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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1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1:1

约翰福音 1:1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约翰福音 1:1-5 基督的神性。

约翰福音 1:6-13 约翰的使命,以及基督降临的目的。

约翰福音 1:14 道成肉身。

约翰福音 1:15-18 约翰为基督更高的尊荣作见证,并由他恩慈的施行显明出来。

约翰福音 1:19-28 约翰向犹太人使者为自己所作的见证。

约翰福音 1:29-34 他公开为基督的位格作见证。

约翰福音 1:35-42 他的两个门徒听见这话,就跟从了耶稣;西门被带到基督面前,并得名矶法。

约翰福音 1:43-51 腓力蒙召,并带拿但业来见耶稣。

“太初”是指摩西在创世记 1:1 所说的那个起初,就是万有之始、世界根基立定的时候,正如箴言 8:27-28 所说;也是时间的起头,因为在那以前还没有时间的尺度,一切都是永恒。

“有道”,就是神永恒的儿子,主耶稣基督,后文还要更多论到他。基督不只在这里被称为“道”,约翰一书 1:1 也称他为“生命之道”;启示录 19:13 也是如此。有人比较路加福音 1:2彼得后书 1:16,并诗篇 33:6,认为他因此被称为“道”。用这个词来表达神的儿子并不不当;因为它一方面表达了他那不可言说的生发,好像话语在我们思想中生成,并成为思想的真像;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他的职分,就是把父的旨意启示给世人,并将父显明给我们,正如马太福音 11:27 所说。还有人认为大卫在撒母耳记下 7:21 所说“为你话的缘故”,在历代志上 17:19 解释为“为你仆人的缘故”,而“仆人”正是基督的称号(以赛亚书 42:1),所以那里的“话”也是指基督。

再者,据观察,这个称呼比“基督”或“神的儿子”更容易被犹太人和外邦人接受;因为后者最为犹太人所厌恶,而许多外邦作家也常用这个词来表达神的名和能力。迦勒底文释经中也常见这种说法:以赛亚书 45:12“我造地”,迦勒底译文作“我用我的道造地”;又如以赛亚书 48:13“我手立了地的根基”,迦勒底译文作“我用我的道立了地的根基”。这与摩西用神命令的话描述创造相合:“要有光,就有了光。”以命令之“话”来表达,正表明万有都是借着他永恒的道造的;因为有哪个犹太人会否认,神是借着他的话创造世界呢?所以福音书作者把即将归于创造之工的那位基督称为“道”;不是“神的话”(圣经也这样称),乃是单称“道”,为要把基督在此意义上与神借先知所启示的旨意区别开来,虽然他本是神的儿子。

并且经文不是说“太初道被造”,像创世记 1:1 论天地那样说,而是说“有道”;这证明三位一体中第二位的永恒存在,因为凡“太初有”的,就不是在那时才开始有。“道”这个称呼,没有加上“神”字,表明他是一个位格;而说他在太初“有”,则表明他永恒存在,因为凡在时间起头时已经有的,必定是永恒的,时间开始时除了永恒者之外,别无所有。诗篇 90:2箴言 8:22-31约翰福音 17:5以弗所书 1:4帖撒罗尼迦后书 2:13 都是为此作证;其中两处经文对照可见,这里“太初”与“创立世界以前”是同一意义;提摩太后书 1:9 也是如此。

“道与神同在”:免得有人问,这道在地基未立以前在哪里?福音书作者说“与神同在”,这与箴言 8:27、30 相合。这既将基督与一切受造之物区别开来(因为没有一个受造物在太初与神同在),也显明撒伯流以及我们称为贵格会的人之虚妄,他们不承认基督与父是不同的位格。这也表明子与父同存、与父同等,同时显出他的子分关系;因为经文不是说神与道同在,而是说道与神同在,这也说明他们之间完全的合一与一致。

“道就是神”:免得有人说,除了神以外,谁能是永恒的,谁能说在世界起初就已经存在呢?福音书作者补充说,“道就是神”;也就是说,他所说并所指的那一个位格,就是那独一的神性本体;虽然其中有三个不同的位格,却同是一位神。这里关于基督所说的第一件事,是把永恒归于他;第二件事,是说他与父的关系;这一句则说他与父在本质上是一、是同。前文中的“神”是按位格说,指父神;这里则是按本质说,指神性本体。

John 1:2

约翰福音 1:2 这道太初与神同在。

福音书作者这句话,是对前面所说之事进一步的确认和解释,申明子的永恒、他与父的关系,以及他与父同一本质。至于福音书作者是否因着神的灵预先警戒,特意加上这重复的话,以预防后来搅扰教会的那些谬误,我不敢断言;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些话确实有力地驳倒了优诺米派,他们把“太初与神同在的道”与“借着他造万物的道”区分开来;也驳倒了亚流派,他们认为父先于子而存在;也驳倒了异质派,他们要把父与子在本性和旨意上都分开。另有一些人把这节看作通向约翰福音 1:4 的过渡,意思是:这同一位从世界起初并未向世人显明,乃是一直与神同在,直到他在肉身中显现;正如约翰一书 1:2 所说,他“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又如提摩太前书 3:16 所说,他“在肉身显现”。

John 1:3

约翰福音 1:3 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

“万物是借着他造的”:主基督的神性和永恒存在,从他在创造世界上的功效就显明出来。福音书作者这里称为“万物”的,希伯来书 1:2 称为“诸世界”;保罗在歌罗西书 1:16 称为“天上地上一切看得见的、看不见的”;摩西则称为“天地”(创世记 1:1)。这一切都是借着道造的;不是作为工具性的原因,而是作为主要的施行原因。因为介词“借着”虽然有时可以表示工具性的原因,但也常常表示主要施行的原因,如约翰福音 6:57使徒行传 3:16罗马书 5:5、11:36、以弗所书 4:6,以及许多别处。在这里,它只是表明圣三一工作中的次序。

“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一切被造之物,无论天地,或可见的、不可见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圣经中极其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就是在提出一个普遍肯定之后(若不是用了借代),再加上一个普遍否定,以加强确认;如罗马书 3:12 先说“没有行善的”,随后又加上“连一个也没有”;耶利米哀歌 2:2 以及许多别处也是如此。“离了他”并不是要排除三位一体中第一位或第三位在创造中的功效;父是借着子、就是他的道创造世界,而创造世界之工也归于圣灵(创世记 1:1约伯记 33:4诗篇 33:6)。

