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19-28 施洗约翰的见证 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约翰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吗?”他回答说:“不是。”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那些人是法利赛人差来的;他们就问他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
我们现在所读的这些经文,开始进入约翰福音真正按历史叙述的部分。此前我们所读的,是关于基督神性、道成肉身与尊荣的深奥而有分量的宣告。现在我们来到基督在世上传道那些日子的朴素叙事,来到基督在世人中间所行所言的平实故事。在这里,约翰和其他福音书作者一样,一开始就提到施洗约翰的“见证”或“记录”。(马太福音 3:1;马可福音 1:2;路加福音 3:2。)
第一,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一个真实谦卑的教训性榜样。这个榜样就是施洗约翰自己。
施洗约翰是神一位杰出的圣徒。在圣经伟大良善之人的名录里,很少有名字比他更高。主耶稣亲自宣告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马太福音 11:11。)主耶稣亲自说他是“点着的明灯”。(约翰福音 5:35。)然而,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见这位杰出的圣徒却是卑微、自卑、满有谦卑的。他拒绝接受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人准备加给他的尊荣。他谢绝一切谄媚的称号。他论到自己,不过是“在旷野喊叫者的声音”,不过是一个“用水施洗”的人。他大声宣告,在犹太人中间站着一位远比他伟大的,伟大到他连给那位解鞋带也不配。他不为自己求荣耀,只为基督求荣耀。高举基督是他的使命,他坚定不移地持守这个使命。
历世历代教会中神最伟大的圣徒,总是有施洗约翰这种精神的人。他们在恩赐、知识和整体品格上常常大不相同;但在一件事上,他们总是一样的,就是“以谦卑束腰”。(彼得前书 5:5。)他们不寻求自己的荣耀。他们轻看自己。他们总是乐意自己衰微,只要基督兴旺;自己成为无有,只要基督成为一切。而这正是神加给他们尊荣的秘诀。“自卑的,必升为高。”(路加福音 14:11。)
如果我们自称有真实的基督教信仰,就当竭力有施洗约翰的精神。让我们学习谦卑。这是凡要得救的人都必须起头学习的恩典。我们若不丢弃自己高傲的想法,不觉得自己是罪人,我们身上就还没有真正的宗教。这也是一切圣徒都可以追求、且谁都没有借口忽略的恩典。神的儿女不一定都有恩赐、金钱、作工的时间,或广大的用处范围;但人人都可以谦卑。尤其到了人生末了,这恩典会显得最为美丽。我们何时最深切感到需要谦卑?就是当我们躺在病榻上、站在基督审判台前的时候。那时,我们整个人生都要显为一长串的不完全;我们自己算不得什么,基督却是一切。
第二,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一个叫人忧伤的例子,就是未归正之人何等瞎眼。这个例子,就是来盘问施洗约翰的那些犹太人的光景。
这些犹太人自称正在等候弥赛亚显现。像所有法利赛人一样,他们以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是诸约的承受者为傲。他们倚靠律法,以神夸口。他们自称知道神的旨意,相信神的应许。他们确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坐在黑暗里之人的光。(罗马书 2:17-19。)然而就在此刻,他们的灵魂却完全在黑暗里。正如施洗约翰告诉他们的,“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基督自己,就是所应许的弥赛亚,正处在他们中间,他们却既不认识他,也不看见他,不接待他,不承认他,不相信他。更糟的是,他们中间绝大多数人最终永远都不会认识他!
施洗约翰的话,是对一种光景的预言性描写;这种光景持续了我们主整个在世服事时期。基督“站在犹太人中间”,犹太人却不认识他,他们中的大多数死在自己的罪中。
严肃的是,施洗约翰在这里的话,准确地适用于现今成千上万的人。基督仍然站在许多人中间,他们却既不看见,也不认识,也不相信。基督正在许多教区、许多会众中经过,而绝大多数人既没有眼看见他,也没有耳听见他。好像有昏睡的灵浇灌在他们身上。金钱、享乐、世界,他们知道;但基督,他们却不知道。神的国临近他们,他们却睡着。救恩就在他们手边,他们却睡着。怜悯、恩典、平安、天堂、永生,近得他们几乎可以摸着,他们却仍然睡着。“基督站在他们中间,他们却不认识他。”
把这些事写下来,实在令人忧伤。但每一个忠心的基督仆人都能像施洗约翰一样作证,这些都是真的。
至于我们自己呢?归根到底,这才是关乎我们的重大问题。我们知道自己在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所享有的宗教特权有多大吗?我们晓得基督正在我们的土地上来往,邀请灵魂归向他、作他的门徒吗?我们知道时候不多了,怜悯之门不久就要永远关闭吗?我们知道弃绝基督,很快就会变成基督撤回自己吗?那些能对这些问题作出美好回答、并且“知道眷顾他们的时候”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 19:44。)到了末日,一个人若曾有基督“站在我们中间”却不认识他,还不如从未生在世上。
技术性注释:
19. 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他那里,问他说:“你是谁?”
20. 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
21. 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吗?”他回答说:“不是。”
22. 于是他们对他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
23. 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
24. 那些奉差来的人是法利赛人。
25. 他们就问他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
26. 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
27. 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
28. 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巴喇,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
19.--【这就是约翰的见证。】这里译作“见证”的希腊词,与第7节译作“作见证”的词相同。这句话的意思是:“这就是约翰所作的见证。” 【当……的时候。】这个词引出一个问题:“约翰是在什么时候作这个见证的?”看来是在我们主耶稣基督受洗之后,并在他于旷野受试探四十天结束之时。
第29节告诉我们:“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值得注意的是,在福音书中,没有哪一处像我们现在开始读的约翰福音第一章这一段这样仔细地标明“日子”。【犹太人。】这个说法很特别,是约翰福音独有的。约翰通常把我们主的仇敌和盘问他的人称作“犹太人”。这似乎表明,约翰不是在巴勒斯坦或耶路撒冷写他的福音书,而是特别为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外邦基督徒写的,并且写作时间也比其他三卷福音书晚得多。【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来。】这些话表明,这次盘问施洗约翰的人,是由公会,也就是犹太人的宗教议会,正式授权派来的代表团,要调查约翰的行动,并回报他教导什么,以及他自称是谁。华兹沃思说:“犹太人给约翰的尊荣,甚至超过给基督的,无论是在所差之人的身份上,还是在差遣他们的地方上都是如此。
他们看重约翰祭司的家世。”及至基督出现,他们却称他为木匠的儿子。我们的主提到他们起初这样尊重约翰时说:“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约翰福音 5:35。) 【问他说:你是谁?】我们很难想象这些祭司和利未人不知道约翰是祭司撒迦利亚的儿子,因此他自己也是利未人。他们的问题显然是指约翰的职分:“他自称是什么人?他是否自命为弥赛亚?他是否声称自己是先知?他为什么会在远离耶路撒冷的地方,以传道人和施洗者的身份站出来?他对自己和自己的职分能作什么说明?” 这一节清楚教导两件事。一是施洗约翰的事工在整个巴勒斯坦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他引人注目,跟随他的人如此之多,以致公会觉得有必要调查他。二是当时犹太人心中那种期待的状态。
部分因为但以理七十个七的时期已经届满,部分因为权杖事实上已经离开犹大,显然他们期待将有一位非凡人物出现。至于犹太人期待的是怎样一位人物,很明显,他们只盼望一位属世的君王,使他们重新成为独立的国家;他们毫无从罪中拯救人的属灵救主的观念。但至于这种模糊期待在当时遍及东方这一事实,我们还有拉丁历史家的直接见证。施洗约翰那非凡的事工,立刻使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想到,他也许就是那位所期待的救赎主。因此他们差人来问:“你是谁?你是那位久候的王吗?”
