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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第 19 章 · G. 坎贝尔·摩根

圣经全书阐释 · Exposition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Verses 1-37

第 1-37 节 分别生活中那些更积极正面的习惯,在这里借着重复先前已经赐下的律法而再次被强调;其中有一个一再重申的重点,就是这百姓的神乃是耶和华。首先,有一个普遍的圣洁呼召,其根基在于那最根本的理由:"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 这是所能提出的最深刻的理由。耶和华的圣洁,必须在他的百姓身上彰显出来。凡偏离圣洁之路的,都是亵渎神的名;而对一群被召来实现并彰显他王权荣耀的百姓而言,这样的偏离乃是最具毁灭性的罪。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看见这一章几乎单调地重复那庄严的宣告:"我是耶和华。" 这句话竟然出现了十四次之多。神所创造并治理的百姓,本是要向别的民族代表他,并显明有关他的真理。若他们做不到这一点,他的名就因他们的失败而受亵渎。因此,在人生一切活动之中,人必须不断记得自己是属谁的,又是服事谁的。我们会记得,使徒在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论到以色列之罪的特殊性质,并把一切总括在这句话里:"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马书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