John 1:4

约翰福音 1:4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生命在他里头”:在这道里面有生命,包括肉身的生命、属灵的生命、永恒的生命;生命在他里面,如同在泉源里。有人把这理解为肉身生命,无论其最初的存在还是其持续的保守;这无疑也在基督里面,因为他“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希伯来书 1:3使徒行传 17:28);这样理解,也同样证明基督的神性。另一些人认为这里是从创造转向救赎:“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以弗所书 2:1)。还有人把它理解为永生,因为本福音书作者大多把“生命”一词理解为从基督流出的恩惠,就如以弗所书 3:16、4:14 以及许多别处。我看没有理由不把这里理解为一切生命;因为一切生命都在基督里面,就其与父同等的神性而言;而属灵生命和永恒生命又在更特别的意义上,从他作为中保而流出。

“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虽然作为神,他按各自的程度把生命分给一切受造物,但他特别是“人的光”,用一种植物和动物都不能领受的光照亮人的心思。因此,这里的“光”不是指太阳或星辰之类发光体所发出的光,因为其他受造物与人一样都能领受那种光;也不是指理性的光,尽管理性确是人心中的主灯;这里所说的乃是使我们辨明神之事的那种光。使徒说“你们从前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以弗所书 5:8),正是这个意思。所以经文说“人的光”,是将天使排除在外;天使虽然是发光、尊贵的受造物,但基督并没有取天使的性情(希伯来书 2:16)。而且下一节说这光“照在黑暗里”,就是照在许多虽然有理性灵魂的人中间,“黑暗却不接受光”。这不可能是说人不明白理性,而是说有理性的人并不领受这属天启示之光。约翰来,也是为这光作见证;他不是来为基督是理性的来源作见证。并且圣经中没有一处把“光”这个词用来单指理性。

John 1:5

约翰福音 1:5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光照在黑暗里”:他前面说过,生命在基督里面,如同在泉源里;而在他里面的生命就是人的光,赐人亮光。如今这在他里面的光,就如日中的光一样发出光辉。

“黑暗”,就是心思昏暗的人(用抽象代具体),却“不接受”它。这里的“接受”,就是“领受”。

这话对从前的犹太人是真的,因为真光基督曾借着许多预表和预言照耀他们;对当时那个世代的犹太人也是真的,因为因着那位担当人类救赎者的恩惠,施恩之道仍然继续赐给他们;但因他们心思昏 blinded? Wait remove. Let's correct.

John 1:6

约翰福音 1:6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他不是基督,不是天使,而是“一个人”;然而正如我们的主所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他的。他不是凭自己来的,乃是“奉差遣”的;因为经上论到他记着说:“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玛拉基书 3:1路加福音 7:27)。他不是人所差的,乃是“从神那里来”的;天使已经预告了他的出生、名字、工作和成效(路加福音 1:13-17)。

“名叫约翰”:他的名字是约翰,是天使在他出生以前所起的(路加福音 1:13),也是他出生时他父母所起的(路加福音 1:60、63)。约翰的意思是“恩典”;无疑,这施洗约翰得此名,是因为他要成为首先并且著名地宣讲那借着耶稣基督临到世界之福音恩典的人。

John 1:7

约翰福音 1:7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约翰被称为“使者”,是表明他的权柄;被称为“见证人”,是表明他的工作,而这也是每一个真正福音执事的工作。约翰是第一位见证人,并且为一件在他以前世人普遍并不认识的事作见证;因为虽然牧羊人、西面和亚拿在基督出生并被带到殿中献给主的时候,曾对基督作过一些见证,但那已是三十年前的事,一般人也早已忘记了;而且他们也不能像一位实际从事福音职分的人那样为他作见证。使徒们要作基督的“见证人”(使徒行传 1:8),作“他复活的见证人”(使徒行传 1:22,4:33,5:32,10:41,13:31)。众先知也都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名的人必因他得救(使徒行传 10:43)。约翰也这样作见证;并且约翰更进一步,当基督从旁经过时,他指着他说,这就是众先知所说的那一位。所以使徒以及其后的福音执事,在作见证这件事上,比施洗约翰更大。先知们见证他将要来,约翰也见证他将要来;使徒们则见证他不但已经来了,而且已经死了,并从死里复活了。

“为光作见证”:因为约翰的职分,是为前面所说那真光基督作见证。他之所以称为光,是因为他使一切显明(以弗所书 5:13);他将父显明出来(马太福音 11:27);他是父荣耀所发的光辉(希伯来书 1:3);父“就是光”(约翰一书 1:5),世界也是借着他得光照。关于他的时代,先知曾预言说“遍地要满了认识耶和华的知识”(以赛亚书 11:9)。

“叫众人因他可以信”:约翰作见证的目的,是叫各等人中许多人因着他,或者说因着他的见证,作为信心的工具性原因而相信。如果把“因他”理解为“因约翰”,是最合适的;因为圣经不说我们“因基督”而信,而是说信“他”、信“他的名”等。

John 1:8

约翰福音 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那光作见证。

“他不是那光”:施洗约翰固然是一盏灯,正如众圣徒都是“在主里面的光”(以弗所书 5:8);并且我们的主还特别称赞他说,他“是点着的明灯”。但他不是前面所说的那“光”(约翰福音 1:5),就是那“照在黑暗里”的光;也不是约翰福音 1:9 所说“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那光。

约翰的光是从那原初之光借来的;那光是神,他不过是从神那里差来的一个人。世人往往走向两个极端,不是全然弃绝神的执事和见证人,就是反过来崇拜他们。世界固然要谨防前一种极端,基督的执事也同样必须谨防容许后一种极端。参看路加福音 7:33使徒行传 14:13-14。无论这里的约翰,还是那里的保罗,都极其谨慎,不夺取唯独归给他们主的荣耀。

“乃是要为那光作见证”:正如前面所说,约翰来到,只是“为那光作见证”,见证那光已经来了,已经照耀出来,并且正如后文所说,他就是那真光。

John 1:9

约翰福音 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那光是真光”: “真”有时与“假的”相对(以弗所书 4:25),有时与“预表的、象征的”相对(约翰福音 1:17),有时与“非原有、非本有的”相对。基督在这些意义上都是真光;唯有他真正配得“光”这个名,因为他里面有光,且光是出于他自己(约翰一书 2:8),并且他照耀得比先知和使徒更荣耀。

“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照亮的不仅是犹太人(如古时的先知),也照亮犹太人与外邦人。有人把这理解为理性之光;但除了圣经中从不把理性称为光之外,这种光照也不适用于基督作为中保的职分。因此,更妥当的理解应当是福音启示之光,就是基督使之向全世界显明的光(马太福音 28:19马可福音 16:15)。至于那些把它理解为圣灵更内在的光照,即基督不仅向我们显明,也在我们里面显明的人,他们说,基督作为福音的执事,已经尽其所能地光照一切来到世上的人;并且说基督照亮每一个人,是因为凡得光照的无不是借着他得光照,并且各等人中总有一些是被他光照的。在这两种较后的理解中,“一切”和“每一个人”都必须像福音书中许多地方那样来解释。希腊文的词序也允许另一种译法: “那来到世上的,照亮了每一个人”;意思是说,在基督降世以后,一种比从前更普遍的属灵之光,或叫人认识神的途径,遍及了世界。正如约翰福音 7:46 所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也有人注意到,“来到世上”这个短语,不只是指生下来,也是指由父差遣进入世界、被分别为圣,如约翰福音 10:36、17:18 所说。