20.--【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这是一种特殊的说法,表示非常明确、毫不含糊、极其强调的断言。它给人的意思是:他以圣洁的愤慨,厌恶别人把他看作基督的念头:“不要用这样的暗示叫我难受,仿佛像我这样的人会是神的基督。我远远不及他。”本格尔论这一节说:“约翰否认自己时,并没有否认基督。”路德对这里摆在约翰面前的、要他窃取荣耀归给自己的强大试探,以及他怎样以谦卑和信心胜过这试探,都有极佳的评语。
21.--【你是以利亚吗?】这个问题并不像某些注释家所说的那样荒谬不自然。它是根据玛拉基的预言:“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玛拉基书 4:5。)施洗约翰的举止、服饰、事工,以及他在旷野出现,都与以利亚非常相似,因此使人想到约翰也许就是以利亚。那些祭司和利未人心里想:“如果这人不是基督,或许他是基督的先锋,以利亚先知。” 【他说:我不是。】约翰这个回答特别值得注意,而且带来一个严重难题。既然基督在别处明明说:“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约翰怎么能说“我不是以利亚”呢?这两句话如何调和?在我看来,要解释约翰的话,除了一个简单的理论,几乎没有别的可能,那就是:以利亚先知有两次来临。
第一次只是灵里和能力里的来临,不是字面上的来临;第二次则是以利沙曾看见被接升天的那位,以真实、实际的方式再出现在地上。第一次来临发生在基督初临时,由施洗约翰在弥赛亚前面,以以利亚的心志和能力开路而应验。第二次以利亚来临,将发生在耶稣基督再临时,由以利亚本人再次作为先知来到以色列各支派那里而应验。约翰在这里所说的,正是这第二次、未来的、字面的以利亚来临。当他说“我不是以利亚”时,他的意思是:“我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个以利亚,就是九百年前被接升天的那位。那位以利亚的来临仍是将来的事。我是基督第一次卑微降临的先锋,不是第二次荣耀降临的先锋。我不是像以利亚将来有一天那样,为基督来掌权作号筒的人;我是为基督来受十字架之苦作号筒的人。
我来不是为一位你们所热切期待的得胜君王预备道路,而是为一位温柔谦卑的救主预备道路;他伟大的工作是担当我们的罪,并且受死。我不是你们所期待的那个以利亚。” 支持这一观点的,还有我们主在另一卷福音书中那句极其值得留意的话。他明确说:“以利亚固然先来,并要复兴万事。”(马太福音 17:11。)但他紧接着又说:“我告诉你们,以利亚已经来了。”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他已经借着施洗约翰以以利亚的心志和能力行在我前面而来了。”简言之,我们的主同时说:“以利亚将要来”,又说:“以利亚已经来了!”在我看来,这清楚证明了我在这里所坚持的理论:以利亚有两次来临。当施洗约翰来了,一个在心志和生活习惯上像以利亚的人来了,这就是灵里的以利亚来了;但按肉身说,以利亚还没有来,将来还要显现。
正是着眼于这未来、字面的来临,施洗约翰才说:“我不是以利亚。”他知道,犹太人想到的是弥赛亚荣耀的时代,以及那将引进那时代的字面上的以利亚来临。因此他说:“我不是你们所说的那个以利亚。我属于另一种经纶。” 另一种看法,无疑是绝大多数注释家所持守的,但在我看来,充满无法克服的难处。照他们的看法,玛拉基关于以利亚的预言只有一次应验,就是在施洗约翰身上;当他出现时,这预言就完全成就了。按这理论,施洗约翰在这里的回答如何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我实在看不出来。犹太人明明问他是不是以利亚;也就是说,他是不是要应验玛拉基预言的那个人。这显然就是他们心中的意思。他却明确回答不是。然而按我所反对的理论,他其实就是以利亚,他本应回答“我是”。简言之,他似乎说了不真实的话!
既然在他以后不会再有别人来应验玛拉基的预言,他却借着说“我不是以利亚”,等于宣称自己并没有应验它!至于将来以利亚先知按字面来临,那时犹太人最终将看见一个活生生的人说“我是以利亚”;以及他是否只向犹太人尽职、是否就是启示录 11:3 所说的两个见证人之一,这些都是有趣且有争议的问题,这里不是讨论之处。我只要指出,这个主题远比通常所得到的关注,更配受注意。以下教父的引文,表明我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是现代新说。金口约翰论马太福音 17:10 说:“正如基督有两次来临,第一次是受苦,第二次是审判;照样,以利亚也有两次来临:第一次是在基督初次来临之前,由约翰而来;约翰之所以称为以利亚,是因为他以以利亚的方式和心志而来;第二次是在基督再来之前,由提斯比人以利亚本人而来。”耶柔米和特腓拉克也说同样的话。
格列高利被梅耶引述说:“约翰否认自己是以利亚,而基督后来却肯定他是,这并不矛盾。以利亚有双重来临:其一是在灵里,在基督来施行救赎之前;其二是在本人里,在基督来施行审判之前。按前者说,基督的话是真的:‘这人就是以利亚。’按后者说,约翰的话也是真的:‘我不是。’这也是对那些按肉体意思发问之人最合宜的回答。”奥古斯丁说:“约翰之于第一次降临,正如以利亚之于第二次降临。既有两次降临,就有两位先驱。” 【你是那先知吗?】对这个问题有两种看法。有人认为,像奥古斯丁和格列高利那样,这话应如旁注所示,译作“你是一个先知吗?”另一些人则认为,像居里罗和金口约翰那样,这问题是指摩西所预言将要来的“那先知”。(申命记 18:15。)我明确偏向后一种看法。施洗约翰竟会完全否认自己是先知,这实在不太可能。
再者,犹太人问他是不是“摩西所预言的那位大先知”,也并非不合理。对这个问题,约翰真实地回答:他不是。那些盘问他的人是否清楚看见“像摩西的那先知”和“弥赛亚”是同一位,这仍有疑问。看起来,他们似乎把“基督”和“那先知”视作两个人。莱特富特认为,这个问题是指犹太人中一种普遍期待:在弥赛亚来临时,众先知要复活;盘问约翰的人其实是在问:“你是不是从死里复起的先知之一?”这种迷信观念也解释了门徒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又有人说,是古时的一个先知又活了。”(路加福音 9:19。)但在我看来,这里的希腊文冠词太强,不适合译作“一个先知”。
22.--【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这个说法进一步证实了前面对这些盘问约翰之人的看法:他们不是闲散的探问者,而是由耶路撒冷公会正式派来的代表,受托查明约翰是谁,并回报他们所发现的事。
