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 137:1 “我们曾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一追想锡安就哭了。”
本诗的作者不确定;其写作缘由无疑是巴比伦被掳之事;看来它要么写于被掳期间,要么写于他们刚从其中得释放之后。
本诗先写犹太人在被掳中的悲哀哀诉,见诗篇 137:1-3;又写他们仇敌的讥诮,以及他们仍坚定不忘耶路撒冷,见诗篇 137:4-6;最后宣告对以东和巴比伦的咒诅性审判,见诗篇 137:7-9。
“巴比伦的河边”: 或者,1. 指巴比伦城的河,那就是幼发拉底河;这里因其浩大称为“众河”,也是常见的以复数代单数的修辞,好像底格里斯河在那鸿书 2:6、约旦河在诗篇 74:15 也是如此。或者,2. 指巴比伦境内,那里有许多河流,如幼发拉底河,而它本身也分为若干支流和小河;还有底格里斯河等。他们在那里,或者是奉主人之命去修造或修理河边工程;或者是趁着机会,自己选择退到那里,远离仇敌的喧嚷和监视,好在主面前倾吐自己受压的心灵。
“我们坐下”:这是哀哭之人通常的姿态,见以斯拉记 9:4,约伯记 2:13,以赛亚书 47:1、5。
“当我们追想锡安”: 或者,1. 想到我们从前在锡安所享有的福乐,这就越发加重了他们现今的痛苦,见耶利米哀歌 1:7。或者,2. 想到锡安现今的荒凉与污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