John 1:10

约翰福音 1: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

“他在世界”:他在这个称为“世界”的地方,也在世上的人中间;因为“世界”常常就是这个意思(约翰福音 16:28彼得后书 3:6)。基督在道成肉身以前已经在世界中;他充满天地,用他权能的话托住万有,并且将自己的旨意启示给世界,对摩西和先知更是直接启示,又借着摩西和先知间接启示。

“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天地,以及一切可见的、不可见的,正如前文所说,都是借着他造的。

“世界却不认识他”:世上的人不注意他,不承认他,不信他,也不顺服他。这里的“认识”照着希伯来文的习惯,常常不只是指理智上对对象的理解,而是包含相应的情感和承认,如约翰福音 10:14-15、27;马太福音 7:23约翰一书 3:1 都是如此。这不是说世界上每一个个体都不认识他;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大卫以及许多人,在这个意义上都认识他。但世界的大多数并不认识他。外邦人不认识他(外邦人有时就与犹太人相对地被称为“世界”,见约翰一书 2:2哥林多前书 1:21),而犹太人大多数也不认识他,虽然其中有一些人认识。

John 1:11

约翰福音 1:11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基督来到世界,而世界既是他所造的,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说,就是他自己的;或者说,他来到以色列人中间,他们就像他的家、他的地、他的产业一样(诗篇 85:1约翰福音 16:32)。希腊文这里用的是复数,在上述经文及使徒行传 21:6 中,都可指人的本乡,或自己的家。

不过,进一步的问题是,这里所说的“来”究竟指什么。虽然很多人把它理解为基督借着道成肉身降临,但那似乎不是这里的意思;一则因为那种降临在约翰福音 1:14 已经提到;二则因为若按那个意义说,犹太人其实是接待了他的,因为他们无力阻止他在肉身中的显现。因此,这里所说的“来”,似乎是指他借着先知、施洗约翰,以及他自己亲自传福音而来的那种来到。

“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在这种来到的方式中,他们并不接待他,既不信先知为他所作的见证,也不信施洗约翰的见证,更不信他自己的见证(约翰福音 5:43)。

John 1:12

约翰福音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凡接待他的”:虽然基督所到之处的大多数人并没有按前面所说的方式接待他,但还是有一些人承认他、信他、顺服他;凡这样接待他的,不只是把他接进家里,更是接进心里的人,

“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赐给他们权柄、权利或特权,不是说他们若愿意就可以成为神的儿女,而是使他们实际上成为神收养的儿女;因为信徒已经是神的儿女了(加拉太书 3:26),只是将来在罗马书 8:23 所说那“得儿子的名分”上,他们将成为什么,还未显明;使徒把那称为“身体得赎”,就是在复活中的事。因此,神的儿女也被称为“复活之子”(路加福音 20:36)。

“就是信他名的人”:这是一切信基督之名之人的特权。借此,福音书作者也解释了前面“接待”一词的意思:接待基督与信他的名,是同一件事。信他的名,就是信他(使徒行传 3:16),或者信福音应许中他对自己的启示。神话语所提出的命题,是赞同之信的对象;但中保的位格,才是那真正接待基督之信的对象。只有那些信基督是神话语应许中所启示并向人呈现的那一位的人,才有权作神的儿女,也有权享受儿女独有的特权。

John 1:13

约翰福音 1: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男女之血而生;或者说,不是出于亚伯拉罕的血统,那正是犹太人所夸口的:“我们有亚伯拉罕为父。”

“不是从情欲生的”:不是出于肉体的私欲。

“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不是出于人意志中的能力,也不是人凭自由意志收养别人儿女的行为。 “生”意味着领受生命的原则;那些作神儿女的人,他们之所以为儿女,其生命原则并不是来自自然的活动,也不是来自人的意志。

“乃是从神生的”:无论前面那些话具体如何理解,这一句都清楚地表明,凡作神儿女的人,神是其主要施行、使之出生的原因;因为我们借着信而作神的儿女(加拉太书 3:26),而这信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 6:29),是神的恩赐(腓立比书 1:29)。人“得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得前书 1:23);他们借着道,用水洗净、成为圣洁(以弗所书 5:26);并且经历“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提多书 3:5)。

John 1:14

约翰福音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道成了肉身”:神的儿子,就是前面因那些理由被称为“道”的那一位,真正成了人;“肉身”在圣经中常常就是“人”的意思,如创世记 6:12诗篇 65:2以赛亚书 40:5-6。这里不是指一个卑贱、可鄙、必死的人。福音书作者说“成了肉身”,而不说“成了人”,更清楚地把基督的两性区别开来,肯定他人性的真实,也让我们知道基督取的是共有的人性,而不是任何某一个人的个别人性;并且借此称赞神的爱,让我们看见,他所用的膏药正与我们的伤口相称,能及于一切属肉体的人。

福音书作者并不是说他变成了肉身,而是说他借着取了人性,“成了肉身”。

“住在我们中间”:也就是“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在我们这些人中间,或者在那些作他门徒的人中间。这个词本义表明,他在此并没有长久停留。

“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我们看见了他荣耀的记号和果效;其中许多是在他变像的时候,也在他的受难、复活和升天时显明出来;也包括他恩典、圣洁、真实、行神迹等方面的荣耀。

“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这荣耀就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因为这里的“正是”不是表示相似,而是表示真实,如尼希米记 7:2约伯记 24:14 所用的那样。

“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因为他是神在肉身显现。 “恩典”表示爱与美意;正是出于这恩典,他把我们从律法的咒诅和严厉之下拯救出来,恩典正与律法形成对照。他也满有“真理”,既与虚谎相对,也与律法中的影儿和预表相对;基督之所以满有真理,是因为他是一切礼仪的实体,一切应许也都在他里面得着成全和真实。参看约翰福音 14:17罗马书 15:8哥林多后书 1:20。 “真理”也可以指基督生命中的真诚与纯全,因为他毫无诡诈。

John 1:15

约翰福音 1:15 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约翰不是那一位,他只是为那一位作见证;并且他持续不断地作见证(原文用现在时)。他的见证不是隐晦冷淡的,而是公开、清楚、热切的;照着预言,他的见证乃是“在旷野有人声喊着”。

“这就是我曾说的那一位”:他先见证说,基督就是他从前曾经说过的那一位;可能是在他在旷野传道、而基督来受他洗的时候,他就曾这样说过(马太福音 3:11、14)。

“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那在时间次序上,或者在事奉职分上,甚至似乎好像是我的门徒那样在我以后来的,却成了在我以前的。