23.--【他说:我就是那声音……】施洗约翰在这一节对自己的说明,是借用圣经。他提醒那些想知道他是谁的祭司和利未人去看以赛亚关于弥赛亚时代的预言。(以赛亚书 40:3。)他们会在那里看到,以赛亚以受感先知特有的突兀方式,仿佛亲眼看见自己所描述的景象一样,说:“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其意思就是:“我在灵里向前看到弥赛亚的时代,听见有一个人在旷野呼喊:预备主的路。”施洗约翰说:“那预言今天就在我身上应验了。我就是以赛亚在异象中看见、听见的那个人。我来为弥赛亚预备道路,就像一个人在荒漠之地走在君王前面,为主人修路一样。我来是为要使犹太民族荒凉的心,预备好迎接基督第一次降临和神的国。我不过是一个声音。我来不是行神迹。我不要门徒跟从我,只要他们跟从我的主。
我使命的目的,是作先驱、作呼喊者、作警戒同胞的声音,好叫我的主开始事工时,他们不至于全无预备。” 【旷野。】对这个词通常的理解,是指施洗约翰的事工开始于犹太的旷野。我颇怀疑这看法是否正确。整段引文无疑都是比喻性的。先知把弥赛亚的先锋比作一个在沙漠或无人居住之地,为君王预备道路的人。“道路”当然是比喻性的,道路的“修直”也是如此。没有人会以为以赛亚的意思是,施洗约翰真的要去修一条路。既然“道路”是比喻性的,那么道路经过的“地方”当然也应是比喻性的。因此,我认为“旷野”是预言性、比喻性地描写弥赛亚先锋开始其事工时,以色列属灵的荒凉。与此同时,我完全承认,约翰退隐、禁欲的生活习惯,以及他住在旷野这一事实,与经文形成了显著的呼应。“声音”这个词常被人指出,是对约翰事工总体特征的优美写照。他极其谦卑。
他所要的是被听见,用自己见证的声音唤起注意,而不是被看见,不是外在地得荣耀。
24.--【那奉差来的是法利赛人。】这一节的用意有些难以确定。有人认为,它是指前一节那段引自以赛亚的话:既然奉差来的人是法利赛人,而不是撒都该人或希律党人,他们本该看出并承认约翰使命的圣经性质。有人如本格尔认为,它是指下一节,那一节提出了关于施洗的问题:既然奉差来的人是法利赛人,他们就特别严守礼仪、条例和形式,因此他们不满足于单单援引经文,他们还追问约翰施洗的权柄。又有人认为,这一节是泛指法利赛人在约翰整个事工期间,对他显著的敌意和厌恶。我们的主在别处说:“他们不受约翰的洗,竟为自己废弃了神的旨意。”(路加福音 7:30。)那样的话,这里经文的意思就是:这些提问题的人,是带着彻底敌对的精神发问,而毫无真实学习神真理的愿望,因为他们是法利赛人。
25.--【你既不是……为什么施洗呢?】这一节显然表明,盘问约翰的人预期弥赛亚或他的先锋出现时,会施洗。正如莱特富特所说,这观念很可能来自以西结那段描述弥赛亚时代的话:“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以西结书 36章。)路德认为,这一节表明,来见约翰的人这时改变了口气。此前他们是奉承;现在开始威吓。 这一节清楚说明一件事:犹太人并不陌生于“洗”作为宗教礼仪。按莱特富特的说法,这是接纳归信者进入犹太教会的礼仪之一。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当归信者这样被接纳时,他们的儿女也会一同受洗。所以,法利赛人在这里质疑的,不是约翰施洗这件事本身,而是他施洗的权柄。
26.--【我是用水施洗,但……】这里所记施洗约翰的回答非常省略,完整意思必须从别处补足。他似乎是说:“我施洗不是凭自己的权柄,而是奉一位远高于你我之上的主所给的委任。我不过是用水施洗,而且不是为自己招聚门徒,乃是为我的主。我不结党,我不叫任何人跟从我;我告诉一切受我洗的人,要信那在我以后来的大能者。我不过是一位远比我伟大的主的仆人;他此刻若你们有眼可看,就站在你们中间。他在本性和尊荣上远超于我,我连作他最卑微的仆人都不配。他能为人的心施洗,也要成就你们模糊提到的那些关于弥赛亚的应许。至于现在,我只是用水为那些承认悔改、愿意迎接我主的人施洗。我是为别人施洗,不是为自己施洗。” 【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
】我怀疑这话是否字面上意味着:“就在你们这些听众的人群中,有一位正站着。”我更倾向于理解为:“在你们中间,在这犹太地,已经有一位比我更大的活着并居住着。”我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第29节说:“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这似乎表明前一天耶稣并不与他同在。这思想似乎与“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平行;“主忽然进入他的殿。”(玛拉基书 3:1;路加福音 17:20。)这些都指向同一真理:弥赛亚第一次来时,是安静地来,不喧嚷,不张扬,犹太民族并不知道;所以他“站在他们中间”,他们却不知道他在场。这里译作“站”的希腊词是完成时,字面可译作“已经站着”;也就是说,“已经站了一小段时间,并且仍然站着。”弥赛亚已经来了,而且现在就在这里。本格尔把它译为“已经站定”。
我所坚持的这层意思,也为帕克赫斯特所持守;他把它解释为“存在着,活着”,并引约翰福音 6:22 为平行例证。皮尔斯也持同样看法,并引使徒行传 26:22。扬森纽斯把它译为“已经在你们中间来往”,就像他曾在圣殿中坐在教师中间那样。阿瑞提乌斯译为:“他已经按肉身在场,并在犹太地行走。” 【你们不认识。】这似乎不仅是指犹太人凭外貌不认识耶稣这位弥赛亚,也是指他们对他并没有属灵的认识,不明白他作为罪人救主的职分真实为何。“你们所等的是一位征服、掌权的弥赛亚;你们不认识那位受苦的弥赛亚,就是那位来是要被剪除、为罪人钉十字架的弥赛亚。”本格尔指出,约翰在这里特别是“向那些未曾在耶稣受洗时在场的耶路撒冷居民说话,并激起他们的渴望,好叫他们切望认识他。”
27.--【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关于这句话,第15节所作的注释完全适用于这里。约翰宣告,虽然按时间说,他的主是在他之后开始事工;但按尊荣说,他的主远在他之上。高举基督、贬抑自己,似乎是约翰心中始终不离的两件事。 【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这显然是一种谚语式的表达:“那在我以后来的,远高于我,以致相比之下,我就像最卑微的仆人与主人相比一样。”在我们这个时代,说“我连替某人提鞋都不配”,也是描述低人一等的常用说法。
约翰福音 1:29-34 神的羔羊耶稣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
这一段里有一节经文,理当用大字印在每个读圣经之人的记忆里。天上的星都明亮美丽,但这星和那星的荣光原有分别。照样,圣经一切经文都是神所默示、都有益处;然而,有些经文比别的更丰富。我们面前第一节经文,正是其中格外突出的一个。世上从来没有比这里施洗约翰对基督所作的见证更丰满的见证。
