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35:4 你们给利未人的城邑郊野,要从城墙往外量一千肘,四围都是这样。 异议。
下一节却是
两千肘。
这二者如何相合?
答。
1. 七十士译本的译者在这里和
民数记35:5
都读作两千肘,因此有人认为这是希伯来文本中的错误;但这事既不关乎信仰,也不关乎善良风俗,因此并不损害圣经的权威。
答。
2. 这一千肘可以是从城向外的长度,而两千肘可以是城两边的宽度,这样二者就很一致;因为若有一条线从城向东延伸一千肘,另一条向西,一条向北,一条向南,那么在离城一千肘之处,从东到西所画的一条线,必然包含两千肘;从北到南的那条线也必然如此,因此城的每一边都必有两千肘。
答。
3. 本节和下一节所说的不是同一件事:本节说的是从哪里开始量郊野,下一节说的是量到哪里为止;这些话很可以这样读:
“郊野”
要算作(这里不过是省略了系动词,这是极常见的;意思是,要被视为或算作)
“从城墙起”,
并且从(这个介词由前文补出或领会,是很常见的)
“城外”,
或者说,从
“城的外部地带”
起(这是一个一般而不确定的表达,随后用下面的话来限定和解释),就是从
“四围一千肘”
起;这里提到这一千肘,不是指被量的对象,因为到此还没有说到“量”,而是指量线开始的界限或范围。然后接着就是
民数记35:5,
“你们要从城外量起”
(不是如前面
民数记35:4
所说“从城墙起”,而是“从城外”,即从城墙四围外面那一千肘的外部地带起)
“向东量两千肘”
等等。这样实际上从城墙起共有三千肘,其中一千肘大概是作外屋、牲畜棚、园子、葡萄园、橄榄园等用,另外两千肘作牧场;因此那两千肘被称为
“郊野的田地”,
见
利未记25:34,以区别于郊野本身;郊野本身是指从城墙起头一千肘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