“因他本来在我以前”:无论按永恒中的预定,还是按他的神性来说,他都在我以前;并且就他作为先知,也就是启示我父旨意者而言,他在尊荣和卓越上也在我以前。约翰虽然先前没有用同样的字句,但实际上已经说过这话;因为他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他提鞋也不配。”(马太福音 3:11;又见马可福音 1:7路加福音 3:16)这是这里所提约翰关于基督之见证的第一点,乃是关乎他位格的卓越。

John 1:16

约翰福音 1:16 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基督有丰盛的恩典,他所受的圣灵不是“有限量地给的”(约翰福音 3:34),不像其他圣徒那样;我们本性里原是没有恩典的,无论把恩典理解为神的恩宠,还是恩惠的性情,都是从他领受的;正如亚伦头上所浇那丰富的油流到衣襟上一样。

“而且恩上加恩”:我们所领受的,不是几滴,而是恩典叠加在恩典之上;不只是知识和教导,也有神的慈爱与恩宠,以及属灵的性情,按着基督所有的恩宠和恩典,按我们的容量领受。我们白白地、丰丰富富地领受恩典,全都是从基督而来,也是为着他的缘故。这使我们看见,凡领受恩典的灵魂,是何等当承认并敬拜基督;也可以因此更加坚固,继续领受更多恩典,并盼望永生。这也提醒众人,要照使徒在哥林多后书 6:1 所说的,谨防“徒受神的恩典”。

John 1:17

约翰福音 1:17 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无论道德律还是礼仪律,并不是出于摩西,而是神借着摩西这位执事和仆人赐下的;那是使人不能称义的律法(罗马书 3:28)。这正是摩西的尊荣,也是你们所夸口的(约翰福音 5:45)。神确实大大使用他作执事,借着他向你们启示神的旨意,无论是关乎那时代敬拜的事,还是关乎你们整个人生行为的事;但他与耶稣基督之间仍然有极明显的差别。律法从来不被称作恩典;它所显明的只是本分和忿怒。若本分没有做到,它并不显出赦免,也不赐人遵行的能力。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一切都从基督而来;一切为赦免罪恶、赐下帮助和力量使人尽本分的神的恩宠,都不是像律法借摩西那样由神借着基督赐下,而是直接从基督这恩典的泉源流出。不但有恩典,也有“真理”;无论把它理解为真实、稳固的怜悯,还是与律法相对,一切律法中的预表和预言,都在基督里、借着基督得着成全。

John 1:18

约翰福音 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没有人在任何时候用肉眼见过神的本质(约翰福音 4:24);也没有人用心灵的眼睛完全明白神一切的旨意和筹算(马太福音 11:27罗马书 11:34)。摩西固然见过神的形像和表征,并且与神有比别人更亲密的交通,因此说他与神面对面说话;民数记 12:7-8 中,神说他要“面对面”与他说话,“明说,不用谜语”,但同一节也告诉我们,他所见的是“耶和华的形像”。神在出埃及记 33:11 也曾照此意思说过话,但在第20节又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既然连他的“面”都未显给摩西看,自然更没有把他一切隐藏的旨意都显给他。

“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惟有那独生而蒙爱的儿子,在神性上与父有如此亲密的交通,又如此自由地领受父一切的筹算,所以可以说,他常在父怀里。

“将他表明出来”:他把父表明出来,不只是像先知宣告神的心意和旨意那样,而是像“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篇 19:1)那样;因为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 1:3)。因此,父只能在子里面被看见;也不该期待从任何人那里得着比从子那里更完全的关于父旨意的启示。

John 1:19

约翰福音 1:19 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

约翰先前的见证,是比较私下地向普通百姓所作的;这一次的见证,则是向公开的权柄所作。

“犹太人”最可能是指犹太人的官长,也就是组成他们公会、或大议会的人;这机构在我们这里相当于议会,而辨别假先知原本属于他们的职责。他们“差祭司和利未人来”;这些人是法利赛人(约翰福音 1:24),在礼仪和规条上属于犹太教中最严谨的一派。他们从耶路撒冷来,那里是公会常坐之处,也是大祭司所在之地;即便这差遣不是直接来自公会,也必与之相关。他们来问施洗约翰是谁;也就是说,他凭什么权柄讲道施洗?他是哪一类先知?因为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和家世,毕竟他自己就是他们中间一位祭司的后裔。后文也表明,这正是他们的意思。

John 1:20

约翰福音 1:20 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

“他就明说”:别人既这样公开直接地问他,他也就公开承认。

“并不隐瞒”:他没有掩饰,也没有言语含糊。圣经里常常在肯定句旁加上否定句,为的是排除一切例外,如约伯记 5:17诗篇 40:10-12

“明说”:他不是只说一次,乃是一再申明,因为众人心里都在猜想(路加福音 3:15)。

“我不是基督”:我不是神所应许、你们一直盼望的那位伟大弥赛亚(路加福音 2:26、38;19:11;约翰福音 4:25)。我们在圣经中常常可以看见,神的仆人是何等殷勤地避免把唯独该归于神和基督的尊荣归给自己;约翰这种坚定和直率,非常适合所有信徒,尤其适合福音的执事。

John 1:21

约翰福音 1:21 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吗?他回答说:不是。

这些使者来见他的时候,约翰正在伯大巴喇(约翰福音 1:28)。他们问他是不是“以利亚”。犹太人不但盼望弥赛亚,也盼望以利亚先来作他的使者,正如玛拉基书 4:5 所预言的;马太福音 17:10马可福音 9:11 也显明他们确有这种期待。只是他们对此有很粗浅的理解,以为以利亚会亲自从天上来,或者至少他的灵魂会进到另一个身体里,像毕达哥拉斯学派所说的那样。其实这预言的意思是,有一位要像以利亚那样来;这已经在约翰身上应验了(路加福音 1:17),正如我们的主在马太福音 17:12马可福音 9:13 所说。但他们是照着自己对以利亚的那种观念发问,所以约翰回答说他不是;既不是那位坐火车升天的以利亚本人,也不是一个装着以利亚灵魂的身体。这样,我们主在马太福音 17:12马可福音 9:12 所说的话,就很容易与这里协调。

他们又继续问他是不是“那先知”,或者说,是不是一位先知。有人认为他们指的是申命记 18:18 所应许的那位先知;但那位先知不是别人,正是基督自己,而约翰先前已经否认自己是基督了。并且从圣经看,犹太人并没有另外特别盼望某一位其他的先知;不过从路加福音 9:8 可见,他们的确以为古时的某位先知可能从死里复活,因为他们对于基督也曾这样猜想。另一些人则认为,这里希腊文的定冠词并没有特别强调的意思,他们不过是在问他是不是一位先知;因为犹太人普遍认为,自撒迦利亚和玛拉基以来,预言的灵已经离开了他们,而如今在施洗约翰身上仿佛又回来了,所以他们为此询问他是否是一位先知。

