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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第 1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1 John 1:1

约翰一书 1:1 论述的次序要求我们先从本节最后一句开始,就是“生命之道”。“道”这一称呼,在这位使徒笔下,通常是用来指神永恒的儿子;这里不讨论在他之前某些犹太人和外邦人曾如何理解这个词。他论到这神圣位格时,一贯使用这样的称呼,如同在他福音书的开头一样,那开头与本书信极其相似;在《启示录》19:13,以及本书信后面的约翰一书 5:7,他也常这样称呼主,好像毫不怀疑人会明白他的意思。既然他在这方面一向前后一致,就很难设想他在这里会用同样的说法却没有这样的意思,尤其本处上下文既容许也引导我们这样理解。这里加上“生命”的限制语,说“生命之道”,并没有使这称呼更不适用于此,反而更适合;因为这表明这“道”独特的卓越之处,在于他乃是活的、使人得生的道。因此他在下一节又单称他为“生命”与“那永远的生命”。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说法,“生命之道”“生命”“那永远的生命”,从上下文结构来看,显然是指同一件事,并且其主要用意似乎都是作为神儿子的不同称号,要把他表明为原初的、根本的生命,是一切有分于圣洁属神之生命者的生命之根。这与他在福音书中关于主自己的话相符,如约翰福音 1:4:“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也与约翰一书 5:20 所说“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相合;又与主自己所说“我就是生命”(约翰福音 11:25;14:6)相合;并与约翰福音 5:26 所说,父使他“自己有生命”相合,因此他也就能成为别人生命的源头和泉源。

然而,“道”和“生命之道”也常用来指福音,如约翰一书 2:5腓立比书 2:16 等处。因此,若理解使徒在这一表达中有意将这两层意思一并包括进来,也并不与本段上下文不协调。二者就与我们有关的关系而言,其意义并不相距甚远,不致不能同时包含。神的儿子是神内在的道,是他心意中的道,是他的智慧,这是圣经中常见对他的另一称呼,如箴言第 8 章等处;其中包含一切将被创造或成就之事的观念。对我们来说,他是光与生命直接的源头,我们也尤其借着他使人活泼的光线,被改变成神的样式。而福音则是他外在的道,是他口中的言语,是那些光线本身的发射。正如我们先在心里构思形成,随后才说出来并表达出来;只是我们的思想,就是我们心中的道,是流动易逝的,而神的道在那毫无改变的神里面却是常存的,与他同质、同永恒,正如约翰福音 1:1 所说:“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将“生命之道”这两个意思一同包含在一个表达里,并不比日常说话更不恰当。比如我们说太阳照亮我们、使我们苏醒、从这窗户照进来、照在那日晷上时,我们合理地并不会排除太阳本体或它的光线,而是指太阳借着它的光线做成这些事。

既然“生命之道”的意义已经确立了,而这又是必须首先说明、也需要较长论述的,我们就更容易看出,这里关于它所说的话,如何可按这两层意思之一应用。

“从起初原有的”,若按第一层意思,就是指那活的道;他在万有起始时就已经存在,却不是说他自己那时才开始,正如约翰福音 1:1 所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接着又说“道就是神”。又如这道自己曾用另一个等同的名称,就是神的智慧,在箴言 8:22-30 中所说:“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可见“从起初”与“从亘古”是同一个意思。参看约翰一书 2:13、14。

“我们亲眼看过,我们仔细看过,我们亲手摸过”,这些说法都可以同样适用于两方面。第一,适用于神儿子的位格,这也是“生命之道”的主要意思;因为那位从起初与父同在的荣耀位格,如今既已道成肉身,就成为这些使徒和别的使徒感官所能接触的对象,他们多次有机会听见他、看见他、注视他,甚至亲手摸他,如路加福音 24:39约翰福音 20:25。第二,也适用于福音启示,这是“生命之道”次要但并非无意的意义,而后面这些表达似乎尤其是指这一层意思;这些话表明使徒们对他们后来所见证之真理具有完全的确定把握,他说话的方式显然有意把其余使徒也一并包括在内。因为这正是他们作为使徒的职分和职责,如约翰福音 15:27使徒行传 1:21-22,4:20;他们也必须能以这些表达所表明的那样确信来作见证。

