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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 第 21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udges 21:1

士师记 21:1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说,我们中间不可有人把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 百姓为便雅悯的荒凉而哀哭,见士师记 21:1-7。雅比基列的居民因没有上来参与这场争战,就都被毁灭了,只留下四百个少女,以色列人把她们给剩下的便雅悯人为妻,见士师记 21:8-15。众人又建议其余的人在示罗节期中抢夺跳舞的少女,带走他们所需要的数目,见士师记 21:16-21。又说明他们应当用什么话去安抚这些女子的亲属,见士师记 21:22。 以色列人曾起誓:这是在这场战争开始的时候,当时便雅悯全支派都袒护基比亚人,见士师记 21:13,14。他们在这里并不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起誓要将这支派灭绝净尽,那样的结果是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见士师记 21:3,6;他们只是起誓,不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那些还能活下来的便雅悯人,因为他们公正地认为,这些人那野蛮的恶行与最坏的外邦人一样可憎,而以色列人本来就不可与外邦人通婚。在这种情况下,若便雅悯支派中还有男女存活,他们本可以在本支派内部通婚。

Judges 21:2

士师记 21:2 百姓来到神的殿,在神面前坐到晚上,放声痛哭。 百姓来到神的殿:一方面是为这共同的损失哀哭,另一方面是求问神,当怎样补救这损失。

Judges 21:3

士师记 21:3 说,以色列的主神啊,为何以色列中竟有今日缺了一支派的事呢? 你为什么任凭他们陷入这样的大恶,又任凭我们发作这样猛烈的怒气,以致整个支派几乎灭绝呢?由此可见,他们并没有起誓要把便雅悯人全部剪除;这一点也可从这誓言不同的内容和措辞看出来,见士师记 21:1,那誓言不过是不把女儿嫁给他们。至于那些别的支派中没有参与这事的人,所起的誓乃是要把他们处死,见士师记 21:5。而他们后来宽容了在临门磐石的那六百人,见士师记 21:13,14,这也清楚表明,他们并没有因任何誓言或许愿而必须将便雅悯人灭绝。

Judges 21:4

士师记 21:4 次日清早,百姓起来,在那里筑了一座坛,献燔祭和平安祭。 筑了一座坛:不是像有些人所说,为记念这次胜利而立的纪念坛,乃是为献祭所筑,正如下面的话所表明的。 问:既然平常的坛就在那里,而且他们似乎也被限定只能到那坛去,见申命记 16:2,那么还需要另筑一座坛做什么呢? 答:那里所限定的并不是一座坛,而是一个敬拜的地方,经文已经明说了。所以当祭物很多、需要如此的时候,在同一地方可以有不止一座坛;列王纪上 8:61 的情形就是如此。大概此时也是这样,因为众支派都聚集了,他们有许多祭要献,有些是众人一同献的,有些则是各支派各自献的。不仅如此,在别处也可能并且常常会立别的坛,这是因着神特别的指示或特许;如士师记 6:21,26撒母耳记上 7:9,17;11:15;16:2,5。

Judges 21:5

士师记 21:5 以色列人彼此说,以色列各支派中谁没有同会众上到主这里来呢?因为他们曾向那没有上到米斯巴、来到主面前的人起了大誓,说,他必要被处死。 大誓:就是严肃的誓言,并且附带着对违犯者可怕的咒诅。 他必要被处死:因为人若拒绝对这类恶人施行当得的报应,就合理地可推定他也是这罪的同党,因此也应当受同样的刑罚;正如那城若不把住在他们中间拜偶像的人交出来受审判,也要如此。

Judges 21:6

士师记 21:6 以色列人为他们的弟兄便雅悯后悔,说,今日以色列中绝了一个支派了。 以色列人后悔:不是为这场战争本身,因为这战争是公义的、必要的,也是好的;而是为他们在执行这战争时过于严厉,以及由此带来的可怕后果。

Judges 21:7

士师记 21:7 我们既曾向主起誓说,必不将我们的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现在当怎样为那剩下的人办理,使他们有妻呢?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Judges 21:8

士师记 21:8 他们又说,以色列支派中谁没有上到米斯巴、来到主这里呢?看哪,雅比基列没有一人进营到会众那里。 这是一座在基列、属玛拿西支派的城;关于这城,可参看撒母耳记上 11:1,3,9 等处,以及撒母耳记上 31:11 等处。

Judges 21:9

士师记 21:9 因为百姓被数点的时候,看哪,那里没有一个雅比基列的居民。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Judges 21:10