对此他回答说:“不是”;既不是申命记 18:18 所应许的那位先知,也不是哪一位从死里复活的古代先知,也不是像旧约那些只预言基督将要来的先知那样的人;而是正如基督称他为“比先知大多了”的那一位(马太福音 11:9),因为他向他们指出并宣告的,不是将要来的基督,而是已经来到的基督。律法和先知只是预言到约翰为止:律法借着预表预先指明,先知借着讲论预先宣告,弥赛亚要来;约翰所作的比这更多。约翰的父亲确曾称他为“至高者的先知”(路加福音 1:76),但那里的“先知”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而是广义上的,正如罗马书 12:6 中“预言”一词也常作广义使用。“先知”这个词也常指向人启示神旨意的人;在这个广义上,约翰是先知,但在更严格的意义上,他又“比先知大”;而若按“纯粹先知”的意义来说,他就不是先知。

正如民数记 11:19 中,摩西说百姓吃肉,不是一两天,也不是五天十天二十天,而是要吃整整一个月。

John 1:22

约翰福音 1:22 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覆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

到这里为止,约翰给他们的都只是消极的回答,告诉他们他不是什么;他不是基督,不是那位以利亚,也不是他们所期待的那先知;不是古时哪一位从死里复活的先知,也不是严格意义上像旧约先知那样的先知。他们就逼他作一个直接、清楚、明确的正面回答,好让他们去回覆差他们来的人;因为那些差他们来的人,不是要知道他不是什么,而是要知道他到底是什么。并且百姓中间对他有各种议论和传言,他们也不愿只听风闻就回去;他们要从他自己口中得着答复。

John 1:23

约翰福音 1:23 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

这一节与马太福音 3:3马可福音 1:3 处所释义相同。

开姆尼丢认为,约翰宁可在旷野传道、尽他的职分,而不在圣殿里,为的是在自己这位不过是主使者、职分不过是预备主道路的人,与他自己的主之间,作出鲜明的分别。因为关于主自己,曾有预言说:“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玛拉基书 3:1)也正因此,哈该在哈该书 2:9 预言,那后来的殿,就是以斯拉、所罗巴伯、尼希米所建造的那殿,其荣耀要大过先前的殿。

John 1:24

约翰福音 1:24 那些奉差来的人是法利赛人。

这些法利赛人是什么人,我们在马太福音 3:7 的注释中已经说明过。他们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一派(使徒行传 26:5)。他们这一派的人占公会中的大多数,从使徒行传 23:1-10 可以看出来。他们是最热心维护犹太礼仪的人,并且坚决不许在犹太人的敬拜中,增添任何他们认为既非神的律法、也非长老传统所传下来的东西。

John 1:25

约翰福音 1:25 他们就问他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

法利赛人自己也会容许弥赛亚、以利亚或一位先知,对神的敬拜作某些增添或变更;除此之外,别人却不可以。因此他们问他:如果你不是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位,凭什么权柄施洗?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虽然他们也许从接纳入教者洗礼,或从犹太孩童受割礼时的洗濯礼中,隐约想到福音时代洗礼将成为一种圣礼或圣约的记号,但约翰给成年的犹太人施洗,在他们看来仍是一件新事。公会的责任本是要保持神的敬拜不受玷污,而法利赛人在这件事上尤其热心,特别是在涉及长老传统时更是如此。

John 1:26

约翰福音 1:26 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

这并不是对他们问题的严格回答;因为他们问的不是他怎样施洗,而是他为什么施洗。不过在圣经里,即使回答并不正面切题,也常被称作“回答”。

“我是用水施洗”:我只是用单纯的水给你们施洗。

“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但有一位已经站在你们中间,或者按时态常见的互用,也可以译作“正站在你们中间”。基督先前已经在群众中间(路加福音 3:15、21),而且很可能约翰说这话的时候,他仍在他们中间;“你们不认识他”,甚至连他的面貌都不认得。

John 1:27

约翰福音 1:27 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

施洗约翰先前已经告诉他们:“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关于这句话,可参看约翰福音 1:15 的解释。他如今又重复这句话。值得注意的是,其余三位福音书作者都把这段话放在基督来受约翰洗之前。因此,很可能这些使者是在约翰施洗的时候来到他那里;基督受洗之前或之后不久,他还在群众中间,约翰便再次向听众重复自己先前论到他的话,说他应当被高举在自己之上。

“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这里他又用一句俗语把前面的意思扩大说明,其他几位福音书作者也都记了这句话,只是略有差异。马太说:“我就是给他拿鞋也不配。”意思就是,我连为他做最卑微的服事都不配。今天我们也有类似的说法:若要表达某人与另一人之间极大的悬殊,就说后者连给前者系鞋带、提鞋都不配。基督与他最卓越的执事之间,有极大的差别;就洗礼而言,这差别正在这里:执事的洗礼不过是用水;基督却“用圣灵与火施洗”(马太福音 3:11),或如马可福音 1:8 所说,“用圣灵施洗”。

John 1:28

约翰福音 1:28 这是在约旦河外伯大巴喇,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

福音书作者先前告诉我们事情经过,这里则告诉我们事情发生的地点。有些古代作者认为这个地方是伯大尼;但他们似乎没有仔细留意约翰福音 11:18,那里说伯大尼离耶路撒冷不过十五里,因此必在约旦河这边;而福音书作者这里说,这地方是在“约旦河外”,位于流便支派境内、比利亚地区。约翰当时就在这里施洗,并且很可能已经在这里施洗有一段时间了。

John 1:29

约翰福音 1:29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次日”:多数人认为,这是耶路撒冷差来的使者查问施洗约翰之后的第二天。海因修斯认为就是同一天,并说希腊化犹太人常把这个词当作“这些事以后”来用;但前一种理解更为普遍。

“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有人认为,耶稣是从旷野回来,就是受魔鬼试探的地方;但若如此,就意味着他并没有像约翰福音 1:26 所说那样站在群众中间。而且从约翰福音 1:32-33 看来,这里所记之事,应当发生在基督受约翰洗之后,尽管这位福音书作者并未记述受洗本身。似乎更当理解为:基督受洗以后,又一次来到约翰这里;约翰见到他,就像用手指着他一样(因为“看哪”一词在这里似乎有指示性的意思),要众人注目看这一个人。他称基督为“神的羔羊”,不仅是要表明他的卓越,像“耶和华的夜”(出埃及记 12:42)和“神的粮”(利未记 21:21)那样;基督的确也是无瑕疵的(彼得前书 1:19)。更是因为他指向犹太人献祭中所用的羔羊,不只是逾越节的羔羊(出埃及记 12:5),也包括常献的燔祭羔羊(出埃及记 29:38利未记 1:10)、平安祭中的羔羊(利未记 3:7)以及赎罪祭中的羔羊(利未记 4:32)。他称基督为“神的羔羊”,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有一些祭司在那里听他说话,并且按约翰福音 1:39 看来,那时正接近日常献祭的时候;他要借此提醒他们,基督才是他们一切祭物所指向的真体和实体。

