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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记 第 13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Nehemiah 13:1

尼希米记 13:1 当日,人们在百姓面前诵读摩西律法书,书上写着:亚扪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会。 因诵读律法,就把以色列人与混杂的群众分别出来,见尼希米记 13:1-3。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后,使库房得洁净,见尼希米记 13:4-9;他恢复并整顿神殿中祭司和利未人的职分,见尼希米记 13:10-14;又因看见亵渎安息日,便与犹大的贵胄争辩,见尼希米记 13:15-18;他关闭城门,并派人看守,见尼希米记 13:19-22;又惩办娶外邦女子的事,见尼希米记 13:23-28;末了是尼希米的祷告,见尼希米记 13:29-31

“当日”并不是指刚刚为城墙、城门和城行奉献之后,而是指某一个日子;这句话在圣经中常常这样使用,并不一定与前面刚提到的时间或事情相连。这里是指尼希米从波斯王宫再次回到耶路撒冷的时候;他曾离开那里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有一些错误和弊端潜入进来,如今他努力加以除去。

“在百姓面前”一方面是因为查考并明白神的律法及他们自己的本分,不仅是祭司的责任,也是百姓的责任;另一方面,是要使百姓听见这是伟大神明确切的心意和旨意,就更甘心去履行接下来这些本分,其中有些本分并不容易,并且需要舍己。

“不可入神的会”意思是:不可被接纳进入以色列的国体,也不可与任何以色列人结成婚姻关系;这一点可由尼希米记 13:3 看出,因为那里的做法正是对这条律法的明白解释。至于这一点和下一节,参见申命记 23:3、23:4的注释。

Nehemiah 13:2

尼希米记 13:2 因为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来迎接以色列人,反倒雇了巴兰来咒诅他们;然而我们的神却使那咒诅变为祝福。 本节普尔没有注释。

Nehemiah 13:3

尼希米记 13:3 他们听见这律法,就使一切闲杂人从以色列中分别出来。 意思是:把那些与他们结成联盟的外邦人都分别出来。参见尼希米记 9:2以斯拉记 10:3

Nehemiah 13:4

尼希米记 13:4 先是祭司以利亚实,管理我们神殿中的库房,与多比雅结亲。 “祭司以利亚实”是指大祭司,就是尼希米记 3:1 所说的那位;也可能是另一个同名的祭司,因为在那一时期前后有好几个叫以利亚实的人,见以斯拉记 10:6、24、27、36。不过把本节与尼希米记 13:28 以及 12:10、11 对照来看,前一种看法似乎更可能。

“管理库房”就是管理那些库房。下一节和尼希米记 13:9 都显示这是复数;从事情本身的性质也可看出,大祭司对神的殿以及所属的一切库房都握有最高权柄。这里单数代替复数。

“与多比雅结亲”是指与那个亚扪人多比雅结亲;他是神百姓强暴的仇敌。因此,这事被记为以利亚实的一大污点,也成了他后来在尼希米记 13:5 所记过失的原因。

Nehemiah 13:5

尼希米记 13:5 便为他预备一间大屋子,从前素祭、乳香、器皿,以及照命令当给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归祭司举祭的物,都放在那里。 “为他预备一间大屋子”就是把原先放在里面的东西挪出去,又把几间小屋并成一间大的,并为多比雅来到耶路撒冷时使用而加以布置。他似乎是把多比雅安置在那里居住,好使自己可以更自由、更秘密地与他来往,因为那地方是百姓不能进去的。

Nehemiah 13:6

尼希米记 13:6 那时我不在耶路撒冷;因为巴比伦王亚达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里,过了些日子,我又向王告假。 “那时我不在耶路撒冷”是说,以利亚实趁我不在的时候行了这些事,以为我不会再回来。

“我回到王那里”就是从耶路撒冷回到王那里;我曾一次又一次在那里。

“过了些日子”希伯来文是“在日子的末了”,也可译作“过了一年”,因为这个词常有这样的意思。

Nehemiah 13:7

尼希米记 13:7 我来到耶路撒冷,就知道以利亚实为多比雅在神殿院内预备屋子的那件恶事。 本节普尔没有注释。

Nehemiah 13:8

尼希米记 13:8 我甚恼怒,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从屋里都抛出去。 “我甚恼怒”因为这样神圣的地方,竟被一个在多方面都不该进入那里的人玷污了;他不是祭司,是外人,是亚扪人,且是那族中极恶的人之一。更有甚者,这一切竟是经由大祭司准许并下令做成的;按他的职分,本该惩治并纠正别人的这类事。

Nehemiah 13:9

尼希米记 13:9 我就吩咐人洁净这些屋子,遂将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进去。 “洁净这些屋子”是用当时在这种情形下惯常使用的方法和礼仪行的。参见民数记 19:9

