言的、要“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的那一位。(以赛亚书 53:7。)他就是埃及逾越节羊羔那生动预表所指向的真羔羊。总之,他就是那位神从永恒里在圣约中定意差到世上、为罪作挽回祭的主。他是神的羔羊。

让我们谨慎,在一切关于基督的思想里,首先像施洗约翰在这里所描绘的那样思想他。让我们忠心地事奉他作我们的主;忠诚地顺服他作我们的王;认真地研究他的教训作我们的先知;殷勤地跟随他作我们的榜样;热切地仰望他作将来救赎我们身体和灵魂的主。但最重要的是,让我们珍视他作我们的祭物,把我们全部的重量都安放在他为罪而献上的赎罪之死上。愿他的血,在我们眼中随着岁月愈发宝贵。无论我们因基督的哪方面夸口,都要尤其因他的十字架夸口。这是真正基督教神学的房角石,是堡垒,是准则。若我们不能与施洗约翰同样地看见基督,并且因他是“曾被杀的羔羊”而欢喜,我们就还没有正确认识基督。

第二,在这一段里,让我们留意施洗约翰描述基督所作的那特别工作。他说:“他除去世人罪孽。”基督是救主。他来到世上,不是作征服者,不是作哲学家,也不是单单作道德教师;他来是要救罪人。他来做那人永远不能为自己做的事,做那金钱和学问永远买不到的事,做那对人真正幸福绝对必要的事:他来“除去罪”。

基督是完全的救主。他“除去罪”。他不只是笼统地宣布赦免、怜悯和饶恕;他把我们的罪担在自己身上,把它们带走了。他容许这些罪归在自己身上,并且“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挂在木头上”。(彼得前书 2:24。)凡信耶稣之人的罪,都算作仿佛从未犯过。神的羔羊已经把这些罪彻底除去了。

基督是全能的救主,也是为全人类的救主。他“除去世人罪孽”。他不是只为犹太人死,也为外邦人死;不是只为少数人受苦,乃是为全人类受苦。他在十字架上所付的代价,绰绰有余,可以偿还所有人的债;他所流的血,宝贵到足以洗净所有人的罪。他在十字架上的赎罪,对全人类都是充足的,虽然只对信的人有效。他在十字架上所担当背负的罪,是全世界的罪。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基督是永远不息、永不疲倦的救主。他“除去”罪。他天天从每一个信他的人身上除去罪,天天洁净、洗濯、涤净他子民的灵魂,天天赐下并施行新的怜悯供应。当他为圣徒死在十字架上时,他并没有停止为他们作工。他活在天上作祭司,不断把自己的祭献呈在神面前。基督不仅在护理上作工,在恩典中也仍然作工。他一直在除去罪。

这些真理真是金子般宝贵。若基督的教会里一切知道这些真理的人都能实际运用,那该多好!我们对这类经文过于熟悉,反倒是我们最大的危险之一。有福的是,那些不仅把这节经文存在记忆里,更把它当作心灵食物的人!

最后,在这一段里,让我们留意施洗约翰归于基督的那特别职分。他说到他,是“用圣灵施洗的”。这里所说的洗,不是水洗;不在乎浸,亦不在乎洒;既不专属婴孩,也不专属成人;不是任何人能够施行的洗,无论主教制、长老会、公理会、卫理公会,平信徒或牧师都不能施行。这洗是教会元首独自保留在自己手中的。它包含将恩典栽种在里面的人身上。它与重生是同一回事。它不是身体的洗,乃是心的洗。悔改的强盗得着了这洗,虽然从未经人手浸过或洒过;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却没有得着这洗,尽管他们由使徒时代的人接纳进入教会团契。

让我们在信仰里立定一个原则:施洗约翰在这里所说的洗,是得救绝对必需的洗。受洗归入有形教会固然好;但受洗归入那由真实信徒组成的教会更好。水洗是极其蒙福且有益的礼仪,忽略它是大罪;但圣灵的洗重要得多。一个人若到死,心仍未被基督施洗,就绝不能得救。

离开这一段时,让我们问自己:我们是否受了圣灵的洗?我们在神的羔羊身上是否有真实的份?可悲的是,成千上万的人把时间耗费在关于水洗的争论上,却忽略了心的洗;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只满足于头脑里知道神的羔羊,或者从未借着信去寻求他,使自己的罪真实被除去。让我们谨慎,务要自己有新心,并且信到灵魂得救。

技术性注释:

29.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30. 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31. 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

32. 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33. 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34.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

29.--【次日。】这是指施洗约翰与祭司和利未人代表谈话之后的那一天。约翰在福音书这一阶段如此仔细地标明日期,特别值得注意。【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这些话似乎证明,在前一天与祭司和利未人谈话时,耶稣并不在场;因此约翰所说“站在你们中间”,不能按字面理解。看来很可能,正如前面所说,我们的主受完旷野试探后回到了约翰这里。圣灵在他受洗后“立时”把他催到旷野去。(马可福音 1:12。)正是在那四十天结束、他回来时,施洗约翰再次看见了他。【就说:看哪!】这显然是约翰向门徒和围绕他的众人所作的公开宣告:“看那位正朝我们走来的人!他就是神的羔羊,就是我一直向你们传讲、并告诉你们要信靠的那位弥赛亚。” 【神的羔羊。

】毫无合理疑问,约翰这样称呼我们的主,是因为他是真正为罪而献的祭,是逾越节羊羔真正的实体,也是以赛亚预言中的羔羊。(以赛亚书 53:7。)若说这里只是指我们主个性上的安静与温柔,那就完全不能令人满意。他是在描述我们主作为为罪作挽回祭之伟大职分的性质。“神的羔羊”这个说法,有人认为是指“那卓越、伟大、属神、极美的羔羊”。用“属神的”来形容某物极其伟大,是众所周知的希伯来语表达。比如“神的大雷”和“出于神的大惊吓”。(出埃及记 9:28撒母耳记上 14:15。)另一些人认为,这是指那只神从永恒里预备、在圣约中早已应许要差到世上为罪人被杀的羔羊。两种看法都包含美好的教义,但第二种似乎更可取。本格尔认为,约翰称我们的主为“神的羔羊”,特别是因逾越节近了。

约翰福音 2:13。)他也看出“神的羔羊”和“神所要的祭”(诗篇 51:17)之间有平行;后者的意思是“神所悦纳的祭”。开姆尼修斯还认为,约翰称我们的主为“羔羊”,除了其他原因之外,也有要表明基督的国不是政治性的意思。他不是但以理书里所描绘的公绵羊或公山羊。(但以理书 8:20。) 【除去。】旁注把这个希腊词译作“担当”,两层意思都包括在内。它的意思是“借着代赎性的死把罪除去”。神的羔羊借着把世人的罪担在自己身上而“除去”这罪。他容许我们的罪归在自己身上,并像替罪羊那样把它带走,使之不再存留。这是许多表达圣经伟大真理的经文之一: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赎罪祭。他成了我们的代替;他背负了我们的罪;他为我们成了罪;我们的罪归算在他身上;他为我们成了咒诅。

