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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记 第 1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Nehemiah 1

引言 一、尼希米前往耶路撒冷,以及耶路撒冷城墙的重建 - 尼希米记 1:1 尼希米是亚达薛西王的酒政;他从几位从犹大来的人那里听见他那些已经回到耶路撒冷和犹大的同胞处境悲惨,就深深忧伤。他禁食祈求主施怜悯(尼希米记 1:1-11),并在有利的时机向王和王后恳求,求准他往耶路撒冷去,并赐给他修造其毁坏城墙所必需的权柄。王允准了他的请求,他便带着王的诏书,在军长和马兵护送下,以省长身分前往耶路撒冷(尼希米记 2:1-10)。到达不久,他察看城墙和城门的情形,召集民间首领和祭司着手建造城墙,并且尽管遭遇犹大仇敌的拦阻,仍完成了这项工作(2:11-6:19)。在叙述城墙如何修造时,他先依次列出(3章)参与修造环绕全城城墙的人和班组(3章),然后叙述所遭遇的拦阻和困难(4:1-6:19)。

1-4节 亚达薛西在位第二十年,尼希米当时在书珊,从他的一位弟兄和几位从犹大来的人那里,得知那些回到祖居之地的被掳之民并耶路撒冷的光景十分悲惨,因此深感忧伤。尼希米记 1:1 包含全书的标题:尼希米的历史。加上“哈迦利亚的儿子”这句话,是为将尼希米与其他同名者分别出来(例如亚斯布的儿子尼希米,尼希米记 3:16)。另有一个尼希米,也曾与所罗巴伯一同从被掳中归回,以斯拉记 2:2。至于哈迦利亚,我们别无所知;他的名字只在尼希米记 10:2 又出现一次,并且像这里一样,与尼希米的名字连在一起。优西比乌和耶柔米断言尼希米属于犹大支派,这说法可能正确,但旧约并无根据支持。根据尼希米记 1:11,他是波斯王的酒政;又照他自己的请求,被立为犹大的 Pecha,即省长一段时期。

尼希米记 5:14尼希米记 12:26;以及尼希米记 8:9尼希米记 10:2。“亚达薛西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在书珊城的宫中”——尼希米就是这样开始叙述他为耶路撒冷劳苦的事。基斯流是年中的第九个月,相当于我们的十二月。参撒迦利亚书 7:1,马加比一书 4:52。第二十年,按尼希米记 2:1,就是亚达薛西朗基马努斯在位第二十年。关于书珊宫城,详见但以理书 8:2 的注释。书珊是苏西安那省的首府,它的宫城,希腊人称为 Memnoneion,防御坚固。波斯诸王惯常一年中有几个月住在那里。尼希米记 1:2-3 有尼希米的一位弟兄哈拿尼,同着几个人从犹大来到尼希米这里。

מאחי אחד,“我的一个弟兄”,也可能仅指尼希米的一个亲属,因为“弟兄”常用于较远的亲属;但由于尼希米在尼希米记 7:10 称哈拿尼为 אחי,可见这里是指他的亲兄弟。“我问他们那些逃脱、剩下脱离掳掠归回的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 היּהוּדים 由 וגו הפּליטה 进一步限定,即那些逃脱、从被掳之中剩下来的人;所指的是已经归回犹大的那些人,与仍留在外邦之地的人相对。在回答中,尼希米记 1:3 更明确地说他们是“在那里、在那省中的”。关于 המּדינה,参以斯拉记 2:1 的注释。他们被说成“遭大难,受凌辱”。他们的患难又由后面的附属分句进一步说明:城墙被拆毁,因此耶路撒冷的城墙坍塌,城门被火焚烧。