首先,在这一段里,让我们留意施洗约翰给基督的那个特别名称。他称他为“神的羔羊”。这名称并不只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表示基督像羔羊一样温柔柔和。这当然是真的,但只是全部真理中极小的一部分。这里所包含的意义远比这大得多!它的意思是:基督就是那为罪而献上的伟大祭物,来借着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为过犯成就赎罪。他就是亚伯拉罕在摩利亚山对以撒所说、神必自己预备的那只真羔羊。(创世记 22:8。)他就是圣殿里每日早晚献祭所不断指向的那只真羔羊。他就是以赛亚所预言的、要“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的那一位。(以赛亚书 53:7。)他就是埃及逾越节羊羔那生动预表所指向的真羔羊。总之,他就是那位神从永恒里在圣约中定意差到世上、为罪作挽回祭的主。他是神的羔羊。
让我们谨慎,在一切关于基督的思想里,首先像施洗约翰在这里所描绘的那样思想他。让我们忠心地事奉他作我们的主;忠诚地顺服他作我们的王;认真地研究他的教训作我们的先知;殷勤地跟随他作我们的榜样;热切地仰望他作将来救赎我们身体和灵魂的主。但最重要的是,让我们珍视他作我们的祭物,把我们全部的重量都安放在他为罪而献上的赎罪之死上。愿他的血,在我们眼中随着岁月愈发宝贵。无论我们因基督的哪方面夸口,都要尤其因他的十字架夸口。这是真正基督教神学的房角石,是堡垒,是准则。若我们不能与施洗约翰同样地看见基督,并且因他是“曾被杀的羔羊”而欢喜,我们就还没有正确认识基督。
第二,在这一段里,让我们留意施洗约翰描述基督所作的那特别工作。他说:“他除去世人罪孽。”基督是救主。他来到世上,不是作征服者,不是作哲学家,也不是单单作道德教师;他来是要救罪人。他来做那人永远不能为自己做的事,做那金钱和学问永远买不到的事,做那对人真正幸福绝对必要的事:他来“除去罪”。
基督是完全的救主。他“除去罪”。他不只是笼统地宣布赦免、怜悯和饶恕;他把我们的罪担在自己身上,把它们带走了。他容许这些罪归在自己身上,并且“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挂在木头上”。(彼得前书 2:24。)凡信耶稣之人的罪,都算作仿佛从未犯过。神的羔羊已经把这些罪彻底除去了。
基督是全能的救主,也是为全人类的救主。他“除去世人罪孽”。他不是只为犹太人死,也为外邦人死;不是只为少数人受苦,乃是为全人类受苦。他在十字架上所付的代价,绰绰有余,可以偿还所有人的债;他所流的血,宝贵到足以洗净所有人的罪。他在十字架上的赎罪,对全人类都是充足的,虽然只对信的人有效。他在十字架上所担当背负的罪,是全世界的罪。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基督是永远不息、永不疲倦的救主。他“除去”罪。他天天从每一个信他的人身上除去罪,天天洁净、洗濯、涤净他子民的灵魂,天天赐下并施行新的怜悯供应。当他为圣徒死在十字架上时,他并没有停止为他们作工。他活在天上作祭司,不断把自己的祭献呈在神面前。基督不仅在护理上作工,在恩典中也仍然作工。他一直在除去罪。
这些真理真是金子般宝贵。若基督的教会里一切知道这些真理的人都能实际运用,那该多好!我们对这类经文过于熟悉,反倒是我们最大的危险之一。有福的是,那些不仅把这节经文存在记忆里,更把它当作心灵食物的人!
最后,在这一段里,让我们留意施洗约翰归于基督的那特别职分。他说到他,是“用圣灵施洗的”。这里所说的洗,不是水洗;不在乎浸,亦不在乎洒;既不专属婴孩,也不专属成人;不是任何人能够施行的洗,无论主教制、长老会、公理会、卫理公会,平信徒或牧师都不能施行。这洗是教会元首独自保留在自己手中的。它包含将恩典栽种在里面的人身上。它与重生是同一回事。它不是身体的洗,乃是心的洗。悔改的强盗得着了这洗,虽然从未经人手浸过或洒过;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却没有得着这洗,尽管他们由使徒时代的人接纳进入教会团契。
让我们在信仰里立定一个原则:施洗约翰在这里所说的洗,是得救绝对必需的洗。受洗归入有形教会固然好;但受洗归入那由真实信徒组成的教会更好。水洗是极其蒙福且有益的礼仪,忽略它是大罪;但圣灵的洗重要得多。一个人若到死,心仍未被基督施洗,就绝不能得救。
离开这一段时,让我们问自己:我们是否受了圣灵的洗?我们在神的羔羊身上是否有真实的份?可悲的是,成千上万的人把时间耗费在关于水洗的争论上,却忽略了心的洗;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只满足于头脑里知道神的羔羊,或者从未借着信去寻求他,使自己的罪真实被除去。让我们谨慎,务要自己有新心,并且信到灵魂得救。
技术性注释:
29.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30. 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31. 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
32. 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33. 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34.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
29.--【次日。】这是指施洗约翰与祭司和利未人代表谈话之后的那一天。约翰在福音书这一阶段如此仔细地标明日期,特别值得注意。【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这些话似乎证明,在前一天与祭司和利未人谈话时,耶稣并不在场;因此约翰所说“站在你们中间”,不能按字面理解。看来很可能,正如前面所说,我们的主受完旷野试探后回到了约翰这里。圣灵在他受洗后“立时”把他催到旷野去。(马可福音 1:12。)正是在那四十天结束、他回来时,施洗约翰再次看见了他。【就说:看哪!】这显然是约翰向门徒和围绕他的众人所作的公开宣告:“看那位正朝我们走来的人!他就是神的羔羊,就是我一直向你们传讲、并告诉你们要信靠的那位弥赛亚。” 【神的羔羊。
】毫无合理疑问,约翰这样称呼我们的主,是因为他是真正为罪而献的祭,是逾越节羊羔真正的实体,也是以赛亚预言中的羔羊。(以赛亚书 53:7。)若说这里只是指我们主个性上的安静与温柔,那就完全不能令人满意。他是在描述我们主作为为罪作挽回祭之伟大职分的性质。“神的羔羊”这个说法,有人认为是指“那卓越、伟大、属神、极美的羔羊”。用“属神的”来形容某物极其伟大,是众所周知的希伯来语表达。比如“神的大雷”和“出于神的大惊吓”。(出埃及记 9:28;撒母耳记上 14:15。)另一些人认为,这是指那只神从永恒里预备、在圣约中早已应许要差到世上为罪人被杀的羔羊。两种看法都包含美好的教义,但第二种似乎更可取。本格尔认为,约翰称我们的主为“神的羔羊”,特别是因逾越节近了。