Nehemiah 13:10

尼希米记 13:10 我见利未人所当得的分无人供给他们,甚至供职的利未人与歌唱的都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 “利未人所当得的分无人供给他们”这可能有两种原因:

1. 出于这个败坏的大祭司以利亚实;他把他们应得的分像那些圣屋一样挪作己用,或用来款待多比雅和他其余尊贵的盟友。

2. 出于百姓;他们或因贪心,把这些留给自己,违背了他们自己郑重的协议和圣约,见尼希米记 10:37;或是因看见以利亚实对圣物那样可憎而明显的滥用,就像别人遇到类似情形时一样,厌恶神的供物和事奉,见撒母耳记上 2:17,因此忽略了带来十分之一等物,因为他们知道这些东西会被滥用于恶事。

“都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就是回到乡间自己的产业那里,因为为了生计不得不这样做。

Nehemiah 13:11

尼希米记 13:11 我就斥责官长说:为何离弃神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们照旧供职。 我严厉责备那些受托管理这些事务的祭司,因为他们忽略本分,又违背了他们近来所立的郑重应许。

“为何离弃神的殿呢?”意思是:你们不仅扣留人所当得的分,伤害了人,也导致神的殿和其中的事奉被荒废。

“我便招聚利未人”是把他们从各自分散居住的乡间产业中召回耶路撒冷。

“使他们照旧供职”就是恢复他们履行职分。

Nehemiah 13:12

尼希米记 13:12 那时,犹大众人就把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库房。 这部分是出于他们对尼希米和他命令的尊重;另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看见这些东西会被用于正当用途,不会像从前那样被滥用。

Nehemiah 13:13

尼希米记 13:13 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利未人毗大雅管理库房;副手是撒刻的儿子、玛他尼的孙子哈难,因为他们都算是忠信的,他们的职分是分给弟兄。 “文士撒督”是指负责教会事务的文士,他要记载收支账目。

“他们都算是忠信的”是依据公认的名声,以及认识他们之人的一致见证。尼希米如今更殷勤地寻出这样的人,因为他近来已经亲身经历了先前那些受托者的不忠。

“分给弟兄”就是按照他们各家各族的分别,照律法所规定的去分配。

Nehemiah 13:14

尼希米记 13:14 我的神啊,求你因这事记念我,不要涂抹我为神的殿与其中礼仪所行的善。 “因这事”意思是:我为你的殿和事奉所存正直之心而作的这一切,求你施恩悦纳,并照你的应许记念我,使我得益处。

Nehemiah 13:15

尼希米记 13:15 那些日子,我在犹大见有人在安息日榨酒,搬运禾捆,驮在驴上,又把酒、葡萄、无花果和各样担子在安息日担入耶路撒冷;我就在他们卖食物的那日警戒他们。 我对这行为提出抗议,并劝戒他们停止这样做。

Nehemiah 13:16

尼希米记 13:16 又有推罗人住在那里,把鱼和各样货物运来,在安息日卖给犹大人,甚至在耶路撒冷卖。 “把鱼运来”他们或许是在约帕附近的海里捕来的,也可能从推罗经海路运到约帕,再从那里运到耶路撒冷,而这路程并不远。

“甚至在耶路撒冷”就是在那圣城中,在那里有神的殿和同在,也有国家重大的审判机关。因此,提到这一点,是要加重他们罪的性质,因为这事明显是对神和对人的藐视。

Nehemiah 13:17

尼希米记 13:17 我就斥责犹大的贵胄说:你们怎么行这恶事,犯了安息日呢? “犹大的贵胄”就是他们的首领和官长。尼希米把这罪归在他们身上,因为虽然是别人去做的,却是凭着他们的纵容或默许;而他们本应当,也有能力,去惩治并禁止这事。

Nehemiah 13:18

尼希米记 13:18 你们列祖岂不是这样行,以致我们的神使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和这城吗?现在你们还犯安息日,使忿怒越发临到以色列! “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就是你们所深知并痛心记得的那些事,我不必一一告诉你们。

Nehemiah 13:19

尼希米记 13:19 安息日前,耶路撒冷城门有黑影的时候,我就吩咐人将门关锁,不过安息日不准开放;我又派我几个仆人守门,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担什么担子进城。 “耶路撒冷城门有黑影的时候”大约就是日落的时候;由于耶路撒冷四围邻近有山,所以会这样,见诗篇 125:2

“我又派我几个仆人守门”是因为我不太信任那些原来负责看守城门的人。

Nehemiah 13:20

尼希米记 13:20 于是商人和贩卖各样货物的,一两次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 本节普尔没有注释。