所以他说“我们所听见的”,这是较为概括的知道;随后又加上“我们所看见的”,这是更确实的认识方式,如彼得后书 1:16-17;又说“亲眼”,更生动地表达这种确据,如约伯 19:27 论他所盼望见到救赎主时一样。为表明这不是偶然短暂的一瞥,又进一步说“我们所仔细看过的”,意思是我们存心留意、专注地去观察。除此之外又加上“我们亲手摸过”,这虽然按字面只能适用于道成肉身的主本人,却也是一个极有力的隐喻,优美地表达他们对他美善教训那极其确实的认识和活泼的感受;正如人常说某件事“摸得着”,就是指那是一件极其明显的真理。使徒行传 17:27 也含有这样的意思:这世界有一位大能而丰富施恩的扶持者和主,是一件几乎可以“触摸”到的真理。

1 John 1:2

约翰一书 1:2 使徒在这里恰当地插入这一段括语,暂时打断了论述的进程,为要说明“生命之道”“生命”“那永远的生命”是如何被显明出来的;前面已经指出,这几种说法在这里都是一回事,主要都是指神的儿子。既然他“与父同在”,对我们来说本来就是不可见的,那么他如何竟能被地上的必死之人如此真切地认识呢?使徒的回答是:他“显现出来了”。这显现已经充分表明了他是谁,也表明了他的目的;因为他与我们同有血肉,“既有人的样子”,就使自己落在我们感官可察觉的范围之内,因此说他是在肉身显现了,如约翰一书 3:5提摩太前书 3:16 所言。与此同时,他神性的荣耀也透过这层帕子,在他如神一般的生活言行和奇妙作为中极其明显地照耀出来,并证实了他属天教训的真实性;这些教训更清楚地宣告,降临到我们这悲惨世界中的乃是神的儿子,也宣告了他降临此地那慈爱的旨意。

因此,使徒在这里简略地说他“显现出来”,完全可以由他在福音书里更详尽的说明来解释,就是约翰福音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于是,使徒接着说,他就为这所见之显现作见证并传扬出来,因为这是他使徒职分所当尽的。

1 John 1:3

约翰一书 1:3 现在他继续说回自己原本要表达的意思,不但郑重宣告他所见证的是最确实知道的事,并且说明他作这见证的目的。这目的不只是要收信的人也知道这些事,好像作基督徒不过是比别人多知道一些特别观念,只为知道而知道;乃是要叫他们“相交”,就是与他们,就是与使徒们和全体活着的基督徒群体,一同有分并彼此交通于一切属于基督徒身份的生命影响、圣洁实行、尊荣、喜乐与安慰之中。因此他又说:“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意思是说,这种状态的好处,在性质上并不是属地的、属感官的、属世俗的,乃是属神、属天的,是由父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赐给我们的;或者说,在这状态中,我们是真正有分于他们,并与他们交通。那赐福的圣灵,乃是一切恩典交通直接临到我们的作者,因此这也被称为“圣灵的交通”(哥林多后书 13:14);而这圣灵实际上乃是父和子的灵。

1 John 1:4

约翰一书 1:4 这喜乐不是像属肉体的喜乐那样淡而无味、没有生气、空洞无实,并且因其缘由不足,常杂有不安和隐忧;乃是活泼有力的,如约翰二书 1:12,根基稳固的,如约翰福音 16:24,是真正合宜的喜乐,并且要长进,直到完全丰满的喜乐,如诗篇 16:11 所说。

1 John 1:5

约翰一书 1:5 既然他写作明言的目的和设计,是要引人最终有分于神自己的福乐并与神相交,他就认为,没有什么比在他们心里确立对神正确的观念更为必要。为使人更重视这一点,他先用了一个庄严的引言:“这就是信息”等等。这个词虽也可译作“应许”,但在这里译作“信息”更合适,为要表明两件事:

第一,下面所说的不是他自己对神的想象,乃是神对他自己的真实启示。

第二,这信息是托付给他,要传递并交通给别人的;信息不是人自己有的,也不是可以自己保留的。正如他所说:“我们从他所听见的,又报给你们。”神乐意这信息向世人宣扬,好叫众人知道,这是从他而来的;也就是说,神并不是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只是一个纯有能力的存在;也不是像另一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只是一个纯有怜悯的存在。无论哪一种,都是对神性极其残缺而极不相称的观念。能力若没有良善,容易流于暴烈;良善若没有智慧和公义,也自然会变成消极的冷淡,不按审判分别善恶;这些都既不适合做世界的治理者,也不可能属于那绝对完全的存在者。

“神就是光”;在神里面,一切真实的完全和美德都当以至高的方式并存。用一个字所能包含的,尤其是那些从神与受造物关系上来看、又是我们在向他归向时应当具有更清楚明确积极观念的那些完全之处,没有比这里借“光”所表现或比拟的更多了。也就是说,他是最有活力、最能透入、绝对单纯、不改变、满有知识、智慧、诚实、公义、安宁、良善、喜乐与福乐的存在,尤其是最光辉荣耀、圣洁纯净的存在;并且“在他毫无黑暗”,就是在他里面没有任何与这些相反或相抵触的东西。

