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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 第 1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Esther 1:1

以斯帖记 1:1 “亚哈随鲁在位的时候”(这亚哈随鲁从印度直到古实,统管一百二十七省)

亚哈随鲁和瓦实提设摆王宴,以斯帖记 1:1-9。王打发人去召瓦实提,以斯帖记 1:10-11。她却不肯来,以斯帖记 1:12。王就与智慧人商议这事,以斯帖记 1:13-15。他们断定并建议废去她,以斯帖记 1:16-20。王又下令,叫男人在自己家中作主,以斯帖记 1:21-22

问:这王是谁?

答:大家都承认并且显然知道,他是波斯诸王中的一位;但究竟是哪一位,至今尚无定论,而且如今我们也并无必要知道。但有充分迹象表明,他或者是:

1. 大流士·希斯塔斯皮斯,许多犹太和基督徒作者都这样认为;因为他的国度如此广大,并且据希罗多德记载,他征服了印度;他的一个妻子名叫亚托莎,这名字与哈大沙相差不大;哈大沙是以斯帖的另一个名字,见以斯帖记 2:7。或者,

2. 薛西斯,据希罗多德记载,他的妻子名叫阿美斯特里斯,这名字与以斯帖也颇为相近;本书所记这一切事,都是在他强盛亨通、出征希腊人遭遇不幸之前发生的。或者,

3. 亚达薛西·朗基马努斯;本书中亚哈随鲁的特征,与他并不相悖。有人反对说,照此推算,末底改必有约一百四十岁,因此以斯帖既称为他的叔叔的女儿,见以斯帖记 2:7,就太老,不适合作王的妻子。至于末底改,这一点是可以承认的,因为无论圣经史还是世俗史中,都有年纪比这更大之人的例子。至于以斯帖,可以说她是他叔叔的孙女;因为把儿子或女儿之名用在更远后裔身上,是极常见的事。

“一百二十七省”:这样,在但以理书 6:1 所提的一百二十省之外,又增添了七省。

Esther 1:2

以斯帖记 1:2 “当那些日子,亚哈随鲁王坐在国位上;这国位是在书珊城堡中。”

“坐在国位上”,就是指他或者是刚刚登基,或者更可能是已经安稳地掌握王位。

“城堡”:或作“宫堡”;也可作“首都”或“王城”,犹太和基督徒解经家都这样译。书珊也许原本是宫殿的专名,后来这名称就用来称呼整座城。波斯诸王通常冬天主要在这里设朝,正如夏天通常在埃克巴坦那一样。

Esther 1:3

以斯帖记 1:3 “在位第三年,为他一切首领臣仆设摆筵席;有波斯和玛代的权贵、各省的贵胄与首领在他面前。”

“波斯的权贵”,就是指勇士,即国家的主要官员和全军的统帅;王借着这场盛大的宴乐,想要笼络他们,并使他们忠于自己。

Esther 1:4

以斯帖记 1:4 “他把他荣耀之国的丰富和他美好威严的尊贵给他们看了许多日,就是一百八十日。”

意思是他天天都设盛大的筵席,或者是为所有首领一同摆设,或者是为其中一部分人轮流摆设,照王的安排依次赴宴。波斯人的宴席在诸作者笔下,以其长久和奢华而著称。

Esther 1:5

以斯帖记 1:5 “这些日子满了,王又为所有在书珊城堡中的人民,无论大小,在御园的院子里设摆筵席七日。”

“所有在场的人民”,就是指那些常住在那里的,也包括那些因事务来到那里的,不论身分地位如何的人。

“在御园的院子里”:波斯人的园子极其宽广而且优美。

Esther 1:6

以斯帖记 1:6 “有白色、绿色、蓝色的帐幔,用细麻绳和紫色绳系在银环和白玉石柱上;有金银的床榻,摆在红、蓝、白、黑色大理石铺的地上。”

“床榻”:因为在那些东方国家和古代,人们吃饭时不像我们这样坐在桌旁,而是倚靠或躺卧在榻上。对此,无论圣经还是其他作者都有许多见证,如以斯帖记 7:8阿摩司书 2:8、6:4、约翰福音 13:23

Esther 1:7

以斯帖记 1:7 “用金器皿赐酒,器皿各有不同;御酒甚多,足显王的厚意。”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Esther 1:8

以斯帖记 1:8 “喝酒有例,不准勉强人,因为王吩咐宫里的一切臣宰,叫人各随己意。”

“照着律例”,就是没有人勉强别人,意思是照着王此时所定的法令,不许人强逼别人喝过于自己所愿意的酒;波斯人和其他放荡的异教民族常有这种作法,虽然这作法连那些有智慧、持重的异教徒也加以谴责,这位大君王也是其中之一。或者,也可译作“没有人勉强别人喝酒,是照着律例”,即按波斯人在筵席上所规定和惯行的法令,他们本来可以这样作,若不是受这条法令限制的话。

Esther 1:9

以斯帖记 1:9 “王后瓦实提也在亚哈随鲁王的宫内为妇女设摆筵席。”