Nehemiah 13:21

尼希米记 13:21 我就警戒他们说:你们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这样,我必下手拿办你们。从此以后,他们在安息日不再来了。 “我必下手拿办你们”就是我要惩治你们,并扣押你们的货物。因为这对住在城里或近城、贪婪或贫穷的犹太人来说,是一种试探,使他们暗中寻找机会去买这些人的货物,而那时他们还可以买得更便宜。

Nehemiah 13:22

尼希米记 13:22 我吩咐利未人洁净自己,来守城门,使安息日分别为圣。我的神啊,求你也因这事记念我,照你的大怜悯怜恤我。 “叫他们洁净自己”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现在所做的工作,虽本质上属平常事务,但其目的却是圣的,并且与安息日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要做这事的那天正是安息日,为了守这日,他们有责任预备并洁净自己。

“守城门”可以有两种理解:

1. 殿门。但若是这样,就无需特别吩咐,因为这本是他们平日和安息日常做、常管的事。

2. 更可能是城门;因为尼希米在尼希米记 13:19 最后说的就是这些门。由于他不敢信任平常看守这些门的人,又不能常常叫自己的仆人做这工作,所以就在当前这一时期,并在安息日,把守门的职责交给利未人,因为使安息日成圣本来正是他们应当看顾的事。

“照你的大怜悯”由此可见,尼希米虽然提到自己的善行,说这是神所喜悦、并且神曾应许赏赐的事,但他并不也不敢倚靠这些行为的功德或自己的配得;他做完一切之后,仍认为自己是无用的仆人,需要神无限的怜悯和宽容,赦免他一切的罪,特别是那些附着在他善行上的软弱和败坏。

Nehemiah 13:23

尼希米记 13:23 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 “亚实突”是非利士人的一座城,见撒母耳记上 5:1、2等。

Nehemiah 13:24

尼希米记 13:24 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话,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 这是他们的母亲灌输给他们的,同时也把她们的观念和风俗一并灌输进去。

Nehemiah 13:25

尼希米记 13:25 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起誓,说:你们不可将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咒诅他们”就是使他们被逐出教,被赶离神百姓的团契和特权。这以及以下的惩罚,都是公正地加在他们身上的,因为这罪不但违背神极其清楚明白的律法,也违背他们近来自己所立的郑重圣约和应许,见以斯拉记 10 章;尼希米记 10:30

“打了他们几个人”就是我照律法,见申命记 25:2,叫人用鞭打责罚那些因身分或其他情节而罪加一等的人;这惩罚是在前述惩罚之外另加的。

“拔下他们的头发”或可译作“剃了他们的头”。头发在东方列国中是装饰,也是自由的标记;秃顶则是羞辱、奴役和忧伤的记号。参见以赛亚书 3:24;15:2;耶利米书 48:37以西结书 29:18

Nehemiah 13:26

尼希米记 13:26 从前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爱,神立他作全以色列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 本节普尔没有注释。

Nehemiah 13:27

尼希米记 13:27 如此,我岂听从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 “我岂听从你们呢?”意思是:难道我们可以因容许这事或不惩罚这事,就等于认可你们的行为吗?断乎不可。

Nehemiah 13:28

尼希米记 13:28 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竟作了和伦人参巴拉的女婿,所以我把他从我这里赶出去。 “耶何耶大”据约瑟夫说,就是那个玛拿西;他借着参巴拉的势力,得了许可在基利心山建造撒玛利亚人的殿。那些娶外邦女子、或犯了别样罪的祭司,就投奔那里;与他们同时或其后,也有同样或类似处境的百姓投奔过去。

“我把他从我这里赶出去”就是把他赶离我的面前和我的院中,也赶离城和殿,以及祭司职分的一切权利,并把他赶离以色列全会众和教会;我自己也是这会众中的一员。

Nehemiah 13:29

尼希米记 13:29 我的神啊,求你记念他们的罪,因为他们玷污了祭司的职任,并利未人与祭司的圣约。 这圣约是我与他祖先为他们自己和后裔所立的;我曾应许赐给他们“永远的祭司职分”,见民数记 25:12、13,而他们也与我立约,要照我给他们的条例,忠心并圣洁地执行这神圣的职任。其中一项要求,就是他们要保守自己,不沾染一切不合法的婚姻,以及其他一切会玷污他们自己或祭司职分的事。

Nehemiah 13:30

尼希米记 13:30 这样,我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并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各尽其职。 本节普尔没有注释。

Nehemiah 13:31

尼希米记 13:31 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献柴,并献初熟的土产。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施恩与我。 “论到献柴和初熟的土产”就是我尤其留心这些事,因为这些事近来一直被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