“除去世人罪孽的”:这个词既有“担当”的意思,也有“除去”的意思。 “除去世人罪孽的”,是按着神的身份说的,因为赦罪本属于神;而他这样作,是借着亲自担当人的罪(这个词在马太福音 16:24 中也这样译),并且为罪成就赎罪;赎罪之后,就带来完全的赦免,并把罪除去,包括它的刑罚,也包括罪根、罪身和罪权势。他救赎人脱离罪所当得的坟墓和地狱,也救他们脱离“虚妄的行为”(彼得前书 1:18)。他这样作,不只是为犹太人,也是为外邦人(约翰一书 2:2),为世上许多人,因为除他以外并无赦免(使徒行传 4:12)。并且他这恩慈之工从未停止;这是他一直在作的工作,除了他以外无人能作。执事不过能劝勉;古时的祭司不过献上羔羊和其他牲畜为祭;惟独他除去罪。因此,正如他对公会使者所说的话,把洗礼一切真实有效的尊荣都归给了基督;他在这里所说的话,也把讲道一切美好果效,和我们一切职分所生的真实功效,都归给了基督。惟独是他,在我们说尽、做尽一切之后,仍旧亲自除去世人的罪。

John 1:30

约翰福音 1:30 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

他说,这就是我曾说过的那一位(如约翰福音 1:15 所言):他按时间和职分的次序是在我以后来,但他比我更尊贵。

关于此处,可参看约翰福音 1:15

John 1:31

约翰福音 1:31 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

这一节最好由约翰福音 1:33 来解释,那里重复了同样的话“我先前不认识他”,并补充说:“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

恐怕有人以为基督和约翰曾彼此串通、互相抬举,或者以为约翰与基督之间本有什么亲近的关系,所以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他”;因为基督一直在家中生活(路加福音 2:51),而约翰则住在旷野之地。神的护理如此安排,使约翰直到基督要显明给以色列人的时候,连他的面貌都不认识。但为了叫神的儿子显明给以色列人,当神以特别的差遣命约翰用水施洗时,也给了他这样一个记号:他看见圣灵降下并住在谁身上,如约翰福音 1:33 所说,那一位就是弥赛亚,就是神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罪孽的,也是那位要用圣灵施洗的。

“因此我来用水施洗”:约翰说,我不是擅自奔跑,也不是未经差遣就引进一个新的礼仪或圣礼;乃是神这样差遣了我,并且借此给基督一个机会来见我,使我可以看见圣灵降下并住在他身上。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惟独基督能设立圣礼。约翰不是在受差遣用水施洗以前就施洗的。

John 1:32

约翰福音 1:32 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约翰说:照着我领受那特别施洗使命时所得的启示,事情果然这样临到我。我确实看见,当他受洗的时候,天开了,并且有圣灵的表征降下(因为没有人能看见神而仍存活)。这表征的形状像鸽子;而且不是一闪即逝的异象,而是在那人身上停留了一段时间,以可感知的形式停在他身上。借着这个记号,我就知道他是神的儿子。

John 1:33

约翰福音 1:33 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

“我先前不认识他”:我原是与他陌生的。我在母腹中曾因他母亲来见我母亲而跳动(路加福音 1:41),在某种意义上说,那时我认识他;但这种印象就像婴孩身上的感觉一样,后来就消退了。后来当他来到我这里受洗时,我心中又有一种感动,使我对他说出马太福音 3:14 的话:“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吗?”然而我仍不确定;虽然我知道他在群众中间,却还不知道他就是那位被指定要用圣灵施洗的人,直到那位赐给我记号的神,把这记号实际应验在我身上。

John 1:34

约翰福音 1:34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

但当我看见那事发生时,我就不能不信,也不能不向世人公开作见证,说这人不是单单的人,乃是那位差我来用水施洗之神的永恒之子;而神仍把祝福那圣礼的神圣能力保留给自己,并且赐下圣灵,使人得着重生的性情。圣灵如火一般炼净灵魂中的渣滓,又如水一般洗去罪恶的污秽(马太福音 3:11约翰福音 3:5)。

John 1:35

约翰福音 1:35 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

第35、36节。

“再次日”,就是那些从耶路撒冷来的使者见过约翰的次日。

“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经文没有说他当时是否正在讲道;只是说,约翰站着,同他两个门徒在一起。他看见基督行走,至于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经文没有说。但正如一个好人总是抓住机会向别人称赞基督,约翰就在这机会中,进一步把基督介绍给这两个人(他们是谁,后面就会说到),并重复先前所说的话:“看哪,神的羔羊!”(参看约翰福音 1:27)照样,良善忠心的执事总会不断引导自己的门徒归向基督,使他们不再停留在对自己的注意上,而作为执事,只是把人指向基督。

John 1:36

约翰福音 1:36 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

参看约翰福音 1:35

John 1:37

约翰福音 1:37 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

神如此赐福给约翰口头所作的见证,以至于他们并不需要再有神迹来印证;他们一听见约翰说话,就跟从了耶稣。此时他们还不是使徒,因为后来还会有呼召他们担任使徒职分的事;也不是说从此就永不再离开他;只是他们心里已经生出一种更深的渴望,要更多认识他,并与他亲近。

John 1:38

约翰福音 1:38 耶稣转过身来,看见他们跟着,就问他们说:你们要什么?他们说:拉比,请问老师住在哪里?

基督边走边转过身来,看见有两个人跟着他,就问他们有什么目的、在寻求什么;这是教导我们,在一切宗教性的举动和行为中,也当如此自问,因为目的对界定行为、并使其成为善或恶,有很大作用。他们用当时通行的尊称称呼他;人们常这样称呼自己所倚赖求教、渴望知道其教训、愿意与之交谈并向其学习的人。他们问他住在哪里,或者说,在哪里留宿。

John 1:39

约翰福音 1:39 耶稣说:你们来看。他们就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那时约有申正了。

我们的主看出他们跟从他的目的是真诚而良善的,就邀请他们“来看”他住在哪里;因为他在别处也告诉我们,他连枕头的地方都没有。

“他们就去看他在哪里住”:至于那住处在何处、是什么样子,经文没有告诉我们;但我们从未读到,在他整个寄居人间的日子里,他有什么华美、显赫的居所。

经文说这两个门徒“这一天便与他同住”;这究竟只是当天余下的两三个小时(因为那时约下午四点,按犹太人的算法正是第十时),还是还包括另一天整日,即安息日(有人这样认为),经文并没有说,我们也不能断定;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从下午四点一直到夜里,都与他同住。