这里译作“除去”的这个词,在新约中至少出现一百次。其中八十二处译作“拿”“取去”或“除去”;五处译作“担当”;四处译作“举起”;两处译作“挪去”;其余多半出现在命令句“除掉!”里。所有这些都指向本节的同一意思:即“完全的赎罪”。这里用现在时“除去”,是古今最佳注释家都指出来的,意在表明基督为罪所作满足的完全,以及他一次所献之祭持续不断的应用。他一直在除去罪。罗洛克说:“基督之祭的效力是永久的,他的血永不干涸。” 有人认为这里“除去罪”包括成圣和称义两方面;在我看来,这根本站不住脚。基督把救赎应用到信徒灵魂上时,固然会除去罪对信徒的权势;这无疑是真的。但这不是本节所讲的真理。【世人的罪。】请注意,这里用的是单数,不是“罪们”,而是“罪”。

在我看来,这个表达似乎是特意要表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担当、所背负的,不只是某些人的罪,而是亚当所有子孙一切罪所累积起来的全部重担。他背负了这一切,并作成了足以满足一切的赎罪。有人提出,“这里说基督除去的‘罪’只指人的原罪,至于人的本罪,各人必须自己补偿”;这种想法在圣经中毫无根据,与大量清楚经文相矛盾,并且完全推翻了整本福音。【世人。】几乎不必说,对这个词有两种看法。有人说,它只是表示基督除去外邦人的罪,也除去犹太人的罪,但并不指任何非选民的罪。另一些人则说,它真正的意思是基督除去全人类的罪;也就是,他作成了对所有人都充足的赎罪,因此因着他的死,人人都处在可得救的地位,尽管并非人人都实际得救。我明确偏向后一种看法。我和任何人一样强烈地持守:基督的死对除选民、即信他名的人之外,谁都无益。

但我不敢缩小、削弱像这里这样的表达。我不敢说,除选民外,在任何意义上都没有赎罪。我相信,我们有时会在陈述中比圣经更系统化。当我读到灭亡的恶人“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彼得后书 2:1),又读到“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哥林多后书 5:19),我就不敢把救赎的意图只局限于圣徒。基督是为每一个人的。我知道,常有人反对说:“如果基督除去世人的罪,而大多数人最终仍死在罪中灭亡,那么基督为许多人所作的工作就是徒然了。”我看不出这反对有力量。照此逻辑,我们也可以说,因为罪进到世界、败坏了受造界,所以创造本身就是徒然的。我们现在谈论的不是人的工作,而是永恒之道的工作;在他的作为里,我们必须满足于看见许多自己不能完全明白的事。

尽管许多人灭亡,我毫不怀疑,末日将显明,基督为他们所作的没有一样是徒然的。我安息于这样的理解:在某种难以言喻、无法测透的方式中,全世界的罪都由基督担当并得了赎罪。“他除去,或说为世上所有男女的罪作了赎罪。” 我从圣经毫不怀疑,到了最后,“世上”居民中的绝大多数将被发现并未从基督得着任何益处,乃是死在自己的罪中。我坚决反对普救论,把它视为危险的异端,且完全违背圣经。但灭亡的人之所以灭亡,并不是因为基督没有为他们作什么。他担当了他们的罪,他背负了他们的过犯,他预备了代价;只是他们不肯提出自己对这代价有份的请求。他把监牢的门向所有人打开,但大多数人不肯出来得自由。在父神拣选的工作和圣灵使人归正的工作上,我在圣经中清楚看见有限性;但在基督赎罪的工作上,我看不见有限性。

赎罪是为全世界作成的,虽然其应用和享受只临到信的人。基督的代求是他子民特殊的特权;但基督的赎罪,是向全人类自由、诚实地提出的恩惠。说这些话时,我完全知道“世界”有时是在受限意义上使用,必须作某种限制解释。比如说“世界却不认识他”(约翰福音 1:10)时,并不是说世界上连一个认识他的人都没有。但在我们面前这节经文里,我看不出有任何限制的必要。我看见全人类罪责的总和被归纳在一个单数词里:“世人的罪”;我也被告知,基督“除去”这罪。我相信其真正意思是:神的羔羊已经作成了对全人类都充足的赎罪,虽然毫无疑问,只对信的人有效。

奥古斯丁说:“那借以造了世界之羔羊的血,当与世界放在天平上称量时,该是何等有分量!”加尔文在本节注释中说:“约翰用单数‘罪’指各样的不义;仿佛他说,使人与神隔绝的一切不义,都被基督除去了。当他说‘世人的罪’时,他把这恩惠无差别地扩展到整个人类,使犹太人不至于以为基督只是奉差给他们。由此我们推论,全世界都陷在同样的定罪之下;既然所有人,无一例外,都在神面前犯了不义,他们就都需要与神和好。施洗约翰一般性地说‘世人的罪’,是要使我们深切认识自己的悲惨,并劝勉我们寻求医治。

现在我们的本分,就是拥抱那向众人提出的益处,好叫我们每个人都深信,只要凭信心来到基督面前,就没有什么能拦阻他在基督里得着和好。” 布伦修斯说:“虽然世上并非所有人都领受基督受难之益处,因为并非所有人都信基督,但这益处却是如此向全世界提出:无论受割礼的或未受割礼的,君王或农夫,尊贵或卑微,富足或贫穷,病的或健壮的,老的或少的,只要凭信心领受基督,就在神面前称义,并得着永远的救恩。”慕斯库勒斯说:“约翰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某一个特定之人的罪,是羔羊来除去的;乃是在‘世界’这个词之下,包括了从世界起头到末了整个人类。”梅兰希顿说:“他除去这罪,就是除去整个人类共同的定罪。”开姆尼修斯说:“约翰断言,基督的恩益不只属于犹太人,也属于全世界;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被排除在外,只要他愿意凭信心领受。” 施洗约翰在这一节所表现出的深厚属灵知识,不可忽略。

像我们面前这样的句子,在五旬节以前,没有别的门徒曾从口中说出。别人能说我们的主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是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是以色列的王,是那当来的、可称颂者之子;但似乎没有人像约翰这样清楚看见:基督就是为罪所献的祭,就是那将要被杀的羔羊。若十九世纪的基督教会中,一切传道人都像施洗约翰在这里所表现的那样认识基督的赎罪,那该多好!约翰在基督死于十字架之前,就已经看见他代替性赎罪的祭了;今天许多所谓基督徒,甚至到了现在,仍看不见基督代替性赎罪的祭!

30.--【这就是我曾说的那位。】这些话显然是在我们主面前说的,特别是要把众人的目光指向他。“你们面前这位,就是我在服事中一再提到的那位将来者;他远比我伟大。你们现在看见他就在你们面前。” 【有一位……因他本来在我以前。】约翰在一句话中把我们主的人性与神性并提:“我对你们所说的这一位是个人;但同时,他又是在我以前的那一位,因为他从永恒里就存在。”

31.--【我先前不认识他。】意思是:“我从前并不认识他。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私下串通或安排。直到他来受洗那一天,我甚至连凭外貌也不认识他。”这句话所引出的难题,将在第33节详加讨论。 【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在这里宣告,他整个事工的伟大目的,就是使他刚刚指出的这位奇妙人物显明并被犹太人认识。他来不是建立自己的派别,也不是奉自己的名施洗。他传道和施洗的全部目的,如今已摆在听众面前:就是要把他们眼前所看见的这位大能者、神的羔羊,显明给以色列人。

