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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上 第 29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1 Chronicles 29

第1-2节 众首领为建殿所献的供物。大卫于是转向聚集的首领,敦促他们推进圣殿的建造。他先提到自己儿子的年幼,以及这工程之浩大(历代志上 29:1);随后说明自己为建殿预备了哪些材料(历代志上 29:2);接着又陈明自己决意从私有财产中另外奉献什么(历代志上 29:4);最后,在这番引言之后,呼吁在场的人为这项大工甘心乐意地奉献(历代志上 29:5)。“神只拣选了他一人”这句话是插句,应当译作关系从句,即“我儿子,就是神独自拣选的那一位”。“年幼娇嫩”如历代志上 22:5。工程之所以浩大,是因为这宫殿不是为人建造的,乃是为耶和华神建造的。

“宫殿”一词原意为城堡、王宫;这是较晚期的用语,通常用于指波斯王的住处(以斯帖记 1:2,1:5;2:3;尼希米记 1:1),惟独在尼希米记 2:8 用于圣殿旁的营楼;此处则转用于圣殿,指耶和华这位以色列神王荣耀的宫殿。关于历代志上 29:2,参历代志上 22:14。“金子作金器之用”等等,即用作金制器皿和装饰物,参历代志上 28:14。“红玛瑙与镶嵌的宝石”如出埃及记 25:7;35:9,即用于以弗得和胸牌的宝石。“红玛瑙”大概是绿柱石。“镶嵌的宝石”就是可安放在槽座中的宝石。“彩石”是装饰用的石头,推测是因其黑色外观像“眼影粉”那样的宝石;“眼影粉”即锑粉,是常见的眼部颜料(见列王纪下 9:30)。“杂色的石头”是有各种纹理颜色的石头。“各样宝石”依照历代志下 3:6,是用来装饰墙壁的。

“汉白玉石”即白色大理石。

第3节“且因我心中爱慕我神的殿,就在预备建造圣殿的一切之外,又将我自己积蓄的金银献上,建造我神的殿。”这里的“我所预备的”与“这一切”连用而无关系代词,参历代志上 15:12

第4节 金子三千他连得,即约一千三百五十万镑;若按王舍客勒计算,则约六百七十五万镑。银子七千他连得,约二百五十万或一百二十五万镑:参历代志上 22:14。俄斐金,即极精、上好的金,与纯银相对应。“贴上”指用金箔银箔包裹各房屋的内墙。“房屋”如历代志上 28:11,指圣殿的各个建筑。圣所、至圣所、廊子和楼房的墙都包上了金子(参历代志下 3:4-6,3:8-9),旁屋大概只有内墙包金。

第5节“金子作金器之用”等,参历代志上 29:2。“并各样匠人手所做的工”是总括地说,一切由工匠之手造成的工作都包括在内。“今日有谁乐意将自己献给耶和华呢?”这里的“谁”带出由上文所引出的结论。向耶和华“充满自己的手”,意思是为自己预备一些带到耶和华面前的东西;见出埃及记 32:29。不定式“充满”也见于出埃及记 31:5但以理书 9:4;与“充满”动词并见的则有历代志下 13:9

第6-8节 众首领效法,甘心回应大卫的呼召。“族长的首领”等于历代志上 24:31;27:1 等处的“族长”。“并监管王工的首领”是指历代志上 28:1 所说、历代志上 27:25-31 所列举的那些管理王产业和牲畜的官员;关于这里的介词,见历代志上 28:21。他们献了金子五千他连得(约二千二百五十万或一千一百五十万镑),又献了一千达利克金币。这个词在此处和以斯拉记 8:27 前面加了一个附加元音,在以斯拉记 2:69尼希米记 7:70 作另一拼法,并不对应希腊文“德拉克马”或阿拉伯文“迪尔汗”,而是对应希腊文“达利克”,正如叙利亚译本在以斯拉记 8:27 所显示的;这是波斯金币,价值约二十二先令六便士。

关于这种钱币,现今仍存若干样本,可参 Cavedoni《圣经钱币学》德译本第84页以下;J. Brandis《前亚细亚的钱币、度量与重量体系》(1866)第244页;以及我的《圣经考古学》第127节第3段。“我们的历史作者使用他那个时代通行的称呼来指当时流通的金币,并非要断言在大卫时代已有达利克金币;他只是要用读者能够明白的方式,说明众首领所献数额之大。”(贝特豪)这番评论虽然完全正确,却并不能说明历代志作者为何对金和银的奉献用不同单位记数,一者用他连得,一者用达利克;因为后者不可能是前者的解释,两笔数目并不相同。大概达利克所记的是他们以金币形式所献的数额;而他连得所记的,则可能是他们带来献作建殿用的金器及其他金制物件的重量。