(约翰福音 2:13。)他也看出“神的羔羊”和“神所要的祭”(诗篇 51:17)之间有平行;后者的意思是“神所悦纳的祭”。开姆尼修斯还认为,约翰称我们的主为“羔羊”,除了其他原因之外,也有要表明基督的国不是政治性的意思。他不是但以理书里所描绘的公绵羊或公山羊。(但以理书 8:20。) 【除去。】旁注把这个希腊词译作“担当”,两层意思都包括在内。它的意思是“借着代赎性的死把罪除去”。神的羔羊借着把世人的罪担在自己身上而“除去”这罪。他容许我们的罪归在自己身上,并像替罪羊那样把它带走,使之不再存留。这是许多表达圣经伟大真理的经文之一: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赎罪祭。他成了我们的代替;他背负了我们的罪;他为我们成了罪;我们的罪归算在他身上;他为我们成了咒诅。
这里译作“除去”的这个词,在新约中至少出现一百次。其中八十二处译作“拿”“取去”或“除去”;五处译作“担当”;四处译作“举起”;两处译作“挪去”;其余多半出现在命令句“除掉!”里。所有这些都指向本节的同一意思:即“完全的赎罪”。这里用现在时“除去”,是古今最佳注释家都指出来的,意在表明基督为罪所作满足的完全,以及他一次所献之祭持续不断的应用。他一直在除去罪。罗洛克说:“基督之祭的效力是永久的,他的血永不干涸。” 有人认为这里“除去罪”包括成圣和称义两方面;在我看来,这根本站不住脚。基督把救赎应用到信徒灵魂上时,固然会除去罪对信徒的权势;这无疑是真的。但这不是本节所讲的真理。【世人的罪。】请注意,这里用的是单数,不是“罪们”,而是“罪”。
在我看来,这个表达似乎是特意要表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担当、所背负的,不只是某些人的罪,而是亚当所有子孙一切罪所累积起来的全部重担。他背负了这一切,并作成了足以满足一切的赎罪。有人提出,“这里说基督除去的‘罪’只指人的原罪,至于人的本罪,各人必须自己补偿”;这种想法在圣经中毫无根据,与大量清楚经文相矛盾,并且完全推翻了整本福音。【世人。】几乎不必说,对这个词有两种看法。有人说,它只是表示基督除去外邦人的罪,也除去犹太人的罪,但并不指任何非选民的罪。另一些人则说,它真正的意思是基督除去全人类的罪;也就是,他作成了对所有人都充足的赎罪,因此因着他的死,人人都处在可得救的地位,尽管并非人人都实际得救。我明确偏向后一种看法。我和任何人一样强烈地持守:基督的死对除选民、即信他名的人之外,谁都无益。
但我不敢缩小、削弱像这里这样的表达。我不敢说,除选民外,在任何意义上都没有赎罪。我相信,我们有时会在陈述中比圣经更系统化。当我读到灭亡的恶人“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彼得后书 2:1),又读到“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哥林多后书 5:19),我就不敢把救赎的意图只局限于圣徒。基督是为每一个人的。我知道,常有人反对说:“如果基督除去世人的罪,而大多数人最终仍死在罪中灭亡,那么基督为许多人所作的工作就是徒然了。”我看不出这反对有力量。照此逻辑,我们也可以说,因为罪进到世界、败坏了受造界,所以创造本身就是徒然的。我们现在谈论的不是人的工作,而是永恒之道的工作;在他的作为里,我们必须满足于看见许多自己不能完全明白的事。
尽管许多人灭亡,我毫不怀疑,末日将显明,基督为他们所作的没有一样是徒然的。我安息于这样的理解:在某种难以言喻、无法测透的方式中,全世界的罪都由基督担当并得了赎罪。“他除去,或说为世上所有男女的罪作了赎罪。” 我从圣经毫不怀疑,到了最后,“世上”居民中的绝大多数将被发现并未从基督得着任何益处,乃是死在自己的罪中。我坚决反对普救论,把它视为危险的异端,且完全违背圣经。但灭亡的人之所以灭亡,并不是因为基督没有为他们作什么。他担当了他们的罪,他背负了他们的过犯,他预备了代价;只是他们不肯提出自己对这代价有份的请求。他把监牢的门向所有人打开,但大多数人不肯出来得自由。在父神拣选的工作和圣灵使人归正的工作上,我在圣经中清楚看见有限性;但在基督赎罪的工作上,我看不见有限性。
赎罪是为全世界作成的,虽然其应用和享受只临到信的人。基督的代求是他子民特殊的特权;但基督的赎罪,是向全人类自由、诚实地提出的恩惠。说这些话时,我完全知道“世界”有时是在受限意义上使用,必须作某种限制解释。比如说“世界却不认识他”(约翰福音 1:10)时,并不是说世界上连一个认识他的人都没有。但在我们面前这节经文里,我看不出有任何限制的必要。我看见全人类罪责的总和被归纳在一个单数词里:“世人的罪”;我也被告知,基督“除去”这罪。我相信其真正意思是:神的羔羊已经作成了对全人类都充足的赎罪,虽然毫无疑问,只对信的人有效。
奥古斯丁说:“那借以造了世界之羔羊的血,当与世界放在天平上称量时,该是何等有分量!”加尔文在本节注释中说:“约翰用单数‘罪’指各样的不义;仿佛他说,使人与神隔绝的一切不义,都被基督除去了。当他说‘世人的罪’时,他把这恩惠无差别地扩展到整个人类,使犹太人不至于以为基督只是奉差给他们。由此我们推论,全世界都陷在同样的定罪之下;既然所有人,无一例外,都在神面前犯了不义,他们就都需要与神和好。施洗约翰一般性地说‘世人的罪’,是要使我们深切认识自己的悲惨,并劝勉我们寻求医治。
现在我们的本分,就是拥抱那向众人提出的益处,好叫我们每个人都深信,只要凭信心来到基督面前,就没有什么能拦阻他在基督里得着和好。” 布伦修斯说:“虽然世上并非所有人都领受基督受难之益处,因为并非所有人都信基督,但这益处却是如此向全世界提出:无论受割礼的或未受割礼的,君王或农夫,尊贵或卑微,富足或贫穷,病的或健壮的,老的或少的,只要凭信心领受基督,就在神面前称义,并得着永远的救恩。”慕斯库勒斯说:“约翰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某一个特定之人的罪,是羔羊来除去的;乃是在‘世界’这个词之下,包括了从世界起头到末了整个人类。”梅兰希顿说:“他除去这罪,就是除去整个人类共同的定罪。”开姆尼修斯说:“约翰断言,基督的恩益不只属于犹太人,也属于全世界;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被排除在外,只要他愿意凭信心领受。” 施洗约翰在这一节所表现出的深厚属灵知识,不可忽略。
像我们面前这样的句子,在五旬节以前,没有别的门徒曾从口中说出。别人能说我们的主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是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是以色列的王,是那当来的、可称颂者之子;但似乎没有人像约翰这样清楚看见:基督就是为罪所献的祭,就是那将要被杀的羔羊。若十九世纪的基督教会中,一切传道人都像施洗约翰在这里所表现的那样认识基督的赎罪,那该多好!约翰在基督死于十字架之前,就已经看见他代替性赎罪的祭了;今天许多所谓基督徒,甚至到了现在,仍看不见基督代替性赎罪的祭!
