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这首诗通常被称为七篇大悔罪诗中的第一篇。但严格说来,它在真正悔改的音调上还显得较弱,不能与后面某些诗相比。它更像是为摆脱痛苦、忧伤和管教而发出的呼喊,而不那么是为摆脱导致这一切的罪本身而呼喊。 前七节充满了这人的痛苦。他完全知道自己受苦的意义,也知道这乃是管教;在这样的压力之下,他哀哭着求拯救。后来,黑暗中忽然透进亮光,因为他有把握知道耶和华正在垂听,也乐意帮助。若把这首诗算作悔罪诗,那么它更特别的地方,是显出耶和华温柔的怜悯,而不是显出深切的悔改。诗中没有一句真正显示出对“罪之所以为罪”的深刻意识。就罪人这一面而言,它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承认这是耶和华的责备和管教。此人的最高愿望,是脱离痛苦和忧伤。 尽管他对罪的感觉还不够深,但既然他承认这是耶和华的手,这似乎就已经足够;神便以怜悯和能力回应,使他所求的拯救与安慰得着实现。
诗篇 第 6 章 · G. 坎贝尔·摩根
圣经全书阐释 · Exposition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