John 1:40

约翰福音 1:40 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关于安得烈被呼召作使徒,可参看马太福音 4:18-19,以及马可福音 1:16-17

那是在另一个时间,也以另一种方式发生的。这里基督只是邀请他们来看他住在哪里。

John 1:41

约翰福音 1:41 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

看来这两个门徒在与基督同住、与他交谈之后,一起去找彼得,就是安得烈的哥哥。安得烈先找着他,就满有喜乐地告诉他,他和另一位门徒已经“遇见了弥赛亚”,就是但以理所预言的、门徒和犹太人一直盼望的那一位。

“弥赛亚”是希伯来文,“基督”是希腊文,这两个词在英文中都相当于“受膏者”。这里的冠词是有强调意义的,不只是一般前置而已,乃是指“那位受膏者”;因为别的君王、祭司和先知也曾受膏,神的百姓也被称为受膏者;但惟有他是“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的那一位,因为圣灵赐给他不是有限量的。

John 1:42

约翰福音 1:42 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

安得烈找着了他的哥哥西门,就带他到耶稣那里。安得烈、西门和腓力都是伯赛大人(约翰福音 1:44),那是加利利的一座城;这城离约翰施洗或基督住宿之处有多远,我们不能确定。很可能西门也是约翰的门徒,是来听他讲道的,所以这些门徒只是在众人中找到他,并带他到基督那里。

耶稣一看见他,就说:“你是西门。”他认识他,按名叫他,并说出他父亲的名字“约拿”,又给他起了一个新名“矶法”。这个名字按解释并不是“头”,像伯尔尼辩论中的罗马教徒所争辩的那样,想借此证明彼得是教会的元首,仿佛这是个希腊词,来自“头”那个字;也不是像他荒谬地声称的那样,来自某个古希腊字;它的意思乃是“石头”,正如本节经文所明说。我们也看见他在哥林多前书 1:12,3:22,9:5,15:5,以及加拉太书 2:9 中被称为矶法;在别处则称为彼得,这个词也有石头或磐石的意思。矶法是叙利亚语,彼得是希腊语;这名字是基督给他的。矶法和彼得按解释都是“石头”。

伯撒认为,我们的主在这里并不是当场给他起名,而是预言他将要这样被称呼。卡索邦则认为,这名字是当场给他的,并且连同一个新的灵也一并赐给了他;先前他像他父名约拿所暗示的鸽子那样胆怯畏缩,从此以后却像磐石一样稳固、坚定、充满勇气与恒心。

不过,更大的问题是,这段经文如何与马太福音 4:18-20 协调;那里说安得烈和彼得是在“加利利海边行走”时被基督看见并呼召的;又如何与路加福音 5:10 协调,那里说西门是在打到一大网鱼之后被呼召的;又如何与马可福音 3:13路加福音 6:13 协调,那里似乎说众使徒是在同一时间被点名呼召的。毫无疑问,这几次呼召是不同的。约翰福音这里更像是一则预言,而不是正式的呼召。马太福音 4:18-20路加福音 5:10,似乎是他们被呼召作门徒的经文;而马可福音 3:13路加福音 6:13,则是他们被拣选作使徒,并接受差遣的时候。

John 1:43

约翰福音 1:43 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来跟从我吧。

到这时为止,基督似乎一直在犹太地,那是最著名的省份。彼得这样与他相遇后的次日,他有意往“加利利去”;因为他要从那里拣选自己的门徒,而且那也是他长大的地方,所以他特意要用自己公开事工的初熟果子,特别尊荣那地。在那里他“遇见腓力”(这名字的意思是“爱马的人”),并呼召他作自己的门徒。

John 1:44

约翰福音 1:44 这腓力是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

这个腓力是伯赛大人。 “伯赛大”一词按希伯来文的意思,可以解作“果子之家”或“猎人之家”。安得烈和彼得这两个人,先前提过,也都住在那里。这是基督“在那里行了许多异能”的城之一(马太福音 11:20)。

John 1:45

约翰福音 1:45 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

腓力自己既已发现了基督,就不愿独自享受这份所得,而想把自己的发现与别人分享。他遇见一个拿但业(是偶然遇见,还是特意去找,经文没有说),拿但业是加利利迦拿人(约翰福音 21:2)。“拿但业”是个希伯来名字,意思是“神的礼物”;有人认为与历代志上 15:24 的“拿坦业”是同一个名字。腓力找到他以后,就欢喜地告诉他,他们已经遇见了摩西在律法中所写的那一位,就是创世记 49:10 所说的“示罗”,申命记 18:15 所说的“那先知”,以赛亚书 4:2 所说的“耶和华的苗裔”,但以理书 9:25-26 所说的“弥赛亚”,以及众先知所共同论到的那一位;也就是众人通常所说的“拿撒勒人耶稣”(他在那里被怀上,也在那里长大,路加福音 2:4、51;虽然他生在犹大的伯利恒,路加福音 2:4),并且一般人都以为他是“约瑟的儿子”。

如果腓力这里只是“随众人口气而言”,就是说大家通常怎么说,他也照样说,尽管他自己知道并相信别的事,那就无可责备;但多数人认为,腓力在这里暴露了自己的软弱,既以为基督是约瑟的儿子,也以为他生在拿撒勒。可以确定的是,使徒们起初,甚至直到基督从死里复活以前,对基督作为真弥赛亚的认识都非常不完全。恩典可以与知识上的很大软弱并存。

John 1:46

约翰福音 1:46 拿但业对他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腓力说:你来看!

腓力的话使拿但业对他所说的产生了成见。经上曾预言,弥赛亚要从伯利恒出来(弥迦书 5:2)。所以约翰福音 7:41-42 中,也有些人说:“基督岂是从加利利出来的吗?经上岂不是说基督是大卫的后裔,从大卫本乡伯利恒出来的吗?”