32.--【约翰又作见证。】这些话似乎表示,约翰公开而庄严地见证:我们的主已被父神以可见的方式承认为弥赛亚。若他的听众还要更多证据,证明他所指给他们看的这位确实是基督,那么他就要告诉他们自己亲眼看见了什么。他要见证自己看见了可见的凭据,证明这位真是弥赛亚。【我曾看见。】意思是:“在我们主受洗的时候,我看见了这属天的异象。”除了约翰本人,是否还有别人看见这异象、并听见父神随之发出的声音,大可存疑。即便别人也看见听见了,他们也未必明白自己所见所闻的意义。【圣灵降下……】意思是,约翰看见有某种东西从天而降,样子像鸽子向下飞;他所看见的就是圣灵,以可见的方式恩慈地显现自己。【住在他的身上。】意思是,这个属天异象在基督受洗时停留在他身上;它像鸽子落下停在那里,并没有离开他。

我不能说服自己相信,这一节“仿佛鸽子”的意思,是在我们主受洗时,约翰真的看见了一只实际的鸽子。四位福音书作者都说是“仿佛鸽子”显现;路加更明确说是“有形状”。约翰确实看见了某种可见之物,这很明显;而且那降在我们主身上的样式,也确实像鸽子向下飞,这也很明显。但我看不出圣灵取了实际鸽子的形体。有人如奥古斯丁认为,在此刻特别采用鸽子的样式,是为了呼应挪亚洪水的图像。他说:“当年鸽子带来洪水消退的消息,如今也带来神忿怒借着福音传扬而消退的消息。” 我们必须谨防,一刻也不要以为圣灵降下的异象意味着我们的主直到那时才初次领受圣灵的恩典,或此前所得不是同样程度。毫无疑问,从道成肉身那一刻起,圣灵就“无限量”地住在耶稣里面。

这异象的目的,是向教会表明:当基督的事工开始时,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同时向世人作了更丰满的启示。与此同时,这也是给施洗约翰的正式见证:弥赛亚就在他面前;这就是神用圣灵膏抹并差到世上的救主;基督事工的时间已经开始;那位有圣灵可赐给人的就在他面前;并且他公开工作的开始,是由父和圣灵同在所见证的,简言之,就是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在同一时刻一同显现。约翰作为利未人,当然熟悉犹太大祭司和君王怎样隆重被立入职分的全部礼仪。因此,为了让他完全确信,我们的主从天领受了可见的印证,在他先锋眼前公开被承认为弥赛亚、受膏的祭司、君王和先知。慕斯库勒斯论这一节说:“圣灵降下,不是为着基督的缘故;因为他从未与圣灵或父分离;乃是为着我们的缘故,好叫那来救赎世界的,借着约翰的宣告得以显明。”

33.--【我先前不认识他。】这里和第31节所译“认识”的希腊词,字面上都是“我原不认识他”。这句话有个难题,需要解释。马太告诉我们,当我们的主来受约翰的洗时,约翰对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马太福音 3:14。)这话显然表明,他当时就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是谁。然而这里我们又看见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他。”这表面的不一致怎么调和?有人如金口约翰认为,“约翰说的是从前,不是接近他受洗那时。”有人如奥古斯丁认为,意思是:“直到那日以前,我还不知道耶稣要用圣灵施洗;虽然我早就个人认识他,也承认他是神的基督。但当他来受洗时,我又被启示,他要把圣灵这伟大恩赐赐给人。”有人如布伦修斯和伯撒认为,意思是:“直到耶稣来受洗那日以前,我甚至不凭外貌认识他。

我知道他是童贞女马利亚所生,但因我自己在旷野长大(路加福音 1:80),并未与他有私人往来。我只从差我施洗的那位那里得知:弥赛亚何时来受洗,我就要借着圣灵降下的记号认出他来。当他真的来了,我就从神那里得了隐秘启示,知道弥赛亚站在我面前;在这种感动之下,我承认自己不配给他施洗。后来当我终于给他施洗时,我又看见所应许圣灵降下的记号,于是我的信心得着完全证实。”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撒母耳领受关于扫罗的隐秘启示,可作为类似例证。(撒母耳记上 9:15。) 有人如普尔认为,意思是:“我并不是完全清楚地认识他,虽然我第一次见他来受洗时,就已有一个印象,觉得他远比我大;在这个印象驱使下,我才推辞不给他施洗。到他受洗之后,我才清楚知道他是谁。” 最后一种解释也许最简单,也最可能。

约翰曾有一段时间完全不凭外貌认识我们的主;后来又是模糊地认识他;至于对他位格、本性、职分与工作的完全认识,则直到圣灵在他受洗时降下才达到,这些点看来都是清楚的。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之时,似乎就是那种不完全认识的时刻;那时耶稣是弥赛亚这事实开始向他发光,使他喊出:“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 金口约翰指出,这表达证明“那些人所说属于基督幼年时期的神迹是假的,是后来人捏造出来的。因为若他从年幼时就开始行神迹,约翰就不会不认识他,群众也不需要有人把他介绍出来。” 【那差我来……对我说。】这句话表明,施洗约翰在他的工作上曾从神那里领受许多特别启示,而这些并未一一记录给我们。他似乎像旧约先知一样蒙教导、受指示。【用圣灵施洗的。】施洗约翰在这里对我们主所作的这个显著描述,曾被赋予三种截然不同的解释。

有人认为,意思是:“这就是那位将要设立基督教洗礼的人;圣灵的恩赐将与之相连。他的洗礼也像我的一样,是水洗;但它不只是水洗,乃是伴随着圣灵使人重生的恩典。”有人认为,意思是:“这就是那位将在五旬节用圣灵施洗、把神迹性的恩赐赐给教会的人。”还有人认为,意思是:“这就是那位要给人心施洗的人;这是你或任何人间执事都不能做的。他有赐属灵生命的特权。他把圣灵赐给一切信他的人。”我明确认为,第三种看法才是正确的。它是唯一与这里所说之人的威严、说话者的身份、以及当时场景的庄严相称的解释。若说:“这是那位要设立基督教洗礼的主”,那对这表达的解释就太软弱无力了。若说:“这是那位要在五旬节赐下神迹恩赐的主”,稍好一点,却把我们主的职分局限在一代人之内。

但若说:“这是那位在教会每一个时代,都要借着圣灵给自己子民的心施洗,并借此不断补足他奥秘身体之列队的主”,这才恰恰适合此时此景,也以配得他的方式描写了我们主在世上的工作。慕斯库勒斯在这一节说:“用圣灵施洗是什么意思?就是使选民的心重生,并将他们分别为圣,进入神众子的交通。”他又说:“唯独基督用圣灵施洗;这能力因其属神,他保留在自己手中,从不传给任何执事。” 我所持的观点,在布策尔对本处的注释中得到了有力陈述。他说:“借着水洗,我们进入神外在的教会;借着圣灵的洗,我们进入内在的教会。”说这话的人,曾在爱德华六世时期任剑桥大学钦定神学教授,并且是克兰默和其他英国改革家私人的朋友与顾问;他的意见很值得重视。

至少,这证明:圣灵内在的洗,即唯独基督赐给每个信徒的洗,并且这洗与归正或重生是同一回事,并不是什么现代而可轻蔑的观念,虽然有人乐于如此看待。许多人所持的看法认为,约翰的洗在一切意义上都不等同于基督徒的洗;莱特富特在《四福音和谐》中有力地说明了这种观点站不住脚。若它不是基督徒的洗,就很难证明某些门徒曾真正受过基督徒的洗。没有丝毫证据表明安得烈、彼得和腓力曾受耶稣施洗。约翰对圣灵及其工作的熟悉,特别值得注意。像许多人那样说,直到五旬节圣灵才被人知道,这是无法证明的。自古以来,在世界每一个时代,圣灵都一直住在信徒心里。自基督来到世上以来,圣灵丰盛浇灌,无疑是这时代的显著标记;但圣灵从来都在神的选民里面,没有圣灵,从来没有一个灵魂得救。

