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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52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eremiah 52:1

耶利米书52:1 西底家登基的时候年二十一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亲名叫哈慕他,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儿。 这是对西底家作王、耶路撒冷被围、被攻取、被毁灭及其原因,并其后所发生之事的重复记述,见耶利米书52:1-30。恶米罗达抬举约雅斤,见耶利米书52:31-34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2

耶利米书52:2 西底家行主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约雅敬一切所行的。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3

耶利米书52:3 因主的怒气,这事临到耶路撒冷和犹大,以致主把他们从自己面前赶出;西底家竟背叛巴比伦王。 一般认为,本章并不是先知耶利米亲笔写的,因为他不大可能如此大段重复他先前在耶利米书39章所记的事,而且本章末尾从耶利米书52:31直到结束所提到的一些事,是发生在他之后的,他不可能用历史叙述的方式记载。因此,他们更认为这章是巴比伦那边的某个人写的,放在这里作为《耶利米哀歌》的引言。前三节完全取自列王纪下24:18-20。那里的注释可参看。 这里把西底家的恶行,特别是他对巴比伦王的背叛,归因于主的忿怒。那巴比伦王曾立他为王,如列王纪下24:17所说,而且他也曾向其起誓效忠。并不是神把这样的恶放进他心里,而是任凭他这样行错,因为神定意要使犹大被掳。神常常因百姓的罪,任凭君王行事失当;这应当使我们在觉得有理由埋怨掌权者错误的时候,反思是否是我们自己的罪路激怒了神,以致神任凭统治者这样失误,为要毁灭并惩罚我们。

Jeremiah 52:4

耶利米书52:4 西底家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率领全军来攻击耶路撒冷,对城安营,四围筑垒。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5

耶利米书52:5 于是城被围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6

耶利米书52:6 四月初九日,城里的饥荒严重,甚至这地的百姓都没有粮食。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7

耶利米书52:7 城被攻破,一切兵丁就在夜间从靠近王园、两墙中间的门出城逃跑;迦勒底人那时正在城四围,他们就往亚拉巴的路逃去。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8

耶利米书52:8 迦勒底人的军队追赶王,在耶利哥平原追上西底家;他的全军都离开他四散了。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9

耶利米书52:9 他们拿住王,带他到哈马地的利比拉,去见巴比伦王;巴比伦王就审判他。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10

耶利米书52:10 巴比伦王在西底家眼前杀了他的众子,又在利比拉杀了犹大的一切首领。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11

耶利米书52:11 他又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铜链锁着他,带到巴比伦去,囚在监里,直到他死的日子。 这段历史记在列王纪下25:1-7,措辞大致相同。可参看那一章的注释。耶利米书39:1-7也记了其大意;只是那两处都没有末了这几句话,由此我们得知西底家死在巴比伦,且是以囚犯的身份死的。

Jeremiah 52:12

耶利米书52:12 五月初十日,就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十九年,护卫长尼布撒拉旦,就是侍立巴比伦王的,来到耶路撒冷。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13

耶利米书52:13 他焚烧主的殿和王宫,又用火烧尽耶路撒冷一切房屋,并所有大户人的房屋。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14

耶利米书52:14 与护卫长同在的一切迦勒底军兵,拆毁了耶路撒冷四围的城墙。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15

耶利米书52:15 护卫长尼布撒拉旦又把民中一些贫穷的人、城里所剩下的百姓、投降巴比伦王的人,以及其余的群众,都掳去了。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16

耶利米书52:16 但护卫长尼布撒拉旦留下这地一些贫穷的人,使他们修理葡萄园、耕种田地。 可参看普尔对列王纪下25:8、25:9、25:10、25:11、25:12的注释,那里记述了这一切,只是在尼布撒拉旦来到耶路撒冷并焚烧圣殿的日期上有一点小差异。列王纪说他是初七来到,这里却说是初十。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可参看列王纪下25章的注释。很可能他是初七进入耶路撒冷,却到初十才焚烧圣殿。耶利米书39章也记述了其中许多事。城被攻取约一个月后,这位护卫长率领部分军队回来,焚烧圣殿、城中大户人的房屋和许多别的房屋,并掳去许多囚犯,却留下部分较贫穷的人修理葡萄园、耕种田地;这在征服者中是很常见的,为的是他们自己的利益,使征服之地能给他们带来一些收入。

Jeremiah 52:17

耶利米书52:17 耶和华殿中的铜柱、座和耶和华殿里的铜海,迦勒底人都打碎了,把这一切铜都运到巴比伦去了。 本节及以下几节对圣殿各部件和器皿的详细列举,可以理解为是要证实耶利米在耶利米书27:19中的预言;那里特别提到柱子、座和海,说它们都要连同圣殿其余器皿一并被运到巴比伦去。关于这些柱子,我们读到列王纪上7:15;它们是铜做的,高十八肘,立在圣殿的廊子里,参耶利米书52:21。关于座,在列王纪上7:27-37也有较详细的记载;它们也都是铜做的。关于海,见耶利米书52:23-26。因为这些都是铜做的,所以迦勒底人为便于搬运,就把它们打碎了。