银子的奉献与金子相比并不算多:一万他连得约合三百五十万镑,或其半数。铜的奉献一万八千他连得,也不算很多。此外,凡有宝石的人也都带来献上。“他手中所有的”意即每个人手中所有的宝石,他们都献了出来。单数“他手中”要按分配意义来理解,因此后面接复数“他们献上”;参 Ew. §319, a。“宝石”是附属宾语。“交在……手里”意即交付管理(Ew. §282, b)。“耶歇”是利未人的一个家族,负责监管神殿的府库(历代志上 26:21 以下)。

第9节 百姓和王都因这甘心乐意而欢喜。“诚心”如历代志上 28:9

第10-11节 大卫的感恩祷告。大卫以恰当的方式,在祷告中表达了他内心最深愿望得以成就的喜乐,并以此结束他在位期间最后一次全国大会。按着神的旨意,建造耶和华圣殿的,不是他这个战士,而是他的儿子、和平之君所罗门;因此大卫亲自担起责任,尽可能为这工程作预备。他又看见百姓的众首领和族长都乐意推进此事,并帮助他的儿子所罗门。在这件事上,这位敬虔而年迈的主的仆人看见了神特别恩待的明证,因此他必须在全会众面前感谢主神。他称颂耶和华是“我们父以色列的神”(历代志上 29:10),或如历代志上 29:18 所说,是“我们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耶和华借着大卫,以极荣耀的方式向以色列民成就了祂向列祖所应许的话,因此明显地向大卫和祂的百姓显明自己就是以色列的神、列祖的神。

主神不仅借着大卫使祂的百姓强大有力,藉着制服四围一切仇敌,使他们安然得享美地;祂也在百姓心中激发出对神的爱和信靠,以致聚集的国中显贵都显出完全的乐意,协助推进神殿的建造。在这一切中,神显明了祂的伟大、能力、荣耀等,正如大卫在历代志上 29:11-12 中以颂赞所承认的:“耶和华啊,尊大……”这里“荣耀”一词按亚兰语用法,有荣华、光辉、尊荣之意。“一切所有的”仍然系属于句首的“你的”,所以无须在其后补上“你的”。“国度也是你的,并且你为至高,为万有之首。”神在祂的国度中显明祂的伟大、能力、荣耀等。“高举自己为首”并不是一个需要补上“你是”的分词(Berth.),而是一个称谓性的亚兰语不定式,即“高举自己”(Ew. §160, e)。

第12节“丰富尊荣都从你而来……使人尊大强盛都在你手里。”

第13节 为此我们必须感谢神,歌颂祂圣洁的名。用分词“称谢”,源自“承认、赞美”,乃是把赞美神描写为持续不断、不断重新涌出的赞美。

第14节 因为人凭自己什么也不能献上:“我算什么,我的民算什么,竟能如此乐意奉献呢?”“积蓄力量”意即聚拢力量;既可指有能力作某事(这里及历代志下 2:5;22:9),也可指保有力量(历代志下 13:20但以理书 10:8,10:16;11:6),此用法只见于但以理书和历代志。“甘心献上”是显出自己愿意,尤其是在奉献上。“如此”是指为建殿而有的奉献(历代志上 29:3-8)。“从你而得的”就是“从你手里得来的,我们再献给你”。

第15节“我们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如诗篇 39:13。这里的意思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并无产业,没有永久的所有权,因为神只是把土地的使用权赐给他们;土地如此,人的一切财物也是如此,都不过是神交托我们使用的恩赐。我们的人生是客旅(希伯来书 11:12-14),这真理也借着生命的短暂向我们显明。我们在地上的日子如影儿,飞快过去(参约伯记 8:9诗篇 90:9;102:12;144:4)。“并无指望”是指对生命继续存留并无把握(参耶利米书 14:8)。

第16节 我们为建殿所预备的一切丰富,都是从神手里来的。经文正文的“它”是中性用法,旁注读法则与“这许多”相对应。

第17节 在那察验人心、喜爱正直的神面前,大卫可以宣告自己是在正直的心里甘心乐意地献上,并且百姓也同样乐意,这使他欢喜。“这一切”指前面所列举的一切财宝(历代志上 29:3-8)。复数“现今在这里的人”是指“你的民”;指示词“这”代替关系代词“那”,如历代志上 26:28