34.--【我看见了,就证明……】意思是:“我看得清楚,自那时起,我就明确而毫不犹豫地作证说,你们现在看见站在面前的这位,就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自他受洗那日起,我已完全确信这就是弥赛亚。”约翰在这里宣告自己对我们主神性和永恒所生的坚定信念。他确信我们的主不只是马利亚的儿子,也是神的儿子。

约翰福音 1:35-42 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耶稣转过身来,看见他们跟着,就问他们说:“你们要什么?”他们说:“拉比,在哪里住?”(拉比翻出来就是夫子。)耶稣说:“你们来看。”他们就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那时约有申初。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

这些经文对于每一个真实基督徒,理当总是特别有意思的。它们描述了基督教会最初的起头。今天这教会何等广大,但曾有一个时候,它只有两个软弱的成员。眼前这段经文,描述的正是这两个成员的蒙召。

第一,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不断为基督作见证,会带来何等大的益处。施洗约翰第一次喊着说:“看哪,神的羔羊!”似乎并没有立刻产生什么结果。我们没有读到有人听见、询问、相信。但第二天当他重复同样的话时,我们就读到他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他们所跟从的那一位,以极其恩慈的方式接待了他们。“他们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这真是他们一生中极其重要、极其蒙福的一天!从那日起,他们就成了这位新发现的弥赛亚坚定稳固的门徒。他们背起十字架,在他的试探中与他同在,随他往各处去。他们中至少有一个,若不是两个,都成了蒙拣选的使徒,并成为基督教圣殿中的巧工建造者。而这一切,都归功于施洗约翰的见证:“看哪,神的羔羊。”

那个见证是一粒小种子,但结出了大果子。这个简单故事,是基督教会历世历代灵魂得益处的方式之样本。正是借着像这里这样的见证,而不是借着别的方式,男人女人才被归正、被拯救。感动人心、使罪人归向神的,乃是高举基督,而不是高举教会;是基督,而不是圣礼;是基督,而不是职分。对世界而言,这样的见证也许显得软弱愚拙;然而,它就像羊角的号声,使耶利哥城墙倒塌一样,有能力攻破坚固营垒。被钉十字架之神羔羊的故事,在每个时代都证明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各地为基督事业做得最多的人,都像施洗约翰一样。他们并不喊“看我”,或“看教会”,或“看礼仪”,而是喊“看羔羊”。若灵魂要得救,人必须被直接指向基督。

然而,有一件事绝不可忘记:如果我们想看见益处产生,就必须忍耐恒久地传讲和教导真理。必须一再把基督陈明为“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必须反复讲说恩典的故事,一行一行,一令一令。滴水穿石,靠的是不断滴下。那应许“神的话决不徒然返回”,永不会落空。(以赛亚书 55:11。)但圣经从未说,神的话一被传讲,第一次就一定立刻见效。使安得烈和同伴跟从耶稣的,不是施洗约翰第一次宣告,而是第二次。

第二,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一个信徒若向别人谈论基督,能给别人带来多大的益处。安得烈一成为门徒,立刻就把他所发现的告诉自己的哥哥西门。像一个突然听见好消息的人一样,他急忙把这消息告诉自己最亲近最心爱的人。他对哥哥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并且“领他去见耶稣”。谁能说,如果安得烈像如今许多基督徒一样,是个沉默、拘谨、不爱开口的人,会发生什么事呢?谁能说,他哥哥会不会就在加利利海边以渔夫身份生老病死呢?但西门有福了,安得烈并不是这种人。他心里太满,所以不能不说。靠着神的恩典,伟大的使徒彼得灵里第一次得光,起头正是由于安得烈直率的见证。

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非常醒目,也非常有教益。基督教会最初的三位成员中,至少有一位,是借着一位亲属私下而安静的一句话被带到耶稣面前的。他似乎没有听过公开讲道,也没有看见什么大神迹;他不是被雄辩有力的推理说服的。他只是听见自己兄弟告诉他,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位救主,这工作就立刻在他灵里开始了。一个热心弟兄简单的见证,就是把彼得从世界里拉出来、联于基督那条链子的第一环。那伟大的工程使彼得成为教会柱石,其第一击正是安得烈那句“我们遇见基督了”。

若基督的教会中一切信徒都更像安得烈,那该多好!若一切已经自己归正的男女,都肯与朋友亲人谈论属灵之事,把自己所遇见的告诉他们,那对灵魂该多好!那将带来何等大的益处!会有多少如今活着并死在不信中的人,被引到耶稣面前!为神恩典之福音作见证的工作,不该只留给牧师。凡领受了怜悯的人,都当找着舌头,述说神为自己灵魂所做的事。凡从魔鬼权势下被释放的人,都当“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马可福音 5:19。)按着人的常情看,成千上万的人会听朋友一句话,却不会听一篇讲道。每一个信徒都应当是家庭宣教士,向自己的家人、儿女、仆人、邻舍和朋友作宣教士。若我们对别人连一点关于耶稣的话都说不出来,我们很可以怀疑,自己是否真有使人得救的认识。

让我们谨慎,务要自己是在那些真正跟从基督、并与他同住的人中。单单在讲台上听人传他,单单在书本中读到对他的描写,还不够;我们必须真实地跟从他,在他面前倾心吐意,与他保持个人交通。到那时,而且只有到那时,我们才会感到自己非向别人说起他不可。一个只靠耳朵听闻基督的人,永远不能为基督事业在世上的拓展做出太多。

技术性注释:

35. 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

36. 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

37. 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

38. 耶稣转过身来,看见他们跟着,就说:“你们要什么?”他们说:“拉比,在哪里住?”(拉比翻出来就是夫子。)

39. 耶稣说:“你们来看。”他们就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那时约有申初。

40. 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41. 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

42. 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拿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石头。)

35.--【再次日。】请再次注意圣约翰在我们主这段历史时期对日期的仔细记载。若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圣约翰就是这一天跟从耶稣并成了他门徒的两人之一,那么我们就很容易明白,这一天对他来说为何如此难忘。 【约翰站在那里。】这句话似乎暗示,在伯大巴喇附近有一个特定地点,是施洗约翰惯常站着讲道,并接待那些来受洗之人的地方。就在他“站”在这里时,接下来的事件发生了。

36.--【见耶稣行走。】这大概是说,他看见耶稣在那些被吸引到伯大巴喇的人群中行走,独自一人,没有跟从者,也还没有被任何人认出来是弥赛亚。 施迪尔说:“约翰看见耶稣在静默默想中行走,等候他的时辰和他父的命令;他已经为面对世界及其罪全然预备妥当;他装备齐全,要为真理作见证,穿上那在第一次重大属灵争战中已经受试验并得证实的军装,也预备好宣讲父所赐给他的新话语。” 【他说:看哪……】这似乎是第二次公开宣告我们主的职分与品格,是对前一天所说之话的部分重复;然而正如结果所显明的,这次宣告更有效。同样的真理,第一次讲不发生作用,第二次讲却可能结出果子。

