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这是一首在极其艰难处境中所唱的信靠与申诉之歌。诗人受仇敌逼迫,其中有些人既凶暴又残忍。看起来,他们攻击他的根据,是指控他犯了某种过错;但他强烈地否认这控告,并向耶和华呼求伸冤,因为他深信那位察验人心的神必定会为他主持公道。 诗篇前半先叙述个人的需要。仇敌的残暴正是他呼求的原因。接着是对自己清白的宣告:若那些指控是真的,那么最严厉的审判也是应得的;然而这些控告并不真实,神自己可以作证。因此,就让耶和华为无辜者起来,对付有罪的人。 随后,诗人转而宣告神公义治理的普遍原则,他的信心就建立在这原则之上。神是公义的,邪恶的道路绝不能长久亨通;它本身就孕育着自己的毁灭。人所挖的坑,最终成了他自己的坟墓;所图谋的恶和强暴,终究要作为报应回到作恶的人头上。这首诗是一首信靠之歌,宣告神以公平治理万人,因此在这个具体处境中,无辜的人必蒙伸明。于是,感谢也就照着耶和华的公义而发出了。
诗篇 第 7 章 · G. 坎贝尔·摩根
圣经全书阐释 · Exposition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