拿撒勒不只是个贫穷的小地方(其实伯利恒也一样小),更是一个圣经从未提过会出弥赛亚的地方;也是神从未以出过先知而尊荣过的地方。这里的“什么好的”,似乎是指弥赛亚,或某位先知,或更广泛地说,任何高贵、卓越、值得一提的事物。我们是何等容易以为神的国总要轰轰烈烈地来,以至于不懂得,伟大的事也可以借着卑微的手段成就,伟大的人也可以出于微小、被人轻看的地方。然而神拣选“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拣选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又拣选世上卑贱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哥林多前书 1:25-28)。

“腓力说:你来看”:腓力不知道怎样回答拿但业的反对,也不能立刻除去他的成见,就劝他自己去看,好亲自形成判断。智慧人都当如此,不应单凭传闻和世俗风气就生出成见。

John 1:47

约翰福音 1:47 耶稣看见拿但业来,就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

“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罗马书 9:6)。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马书 2:28-29

基督看见拿但业来,虽然他因着腓力的错误或本国普遍的误解而带着成见,但仍来到基督这里;基督不仅看见他的身体和外在行动,也看见他的心和其中的活动,于是说:看哪,这人不只是生来是以色列人,而且是真正的以色列人,像他的祖先雅各一样,是个“为人安静”的人(创世记 25:27)。

“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在他里面没有欺骗,没有两样的心。基督徒也当如此,不可作诡诈、欺骗、三心二意的人,而当作极其诚实、心地正直的人,“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恶毒、一切诡诈”(彼得前书 2:1),像“小孩子”一样(马太福音 18:3)。

John 1:48

约翰福音 1:48 拿但业对耶稣说:你从哪里知道我呢?耶稣回答说: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

拿但业惊讶基督怎么会认识他,因为他们原不是熟识的。基督告诉他,在腓力招呼他以前,就已经看见他在无花果树下。那地方气候很热,人们常寻找荫凉之处;因此我们读到人“各人坐在自己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弥迦书 4:4撒迦利亚书 3:10)。而且很可能因为这两种植物枝叶繁茂、叶子大、枝条长,在炎热天气中,人们可以在这些树木遮荫之下,不但像在凉亭中彼此交谈,也可以在那里行宗教本分。至于基督看见他在那里是在吃喝、与朋友谈话、读书,还是祷告,圣经并没有说,贸然猜测也是徒然。只要知道,基督这样告诉他,就是让他知道:虽然他不在基督眼前,基督却看见了他,因此基督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基督看见我们身在何处,也看见我们所作的一切,即便我们看不见他;他也看见我们的心,是单纯还是两样,是正直还是虚假诡诈。这在许多情形下给我们极大的安慰,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常常存着敬畏主的心。

John 1:49

约翰福音 1:49 拿但业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拿但业在这里给基督的称呼“拉比”,与“拉班”“拉波尼”意义相同;约翰福音 20:16 也有“拉波尼”。拉班、拉比、拉比,这几个词都表示“老师”或“我的老师”,在那个时代,人们通常把它作为尊称给自己的教师(马太福音 23:7-8)。这些称呼大约是在我们救主那个时代开始流行的;布克斯托夫说,更早更纯正的古代并不给教师或先知这样的称号,因为他们认为,对于那些被神特别差遣的人,不可能给出与其尊严相称的称号。据说,希列是我们救主时代前后第一个被这样称呼的人;他们认为拉班是最高的,拉比次之,再次是拉比。又说拉班这种称号大约延续了二百年,在希列之后只给过七个人。

拿但业也称他为“神的儿子”,正如彼得和其他门徒所做的(马太福音 14:33;彼得在马太福音 16:16 也是如此)。但从后面的许多经文看,他们对此还只是模糊的确信,直到他“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 1:4)的时候才更加明朗。

他也承认基督是“以色列的王”,也就是真弥赛亚。这本是弥赛亚的一个称号(马太福音 21:5;27:11)。

John 1:50

约翰福音 1:50 耶稣对他说: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就信吗?你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

基督鼓励他百姓灵魂中信心的开端,也因着拿但业所领受的启示而高看他的信;虽然那启示还很不完全,因为基督不过是说,在腓力招呼他以前,看见他在无花果树下而已。基督告诉他,他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凡有的,还要加给他。至于主在这里所说那“更大的事”是什么,至少有一部分,他在约翰福音 1:51 已经告诉了他。

John 1:51

约翰福音 1:51 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基督先用“实实在在”引出这番话,并表明这话不只是对拿但业一个人说的,而是“对你们”说的,也就是对所有真正作我门徒的人说的,像拿但业一样,是心里没有诡诈的真以色列人。

至于“阿们,阿们”这个词(我们译作“实实在在”),有些古人把它看作誓言;但最有学问的近代作者并没有理由赞同这一点。确实,若说“阿们”在旧约中只用作祷告或愿望的话语,那么在新约中,它则用来肯定、断言某件事,或者仍作祈愿祷告之词。这个词在希伯来文中本来的意思是“真实”(以赛亚书 65:16);因此基督这位真理本身,也被称为“阿们”(启示录 3:14)。先知们常以“耶和华的话”或“主如此说”开始自己的讲论,以确认自己将要说的话是真实的;照样,基督为表明他自己就是神,并且他是凭自己说话,就以“阿们”开始,有时甚至说“阿们,阿们”。人们注意到,约翰总是把这个词重复一遍,说“阿们,阿们”,也就是“实实在在”;解释家们说,这要么是为更进一步地确认所说之事,要么是为引起更大的注意,要么是同时确认说话者的真实性与所说之事的真实性。

现在所说的内容,是作为一个应许而来的,不但对拿但业,也是对所有信徒,就是他们“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有人认为,这里指的是借着基督向信徒属灵地、比喻性地开启天门;但更恰当的理解,似乎是指一种像马太福音 3:16 所记那样真正的天开。有些人把这理解为天使在基督受难、复活和升天时向他显现;但它似乎更是指向审判的日子,那时千万天使要侍立在基督这位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服事他。有人说,这种服事之所以用“上去下来”来描述,无疑是参照雅各的异梦(创世记 28:12):雅各是在睡梦中看见,拿但业和其他信徒则要亲眼看见。另一些人则较为一般地解释为:你们将要看见许多神迹,仿佛看见天开了,天使上去下来一样。还有人认为,这里是指圣经没有记载的、天使向基督进一步服事的某些显现。

基督并不是说“你们要看见天使在人子我身上上去下来”,而是说“在人子身上”。莱特富特认为,这不仅表明他是真正的人,也是第二个亚当,在他里面,头一个亚当所失去的将被恢复。据观察,在旧约中只有以西结,在新约中只有基督这样被称呼;并且基督从未由别人这样称呼,只有他自己这样称呼自己。以西结之所以这样称呼,显然是为把他与那些他常交往的属灵存在区别开来;基督这样称呼自己,则是为将他的人性与神性区分开来,虽然这两性在他里面构成一个位格。基督这样称呼自己,也进一步表明,他在取了奴仆形像的时候,是如何虚己。

还有人认为,福音书中基督所用的“人子”,不过就是“我”或“我自己”的意思,因为在希伯来语习惯中,人常以第三人称说自己;所以“在人子身上”,就是“在我这真实的人身上”。开姆尼丢则认为,正如“弥赛亚”这个称呼,是百姓通常称基督的称呼,取自但以理书;照样,基督用于自己的“人子”这一称呼,也是从那里来的,就是但以理书 7:13 所说“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基督常常这样称呼自己,是为与但以理的预言相对应,表明自己是真人,并宣告自己是父的仆人,正如以赛亚书 42:1 所预言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