37.--【听见……就跟从了。】这一节所描述的三个步骤非常值得注意:施洗约翰“说”,门徒“听”;听了之后,他们就“跟从耶稣”。这就是神拯救无数灵魂方式的精练总结。 罗洛克论这一节说:“从这个例子我们学到,传讲基督是何等有能力。是的,关于基督和十字架的一两句话,改变人的心是何等有能力!你若愿意,尽可讲君王和将军的伟大事迹,讲他们的勇武和荣耀;这些事会使人高兴一时,却不能使他们归正。但你若传讲那位被钉十字架者,传讲这个表面看来羞辱又愚拙的题目,那么对那些灭亡的人看来是愚拙的十字架之道,对相信的人却要显为神的能力和神的智慧。”

38.--【你们要什么?】我们毫不怀疑,我们的主完全知道这两个门徒的心和动机。因此,他问这话,一部分是为了鼓励他们,一部分是为了激发他们自我省察。“你们要什么?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吗?有真理可教导你们吗?有重担我可以除去吗?若有,就说出来,不要害怕。”“你们要什么?你们确定是带着正确动机跟从我吗?你们确定不是把我当作属世的统治者吗?你们确定不是像别的犹太人那样,在追求今世的财富、尊荣和伟大吗?你们要试验自己,确定你们所寻求的是正确的对象。” 【翻出来就是。】这类表达表明,约翰写作的对象更偏向外邦读者,而不是犹太人。一个犹太人不会需要这样的插入说明。同样的观察也适用于第41节。 【你住在哪里?】这个问题似乎表明,他们渴望谈话和私下交通。“我们很想更多认识你。施洗约翰的宣告把我们吸引到你这里来。我们愿意离开人群,与你私下安静地相处,到你住的地方,更私密、更平静地问你那些压在我们心上的事。”许多人把这段经文应用到我们主属灵地住在“痛悔的心”中等等(以赛亚书 57:15),这样当然能引出美好的教义和实践神学;但那并不是本段经文的本意。

39.--【你们来看。】我们主在公开显为弥赛亚之后所说的这最初几句话,所表现出来的大大平易近人与降卑,绝不可忽略。我们在他被公开宣告为“神的羔羊”之后所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来看”。这是一个可喜的预表:从那时直到如今,他一直在对世人这样说:“来看看我是谁,我是怎样的一位。来认识我。”朔特根和莱特富特都指出,“你们来看”这表达在拉比著作中很常见,对犹太人来说必定十分熟悉。 【他住在哪里。】我们只能推想,我们的主当时住的地方,是伯大巴喇附近某个临时住所。即使最好,也不过是间简陋住处;甚至不排除只是一个山洞。他常常“没有枕头的地方”。如果那两个门徒心里还残存着一点犹太人对于弥赛亚要以王者尊荣与荣耀显现的旧观念,那么我们主的住处足以大大除去他们这种想法。 【那一天便与他同住……约有申初。】犹太人的一天从傍晚六点开始,所以第十时辰就是下午四点。因时间已晚,门徒们无法在当天结束与耶稣的谈话,因此就在同一住处与他过夜。许多注释家,从奥古斯丁以来,都自然地指出:那一晚对这两个门徒来说,一定是蒙福的一晚;若那段谈话能留给我们就太好了!然而,若知道那谈话对我们有益,圣灵当然已经将它记录下来。圣经没有缺失。

40.--【那两个人中,一个是安得烈。】安得烈先于彼得这一点不可忽略。罗马教会夸耀彼得在使徒中有首位,但彼得无论在归正还是在认识基督上,都不如他的弟兄早。另一个门徒是谁,圣经没有告诉我们。很有可能,正如金口约翰和特腓拉克所猜测的,就是圣约翰自己。在本福音另外七处,他谦卑地隐去了自己的名字。(约翰福音 13:23;19:26、35;20:2;21:7、20、24。)所以,这里他也隐去自己名字,是非常可能的。慕斯库勒斯等人猜测,另一个门徒热心和真诚不如安得烈,因此没有被提名;在我看来,这不太可能。

41.--【他先。】这句话或者是说,安得烈是那两个门徒中第一个把兄弟带到耶稣面前的人;或者是说,泛泛而言,他是门徒中第一个在找到弥赛亚之后向别人提起这消息的人;或者是说,他先告诉自己兄弟彼得,而不是彼得先告诉他基督的事。 【我们遇见了。】这个说法包含出乎意料且喜乐的发现。安得烈与耶稣那一晚的谈话,使他确信这位真是基督。 【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几乎无需说明,这两个名字都表示“受膏者”。前者是希伯来语,后者是希腊语。旧约中的君王、先知和祭司都受膏;我们的主既是教会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因此称为“受膏者”,并非因为他实际被油膏了,而是因为他“被圣灵膏”。(使徒行传 10:38。) 安得烈宗教知识的广度不可忽略。虽然他地位贫寒卑微,却似乎像所有犹太人一样,知道旧约先知关于弥赛亚所说的预言,并且准备好听见有人以弥赛亚的身份出现。这是福音书中许多表达之一,表明犹太人中的下层百姓,对旧约圣经字面内容的熟悉,远胜于我们今日穷人对新约、甚至对圣经任何部分的熟悉程度。 加尔文论安得烈的行为说:“若我们自己已经得着充足光照,却不努力使别人也有份于同样的恩典,我们的懒惰真是有祸了。”

42.--【耶稣看着他说:你是西门。】我们的主在这里彰显了他对一切人、名字和事物的完全知识。他不需要别人告诉他某人是谁、是什么样的人。犹太人认为,这种知识是弥赛亚来时特有的属性之一;他应当是“灵明”的一位。(以赛亚书 11:3。)我们只需知道,这本是神独有的属性;唯独他知道人的心。我们主对众人内心完全的知识,是他神性的众多证据之一。同样的知识,在本章第47节他对拿但业所说的话中,以及他与撒马利亚妇人的谈话中(约翰福音 4:18 等)再次出现。两处所产生的效果都很值得注意。【矶法。】这是亚兰语,相当于希腊语 Petros,我们译作彼得。二者都表示石头,是磐石的一块。“Petra”是磐石,“Petros”是磐石的一块。彼得是后者,不是前者。【石头。

】正如莱特富特指出,这里的旁注比译者放在正文本里的译法要好得多。若译作“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我们主的意思就会清楚得多。新约时代似乎常有双名的习惯。使徒彼得在哥林多教会里似乎只以“矶法”著称。新约其他五处出现“矶法”这个名字的地方,有四处在哥林多书信里,而那卷书信里根本不用“彼得”这个名字。尼法尼乌斯列举了三位教皇,他们竟如此严重地误解“矶法”一词的来源,以为它来自一个表示“头”的希腊词,因而表明彼得在教会中的元首地位!如此明显的错误,不过是成千上万证据之一,说明教皇与别人一样并非无误。卡洛维乌斯甚至把同样的指控加在红衣主教贝拉敏这样的重要人物身上。若问我们的主为什么给西门这个新名字,最好的答案似乎是:这名字特别指向恩典将在西门心里所成就的改变。