30.--【这就是我曾说的那位。】这些话显然是在我们主面前说的,特别是要把众人的目光指向他。“你们面前这位,就是我在服事中一再提到的那位将来者;他远比我伟大。你们现在看见他就在你们面前。” 【有一位……因他本来在我以前。】约翰在一句话中把我们主的人性与神性并提:“我对你们所说的这一位是个人;但同时,他又是在我以前的那一位,因为他从永恒里就存在。”
31.--【我先前不认识他。】意思是:“我从前并不认识他。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私下串通或安排。直到他来受洗那一天,我甚至连凭外貌也不认识他。”这句话所引出的难题,将在第33节详加讨论。 【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在这里宣告,他整个事工的伟大目的,就是使他刚刚指出的这位奇妙人物显明并被犹太人认识。他来不是建立自己的派别,也不是奉自己的名施洗。他传道和施洗的全部目的,如今已摆在听众面前:就是要把他们眼前所看见的这位大能者、神的羔羊,显明给以色列人。
32.--【约翰又作见证。】这些话似乎表示,约翰公开而庄严地见证:我们的主已被父神以可见的方式承认为弥赛亚。若他的听众还要更多证据,证明他所指给他们看的这位确实是基督,那么他就要告诉他们自己亲眼看见了什么。他要见证自己看见了可见的凭据,证明这位真是弥赛亚。【我曾看见。】意思是:“在我们主受洗的时候,我看见了这属天的异象。”除了约翰本人,是否还有别人看见这异象、并听见父神随之发出的声音,大可存疑。即便别人也看见听见了,他们也未必明白自己所见所闻的意义。【圣灵降下……】意思是,约翰看见有某种东西从天而降,样子像鸽子向下飞;他所看见的就是圣灵,以可见的方式恩慈地显现自己。【住在他的身上。】意思是,这个属天异象在基督受洗时停留在他身上;它像鸽子落下停在那里,并没有离开他。
我不能说服自己相信,这一节“仿佛鸽子”的意思,是在我们主受洗时,约翰真的看见了一只实际的鸽子。四位福音书作者都说是“仿佛鸽子”显现;路加更明确说是“有形状”。约翰确实看见了某种可见之物,这很明显;而且那降在我们主身上的样式,也确实像鸽子向下飞,这也很明显。但我看不出圣灵取了实际鸽子的形体。有人如奥古斯丁认为,在此刻特别采用鸽子的样式,是为了呼应挪亚洪水的图像。他说:“当年鸽子带来洪水消退的消息,如今也带来神忿怒借着福音传扬而消退的消息。” 我们必须谨防,一刻也不要以为圣灵降下的异象意味着我们的主直到那时才初次领受圣灵的恩典,或此前所得不是同样程度。毫无疑问,从道成肉身那一刻起,圣灵就“无限量”地住在耶稣里面。
这异象的目的,是向教会表明:当基督的事工开始时,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同时向世人作了更丰满的启示。与此同时,这也是给施洗约翰的正式见证:弥赛亚就在他面前;这就是神用圣灵膏抹并差到世上的救主;基督事工的时间已经开始;那位有圣灵可赐给人的就在他面前;并且他公开工作的开始,是由父和圣灵同在所见证的,简言之,就是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在同一时刻一同显现。约翰作为利未人,当然熟悉犹太大祭司和君王怎样隆重被立入职分的全部礼仪。因此,为了让他完全确信,我们的主从天领受了可见的印证,在他先锋眼前公开被承认为弥赛亚、受膏的祭司、君王和先知。慕斯库勒斯论这一节说:“圣灵降下,不是为着基督的缘故;因为他从未与圣灵或父分离;乃是为着我们的缘故,好叫那来救赎世界的,借着约翰的宣告得以显明。”
33.--【我先前不认识他。】这里和第31节所译“认识”的希腊词,字面上都是“我原不认识他”。这句话有个难题,需要解释。马太告诉我们,当我们的主来受约翰的洗时,约翰对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马太福音 3:14。)这话显然表明,他当时就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是谁。然而这里我们又看见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他。”这表面的不一致怎么调和?有人如金口约翰认为,“约翰说的是从前,不是接近他受洗那时。”有人如奥古斯丁认为,意思是:“直到那日以前,我还不知道耶稣要用圣灵施洗;虽然我早就个人认识他,也承认他是神的基督。但当他来受洗时,我又被启示,他要把圣灵这伟大恩赐赐给人。”有人如布伦修斯和伯撒认为,意思是:“直到耶稣来受洗那日以前,我甚至不凭外貌认识他。
我知道他是童贞女马利亚所生,但因我自己在旷野长大(路加福音 1:80),并未与他有私人往来。我只从差我施洗的那位那里得知:弥赛亚何时来受洗,我就要借着圣灵降下的记号认出他来。当他真的来了,我就从神那里得了隐秘启示,知道弥赛亚站在我面前;在这种感动之下,我承认自己不配给他施洗。后来当我终于给他施洗时,我又看见所应许圣灵降下的记号,于是我的信心得着完全证实。”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撒母耳领受关于扫罗的隐秘启示,可作为类似例证。(撒母耳记上 9:15。) 有人如普尔认为,意思是:“我并不是完全清楚地认识他,虽然我第一次见他来受洗时,就已有一个印象,觉得他远比我大;在这个印象驱使下,我才推辞不给他施洗。到他受洗之后,我才清楚知道他是谁。” 最后一种解释也许最简单,也最可能。
约翰曾有一段时间完全不凭外貌认识我们的主;后来又是模糊地认识他;至于对他位格、本性、职分与工作的完全认识,则直到圣灵在他受洗时降下才达到,这些点看来都是清楚的。他说“我当受你的洗”之时,似乎就是那种不完全认识的时刻;那时耶稣是弥赛亚这事实开始向他发光,使他喊出:“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 金口约翰指出,这表达证明“那些人所说属于基督幼年时期的神迹是假的,是后来人捏造出来的。因为若他从年幼时就开始行神迹,约翰就不会不认识他,群众也不需要有人把他介绍出来。” 【那差我来……对我说。】这句话表明,施洗约翰在他的工作上曾从神那里领受许多特别启示,而这些并未一一记录给我们。他似乎像旧约先知一样蒙教导、受指示。【用圣灵施洗的。】施洗约翰在这里对我们主所作的这个显著描述,曾被赋予三种截然不同的解释。
有人认为,意思是:“这就是那位将要设立基督教洗礼的人;圣灵的恩赐将与之相连。他的洗礼也像我的一样,是水洗;但它不只是水洗,乃是伴随着圣灵使人重生的恩典。”有人认为,意思是:“这就是那位将在五旬节用圣灵施洗、把神迹性的恩赐赐给教会的人。”还有人认为,意思是:“这就是那位要给人心施洗的人;这是你或任何人间执事都不能做的。他有赐属灵生命的特权。他把圣灵赐给一切信他的人。”我明确认为,第三种看法才是正确的。它是唯一与这里所说之人的威严、说话者的身份、以及当时场景的庄严相称的解释。若说:“这是那位要设立基督教洗礼的主”,那对这表达的解释就太软弱无力了。若说:“这是那位要在五旬节赐下神迹恩赐的主”,稍好一点,却把我们主的职分局限在一代人之内。
但若说:“这是那位在教会每一个时代,都要借着圣灵给自己子民的心施洗,并借此不断补足他奥秘身体之列队的主”,这才恰恰适合此时此景,也以配得他的方式描写了我们主在世上的工作。慕斯库勒斯在这一节说:“用圣灵施洗是什么意思?就是使选民的心重生,并将他们分别为圣,进入神众子的交通。”他又说:“唯独基督用圣灵施洗;这能力因其属神,他保留在自己手中,从不传给任何执事。” 我所持的观点,在布策尔对本处的注释中得到了有力陈述。他说:“借着水洗,我们进入神外在的教会;借着圣灵的洗,我们进入内在的教会。”说这话的人,曾在爱德华六世时期任剑桥大学钦定神学教授,并且是克兰默和其他英国改革家私人的朋友与顾问;他的意见很值得重视。
至少,这证明:圣灵内在的洗,即唯独基督赐给每个信徒的洗,并且这洗与归正或重生是同一回事,并不是什么现代而可轻蔑的观念,虽然有人乐于如此看待。许多人所持的看法认为,约翰的洗在一切意义上都不等同于基督徒的洗;莱特富特在《四福音和谐》中有力地说明了这种观点站不住脚。若它不是基督徒的洗,就很难证明某些门徒曾真正受过基督徒的洗。没有丝毫证据表明安得烈、彼得和腓力曾受耶稣施洗。约翰对圣灵及其工作的熟悉,特别值得注意。像许多人那样说,直到五旬节圣灵才被人知道,这是无法证明的。自古以来,在世界每一个时代,圣灵都一直住在信徒心里。自基督来到世上以来,圣灵丰盛浇灌,无疑是这时代的显著标记;但圣灵从来都在神的选民里面,没有圣灵,从来没有一个灵魂得救。