מפרצת,Pual(加强式),意为拆毁,并不一定表示整道城墙全然毁灭,只是部分毁坏;从后面尼希米记 3 论修墙的记述可见如此。尼希米记 1:4 这番关于归回被掳者境况的描述,使尼希米深深忧伤,以致他哀哭、禁食、祈祷了好些日子。关于尼希米记 1:3 所提事实的历史关系,学者意见不一。较早的释经家认为,哈拿尼不可能是在说耶路撒冷的城墙和城门被巴比伦人毁坏,因为这事尼希米早已知道;他说的必是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其他仇敌近来所作的某次拆毁。对此,Rambach 只简单回答说:经文并未告诉我们所罗巴伯和以斯拉曾重修耶路撒冷城墙。

近代 Ewald(Geschichte,iv. p. 137f.)试图根据若干他归到后巴比伦时期的诗篇,证明重建后的城墙曾被毁坏很有可能;但他对这事是否发生在以斯拉与尼希米到达之间的十三年内,则明确持否定意见。

“因为,”他说,“在尼希米全部记载中,丝毫没有暗示这些城墙只是最近才被毁坏;相反,这次毁坏已是久远之事,以致其缘由和作事者都不再被提起了。”Vaihinger(Theol. Stud. und Krit.,1857, p. 88,参 1854, p. 124f.)和 Bertheau 认为,从尼希米记 1:3-4 看来,显然无疑地可以推出:耶路撒冷城墙事实上在亚达薛西二十年以前已经重建,城门也已立起;而这项艰苦工程的毁坏,才导致有人差派使节到波斯朝廷,并且这毁坏必是最近才发生的,否则尼希米不会如此痛苦。然而,对这些经文给读者留下何种印象,恰恰存在完全相反的看法,这就表明表象是会骗人的;认为城墙与城门的毁坏乃近来发生,并不是这些话本身所含之意,不过是解经者加进去的。

并无任何历史证据表明,被迦勒底人毁坏的耶路撒冷城墙,在尼希米来到以前曾经再次重建。有人援引以斯拉记 4:8-22 所载文书来证明此事,但这些文书非但不能证明,反倒更能作反证。谋士利宏和书记伸帅在给亚达薛西的信中,的确控告犹太人建造那反叛恶劣的城,修筑城墙,立定根基(以斯拉记 4:12);但他们只是让王知道,若这城建成、城墙修完,王在大河西就不再有分了(以斯拉记 4:16);他们一收到王的谕旨,就急忙往耶路撒冷去,用势力强迫犹太人停工(以斯拉记 4:23)。如今,即便这控告完全属实,从中所能推断的,也不过是犹太人已经开始修复城墙,却在工程中途被拦阻。文书里丝毫没有说到重建,也就是城墙完全修复、城门立起;也没有说到拆毁城墙、焚烧城门。不能说“建造城墙”就等于“拆毁已经建好的城墙”。

尼希米记 1:3尼希米记 1:4 也没有提到近来的一次毁坏。再者,声称这项艰苦工程的毁坏就是哈拿尼和几位犹大人前往波斯朝廷的原因(Vaihinger),完全没有圣经根据。尼希米记 1:2-3 只是说,哈拿尼和同伴从犹大来到尼希米这里,尼希米问他们犹大省里犹大人的景况和耶路撒冷的情况,他们回答说:那里的犹大人遭大难,受凌辱,因为耶路撒冷的城墙坍塌(מפרצת 是表示状态的分词,不是过去时或完成时;若说的是最近发生的毁坏,这里本该用过去时或完成时)。尼希米自己在尼希米记 2:3尼希米记 2:17 也只是说:我列祖坟墓所在的那城(耶路撒冷)荒凉(חרבה 是形容词),并不是说:已被毁坏。而且,犹大来的几位犹太人去探望他们的同胞兼亲属、王的酒政,也不能称为“奉差遣到波斯朝廷”。