西门天然急躁、摇摆、不稳,但最终要成为基督教会中一块坚固稳定的石头,并且借着忍受殉道,见证他对基督坚定不移的忠诚。金口约翰认为,我们主改变西门的名字,“是为表明,赐旧约的是他,称亚伯兰为亚伯拉罕、撒莱为撒拉、雅各为以色列的也是他。”莱特富特在论这些经文时,指出罗马天主教作者试图据此建立彼得是教会根基之磐石的错误,接着作了一个颇有意思的观察:“如果他们如此顽固地坚持这一点,那么我们不妨把我们的主看作是在说预言,预言教会中将兴起一个重大错误:竟以彼得为磐石;而基督教会所经历的,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忧伤、更具毁灭性。” 离开这一段时,请注意:像这里所描述的这些卑微、无学问的人,被拣选作最初的使徒和福音传道人,这本身就是基督教真实性的有力证据。

一个宗教若是借着这样软弱的器皿,在面对伟人和学者的逼迫与反对下仍被传播开来,那它必定是出于神的。这样的结果,凭这样的人为工具,绝不可能按自然原则解释。

John 1 (part 4/4)

约翰福音 1:43-51 更多门徒蒙召

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来跟从我吧。”这腓力是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拿但业对他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腓力说:“你来看。”耶稣看见拿但业来,就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拿但业对耶稣说:“你从哪里知道我呢?”耶稣回答说:“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拿但业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耶稣对他说:“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就信吗?你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我们读这些经文时,首先要观察:灵魂被引入生命窄路的途径是何等多样。经文告诉我们,有一个名叫腓力的人被加添到基督门徒的小群中。他看来不像安得烈和他的同伴,是受施洗约翰的见证所感动;也不像西门彼得,是被一位兄弟明白的宣告所吸引。他似乎是由基督亲自直接呼召的,在他的蒙召中似乎没有使用人的媒介。然而,在信心和生活上,他与在他以前作门徒的人合而为一。虽然他们由不同路径被引导,却都进入同一条道路,接受同样的真理,事奉同一位主,最终到达同一个家。

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极其重要。它照亮了历代万方神子民的历史。在拯救灵魂的事上,有不同的运行。所有真基督徒都由一位圣灵引导,由同一宝血洗净,事奉同一位主,倚靠同一位救主,相信同一真理,并按同一总则行事。但并非所有人都以同一种方式悔改归正。并非所有人都经过同样的经历。在归正的事上,圣灵以主权行事;他随己意逐一呼召各人。

谨慎记住这一点,可以免去我们许多烦恼。我们必须谨防把其他信徒的经历当作衡量自己的尺度。我们必须谨防因别人没有被引导走与我们相同的路,就否认他有恩典。一个人是否得着神真实的恩典?这才是唯一关乎我们的问题。他是否悔罪?他是否相信?他是否过圣洁的生活?只要这些询问能得到满意的回答,我们就大可知足。一个人是经由什么路径被引导并不重要,只要他最终确实被引入正路。

第二,我们要在这些经文中观察:旧约圣经里有何等多的基督。我们读到,腓力向拿但业描述基督时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

基督是旧约的总和与实质。亚当、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时代最早的应许都指向他。西奈山所指定礼仪敬拜中的每一个祭物都指向他。每一位大祭司都是他的预表,会幕的每一部分都是他的影儿,以色列每一位士师和拯救者都是他的表象。他是那像摩西的先知,是主神应许要差来的;他也是大卫家的王,来作大卫的主,也作大卫的子孙。他是童女所生的儿子,是以赛亚预言的羔羊;是耶利米提到的公义的苗裔;是以西结预见的真牧人;是玛拉基所应许的圣约使者;也是但以理所说要被剪除、却不是为自己的弥赛亚。

我们越往旧约书卷深处读,就越清楚地发现关于基督的见证。古时受默示的作者所享有的光,与福音相比,充其量仍是昏暗的。但他们都从远处看见、都注目仰望的那位将要来者,是同一位。在他们里面的圣灵为基督作见证。彼得前书 1:11

我们会因这话跌倒吗?我们是否因看不见基督的名字,就觉得很难在旧约中看见基督?我们务要确信,错全在我们自己。该受责备的是我们的属灵视力,而不是这卷书。我们悟性的眼睛需要被照明。帕子还必须被除去。让我们祈求更谦卑、更像小孩子、更可受教的心,再次拿起“摩西和先知”的书。基督在那里,虽然我们的眼睛也许尚未看见他。愿我们永不止息,直到我们能赞同我们主论到旧约圣经的话:“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翰福音 5:39

第三,我们要在这些经文中观察:腓力给拿但业的劝告是何等美好。拿但业的心对腓力所告诉他的救主充满疑惑。他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腓力怎样回答?他说:“你来看。”再也想不出比这更智慧的忠告了!

如果腓力责备拿但业的不信,他可能会使拿但业退后许多日子,并且使他受冒犯。如果他与拿但业辩论,也许不能说服他,反而使他更坚定于自己的疑惑。但他邀请拿但业亲自试验这事,藉此表明他完全确信自己断言的真实,也愿意让它受检验、被证明。结果显明了腓力话语的智慧。拿但业早早认识基督,正是由于那坦诚的邀请:“你来看。”

如果我们自称是真基督徒,就永不要害怕像腓力对待拿但业那样,去对人谈论他们的灵魂。让我们大胆邀请他们来验证我们的宗教。让我们有把握地告诉他们:他们若不亲自尝试,就不能知道它真实的价值。让我们向他们保证,有生命的基督教欢迎一切可能的查问。它没有秘密。它没有什么可隐藏的。它的信仰与实践之所以被人毁谤,只是因为人不认识它。它的仇敌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事。他们既不明白自己所说的,也不明白自己所断定的。

我们可以确信,腓力处理事情的方式,是行善的主要途径之一。很少有人被推理和争辩所感动。被恐吓而悔改的人更少。最能使灵魂得益的人,往往是那个单纯的信徒,他对朋友说:“我已经遇见一位救主;来看看他吧。”

最后,我们要在这些经文中观察:耶稣给拿但业的评价何等高。他称拿但业为“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

毫无疑问,拿但业是神真正的儿女,而且是在艰难时代中作神的儿女。他是极小羊群中的一员。像西面、亚拿以及其他敬虔的犹太人一样,当我们主开始传道时,他凭信心生活,带着祷告等候所应许的救赎主。他有那唯独恩典能赐下的东西:一颗诚实的心,一颗没有诡诈的心。他的知识可能很少。他属灵的眼光昏暗。但他是一个谨慎照着已有亮光生活的人。他殷勤使用自己所有的知识。他的眼目单一,虽然视力并不强。他的属灵判断诚实,虽然并不有力。他在圣经中所看见的,无论面对法利赛人、撒都该人,还是当日一切时兴的宗教,都牢牢持守。他是一个诚实的旧约信徒,曾独自站立。这就是我们主给他特别称许的秘密!主宣告拿但业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子孙,是内里作犹太人的人,不但在字句上、也在灵里有割礼;他按肉身是雅各的子孙,也在心里是以色列人。

让我们祈求自己有与拿但业相同的灵。诚实而没有偏见的心;像小孩子那样愿意跟随真理,无论真理把我们带到哪里;单纯而真诚地渴望由圣灵引导、教导和带领;坚定决意使用我们所拥有的每一点光;这些都是无价的产业。有这种灵的人,可能生活在许多黑暗中,周围尽是对他灵魂不利的处境。但主耶稣必看顾,使这样的人不致错失通往天上的道路。“他必按公平引领谦卑人,将他的道教训他们。”诗篇 25:9

技术注释:

43. 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跟从我。44. 这腓力是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45. 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46. 拿但业对他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腓力对他说:你来看。47. 耶稣看见拿但业来,就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48. 拿但业对他说:你从哪里知道我呢?耶稣回答说: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49. 拿但业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50. 耶稣回答说: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就信吗?你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51. 又对他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43.——[又次日。]这是圣约翰特别点名并描述其事件的连续第四日。第一日包括施洗约翰回答祭司和利未人;第二日包括他公开宣告我们的主是神的羔羊;第三日包括安得烈和他的同伴以及彼得蒙召;第四日则描述腓力和拿但业蒙召。

[想要往。]译为“想要”的希腊词,表示我们的主“愿意”,或有一个意愿。

[遇见腓力。]耶稣呼召腓力时,腓力在哪里,经文没有说明。他必定是在伯大尼、约翰的听众中,或是在从伯大尼到加利利的路上某处,或是在他自己的本乡伯赛大。最后一种看法也许最可能。

[跟从我。]这句简单的话描述了全能救主直接叫人活过来的声音。显然,圣灵的能力伴随着我们主的话;话一说出,腓力就像税吏马太一样,起来,撇下一切,作了门徒。在归正的事上,神以主权行事。一个人以一种方式蒙召,另一个人以另一种方式蒙召。罗洛克论此节说:“这教训我们,基督能随己意呼召任何人进入天国,而不必借助天使或人的服事。”

44.——[腓力……伯赛大……城……安得烈……彼得。]这一节似乎使人更可能认为,腓力的归正和蒙召发生在伯赛大。安得烈和彼得既已归正,并在耶稣往加利利途中成为他的同伴,看来就把他带到他们自己的本乡伯赛大。

45.——[我们遇见了他。]腓力像他的同乡安得烈一样,似乎也在期待弥赛亚显现。金口约翰说:“看他有何等深思的心,他怎样殷勤默想摩西的著作,又期待那来临者?‘我们遇见了’这说法,总是属于那些以某种方式寻求的人。”

[摩西……众先知所写的他。]这里,正如安得烈的情况一样,我们应当注意,像腓力这样一个贫穷犹太人,对圣经的总体内容竟如此熟悉。他完全明白“摩西和众先知”提出了将来救赎主的应许,并且在他们的著作中预言了一位更美的祭司、先知和君王。正如英格兰教会信条明智宣告的:“旧约并不与新约相反;因为在旧约和新约中,永生都是藉着基督赐给人类的。”在这些末后的日子,我们必须谨防轻看旧约。这是通向不信的一条岔路。

[拿撒勒人耶稣……约瑟的儿子。]腓力在这里是照着关于我们主的一般传闻来描述他,也极可能是照着自己当时的认识来描述他。他此时的心胜过他的头脑。基督由神迹性的成孕向他仍是隐藏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我们主无知的说法,很可能正是下一节中拿但业疑惑和偏见的起因。初信者的错误,常常成为别人灵魂道路上的重大绊脚石。不过,我们不可因腓力的错误而轻看他。罗洛克说:“我宁愿一个人结结巴巴、牙牙学语地谈论基督,只要他是真诚地、从心里这样做,并且以神的荣耀和人的救恩为目标;也不愿他为了炫耀和虚荣而口若悬河地谈论基督。”

46.——[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这个问题显明,人们对拿撒勒这个我们主长大的地方评价何等低。它是加利利角落里一座偏僻小城,离该省边境不远,名声似乎很差。拿但业想不起有什么预言说弥赛亚会出自拿撒勒,于是立刻因“摩西和众先知”所描述的那一位竟属于这样可鄙的地方而跌倒。

拿但业的问题强有力地凸显了我们主降卑,竟在拿撒勒这样的地方生活三十年。奥古斯丁、居里尔、俄利根等人认为,我们面前这句话不应解释为疑问句,而应解释为一个简单的肯定句:“拿撒勒也许会出好东西。”威克里夫译本也采取此见。这样,这句话就成了一颗平静而无偏见的心所发出的表达,承认拿撒勒可能有好东西出来。穆斯库鲁斯认为,若按这种理解,拿但业心中可能想到圣马太所引用的那句显著预言:“他将称为拿撒勒人!”绝大多数解经家的判断同意我们的译文,认为它是一个问题,而不是陈述;这也是远为可能的经文看法。

[你来看。]前面已经注意到,这个表达在犹太宗教教师中是何等常见。腓力没有与拿但业争辩推理,其中的智慧应当被注意。福特引用亚当的一段话说得很好:“争论所得的益处很少。它的底部通常是骄傲,而不是爱心或对真理的爱;并且很少以足够端正或坦率的方式进行,足以产生任何好果效。要按时说一句话,然后耐心等候,直到雨水从天降在其上。”

47.——[心里没有诡诈。]我们的主使用这个表达,很可能是指诗篇第32篇,那里描述了敬虔人的品格。他不只是一个罪孽得赦免的人,也是一个“口中没有诡诈”的人。这个表达意味着一颗真实的心,一个真正归正的人,一个凭信心作亚伯拉罕真子孙的人,也按肉身作他的子孙。哈奇森说:“真以色列人在灵里的真正标记,不是无罪或完全,而是真诚。”

48.——[你从哪里知道我呢?]这个问题暗示拿但业对耶稣竟显出知道他品格的知识感到惊讶。

[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关于这个表达的通常看法是,拿但业当时正在无花果树底下祷告,或与神交通。也许是这样。经文没有告诉我们这事,我们完全只能猜测。如果知道这事对我们有益,圣经就会告诉我们。我们只要明白这一点就足够了:当拿但业以为自己独处、没有眼睛看见他时,主耶稣凭他能看见并知道万事的神圣能力,完全知道拿但业所说、所想、所做的一切。他的“眼目无处不在”。箴言 15:3

金口约翰和狄奥菲拉克特认为,这个表达只是指腓力与拿但业在无花果树底下关于耶稣的谈话。格劳秀斯也持同样看法。吉尔提到叙利亚词典中的一个传统:“当希律在伯利恒屠杀婴孩时,拿但业的母亲曾把他放在无花果树底下”马太福音 2:16;我们的主藉提到此事显明他完全的知识。海因修斯认为这里是指撒迦利亚的预言:“当那日,你们各人要请邻舍坐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下”撒迦利亚书 3:10;因此拿但业推断,弥赛亚的日子已经来到,弥赛亚就在他面前。奥古斯丁在无花果树中看见寓意,并郑重地说:“亚当和夏娃犯罪后,用无花果树叶编作裙子,所以无花果树叶必定表示罪。拿但业在无花果树底下,因此表示在死荫之下!”