34.--【我看见了,就证明……】意思是:“我看得清楚,自那时起,我就明确而毫不犹豫地作证说,你们现在看见站在面前的这位,就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自他受洗那日起,我已完全确信这就是弥赛亚。”约翰在这里宣告自己对我们主神性和永恒所生的坚定信念。他确信我们的主不只是马利亚的儿子,也是神的儿子。
约翰福音 1:35-42 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耶稣转过身来,看见他们跟着,就问他们说:“你们要什么?”他们说:“拉比,在哪里住?”(拉比翻出来就是夫子。)耶稣说:“你们来看。”他们就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那时约有申初。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
这些经文对于每一个真实基督徒,理当总是特别有意思的。它们描述了基督教会最初的起头。今天这教会何等广大,但曾有一个时候,它只有两个软弱的成员。眼前这段经文,描述的正是这两个成员的蒙召。
第一,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不断为基督作见证,会带来何等大的益处。施洗约翰第一次喊着说:“看哪,神的羔羊!”似乎并没有立刻产生什么结果。我们没有读到有人听见、询问、相信。但第二天当他重复同样的话时,我们就读到他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他们所跟从的那一位,以极其恩慈的方式接待了他们。“他们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这真是他们一生中极其重要、极其蒙福的一天!从那日起,他们就成了这位新发现的弥赛亚坚定稳固的门徒。他们背起十字架,在他的试探中与他同在,随他往各处去。他们中至少有一个,若不是两个,都成了蒙拣选的使徒,并成为基督教圣殿中的巧工建造者。而这一切,都归功于施洗约翰的见证:“看哪,神的羔羊。”
那个见证是一粒小种子,但结出了大果子。这个简单故事,是基督教会历世历代灵魂得益处的方式之样本。正是借着像这里这样的见证,而不是借着别的方式,男人女人才被归正、被拯救。感动人心、使罪人归向神的,乃是高举基督,而不是高举教会;是基督,而不是圣礼;是基督,而不是职分。对世界而言,这样的见证也许显得软弱愚拙;然而,它就像羊角的号声,使耶利哥城墙倒塌一样,有能力攻破坚固营垒。被钉十字架之神羔羊的故事,在每个时代都证明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各地为基督事业做得最多的人,都像施洗约翰一样。他们并不喊“看我”,或“看教会”,或“看礼仪”,而是喊“看羔羊”。若灵魂要得救,人必须被直接指向基督。
然而,有一件事绝不可忘记:如果我们想看见益处产生,就必须忍耐恒久地传讲和教导真理。必须一再把基督陈明为“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必须反复讲说恩典的故事,一行一行,一令一令。滴水穿石,靠的是不断滴下。那应许“神的话决不徒然返回”,永不会落空。(以赛亚书 55:11。)但圣经从未说,神的话一被传讲,第一次就一定立刻见效。使安得烈和同伴跟从耶稣的,不是施洗约翰第一次宣告,而是第二次。
第二,在这些经文里,我们看见一个信徒若向别人谈论基督,能给别人带来多大的益处。安得烈一成为门徒,立刻就把他所发现的告诉自己的哥哥西门。像一个突然听见好消息的人一样,他急忙把这消息告诉自己最亲近最心爱的人。他对哥哥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并且“领他去见耶稣”。谁能说,如果安得烈像如今许多基督徒一样,是个沉默、拘谨、不爱开口的人,会发生什么事呢?谁能说,他哥哥会不会就在加利利海边以渔夫身份生老病死呢?但西门有福了,安得烈并不是这种人。他心里太满,所以不能不说。靠着神的恩典,伟大的使徒彼得灵里第一次得光,起头正是由于安得烈直率的见证。
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非常醒目,也非常有教益。基督教会最初的三位成员中,至少有一位,是借着一位亲属私下而安静的一句话被带到耶稣面前的。他似乎没有听过公开讲道,也没有看见什么大神迹;他不是被雄辩有力的推理说服的。他只是听见自己兄弟告诉他,自己已经找到了一位救主,这工作就立刻在他灵里开始了。一个热心弟兄简单的见证,就是把彼得从世界里拉出来、联于基督那条链子的第一环。那伟大的工程使彼得成为教会柱石,其第一击正是安得烈那句“我们遇见基督了”。
若基督的教会中一切信徒都更像安得烈,那该多好!若一切已经自己归正的男女,都肯与朋友亲人谈论属灵之事,把自己所遇见的告诉他们,那对灵魂该多好!那将带来何等大的益处!会有多少如今活着并死在不信中的人,被引到耶稣面前!为神恩典之福音作见证的工作,不该只留给牧师。凡领受了怜悯的人,都当找着舌头,述说神为自己灵魂所做的事。凡从魔鬼权势下被释放的人,都当“回家去,到你的亲属那里,将主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样怜悯你,都告诉他们”。(马可福音 5:19。)按着人的常情看,成千上万的人会听朋友一句话,却不会听一篇讲道。每一个信徒都应当是家庭宣教士,向自己的家人、儿女、仆人、邻舍和朋友作宣教士。若我们对别人连一点关于耶稣的话都说不出来,我们很可以怀疑,自己是否真有使人得救的认识。
让我们谨慎,务要自己是在那些真正跟从基督、并与他同住的人中。单单在讲台上听人传他,单单在书本中读到对他的描写,还不够;我们必须真实地跟从他,在他面前倾心吐意,与他保持个人交通。到那时,而且只有到那时,我们才会感到自己非向别人说起他不可。一个只靠耳朵听闻基督的人,永远不能为基督事业在世上的拓展做出太多。
技术性注释:
35. 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
36. 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
37. 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
38. 耶稣转过身来,看见他们跟着,就说:“你们要什么?”他们说:“拉比,在哪里住?”(拉比翻出来就是夫子。)
39. 耶稣说:“你们来看。”他们就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那时约有申初。
40. 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41. 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
42. 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拿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石头。)
35.--【再次日。】请再次注意圣约翰在我们主这段历史时期对日期的仔细记载。若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圣约翰就是这一天跟从耶稣并成了他门徒的两人之一,那么我们就很容易明白,这一天对他来说为何如此难忘。 【约翰站在那里。】这句话似乎暗示,在伯大巴喇附近有一个特定地点,是施洗约翰惯常站着讲道,并接待那些来受洗之人的地方。就在他“站”在这里时,接下来的事件发生了。