至于尼希米深深忧伤这一点,Bertheau 特别强调,但这绝不能证明尼希米听见的是某种刚刚临到耶路撒冷会众的新灾祸,并且其全部范围尚未为他所知。尼希米先前并未到过耶路撒冷,无法凭自己经验知道犹大和耶路撒冷的实况;因此他询问新近到来的人,并不是问最近发生了什么事,而是问归回被掳者总体的景况。耶路撒冷被迦勒底人毁灭这件事,他当然不会不知道;但他也不会不知道,九十年前已有大批被掳者与所罗巴伯一同回归故土,定居于犹大和耶路撒冷,且七十年前耶路撒冷的圣殿也已重建。按这些事实推想,他未必料到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情形竟坏到如此地步。如今他得知,那些归回犹大的人遭大难,城墙仍然倒塌,城门仍被焚毁,因此毫无防御,任凭仇敌邻邦羞辱,这样的信息确足以使他忧伤。

也很可能正是藉着哈拿尼和他的同伴,他才第一次知道朝廷官员利宏和伸帅写给亚达薛西的敌对奏疏,以及王对此所发的回谕,从而首次真正认识到同胞困难之大。这样的消息确能强烈震动他,足以造成尼希米记 1:4 所描述的痛苦。因为即使他还怀着盼望,盼望王也许会撤销那道禁止重修城墙、等候进一步命令的诏令,他也不能不看见:在邻邦如此敌视他们的情况下,要彻底补救那些归回祖居之地的同胞所处的惨痛境况,是多么艰难。这种情形本身,已经足够叫一个关心本族福祉的人深感痛苦,并不需要凭空捏造历史所不知的“新灾祸”来解释尼希米的忧伤。最后,只提到城墙被毁、城门被焚,作为归回之民遭大难受凌辱的证据,不过是因为叙事有意把随后将要描述的补救之道预先暗示出来,所以特别把这一类凌辱凸显出来。

5-11节 尼希米的祷告,如这些经文所记,包含了他在哀哭禁食期间(尼希米记 1:4,参尼希米记 1:6)昼夜向他信实守圣约的神所献的祈祷,为要给他的百姓求怜悯,并求神赐福于他帮助他们的计划。尼希米记 1:5 以耶和华为“天上的神”来称呼,是指向神全能治理世界;接着对神的进一步称述,则指向他守约的信实。“大而可畏的神”使人想起申命记 7:21,“守约施怜悯”则使人想起申命记 7:9出埃及记 20:5-6尼希米记 1:6 “愿你侧耳听,睁眼看”,如同历代志下 6:40;7:15。לשׁמע,即“使你垂听你仆人的祷告,就是我现今昼夜在你面前为你众仆人以色列民所祈祷的,并承认……”;מתדּה 仍然取决于 אשׁר,意思是“并承认……的罪”。

היּום 在这里不是“今日”,而是“如今、这时候”;由“昼夜”这一补语,并与尼希米记 1:4 的 ימים 对照即可见。为了加强交流式表达 לך חטאנוּ,并向神承认他对自己的罪和过犯感受何等深切,他又加上:“我与我父家都有罪了。”尼希米记 1:7 “我们向你行事甚是邪恶。”חבל 是不定式构造形,而不是绝对不定式;它位于限定动词之前,并因与之紧密相连而成为构造形,如诗篇 50:21 的 אהיה היות;参 Ewald,§240, c。向神行事败坏,就在于没有遵守律法中的诫命、律例、典章。

尼希米记 1:8-10 尼希米在承认自己严重过犯的同时,也祈求主记念他藉摩西所说的话:若他的百姓因犯罪被分散在列邦中之后,转向他,遵守他的诫命,他就必从分散他们的各处招聚他们,领他们回到他所拣选立他名的地方。这话(הדּבר)被尼希米称为神吩咐他仆人摩西的话,因为它原是圣约律法的一部分,是神赐给以色列人作为生活规范的。其内容由 לאמר 引入:“你们若犯罪,我就把你们分散在万民中”;意思是:若你们藉着背叛我而犯罪,我就把你们分散在列国中;“但你们若归向我,谨守我的诫命”(即:若你们归向我并且……),“你们被赶散的人虽在天涯”,就是在天边与地相接的极远之处,“我也必从那里将他们招聚回来”,等等。נדּח,Niphal 分词,带集合意义,意为被赶散的人,如申命记 30:4