1 John 1:6

约翰一书 1:6 “光”和“黑暗”常常分别用来表示圣洁与邪恶,如路加福音 16:8罗马书 13:12以弗所书 5:8帖撒罗尼迦前书 5:5。总意是:若有人自称与神有交通,或自称从他领受了圣洁和恩典的影响,却仍旧过邪恶的生活,他就是说谎的,甚至犯了实践上的谎言;因为他的行为使他的宣称成为虚假不诚实。

1 John 1:7

约翰一书 1:7 “若我们行在光中”,这是指持续不断、不断前进的行动,也就是在圣洁中恒久并且长进。

“在光中”,就是被改变成为神圣洁的形像和样式,显明自己是“光明之子”;因为他是“光”,也是“众光之父”。“我们若彼此相交”,有抄本作“与他相交”;无论如何,这里的“我们”必须把神包括在内,这从上下文的结构可以看出来。

“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里说“洗净”,是谨慎地补充说明,免得人以为我们的纯洁和圣洁配得这样的特权。真正使我们的罪得除去、得赎罪的,唯独是“他的血”;这正是这里“洗净”的本义。我们过去的罪性和现今并不完全的圣洁,使神不可能为着我们自己的缘故,或在没有这样居间祭物的情况下,接纳我们与他相交;“洁净”这一类词通常就是指赎罪之礼。若我们进一步把“洗净”的意义扩展到也包括内在主观的洁净,这个词本身也容许这样理解,那么其进一步的意思就是:甚至连那使我们得以现今圣洁地与神同行、并最终在他里面得享福乐的洁净影响,我们也都是亏欠于救赎主宝血的功劳和所成就的获得。

1 John 1:8

约翰一书 1:8 顺着这个宗旨,他很合宜地补充说:“我们若说”,意思是,或者把这当作一个原则公开宣称出来,或者心里这样想,或者心中没有一种与相反认识相对应的悔罪、痛悔之感;因为这种感受已含在约翰一书 1:9 所说的“认罪”里。所谓“说”,通常是指人心中和行为上习惯性的倾向与 disposition,如约伯记 21:14耶利米书 22:21

“我们没有罪”,就是以为自己是如此无辜,以至不需要前面所说那样的赎罪祭,也不需要由此而来的洁净影响;反而可以凭着自己、按着自己的价值,在不依赖基督之血的情况下被接纳与神相交。

“便是自欺”,就是欺哄自己的灵魂。

“真理不在我们心里”,这里的“真理”是指福音教义的整体系统和架构,如约翰二书 1:1、2、4 所示。“不在我们心里”,就是这真理不能在我们里面被妥善领受,不能在我们心思里前后一致地安放,也不能有效地在我们里面占有地位,如约翰福音 8:37 所说。

1 John 1:9

约翰一书 1:9 相反地,“我们若认自己的罪”,就是我们照着罪人的光景来亲近他,承认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并带着一种使自己降卑的罪感,这样的罪感会使我们愿意接受并运用他所提供的补救之法;其中也含有一个意思,就是我们必会这样做。

“他是信实的”,就是他对自己的应许绝对真实;“也是公义的”,因为信实本就是公义的一部分。或者说,在他里面有公平和公义,这两个词有时也可表示良善或怜悯,如撒母耳记上 12:7诗篇 112:9;若更严格地讲,这公义使他既然已经接受了他儿子所成就的赎罪,并按他自己的方式应用、按他自己的条件归算给我们,就不会再向我们追讨那已经接受过的满足。因此,他必不至于不“赦免我们的罪”。

“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或者只是对同一件事进一步的表达;或者还可以表示,他赐下基督之灵那洁净的影响,这影响同样是借着主的血得来的,它既要除去那些污秽,也要防止那些会使我们不能与他圣洁相交的污秽。

1 John 1:10

约翰一书 1: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参看约翰一书 1:8、9。

“便是以神为说谎的”;凡不信他话语的人,就是这样待他,如约翰一书 5:10 所说,因为神明明指控众人都有罪,如罗马书 3:19、23 所言。

因此,“他的道”或“真理”,如约翰一书 1:8 所说,就是我们所反驳的那真理,“不在我们心里”。

总意是:我们被接纳进入神圣洁的团契与交通之中,不是按着自己始终无辜、从未冒犯的人的身份,乃是作为蒙赦免、蒙洁净的罪人被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