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节
约沙法回到耶路撒冷时,哈拿尼的儿子耶户责备了他;这责备的话,实在值得我们所有人常常记在心里:“你岂当帮助恶人,爱那恨恶主的人吗?”
显然,约沙法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借着再一次的行动表明他的悔改,就是使百姓回转归向耶和华,并在公义中建立国内的行政秩序。
他对审判官所说的话极有价值,而且具有永久的适用性。凡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受托施行公正的人,都是为神办事,不是为人办事。他们不是要讨人的喜悦,乃是要维护严格的公义之道,而这公义只能用神圣的标准来衡量。在神那里,没有不义,没有偏待人,也不受贿赂。作审判官的人也当如此。这样,也只有这样,人的真正利益才得以维护。寻求讨人的喜悦,就是对人不公;寻求讨神的喜悦,才是对人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