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6 节 转到教会的治理时,使徒处理两种职分:监督和执事。监督就是照管群羊的人,他的职责是看顾羊群。使徒描述了履行这职分所必须具备的资格: (1) 品格(提摩太前书 3:2-3), (2) 性情(提摩太前书 3:4-5), (3) 经历(提摩太前书 3:6), (4) 名声(提摩太前书 3:7)。
对执事的描述,毫无疑问是指向路加所记载、在教会早期设立的那一班人(使徒行传 6:1-15)。照那段记载,他们应当是“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绝没有丝毫根据可以把这职分看成在任何意义上较为低下。它的功能不同,却并非较不重要。教会的事务始终都需要由品格最高尚、灵性最深的人来承担。只要细细思想使徒的这些吩咐,这一切就会看得清楚。
使徒写下这一切的目的,是要叫人知道在教会中当怎样行。接下来他对教会作了一个非凡而极其优美的描述。教会是神的家,因此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教会本质的荣耀乃是“真理”。说明了这一点之后,使徒用一段构成完美诗句的话来描述这真理。这一段经文有多种不同译法。剑桥圣经中汉弗莱斯的译法极具启发性。
那在肉身显现的, 在灵里被称义; 被天使看见, 被传于万邦; 在世上被人信服, 在荣耀里被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