49.——[你是……神的儿子……以色列的王!]这些话是一颗立刻确信耶稣就是弥赛亚的心所爆发出来的。它们是高贵的认信,承认我们的主就是那应许要来到世上救赎罪人的神圣位格,也是那被预言为将来聚集并治理以色列支派的王。拿但业当时是否清楚明白我们主国度的性质,完全可以合理怀疑。但我们不能怀疑的是,他像彼得一样看出,耶稣就是基督,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我们从圣经其他经文知道,将国复兴给以色列,是最早的门徒最后才得以正确明白的主题之一。使徒行传 1:6

拿但业蒙召的历史在这一点上应与本福音第四章撒玛利亚妇人的事相比较。值得注意的是,在两种情形中,发现并确信我们主完全知道最隐秘的事,都是转折点。

不应忘记,“以色列的王”这个称号,是我们主在传道期间从未拒绝过的,虽然他从未取用自己的大能并实际作王。天使加百列预言说:“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路加福音 1:32-33。当博士从东方来时,他们询问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人在哪里。马太福音 2:2。我们的主被钉十字架时,他头上的名号是“犹太人的王”。这一切都还要按字面成真。基督在第二次降临时,还要在锡安作王,治理被聚集、被复兴的以色列支派。那时,拿但业的话就要完全应验。他将被众人承认为“神的儿子,以色列的王”。

[你就信吗?]这个表达是否更好译为“你信了”,这是可以讨论的;按语法而言,这样译完全正确。如此它就非常像我们主对多马所说的话:“你因看见了我才信。”约翰福音 20:29。意思就是:“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信了。这很好。你的信心大。但我为着安慰和鼓励你而告诉你,有一天你将看见比这些更大的、证明我神性和弥赛亚身份的凭据。”威克里夫、廷代尔和克兰麦的译本,都把这个表达译作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阿雷提乌斯也持同样看法。

[我实实在在地说。]这个表达是圣约翰福音特有的,非常显著。它就是所有基督徒都熟悉的词:“阿们”,重复两次。它在本福音中出现二十五次,总是在句首,并且总是由基督使用。每一次都意味着对某个重大真理或省察人心的事实,作出极其庄严、有力的断言。新约作者中,除了圣约翰以外,没有人给出双重“阿们”。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天……使者……人子。]这个预言非常显著。应当仔细观察,它不是单独对拿但业说的。前一节说:“你要看见。”本节说:“你们要看见”,也就是“你和我所有其他门徒”。关于这预言的真实含义,解经家之间分歧极大。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些话显然指雅各看见梯子从天达到地的异象(创世记 28:12),但他们对于这预言如何应验则意见不一。

有些人如施蒂尔认为,这预言必须按比喻解释,并且在我们的主在地上时已经应验。他们认为,这只是指拿但业和其他门徒不久会看见基督和福音更完全的启示。他们会看见雅各异象的比喻性应验,看见从地到天的道路为所有真以色列人或信徒打开。他们会看见更多神迹奇事方面的证据,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因第一亚当的罪而在属灵意义上关闭的天,将因第二亚当的顺服而打开。波拿文图拉据卡洛维乌斯引用说:“天上的梯子在亚当里断裂,在基督里修复。”按这种看法,经文中的“神的使者”没有任何特别含义;至少可以说,这似乎是非常松散而不令人满意的解释。

另一些人如罗洛克认为,这预言必须按字面解释,并且在我们的主在地上时已经应验。他们认为,当我们的主改变形像时,当天使在客西马尼园显现时,当我们的主在橄榄山升天时,这预言就完成了。这种看法也显得非常不能令人满意。改变形像和园中的痛苦,拿但业根本没有看见。无论在改变形像还是升天时,经文都完全没有说有天使显现。至于“天使上去下来”,福音历史中任何时期都没有任何事与这个表达相符。

我相信,唯一真实而令人满意的看法,是把整个预言应用于仍在将来的事件。我们的主是在说他的第二次降临和国度。当他第二次来,取用他的大能作王时,这段经文的话就要按字面应验。他有信心的子民将看见天开了,天与地之间有持续的交通,神的帐幕在人间,天使有形地服事以色列的王和全地的王。

上下文使我更确信这种经文看法。拿但业在耶稣卑微贫穷时相信他是弥赛亚。耶稣奖赏他的信心,向他保证:他现在看似卑微,有一天却要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并作王掌权。我们主在这里的话,与他被当作囚犯在祭司长面前受审那日对他们所说的话极其相似,这也使我更加确信:“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 26:64。哥马鲁斯持守这种预言看法。

我知道,有些人反对我所支持的看法,主张译为“从今以后”的希腊词必须意为“从此时起,也就是紧接现在,并从此以后一直如此”,并不含有遥远事件之意。对此我愿特别指出,这里译为“从今以后”的希腊词,正是我们主在刚才引用的庄严话语中所使用的同一个词;那些话是他受审时向祭司长所说的。马太福音 26:64。在那种情况下,毫无合理疑问,他说的是一个遥远的事件和时间。我相信,他在这里同样说的是一个遥远的事件和时间。

至于基督将来国度的性质,以及那时天使在地与天之间所维持的往来,这里不是谈论的地方。我只要指出,我们面前这些话很可能会得到远比我们许多人所期待的更真实、更按字面的成就。值得注意的是,拿但业称我们的主为“神的儿子”。耶稣在他的预言中告诉拿但业,他将看见天使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拿但业现在所看见为人的那一位,将来还要显现为天上国度中得荣耀的人。即使到那时,他仍是神而人者。“人子”这个表达,在圣约翰福音中首次在此使用;正如开姆尼茨所说,似乎源自但以理关于弥赛亚预言中的话。但以理书 7:13-14。除了司提反以外,这称号从不由别人应用于我们的主,只由他自己使用。使徒行传 7:56。莱特富特认为:“我们的救主如此频繁地用它论到自己,是要暗示他是第二亚当,是女人真实的后裔。”

离开这段经文时,自然会产生一个问题:拿但业是谁?这样一位好人、这样一位眼光清楚的信徒,为什么后来我们几乎没有再听见他的事?

有些人如奥古斯丁等认为,拿但业是故意没有被列在我们主亲近的同伴和使徒中,因为他是有学问有知识的人,免得有人说我们的主拣选有学问的人作他最初的执事。我看不出这个论证有什么道理。在我看来,没有证据表明拿但业比我们主时代其他出身卑微的犹太人更有学问。而且他是腓力的朋友,腓力是我们主的使徒之一;拿但业很可能是一个地位和造诣相似的人。事实上,别处告诉我们他住在“加利利的迦拿”。约翰福音 21:2

有些人认为,因拿但业住在迦拿,他就是使徒奋锐党的西门。马太福音 10:4马可福音 3:18。有些人认为他是殉道者司提反,因为司提反在异象中看见天开了。使徒行传 7:56。在我看来,最可能的意见是,拿但业就是别处称为巴多罗买的那位使徒;他像其他使徒一样有两个名字。支持这个意见的,有三个显著事实。第一,在十二使徒四份名单中的三份里,腓力和巴多罗买的名字总是列在一起。马太福音 10:3马可福音 3:18路加福音 6:14。第二,拿但业在我们主升天后被特别提到,是彼得、多马、雅各、约翰和另外两个门徒的同伴。第三,圣约翰在他的福音中一次也没有提到巴多罗买这个名字。至于马太、马可或路加从未提到拿但业的名字,这个反对并无分量。可以回答说,这三人没有一个告诉我们彼得被称为矶法。只有马太给雅各的兄弟犹大取了利拜乌的名字。

幸好,这一点并没有特别重要。我只是说,拿但业是使徒,并且与巴多罗买为同一人的推测可能性,在我看来非常强,也有充分根据。

离开本章时,阿雷提乌斯的观察值得引用。他说,本章在应用于主耶稣基督的名字或称号上格外丰富。他列举了以下二十一个。1. 道。2. 神。3. 生命。4. 光。5. 真光。6. 父的独生子。7. 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8. 耶稣基督。9. 独生子。10. 主。11. 神的羔羊。12. 耶稣。13. 一个人。14. 神的儿子。15. 拉比。16. 夫子。17. 弥赛亚。18. 基督。19. 约瑟的儿子。20. 以色列的王。21. 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