第18节 他祈求神使百姓常常保守这样的心志。“这心志”更具体地由“心中所存的意念”来界定,即你民心里思想的倾向。“又求你使他们的心归向你”,参撒母耳记上 7:3

第19节 又求神赐给所罗门一颗完全的心,就是不分二心的心,使他遵守神一切诫命,实行出来,并建造圣殿。“完全的心”如历代志上 29:9。“使他遵行这一切”,意即叫他实行诫命、法度、律例所要求的一切。关于“宫殿”,见历代志上 29:1

第20-22节 公共大会的结束。历代志上 29:20,在祷告结束时,大卫呼吁全会众赞美神;众人就俯伏在神和王面前敬拜。这里“低头下拜”连用,如出埃及记 4:31创世记 43:28 等。历代志上 29:21,为了印证他们在言语与行动上所作的认信,聚集的显贵们在次日为耶和华预备了盛大的献祭筵席。他们向耶和华献祭,就是一千公牛、一千公绵羊、一千羊羔作燔祭,并献上相应的奠祭,又献上许多平安祭,给全以色列人享用,也就是让凡在场的人都能参与由这些祭物所预备的筵席。前一句中的“祭物”是流血祭的一般称呼,有别于素祭;末一句中则因与燔祭相对而限于平安祭,因为喜乐的祭筵正是由平安祭预备出来的。历代志上 29:22,这一天他们第二次立所罗门作王,膏他归耶和华为王,又膏撒督作祭司,即大祭司。“第二次”追溯到历代志上 23:1,以及列王纪上 1:32 所记所罗门第一次受膏的事。“归耶和华”不是“在耶和华面前”,因为介词不能表示那个意思,而是“归给耶和华”,即照着祂在拣选所罗门这事上所表明的旨意(历代志上 28:4)。“膏撒督”前面的介词是宾格标记,如同“膏所罗门”前一样。从最后这几句话可知,撒督是经国中诸等阶层同意而领受大祭司职分的。

第23-24节 所罗门登基与大卫之死,并提到他作王年数及史料来源。历代志上 29:23-25,这几节关于所罗门登基和统治的评语,对于完整结束大卫作王的历史乃是必需的,因为它们表明,耶和华所拣选接续大卫作王的儿子所罗门,如何实现了大卫为他所怀的愿望。关于“坐在耶和华的位上”,见历代志上 28:5 的注释。“他亨通”正应验了大卫所表达的盼望(历代志上 22:13);众首领、勇士,甚至王的众子都顺服所罗门王(历代志上 29:24),也是这一盼望的成就。然而,这最后一句话恐怕并不是指亚多尼雅夺位企图的失败(参列王纪上 1:15 以下)。“把手交在……以下”就是服从、归顺。但这一意义并不是来自握手宣誓效忠的习俗(拉希的解释),因为这种习俗在以色列人中是否存在,无法确证;更不是起源于创世记 24:2,24:9;47:29 所提及的古代习俗,即起誓应许时把手放在对方大腿以下。手作为一切活动的工具,在这里只是权力的象征。

第25节 耶和华使所罗门极其尊大,赐给他王国的荣耀,是他以前没有任何王曾有过的。“所有”要和否定词连在一起理解,即“没有一个”,并不预设所罗门之前已有许多王,只是包含多于一位而已。在他以前,扫罗、伊施波设和大卫都曾作王,而大卫的王权也是满有荣耀的。

第26-27节“治理全以色列”如历代志上 11:1;12:38,是针对这样一个事实:大卫曾有一段时间只作犹大的王,后来才被以色列众支派一致承认为王。他作王的年数如列王纪上 2:11。在希伯仑作王七年;按撒母耳记下 5:5 更准确地说,是七年零六个月。

第28节 关于“资财尊荣”,参列王纪上 3:13历代志下 17:5

第29-30节 关于所引用的史料来源,见导论。“并他的一切国事”与“都写在书上”相连:大卫的事迹……都记在书上……并他的全部统治、能力,以及临到他的诸般时势。“时势”指那些带着喜乐和忧愁的时日,如诗篇 31:16约伯记 24:1。“列国的国度”(参历代志下 12:8;17:10;20:29)是指在大卫统治下与以色列发生接触的诸国,即非利士、以东、摩押、亚扪、亚兰。