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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第 4 章 · G. 坎贝尔·摩根

圣经全书阐释 · Exposition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Verses 1-31

1-31节 他现在说明自由是如何实现的。“神就差遣他的儿子……生在律法以下。”这样,他所遵守的律法就得了印证,而他也借此活着。但还不止如此;他还担当了律法的刑罚,于是为那些在律法师傅式看管之下却犯了律法的人,赢得了称义和生命。 其结果,就是他们成了儿子,如今呼叫“阿爸,父”。在旧有的奴役之下,人并不认识神;但现在他们已经认识神了。这些加拉太基督徒若再回到这种无知里去,就表现在他们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上,也就是回到犹太教里去。上一段末了所表达的忧惧,引出使徒温柔而美丽的个人劝勉。他恳求他们变得像他一样,从这一切事上得自由,因为他说:“我也成了像你们一样。” 他把那些一直搅扰他们的人与自己作对比,并用“他们”这个词引入那段论及这些人的话。他并不否认他们有热心,却宣告他们的动机是恶的,并且最后像母亲一般为他们发出呼喊。这就是自由教义最后的应用。凡活在那种以与亚伯拉罕的关系自夸之体系中的,都被他描写为站在夏甲的位置上;而他把信心之关系的论证推到其逻辑结论时,就宣称那从上头来的真耶路撒冷才是圣徒的母。“我们”,他说,指那些在基督里的人,是“应许的儿女”;因此,那使女是该被赶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