士师记 21:10 会众就打发一万二千大能的勇士到那里,吩咐他们说,你们去用刀击杀雅比基列的居民,连妇女带孩子都要杀。 在这种公开而骇人听闻的罪行中,为了更大地震慑这类犯罪的人,并防止类似的罪,妇女和孩子常常与男子一同受罚,如申命记 13:15约书亚记 7:24 等处所示。

Judges 21:11

士师记 21:11 你们当这样行,要将一切男子和凡与男人同寝过的妇人尽行杀戮。 只是不要杀处女,这从下文可以看出来。问题在于,她们是否也应当因他们所起的誓,以及神对当灭之人的明文命令而被杀;这些人显然属于当灭之列,经上说他们必要被处死,见利未记 27:29。并且在这类案件中,这命令也是特别被吩咐并实行过的,如申命记 13 章、约书亚记 7 章等处。但保全一个支派不至完全灭绝这一自然且必要的责任,似乎使这事变得困难而可疑,也使他们的判断和情感都倾向较宽厚的一边。并且也有可能,主就是他们在一切事上所求问的那一位,曾特别许可他们这样行,虽然经文没有明说;许多做过的事也是如此,虽未记载,却确实发生过。正如这誓言本该在适当之处记下,若不是这次特殊情形出现,也不会被记载出来。

Judges 21:12

士师记 21:12 他们在雅比基列居民中,遇见了四百个未曾与男人同寝的年轻处女,就把她们带到迦南地的示罗营里。 年轻处女:就是尚未出嫁、但已到了可以出嫁年龄的女子。很可能还有别的、更年幼的处女;但她们是被杀了还是被留下,圣经没有说明,学者们也意见不一。不过她们不能满足当前紧急的需要,所以他只提到这四百个年纪较长、已成熟的女子。

Judges 21:13

士师记 21:13 全会众打发人去,对在临门磐石的便雅悯人说和睦的话。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Judges 21:14

士师记 21:14 当时便雅悯人回来了,以色列人就把所保全活命的雅比基列女子给他们为妻,但还是不够。 便雅悯:就是便雅悯支派那可怜的余民。

Judges 21:15

士师记 21:15 百姓为便雅悯后悔,因为主使以色列支派中有了破口。 百姓为便雅悯后悔:他们因这令人悲伤的结果更加忧愁,因为他们原以为这些女子足够给他们作妻子。主使有了破口:便雅悯人固然是这罪的直接制造者,但神才是这刑罚的主要施行者,以色列人不过是执行祂审判的人。

Judges 21:16

士师记 21:16 会中的长老说,便雅悯的女子既然灭尽了,我们当怎样为那余剩的人办理,使他们有妻呢? 为那余剩的人:就是为那还没有妻子的二百人。

Judges 21:17

士师记 21:17 又说,便雅悯逃脱的人必须承受产业,免得以色列中涂抹了一个支派。 雅各和摩西所应许、约书亚所分给便雅悯支派的产业,全都属于这支派所剩下的少数人,别的支派不能占有;所以我们有责任为他们都找到妻子,使他们可以弥补这破口,并有能力承受和管理他们全部的地业,免得这个支派及其产业与其他支派混杂,或被其余支派吞并。希伯来文可作:“那产业”,就是属于便雅悯全支派的产业,“乃归给便雅悯逃脱的人”。

Judges 21:18

士师记 21:18 只是我们不能把自己的女儿给他们为妻,因为以色列人曾起誓说,把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的,必受咒诅。 意思是,这话是针对这一代便雅悯人说的,他们犯了这可憎的恶;但这誓言并不延及他们的后代。也有人认为,这誓言还有另一项例外,就是除非这些幸存的便雅悯人没有别的办法得到妻子。

Judges 21:19

士师记 21:19 他们又说,看哪,在示罗每年有主的节期;那地方在伯特利北边,伯特利往示剑大路的东边,利波拿的南边。 每年:就是在三大节期中,他们会有一些正当而圣洁的娱乐,其中跳舞便是一项,见出埃及记 15:20撒母耳记上 18:6撒母耳记下 6:14。并且这大概是住棚节,因为他们守这节比平常更为欢乐,见申命记 16:13-15。 “在伯特利北边”:希伯来文作“在伯特利以北”。这话不是指“示罗”,因为示罗本是众所周知的地方,用这种方式,甚至借着比它更不著名的地方来描述它,乃是多余的;这话乃是指“节期”中的那一部分或活动,特别是这里所关心并提到的,就是处女们跳舞的活动。那活动并不是在示罗城内举行,而是在附近一个更适合此用途的地方举行。

Judges 21:20

士师记 21:20 他们就吩咐便雅悯人说,你们去,在葡萄园中埋伏。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Judges 21:21