Jeremiah 52:18

耶利米书52:18 又带走锅、铲子、蜡剪、碗、调羹,并一切供职所用的铜器。 锅:在列王纪下25:14中称为盆。 铲子:是用来从祭坛上除去灰烬的。 蜡剪:有人认为这里这词更宜译作钳子,因为这里说的是铜器;他们认为这里所指的不是剪灯芯的器具,因为那类器具是金做的。 碗,或盆:这里究竟指哪一种并不确定,因为圣殿里既有饮用的碗,也有承接祭牲血的盆。 调羹:这词也可指长柄勺,或杯,或盘。

Jeremiah 52:19

耶利米书52:19 护卫长又把盆、火鼎、碗、锅、灯台、调羹、爵,无论金的、银的,都带去了。 这些器具中,有些只是铜的;另一些则有的是铜的,有的是银的,有的是金的。护卫长把一切都带走了,无论是银的、金的,还是铜的。

Jeremiah 52:20

耶利米书52:20 至于两根柱子、一座海和座下的十二只铜牛,就是所罗门王在耶和华殿里所造的;这一切器皿的铜,多得无法称量。 所罗门造了两根柱子,见列王纪上7:15;在耶利米书52:21中,他称这两根柱子为雅斤和波阿斯;又在耶利米书52:23提到一座铸海,宽十肘;这海在耶利米书52:25中立在十二只牛上,并有十个座,见耶利米书52:27。这一切的制作用了极大量的铜,凡读过列王纪上7:27这些器物尺寸的人,都很容易判断出来。

Jeremiah 52:21

耶利米书52:21 论到柱子,一根柱子高十八肘,围十二肘,厚四指,是空的。 这与列王纪上7:15相合;那里这里所称的围,在那里称为线。关于柱子的高度,列王纪下25:17历代志下3:15也有同样的记载。

Jeremiah 52:22

耶利米书52:22 柱上有铜顶,一个柱顶高五肘,柱顶四围有网子和石榴,都是铜的;第二根柱子和石榴也是一样。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23

耶利米书52:23 一面有九十六个石榴;网子周围共有一百个石榴。 关于这些柱顶的尺寸,本处与列王纪下25:17之间有些差异:这里说其高五肘,那里却说高三肘。对此的解释是,柱顶有三部分,即方形部分、腹部和冠部;本处记的是整体高度,而列王纪下25:17所记的只是腹部和冠部,所以不过三肘。本处与列王纪上7:20历代志下4:13在石榴的数目上也有类似差异。列王纪说石榴共有二百个;历代志下4:13则说有四百个。意思是,每一行有一百个,两行就是二百个,四行就是四百个,因为每根柱子上有两行。关于这里所说每一面只有九十六个石榴,也还有一点差异;两面共一百九十二个,四面共三百八十四个,既达不到列王纪所说的二百,也达不到历代志所说的四百。可参看《英文注释》,其中那位博学的作者指出,希伯来文中我们译作“一面”的词,逐字就是“向风”,也就是朝四方风向;因此其排列是方形的,每边二十四个,共九十六个,再在四个角各加一个,便成一百个。不过这些都是细枝末节,对我们并无太大关系,除非是为了回应那些想利用这些小事,借着这些表面的矛盾来质疑圣经权威的人;而这些事对我们的信心和圣洁本是无关轻重的。

Jeremiah 52:24

耶利米书52:24 护卫长拿住大祭司西莱雅、副祭司西番亚和三个把门的。 可参看普尔对列王纪下25:18的注释,那里也是同样的话。这个西莱雅不是耶利米书51:59所提的那位,而是亚撒利雅的儿子,见历代志上6:14。至于副祭司,解经家认为他是在大祭司患病等情况下代理其职分的人;他就是西底家差去见先知的那位,见耶利米书21:1;也是耶利米在书信中责备的那位,因为他没有把耶利米枷在木狗里,见耶利米书29:25。很可能把门的不止这三个人,但护卫长只拿了其中最主要的三人。

Jeremiah 52:25

耶利米书52:25 又从城里拿住一个管理兵丁的太监,并城里所遇见常侍立王左右的七个人,还有那检点国民军长的书记,以及城中所遇见的民间六十个人。 可参看列王纪下25:19;只是那里提的是五个人,这里却提到七个人,不过其中两个人可能地位较低,不那么重要。

Jeremiah 52:26

耶利米书52:26 于是护卫长尼布撒拉旦拿住他们,带到利比拉去见巴比伦王。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27

耶利米书52:27 巴比伦王就击杀他们,在哈马地的利比拉把他们处死。这样,犹大人被掳离开本地。 参看列王纪下25:20、21。

Jeremiah 52:28

耶利米书52:28 尼布甲尼撒所掳去的民数记在下面:第七年掳去犹大人三千零二十三名。 这就是约雅斤的时候,见列王纪下24:12-14。这里说是在第七年,那里说是在第八年,可能两边都算上了一部分。不过,被掳人数也有差异:这里说是三千零二十三人,而列王纪下24:14、16说是七千或八千。有人认为,这里所记的是严格属于犹大的人数,而列王纪下24章所记的是犹大和便雅悯被掳者的总数。可参看《英文注释》。