这些话并非逐字引文,而是自由概述;尼希米主要着眼于申命记 30:1-5,把神在摩西律法中所宣告的两方面综合起来:百姓若得罪神,就要被分散在外邦;若悔改归向神,就必回归列祖之地。“被赶散的人虽在天涯”等语,原样见于申命记 30:4尼希米记 1:9 最后的话,“(我必领他们)到我所选择立为我名的居所”,乃是把律法中的一般应许特别应用到当前情形。所指的是耶路撒冷,主使他的名住在圣殿里;参申命记 12:11。祈求神记念并成就这话,看起来似乎与当时情况不太相称,因为已有一部分百姓回到了耶路撒冷;而尼希米当时直接的目的,也不是为仍寄居外邦的人祈求归回,而是为除去现今耶路撒冷居民所受的患难和凌辱而祷告。引用“你们若犯罪,我就把你们分散在万民中”这句话,看起来更似乎不合时宜。

然而必须记住,尼希米在这里所求的,与其说是单单诉诸神的怜悯,不如说是诉诸一位守圣约之神的公义和信实,就是那位“大而可畏、守约施怜悯的神”(尼希米记 1:5)。如今,神已经藉着成就律法中的威吓显明自己正是这样一位神:他曾说,必要把悖逆、违犯圣约的百姓分散在列国中;而他确实这样做了。既然神成就了圣约这一面的警告,就更坚固了这样的盼望:神也必向那些归向他的百姓持守圣约中另一面的应许,就是把他们再领回列祖之地,领回他施恩同在之所。因此,提到本国被分散在外邦,正是为求那尚未完全实现的应许得以实现而奠定基础。并且,尼希米是从这应许全部深广的意义上来看它的:它所保证给以色列的,不只是外在地回到故土,更是恢复成为一个群体,在他们中间主居住,并显明自己是他百姓的保障和避难所。

要重新建立这种圣约关系,还有许多尚未成就之处。那些从被掳之地归回的人,诚然已经住在列祖之地;耶路撒冷那座他们可以照律法献祭敬拜神的圣殿,也已经重建。但即便如此,耶路撒冷由于城墙倾圮、城门焚毁,仍像一座荒废之城,暴露在各样攻击之下;而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城的居民,也仍被他们的外邦邻舍羞辱藐视。从这个意义上说,耶路撒冷尚未恢复,其中居住的会众也尚未真正被领到主的名所居住之处。就此而论,耶和华要再次向悔改归向他的百姓显明自己是守圣约之神的应许,仍未得着完全应验;因此祈求他把百姓招聚到他所选择安置他名的地方,就是按着他在圣约中所见证的本性(出埃及记 34:6-7)显明自己,乃是完全正当的。

尼希米记 1:10 尼希米又以这句话支持他的祈求:“这都是你的仆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赎的。”那些现今住在犹大和耶路撒冷、在殿中敬拜他的仆人,那些他曾用大能的手臂从埃及救赎出来的百姓,神不能任凭他们仍在患难与凌辱中。“用大力救赎……”这些话使人想起申命记 7:8;9:26;9:29 以及摩西五经中的其他经文,都是指从埃及得拯救。尼希米记 1:11 这篇祷告以再次恳求神垂听他仆人的祷告(即尼希米本人)和那些喜爱敬畏他名之众仆人的祷告而结束。יראה 是不定式,如申命记 4:10 等处,即一切像尼希米一样祈求神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患难的以色列人。

至于他自己,尼希米又特别求:“求你使你仆人现今亨通(היּום 如尼希米记 1:6;לעבדּך 可以看作人的宾格,如历代志下 26:5;也可以看作与格:使他的谋划向着你的仆人亨通,如尼希米记 2:20),在这人面前蒙怜悯。”这里所说的“这人”是谁,随后的附记就说明了:“我原是作王酒政的。”若没有王的恩宠和准许,尼希米就不能把他的计划付诸实行(正如尼希米记 2 所叙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