这是在王招待男子的时候;因为这是波斯人的通例,男女不一同宴饮,而是在不同的地方。

Esther 1:10

以斯帖记 1:10 “第七日,亚哈随鲁王饮酒心中快乐,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个太监米户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亚拔他、西达、甲迦,”

“太监”:或作“内侍”。古代历史告诉我们,这类人在东方宫廷中极为常见,也深受宠信,尤其是在波斯皇帝宫中。

Esther 1:11

以斯帖记 1:11 “请王后瓦实提头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为她容貌甚美。”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Esther 1:12

以斯帖记 1:12 “王后瓦实提却不肯遵太监所传的王命而来,所以王甚发怒,怒火中烧。”

“瓦实提不肯来”:她这样拒绝,在某种程度上是受了波斯法律和风俗的支持;因为波斯的法律风俗,是要尽可能使人的妻子,尤其是王后,不被别的男人看见。

Esther 1:13

以斯帖记 1:13 “那时,王问明白时务的智慧人;按王的常规,凡晓得律法和审判的,都如此办理。”

“明白时务的”:或者是,

1. 明白从前历史中的事,知道君王在这类情况下曾怎样行。或者,

2. 明白在时机中所行或当行之事,知道在这些案件中什么是公正合宜的,什么是“律法和审判”,正如下文所解释的,也知道事情该如何、何时办理。

参看普尔对历代志上 12:32 的注释。“时候”在圣经和其他作者中,常借着一种称为“附属物转喻”的修辞,用来指在其中发生的事情。

“按王的常规”:就是王凡遇重大事务,都与他们商议。

Esther 1:14

以斯帖记 1:14 “那时在王左右常见王面、国中坐高位的,有甲示拿、示达、押玛他、他施斯、米力、玛西拿、米母干这波斯和玛代的七个首领。”

“常见王面”:就是他们常有自由进到王面前,并与王亲近交谈;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波斯王极少让臣民看见。

“国中坐高位的”:就是王的主要谋士和官长,在众人之上居首位。

Esther 1:15

以斯帖记 1:15 “王后瓦实提不遵行亚哈随鲁王借太监所传的命令,照律法应当怎样办理她呢?”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Esther 1:16

以斯帖记 1:16 “米母干在王和众首领面前回答说:王后瓦实提这事,不但得罪王,并且有害于亚哈随鲁王各省的一切首领和众民。”

“米母干”虽然最后被提名,却先发言,或者因为王先问他;或者因为他在众人中居首,无论按尊位还是名望;或者因为那时像如今许多地方一样,惯例是让最年轻的谋士或审判官先发表意见。

“对众民都有害”:因为她给了众妇女一个轻看并违抗丈夫的榜样和鼓励。这是一种性质严重的罪,因此应受严厉、足以儆戒众人的刑罚。

Esther 1:17

以斯帖记 1:17 “因为王后这事必传到众妇人的耳中,说亚哈随鲁王吩咐王后瓦实提到王面前,她却不来,她们就藐视自己的丈夫。”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Esther 1:18

以斯帖记 1:18 “今日波斯和玛代的众夫人听见王后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样而行。这样,必多有藐视和忿怒。”

“藐视”是在妻子身上,而由此便在丈夫身上生出忿怒;结果家庭中便有纷争,这可能造成重大而普遍的祸害。

Esther 1:19

以斯帖记 1:19 “王若以为美,就降旨写在波斯和玛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实提再到王亚哈随鲁面前来;王可将她王后的位分赐给比她更好的人。”

“王若以为美”:这狡猾的政客知道,王必然会以此为美。

“永不更改”:这项防范对保障他自己是必要的;因为若王后恢复位分并重新得王宠,他极有可能落入王的怒中。

Esther 1:20

以斯帖记 1:20 “所降的旨意传遍通国,国度本来广大,所有的妇人,无论丈夫贵贱都必尊敬他。”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Esther 1:21

以斯帖记 1:21 “王和众首领都以米母干的话为美,王就照这话去行。”

“王和众首领都以这话为美”:一方面因为这关系到他们自己的权柄和利益;更特别的是借着神特别的护理,神要借这件小事成就祂自己的大工。

Esther 1:22

以斯帖记 1:22 “发诏书到王各省,照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人,使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并用各族的方言传布这旨意。”

为的是叫各类人,不单是男人也包括妇女,都能明白这诏令;因为男人借着学习或旅行,常常懂得多种语言,而妇女未必如此。这样,她们若不遵从,就无可推诿。为此,这诏令不但用各族文字写下来,因为文字可能只传到少数人手中;而且还由那些惯常宣读王谕的人,在各城各镇公开传布。另有人把这话解释为“使他说本族的语言”,意思是男人不可因迁就妻子而习惯使用妻子的语言,因为妻子常属别的民族、说别的语言,也不可把妻子的语言带进家里;男人应当使用自己的本族语言,并使妻子儿女也使用。这乃是统治权的一种标志,所以后来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也很常见;他们不但以武力征服,也把自己的语言带进别国,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强加于那些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