Jeremiah 52:29

耶利米书52:29 尼布甲尼撒十八年,从耶路撒冷掳去八百三十二人。 那就是城被攻破的那一年。

Jeremiah 52:30

耶利米书52:30 尼布甲尼撒二十三年,护卫长尼布撒拉旦从犹大人中掳去七百四十五人;总计共四千六百人。 关于这次掳掠,我们在圣经别处没有读到。有些人判断,这可能是因以实玛利杀了基大利而起的;但那是在城被攻取四年之后,我们也不能确定,当时究竟是什么原因又把迦勒底军队引了回来。

Jeremiah 52:31

耶利米书52:31 犹大王约雅斤被掳后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巴比伦王以未米罗达元年,使犹大王约雅斤抬起头来,带他出监。约雅斤登基时十八岁,见列王纪下24:8,在位不过三个月,就向围攻他的巴比伦王投降了,见耶利米书52:12,那时是在巴比伦王第八年。他在巴比伦作囚犯,从本节看得很清楚;在这样的景况中,他大约持续了三十年,也就是尼布甲尼撒整个统治期间。尼布甲尼撒有时也称尼布甲尼撒,有时称尼布甲尼多。以未米罗达是尼布甲尼撒的儿子。他在那一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按本处的说法如此;但列王纪下25:27说是二十七日。

不过这差异很容易调和:本段圣经的作者可能是从他父亲去世之日精确起算,而《列王纪》的作者则从以未米罗达加冕,或公开显明自己为王的时候起算;或者一处是从他下令之日算起,另一处则从他实际执行之日算起。“抬起头来”在圣经中是指改变一个处在困苦中的人的境遇,见创世记40:20;这里只是这个意思,因为接下来的话已经提到他把约雅斤从监里带出来了。至于这项恩惠的原因,人们有各种猜测。《英文注释》的那位可敬作者设想,以未米罗达可能与约雅斤年纪相仿,而约雅斤在三十年的被囚期间与他熟识。以未米罗达想到他久受囚禁,并且如今他已不可能再作犹大人的领袖,因为他们的城已被毁二十五年以上,这位王子出于人道,可能就向他施了这恩惠。一个国家在君王和谋士更替时发生这样的事,也并不罕见。

Jeremiah 52:32

耶利米书52:32 又对他说恩言,使他的位高过与他一同在巴比伦的众王。 巴比伦王可能还有别的君王作他的囚犯,因为他父亲是极大的征服者;也可能还有别的臣属之王住在他的朝廷里。他或是出于对约雅斤特别的恩待,或是因大卫和所罗门的名声,因为约雅斤是从他们直系而出的,所以如此尊荣他。

Jeremiah 52:33

耶利米书52:33 给他脱了囚服;他终身常在巴比伦王面前吃饭。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Jeremiah 52:34

耶利米书52:34 巴比伦王赐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给他一定的分量,终身都是这样,直到他死的日子。巴比伦王待他像待王子一样,以与他从前身份相称的礼遇待他,同时照顾他的衣着和饮食:在衣着上,使之得体,合乎他虽为俘虏却仍具其身份;在饮食上,使他在王宫中得享供应,也由此教导别人,应当以人道待那些落在自己权下的人,并按人的体面,尤其是那些境况曾较好的人,给予合宜的对待;要待人如己所欲人待己。这样,约雅斤的结局就与他父亲约雅敬不同,约雅敬的尸首曾被抛弃,正如前面所说;也与他叔叔西底家不同,西底家不但死在巴比伦,而且是死于囚禁之中。约雅斤也死在那里,也仍是被掳之人,但并非死在严密的监禁中。

这最后四节也见于列王纪下25:27-30;而它们在这里是以叙事体出现,是作为一段历史来记载已经发生的事,不是先知式的语言,因此可作为一个论据,正如前面所说,说明整章都不是耶利米预言本身的一部分,也很可能不是他写的。因为他从约西亚十三年开始说预言,而约西亚作王三十一年;随后又经历约哈斯在位三个月、约雅敬在位十一年、约雅斤或耶哥尼雅在位三个月、西底家在位十一年;而约雅斤又比西底家的统治多活了二十五年。这样,从主的话第一次临到耶利米,到约雅斤死的时候,必定已过了六十五年半;因此先知若活到那时,几乎该有一百岁了,这并不大可能。至此,犹大国的历史就结束了。我只要指出神加在这百姓身上的严厉审判。这个国家由犹大、便雅悯两支派和玛拿西半个支派组成。

在民数记第1章中,计算这两支派的人数时,若把玛拿西半个支派算上,可得十二万六千一百人。在民数记第26章中,则有十四万八千四百五十人。到了这里,在耶利米书52:30中,我们发现被掳去的不过四千六百人。由此可判断,他们当中有何等多的人死于刀剑,或死于饥荒瘟疫;即便我们充分考虑那些被留下来修理葡萄园、耕种田地的人,也是如此。落在永生神的手里,是可怕的;这百姓正是如此,他们戏弄神的使者,藐视他的话,凌辱他的先知,甚至无法可救,正如历代志下36:16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