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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第 2 章 · G. 坎贝尔·摩根

圣经全书阐释 · Exposition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Verses 1-21

1-21节 在论到自己教训的神圣来源之后,使徒现在进一步表明:他归信十四年后在耶路撒冷与长老们所开的会议,证实了他的教训。论到那些假弟兄,他说他们的目的是要使跟从的人受辖制;很明显,他们想要与他同行的提多,因为是希利尼人,也服从割礼的仪式。保罗却坚决抵挡,绝不让步,因为他明白这要求背后的原因。 彼得到安提阿去的事,使徒行传没有记载,但照保罗所说,整个经过却十分清楚。彼得的举动性质极其严重,以致使徒刻意在众信徒面前责备他。 接着就有那伟大的教义根基性宣告。律法最终的目的,是把人赶到基督那里,使他们借着他向神活着,从而不再受律法一切限制的束缚。因此,再把自己置于律法之下,就是破坏律法本身的目的,因为律法的目的原是要终结自己。 在这个脉络中,使徒写下那句奇妙而包罗万有的宣告:“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这里就有真正基督徒生命的图画,无论其消极的一面,还是积极的一面,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