士师记 21:21 若看见示罗的女子出来跳舞,你们就从葡萄园出来,在示罗的女子中各抢一个为妻,回便雅悯地去。 示罗的女子:他可能不是单指那些出生或定居在那里的人,如许多人所理解的,也包括那些因这次节期而来到那里、暂时寄居的人。因为虽然只有男子被规定必须上去守这三大节期,但显然妇女也有自由前往;那些更敬虔的妇女通常会去,其他人也会因特别的原因或场合而去,见撒母耳记上 1:7,21,22;2:1;路加福音 2:22,23,41-43。并且可以合理地推定,尤其是那些住得离公共敬拜地点不远的妇女,会有很多人来到那里。此外,严格说来,“示罗的女子”不但包括住在那城里的人,也包括属于那城的乡间地区的人,因为属城的乡地常常也归在那城名下。这里特别提到她们,可能是因为虽然别人也会来,但她们因离敬拜之地近,更有义务前来。 葡萄园离她们跳舞的地方很近。 各抢一个为妻:就是用强力或暴力把她们带走。他们之所以更容易这样做,是因为在神子民的严肃节期中并不实行男女混杂的舞蹈,乃是妇女自己跳舞,因此更容易遭到这种抢掠。

Judges 21:22

士师记 21:22 将来她们的父亲或弟兄若来向我们抱怨,我们就说,看在我们的情面上,求你们恩待他们;因为我们在争战的时候没有给他们各人留下妻子,你们如今也不是把女子给了他们,所以你们不算有罪。恩待他们:就是宽容他们的过犯。即便不是为了他们本身,因为他们是出于不得已才走这条路;也当为了我们,事实上也是为了你们自己。因为你们和我们都曾以如此猛烈的怒气追逼他们,大大亏待了他们,几乎使整个支派彻底灭绝;所以如今我们至少应当这样做,以稍作补偿。在争战的时候:或者第一,是指与雅比基列争战的时候;那时他们本应当留出足够的人数,这本来是可以做到的,例如留下足够数目的已婚妇女,她们原来的丈夫既已被杀,就可以嫁给这些便雅悯人;或留下足够数目的年轻处女,过不多久也可以嫁给他们,而许多人认为这些人也被他们杀了。

或者第二,是指与便雅悯人争战的时候;在那场战争中,他们承认自己残酷地把妇女也尽行杀灭,以致没有给余剩的男子留下足够的女子,见士师记 20:48。“你们如今也不是把女子给了他们,所以你们不算有罪。” 问:这话真的能使他们脱离所起的誓吗?答:第一,这似乎可以为那些不知道这计谋的少女父母开脱,因为他们既没有直接也没有间接把女儿给这些人,而是她们在他们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被强行掳去。若有人说,这些父母本可以、也应当把女儿再夺回来;可以回答说,在她们被玷污之前,他们做不到这一点,而以色列的官长也不会用权柄帮助他们夺回女儿。有一句原则是:许多本不该做的事,一旦做成了,也不该再把它拆毁。至于那些知道这设计的父母,很可能他们把女儿留在家里,以避开这事。

第二,这誓言或者本来就包含一个例外,就是遇到一个支派面临完全灭绝的情况;或者这誓言本身就是轻率的,是要做他们无权做、或不合法去做的事,也就是要把以色列中的一个支派彻底灭绝,因此他们在这里才对这件事感到惊骇,见士师记 21:3,6。若是这样,他们既在起誓上犯了罪,也就没有义务去遵守;因为这是公认的真理,轻率而有罪的誓言,宁可违背,也不该持守。第三,然而他们在这事上仍不能完全免于罪责;因为他们照字面起这样一个誓,本身就是愚昧,而他们摆脱自己罗网的方式,也带着欺诈,并且伤害了这些父母,因为他们未经父母同意就处分了他们的儿女。

Judges 21:23

士师记 21:23 便雅悯人就这样行,按着他们的数目,从那些跳舞的女子中各取一个,是他们所抢来的;然后回到自己的产业那里,重修城邑,住在其中。 按着他们的数目:就是各人一个妻子,正如士师记 21:22 所说。由此可见,他们对一夫多妻并没有十分赞成的看法,因为即便在这种似乎最需要借此来修补一个失落支派的情况下,他们也没有容许这样做。 回到自己的产业:因为那地方离得很近,所以他们可以在这些女子的父母求得补救之前,迅速回到那里。 重修城邑,住在其中:不是立刻就完成了,这本来就不可能;而是逐渐进行,随着他们人数增多,建筑也逐渐扩展。

Judges 21:24

士师记 21:24 当时以色列人离开那里,各归本支派、本宗族去了;他们从那里出去,各归自己的地业。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Judges 21:25

士师记 21:25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