36.--【见耶稣行走。】这大概是说,他看见耶稣在那些被吸引到伯大巴喇的人群中行走,独自一人,没有跟从者,也还没有被任何人认出来是弥赛亚。 施迪尔说:“约翰看见耶稣在静默默想中行走,等候他的时辰和他父的命令;他已经为面对世界及其罪全然预备妥当;他装备齐全,要为真理作见证,穿上那在第一次重大属灵争战中已经受试验并得证实的军装,也预备好宣讲父所赐给他的新话语。” 【他说:看哪……】这似乎是第二次公开宣告我们主的职分与品格,是对前一天所说之话的部分重复;然而正如结果所显明的,这次宣告更有效。同样的真理,第一次讲不发生作用,第二次讲却可能结出果子。
37.--【听见……就跟从了。】这一节所描述的三个步骤非常值得注意:施洗约翰“说”,门徒“听”;听了之后,他们就“跟从耶稣”。这就是神拯救无数灵魂方式的精练总结。 罗洛克论这一节说:“从这个例子我们学到,传讲基督是何等有能力。是的,关于基督和十字架的一两句话,改变人的心是何等有能力!你若愿意,尽可讲君王和将军的伟大事迹,讲他们的勇武和荣耀;这些事会使人高兴一时,却不能使他们归正。但你若传讲那位被钉十字架者,传讲这个表面看来羞辱又愚拙的题目,那么对那些灭亡的人看来是愚拙的十字架之道,对相信的人却要显为神的能力和神的智慧。”
38.--【你们要什么?】我们毫不怀疑,我们的主完全知道这两个门徒的心和动机。因此,他问这话,一部分是为了鼓励他们,一部分是为了激发他们自我省察。“你们要什么?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吗?有真理可教导你们吗?有重担我可以除去吗?若有,就说出来,不要害怕。”“你们要什么?你们确定是带着正确动机跟从我吗?你们确定不是把我当作属世的统治者吗?你们确定不是像别的犹太人那样,在追求今世的财富、尊荣和伟大吗?你们要试验自己,确定你们所寻求的是正确的对象。” 【翻出来就是。】这类表达表明,约翰写作的对象更偏向外邦读者,而不是犹太人。一个犹太人不会需要这样的插入说明。同样的观察也适用于第41节。 【你住在哪里?】这个问题似乎表明,他们渴望谈话和私下交通。“我们很想更多认识你。施洗约翰的宣告把我们吸引到你这里来。我们愿意离开人群,与你私下安静地相处,到你住的地方,更私密、更平静地问你那些压在我们心上的事。”许多人把这段经文应用到我们主属灵地住在“痛悔的心”中等等(以赛亚书 57:15),这样当然能引出美好的教义和实践神学;但那并不是本段经文的本意。
39.--【你们来看。】我们主在公开显为弥赛亚之后所说的这最初几句话,所表现出来的大大平易近人与降卑,绝不可忽略。我们在他被公开宣告为“神的羔羊”之后所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来看”。这是一个可喜的预表:从那时直到如今,他一直在对世人这样说:“来看看我是谁,我是怎样的一位。来认识我。”朔特根和莱特富特都指出,“你们来看”这表达在拉比著作中很常见,对犹太人来说必定十分熟悉。 【他住在哪里。】我们只能推想,我们的主当时住的地方,是伯大巴喇附近某个临时住所。即使最好,也不过是间简陋住处;甚至不排除只是一个山洞。他常常“没有枕头的地方”。如果那两个门徒心里还残存着一点犹太人对于弥赛亚要以王者尊荣与荣耀显现的旧观念,那么我们主的住处足以大大除去他们这种想法。 【那一天便与他同住……约有申初。】犹太人的一天从傍晚六点开始,所以第十时辰就是下午四点。因时间已晚,门徒们无法在当天结束与耶稣的谈话,因此就在同一住处与他过夜。许多注释家,从奥古斯丁以来,都自然地指出:那一晚对这两个门徒来说,一定是蒙福的一晚;若那段谈话能留给我们就太好了!然而,若知道那谈话对我们有益,圣灵当然已经将它记录下来。圣经没有缺失。
40.--【那两个人中,一个是安得烈。】安得烈先于彼得这一点不可忽略。罗马教会夸耀彼得在使徒中有首位,但彼得无论在归正还是在认识基督上,都不如他的弟兄早。另一个门徒是谁,圣经没有告诉我们。很有可能,正如金口约翰和特腓拉克所猜测的,就是圣约翰自己。在本福音另外七处,他谦卑地隐去了自己的名字。(约翰福音 13:23;19:26、35;20:2;21:7、20、24。)所以,这里他也隐去自己名字,是非常可能的。慕斯库勒斯等人猜测,另一个门徒热心和真诚不如安得烈,因此没有被提名;在我看来,这不太可能。
41.--【他先。】这句话或者是说,安得烈是那两个门徒中第一个把兄弟带到耶稣面前的人;或者是说,泛泛而言,他是门徒中第一个在找到弥赛亚之后向别人提起这消息的人;或者是说,他先告诉自己兄弟彼得,而不是彼得先告诉他基督的事。 【我们遇见了。】这个说法包含出乎意料且喜乐的发现。安得烈与耶稣那一晚的谈话,使他确信这位真是基督。 【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几乎无需说明,这两个名字都表示“受膏者”。前者是希伯来语,后者是希腊语。旧约中的君王、先知和祭司都受膏;我们的主既是教会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因此称为“受膏者”,并非因为他实际被油膏了,而是因为他“被圣灵膏”。(使徒行传 10:38。) 安得烈宗教知识的广度不可忽略。虽然他地位贫寒卑微,却似乎像所有犹太人一样,知道旧约先知关于弥赛亚所说的预言,并且准备好听见有人以弥赛亚的身份出现。这是福音书中许多表达之一,表明犹太人中的下层百姓,对旧约圣经字面内容的熟悉,远胜于我们今日穷人对新约、甚至对圣经任何部分的熟悉程度。 加尔文论安得烈的行为说:“若我们自己已经得着充足光照,却不努力使别人也有份于同样的恩典,我们的懒惰真是有祸了。”
42.--【耶稣看着他说:你是西门。】我们的主在这里彰显了他对一切人、名字和事物的完全知识。他不需要别人告诉他某人是谁、是什么样的人。犹太人认为,这种知识是弥赛亚来时特有的属性之一;他应当是“灵明”的一位。(以赛亚书 11:3。)我们只需知道,这本是神独有的属性;唯独他知道人的心。我们主对众人内心完全的知识,是他神性的众多证据之一。同样的知识,在本章第47节他对拿但业所说的话中,以及他与撒马利亚妇人的谈话中(约翰福音 4:18 等)再次出现。两处所产生的效果都很值得注意。【矶法。】这是亚兰语,相当于希腊语 Petros,我们译作彼得。二者都表示石头,是磐石的一块。“Petra”是磐石,“Petros”是磐石的一块。彼得是后者,不是前者。【石头。
】正如莱特富特指出,这里的旁注比译者放在正文本里的译法要好得多。若译作“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我们主的意思就会清楚得多。新约时代似乎常有双名的习惯。使徒彼得在哥林多教会里似乎只以“矶法”著称。新约其他五处出现“矶法”这个名字的地方,有四处在哥林多书信里,而那卷书信里根本不用“彼得”这个名字。尼法尼乌斯列举了三位教皇,他们竟如此严重地误解“矶法”一词的来源,以为它来自一个表示“头”的希腊词,因而表明彼得在教会中的元首地位!如此明显的错误,不过是成千上万证据之一,说明教皇与别人一样并非无误。卡洛维乌斯甚至把同样的指控加在红衣主教贝拉敏这样的重要人物身上。若问我们的主为什么给西门这个新名字,最好的答案似乎是:这名字特别指向恩典将在西门心里所成就的改变。
西门天然急躁、摇摆、不稳,但最终要成为基督教会中一块坚固稳定的石头,并且借着忍受殉道,见证他对基督坚定不移的忠诚。金口约翰认为,我们主改变西门的名字,“是为表明,赐旧约的是他,称亚伯兰为亚伯拉罕、撒莱为撒拉、雅各为以色列的也是他。”莱特富特在论这些经文时,指出罗马天主教作者试图据此建立彼得是教会根基之磐石的错误,接着作了一个颇有意思的观察:“如果他们如此顽固地坚持这一点,那么我们不妨把我们的主看作是在说预言,预言教会中将兴起一个重大错误:竟以彼得为磐石;而基督教会所经历的,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忧伤、更具毁灭性。” 离开这一段时,请注意:像这里所描述的这些卑微、无学问的人,被拣选作最初的使徒和福音传道人,这本身就是基督教真实性的有力证据。
一个宗教若是借着这样软弱的器皿,在面对伟人和学者的逼迫与反对下仍被传播开来,那它必定是出于神的。这样的结果,凭这样的人为工具,绝不可能按自然原则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